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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江门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文件精神,现结合实际,对加快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改革开放以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取得了很大的进步,农民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有了明显提高,农村面貌发生了较大变化。但是城乡差距扩大的趋势没有根本扭转,农村经济社会发展不够协调,相当部分农民素质低下,大部分农村不同程度地存在着环境脏、村貌乱、设施差、布局散等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从根本上解决“三农”问题的重大举措;是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步伐的必然要求;是构建富裕文明法治和谐新**的重要基础。全市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意义,不断增强紧迫感、责任感和使命感。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贯彻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以农村经济建设为中心,以村镇规划建设为龙头,以固本强基为抓手,协调推进我市农村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真正使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成为具有**特色、惠及我市广大农民群众的民心工程。
2.基本原则。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实施过程中,必须遵循以下原则:坚持统筹城乡发展的原则,坚持以经济建设为中心的原则,坚持规划先行、分步实施的原则,坚持尊重农民群众意愿的原则,坚持因地制宜、分类指导的原则。
3.目标任务。“十一五”时期,我市要按照“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要求,每年要协助抓好1个江门市级试点村、抓好3个本市级试点村、20个镇(场)级试点村的建设。具体目标是:
——现代农业发展上新水平。农业产业化经营全面发展,成为农业生产经营的主要形式。农业龙头企业做大做强,到2010年,省级龙头企业发展到2家以上,江门市级龙头企业发展到7家以上,农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发展到70个以上,产业化经营带动农户数占总农户数的50%以上。
——农民收入和生活质量有较大提高。到2010年,逐步建立起农民持续增收的长效机制,大部分农民生活有较大改善,全市农村人均年纯收入达6300元以上。
——镇级经济和农村集体经济不断发展壮大。到2010年,全市镇级财政一般预算收入超千万元镇达10个以上。其中,超1.5亿元镇1个,超4000万元镇2个;其余镇都要超500万元。村级集体经济年收入基本达到5万元以上,具有新农村建设、维护、管理的经济实力。
——农村公共基础设施逐步完善。到2010年,基本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农村自来水普及率达90%以上;全市所有行政村和1000人以上的自然村通硬底化等级公路;农村全面通路、通电、通邮、通客运、通电视电话。文化体育设施不断完善。
——农村社会事业繁荣进步。全面实行农村九年免费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和高中教育不断发展;农村卫生服务网络不断完善。到2010年,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覆盖农村人口90%以上;农村“五保户”供养机制健全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实现应保尽保。
——农村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劳动力市场信息网络健全,农村富余劳动力得到全面培训。到2010年,力争有80%以上的农村富余劳动力得到有效转移。
——农村民居生态环境有效改善。“脏乱差”现象得到全面治理,村庄的规划、建设、管理纳入法制化轨道,生活污水、生活垃圾得到妥善处理,环境美化绿化,村容村貌整洁优美。
——农村文明程度日益提高。农民的民主法制意识、科技文化素质、思想道德素质和健康素质得到整体提高,形成一代“爱国、守法、勤劳、自强、互助、诚信”和“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以村级党组织为领导核心、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干部勤政廉洁,广大农民群众满意。
二、努力加快现代农业建设,推进生产发展
4.大力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加大财政和金融部门对农业产业化经营的扶持力度。“十一五”期间,市财政用于扶持的配套资金不少于50万元。着力培植一批竞争力、带动力强的农业龙头企业,积极推广“公司+中介组织+基地农户”的现代农业经营模式,大力发展“订单农业”。着力扶持农民合作经济组织,进一步提高农民的组织化程度。推进农业流通服务体系创新,加快供销合作社现代经营网络改造。大力引导和促进农副产品冷冻和深加工业发展。积极培育和发展农村经纪人队伍。大力发展现代海洋养殖业,积极开展水产资源增值和保护区建设,推动特色海洋农业蓬勃发展。
5.调整优化农业结构。按照“适应市场、各具特色、因地制宜、突出效益、发挥优势”的原则和“一镇一品、多镇一品”的基地化生产思路,大力发展品质优良、特色明显、附加值高的优势农产品,努力建设珠三角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供应基地。积极发展名特优新水产品养殖,重点发展鳗鱼、乌头鲻、甲鱼三大淡水养殖基地和四个种苗场、五个示范基地、八大特色海水养殖基地。力争咸鱼等水产品加工技术规范标准成为国家行业标准。扎实推广渔业科技入户,培养渔业科技示范户。继续稳妥做好渔民转产转业工作。健全检验检测体系,强化农业生产资料和饲料质量管理,进一步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继续扩大青皮冬瓜、“珍香”大米和“宝塔牌”腊味等一批名优农产品的生产经营规模。鼓励优势农产品出口。适度发展休闲观光农业。
6.加强农业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农业基础设施建设资金的投入。依法严格收缴土地出让金和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确保土地出让金平均收益的20%用于农业土地开发。注重保护耕地、节约用地和改造低产田。继续稳妥推进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力争2008年前全部完成有关工程建设。鼓励农户投工投劳开展小型农田水利设施建设。加强灌区续建配套建设,在冲蒌、都斛和海宴等镇选取有代表性的连片农田作为试点,推进节水灌溉。
7.促进农业科技进步。健全市、镇、村三级农业科研体系、培训体系和技术推广体系。加大农业科技推广力度,鼓励社会力量参与多元化的农技推广服务,有计划地实施带有全局性、导向性、示范性的科技兴农项目,提高科技对农业的贡献率。努力开发节约资源和保护环境的农业技术,积极发展节地、节水、节肥、节药、节种的节约型循环农业。不断推进农业机械化,有效提高作业水平。进一步发挥气象部门为农服务功能。推广农村利用沼气,鼓励规模养殖场建设大中型沼气工程。
三、努力促进农村持续增收,提高农民生活水平
8.以增加农民收入为核心,为农民大力拓展非农收入空间。一是进一步扩大农民就业渠道。重点发展资源型、劳动密集型农产品加工业和直接为农民提供产前、产中、产后服务的现代中介服务业。二是加快中心镇建设和大力培育专业镇,增强镇对农村的辐射能力,形成工业反哺农业,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格局,为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务工经商搞服务创造良好条件。三是落实各种支农优惠政策,鼓励农民自主创业。四是加大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市镇两级政府要开列培训专项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力争每年市镇财政预算安排10万元。五是完善扶贫机制,扶持龙头企业实施产业扶贫,力争“十一五”期末所有贫困村基本脱贫。
9.逐步完善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逐步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进一步完善农村“五保户”供养、特困户生活救助等社会救助体系。探索建立与农村经济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其他保障措施相配套的农村社会养老保险制度,为无地、少地、失地农民提供基本养老、医疗保障。做好新型农村合作医疗扩面工作,着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切实保障务工农民的合法权益。
10.不断加大建立公共财政和金融支农的力度。按照城乡统筹发展的要求,市镇财政要把新农村建设列入年度财政预算,逐年增加投入,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确保新农村建设稳步推进。要实行政府主导的多元投入,“十一五”期间,市镇财政每年要安排新农村建设专项资金,主要用于示范点规划建设、农村“五改”补贴、村庄综合环境整治、新农村建设指导员培训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贷款贴息等。金融部门要大力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支持基础设施、现代农业园区建设和农房改造等,还要为农民进镇区入市区办企业和从事个体经营提供贷款。农业信用社要充分发挥其农村金融主力军和联系广大农民群众的金融纽带作用,采取特殊政策、灵活措施,切实帮助解决新农村建设的实际问题。市镇政府要积极探索建立新农村建设贷款担保机制,努力解决好农村贷款难问题。各宏观管理、基础产业和公共服务部门,在制定发展规划、安排建设投资和事业经费时,要充分考虑统筹城乡发展的要求,更多地向农村倾斜。通过以上有效手段,逐步建立稳定的农业投入增长机制。
11.切实维护务工农民合法权益。全面清理制约农民进城就业的歧视性政策,取消对务工农民的各种不合理限制,整治对务工农民的乱收费,为他们进城就业提供良好政策环境和社会服务;为务工农民免费提供政策法规咨询、就业信息和职业介绍,逐步提高他们的最低工资标准,切实解决工资偏低和拖欠问题;积极探索建立务工农民医疗、养老保险制度,大力加强对他们的劳动保护和工伤保险,为他们的子女提供入托就学方便;强化对务工农民的劳动管理行政执法,为他们提供有效法律援助,维护他们的合法权益。
四、努力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动乡风文明
12.稳妥推进农村义务教育。从今年秋季起,对全市所有农村户口的适龄儿童全面实行免费义务教育,切实加大对农村教育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优化农村教学资源,改善办学条件,不断提高教学质量。适应产业发展需要,大力发展高中教育和职业教育。
13.积极发展农村文化、卫生事业。以政府为主导,以镇为依托,以村为重点,构建和完善市、镇、村三级农村公共文化服务网络,做到市有文化馆、图书馆,镇有综合文化站,行政村有文化活动室;继续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各镇要结合重大的纪念日、节日开展丰富多彩的文化艺术竞赛及演出活动,有条件的镇、村可组建文化艺术团队(组),满足农村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建立和完善市镇村三级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健全和完善包括市医院、镇卫生院和村医疗室在内的农村卫生服务网络,加强以乡镇卫生院为重点的农村卫生基础设施建设,逐步实现每个行政村有医务室;改善农村公共卫生和医疗救治条件,加强疫病疫情监测控制,满足农民的基本卫生需求。扩大农村新型合作医疗覆盖面,努力解决农民看病难、看病贵问题。
14.推进农民市民化,逐步减少农民,致力培育新型农民。确立农民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主体的思想。要鼓励农民“洗脚进城”,注重运用现代意识、现代文化、现代技能熏陶农民,教育农民,使更多农民实现身份和素质“双重转变”,最大限度地减少农民。把农民进城务工就业放到突出位置,实施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工程,增强农民的就业能力,拓宽农民外部增收空间。
15.全面倡导健康文明新风尚。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激发农民群众发扬艰苦奋斗、自力更生的传统美德。广泛深入开展文明家庭、生态文明村、文明镇创建活动,培养农民群众良好的道德规范和文明行为习惯,提高农民的现代文明素质和科学文化素质。引导农民群众弘扬家庭美德、遵守社会公德树立“勤劳、自强、互助”的精神和“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的现代公民道德。崇尚科学,抵制迷信、移风易俗,破除陋习,形成科学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文明向上的社会风貌。
五、努力加强农村各类设施建设,不断改善农村发展环境
16.加强村庄规划、建设、管理,大力推进农村城镇化。按照节约土地、设施配套、节能环保、适度超前、留有余地、突出特色的原则,建立市镇村一体的规划编制体系,严格执行“规划一张图、审批一支笔、建设一盘棋、管理一个法”的制度,认真贯彻落实《**省村庄规划建设管理规定》和省建设厅制定的《**省新农村规划建设整治工作指引》,积极推广《**省新农村住宅通用设计图集》,强化规划建设审批管理,统筹安排农村建设用地,积极稳妥地推进农村建设。五年内,村级规划达到50%。注意保护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村落、古建筑、古民宅。本着节约的原则,充分立足现有基础进行房屋和设施改造,扎实稳步地推进村庄治理,防止脱离实际的大拆大建。在条件成熟的前提下,引导零星分散小村聚集建设,引导散居的农户集中建房,鼓励农村兴建农民公寓,并将旧村、旧房拆除,由村收回转为集体建设用地。建立健全村庄公共管理规章制度,加强村道巷道、公共卫生、文化娱乐场所、生活公共设施管理,推进村庄建设管理走上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17.逐步改善农民生产生活环境。按照村容整洁、生态文明的要求,切实推进农村“五改”(改村道巷道、改水、改厕、改房、改灶)工作,实施“村村通公路”和“村村通班车”工程。完善电力、广播、电讯等公共设施建设,努力提高农村公路通达率、公交班车开通率、广播电视普及率、石油气沼气使用率。到2007年完成农村危房改造任务。扎实开展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全面实施“清洁家园、清洁水源、清洁田园”工程,力争2010年基本解决全市农村饮水安全问题。逐步实现庭院净化、村庄绿化,努力为广大农民群众创造优美的生产生活环境。
18.切实加强农村社会综合治理。加强基层信访队伍建设,建立健全基层人民调解工作网络,妥善处理农村各种社会矛盾;大力推进农村平安社区建设,建立健全农村群防群治网络,切实提高治安防范能力;深入开展严打整治斗争,大力整治农村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严厉打击农村黑恶势力,扫除“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净化农村社会风气;形成齐抓共管的维护稳定工作新机制,切实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农民安居乐业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六、努力搞好固本强基,促进管理民主
19.夯实党在农村执政的组织基础,充分发挥农村党员先锋模范作用。以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主题,扩大第三批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加强村党支部和村委会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增强“两委”班子民主管理、依法办事和化解农村社会矛盾的能力。拓宽用人视野,选拔镇机关部门优秀年轻干部,优秀大中专、高中毕业生及复退军人,特别选拔那些懂政治、善经营、讲奉献、群众信得过的经济能人任村主要领导,造就团结务实、开拓进取、坚强有力的农村领导核心。建立健全适合农村基层特点的激励和保障机制,保证村干部的基本工资报酬,创造条件逐步实现村干部参加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调动农村干部积极性。以农村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为契机,结合农村实际,有针对性地加强对农村基层党员的培训教育,引导他们学习贯彻党章,坚定理想信念,坚持党的宗旨,增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和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坚定性。有计划、有步骤地把青年农民党员培养成致富能手,把致富能手培养成党员,把党员中的骨干培养成村干部,建设一支数量充足、结构合理、素质良好的农村后备干部队伍,充分发挥他们在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的先锋模范作用。
20.完善村民自治制度。认真贯彻上级对农村的各项方针政策,落实农村各项工作制度,推进农村办事程序规范化建设。深入开展农村普法教育,增强农民的法制观念,提高农民依法行使权利和履行义务的自觉性。按照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要求,建立完善党支部领导下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运行机制,进一步完善村务公开、财务公开制度和民主评议制度,建立健全体现村情特点行之有效的规章制度,让农民群众真正享有知情权、参与权、决策权、监督权,增强农民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的能力,引导农民依法行使民主权利。建立和完善农村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对农村重大集体经济、建设项目的监督管理,健全农村审计制度,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21.不断深化农村综合改革。围绕规范机构设置、精简人员编制,转变镇政府职能,搞好各镇事业单位改革,按照中央关于“严守机构编制只减不增和确保社会稳定两条‘底线’”,力争5年内全面建立精简高效的镇党政机构。继续推进财政、金融、农业保险、集体土地征用、户籍、社会就业等管理体制改革,消除政策性、体制性障碍,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政策体制保障。对乡村债务进行清理核实,认真做好化解乡村债务试点工作。
七、加强领导,明确责任,切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22.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并切实加强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的领导。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是一项事关全局的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要增强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为确保建设工作顺利推进,市成立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与市委农办合署办公,具体负责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日常工作,搞好调查研究、加强工作协调,办好试点村,总结推广先进经验,检查督促指导全市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工作。要建立起“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镇村组织实施”的工作机制。市党政班子领导及市人大、市政协主要领导要带头在各自联系镇指定一条村作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联系点。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真正做到广泛发动,全民参与。为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健康开展,各镇切忌“一刀切”、一哄而起。要采取“以点带面”的工作方式,从试点抓起,在总结试点经验的基础上,稳步推进。确保我市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顺利开局。各有关部门要按照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统一思想,分工合作,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推进新农村建设。
23.动员全社会力量,关心、支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要因势利导,广泛发动各界力量,积极鼓励党政机关、人民团体、企事业单位、社会各界人士、志愿者和旅外乡亲,以多种方式关心、支持、参与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农村进行结对帮扶,开展“一帮一”的共建活动。及时表彰奖励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作出重大贡献的单位和个人。鼓励工商、民营企业等社会力量按照“谁投资,谁受益”的原则,参与村庄的改造、整治,以及公共基础设施的建设。宣传部门和新闻媒体要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宣传报道,在全社会营造关注、重视“三农”,共同推进新农村建设的良好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