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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村级债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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化解村级债务意见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

近几年来,我市各地按照中央、省的部署,积极化解村级债务,取得了阶段性成效,对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发挥了重要作用。但总体来看,我市化解村级债务工作进度还不快。为了确保完成省委、省政府提出的自*2年起用5年左右时间基本化解村级债务的目标,根据中央、省有关文件精神,现就加快化解我市村级债务,提出以下具体意见

一、对村级债务实行先还本后付息

为集中力量偿还债务本金,根据省提出的先还本、后付息的原则,从今年起,对所有的村级债务暂时只付本金,不付利息,利息待债务本金偿还完毕后再根据村经济能力统筹安排偿还。对债权人自愿放弃借款利息的,优先安排偿付本金。对村借入的高利贷,要逐一排查后,按照国家有关金融政策严肃查处。对村借入的高息借款,一律按国家规定的利率进行降息、减息。

二、优先偿还群众个人债务

要坚持先个人、后单位,先群众、后干部,先借款、后一般往来款的原则,优先偿还群众个人借款。要按照有息让无息、全额还本让差额还本的原则安排债务偿还顺序,优先偿还愿意放弃利息和愿意以过去已经支付的高息抵扣本金的债务。根据国家不准收取复利的规定,不准将利息转为本金继续收息;对已将利息转为本金多支付的利息,要从本金中扣除。村欠村干部的工资和各类人员的劳动报酬,一律只还本金,不计利息。

三、努力减免村欠各级财政债务

对村欠省以上的财政资金,按国家、省的有关文件规定处理。对村欠市和各县、市、区的财政资金,可按相应的程序经批准后予以减、缓、免。对过去由于村代缴税费形成的村欠乡镇税费尾欠,要进行全面清理后,把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到农户,直接核销村级债务。

四、积极争取减免村级金融债务

各地要认真清理村欠金融机构的债务,努力创造条件,偿还金融债务。同时,积极争取金融机构的支持,利用国家对信用社在税收方面的优惠政策和金融系统内部呆坏帐处理政策,对逾期时间较长的债务予以减、缓、免;对发生时间不长的债务,争取停息还本,以减轻村级债务负担。

五、实行村内债权债务相互抵冲

对属于本村内的债权债务,要引导债权人与债务人协商,由村集体债务的债权人与欠村集体债务的农户直接建立新的债权债务关系,消除部分村级债务。对村欠农民的小额劳务款,村内有“一事一议”筹劳的,可以用筹劳工日相抵。

六、剥离划转部分村级债务

根据权责一致的原则,对村过去兴办教育、交通、水利等公益事业所欠的债务,若其事权、财权、产权已上划,其债务可随之划转;对过去村兴办企业发生的借款或为村办企业担保形成的债务,村办企业仍存在的,划转给企业;对村为各单位、个人提供的债务担保,要认真协调,尽快解除担保关系。

七、积极清收债权还债

要加强宣传教育,依法限期清收单位和个人所欠村集体的款项。其中对乡、村干部拖延不还的,要依照党纪、政纪予以严肃处理。对农民欠村集体的税费尾欠,要严格执行省农村税费改革有关政策规定,认真清理,暂停收取;对确实无力缴纳的,按照规定的程序减免核销。

八、规范农村集体资产处置行为

盘活农村集体资产是化解村级债务的重要手段。农村集体资产必须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一般应采取公开招标的方式对外出售或租赁、承包;不具备公开招标条件的,可采取协议方式出售或租赁、承包,但出售或租赁、承包方案必须经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讨论通过。乡镇要加强对农村集体资产处置的监督,指导村做好集体资产出售或租赁、承包工作。集体资产处置前都必须进行认真评估,确定合理底价,防止集体资产流失。

九、严格控制村级开支,杜绝新债务发生

村级开支要严格做到收支有度、以收定支、收支平衡。全面推行村级财务预决算制度,合理安排村级支出。要结合取消农业税附加,全面推行村干部工资入卡定期发放的办法。结合乡村区划调整,创造条件并村,精简村组干部,减轻财务负担。严格控制村级非生产性支出,落实好中央、省关于村级招待费、报刊费管理的规定,确保村级正常运转。村级兴办公益、福利事业必须坚持量力而行、量入为出的原则,有多少钱办多少事,不允许举债搞建设,不允许举债弥补收支缺口,不允许村集体为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借款提供担保,不允许借新债还旧债。

十、切实减轻村级负担

要认真落实农村税费改革政策,坚决取消各类要求村集体出钱、出物、出工的达标升级活动,严禁向村集体乱收费、乱集资、乱摊派、乱罚款,大力压缩和精简面向农村基层的各类行政性工作检查评比活动。禁止向村集体摊派和强行征订各种报刊书籍,禁止将村集体订购报刊、书籍情况作为部门工作考核评比条件,更不能以回扣或代扣等方式促订促销。各级、各部门面向农村举办各种学习班、培训班及召开会议,凡是要求村组干部参加的,其学习、培训、开会、差旅费等费用,一律由举办单位解决,不得要求村集体负担。禁止截留、平调、挪用村集体资金。村级“一事一议”筹资筹劳获得的资金所有权属于村,乡镇政府不得以统一管理的名义挪用。取消农业税附加后省对村级的三项经费补助专项资金,必须及时足额进入村级帐户,任何单位和部门不得截留。

十一、进一步加强对化解村级债务工作的领导

化解村级债务意义重大,任务艰巨。各级政府要按照省委、省政府的要求,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摆上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制,确保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加快推进,取得实效。各县、市、区要建立化解村级债务目标考核制度,把化解村级债务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乡(镇)、村,纳入对乡(镇)政府的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考评,奖惩兑现。各有关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按照部门职责分工,加强协作,形成合力。要把化解村级债务工作同农村的基层组织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等有机结合起来,推动化解村级债务工作深入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