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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党的作风建设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是在新形势下指导党的作风建设的纲领性文献。近几个月来,按照部党组的部署和要求,部系统各单位认真学习贯彻《决定》精神,经过“认真研读、把握精髓,深入思考、查找差距,切实整改、建章立制,研讨交流、总结提高”四个阶段,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学习贯彻《决定》精神,既是一项紧迫任务,也是一项长期工作,各单位要坚持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基本要求,采取扎扎实实的措施,把贯彻落实《决定》精神引向深入,使我部的作风有新的明显进步,以与时俱进的思想品质,求真务实的工作作风,开拓创新的精神风貌,做好新时期的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
一、精简各类会议,加强会议管理
(一)无明确目的、无实质内容、无经费来源的会议坚决不开,能压缩的会议尽量压缩,能合并召开的会议坚决合并,能以电话、文件、网络等方式解决问题的不召开会议。严格控制举行各类纪念会、研讨会、座谈会、表彰会、新闻会、展览会、洽谈会以及剪彩、庆典等活动。原则上不以部名义与地方政府共同举办博览会、研讨会等活动。部领导原则上不接受地方性会议的邀请与会。
(二)除每年一次的全国农业工作会议外,一般不再以部名义召开要求各省(区、市)农口厅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的全国性会议。部机关各司局每年以部名义、司局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和业务会议不超过2个。禁止部属事业单位和部管社会团体以部名义开会。
(三)确有必要召开的会议,要严格履行报批程序,经部常务会议审定后列入计划。不经批准擅自召开会议的,要追究主办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经审批同意召开的会议,要充分准备,精心组织,解决问题,提高质量。认真执行财经纪律和廉政规定,不得组织与会议无关的活动,不得赠送礼品,不得到中央明令禁止的地方开会。
(四)以部名义召开的全国性工作会议,会期不超过3天,与会人员不超过*人。各单位召开的其它会议,会期不超过2天,与会人员不超过150人。以部名义召开会议或举办活动,如确需邀请党中央、国务院领导同志出席、题词、发贺信或接见会议代表要严格按规定程序报批,机关司局、直属单位和部管社团组织不得直接发出邀请。除具有行业指导职能的司局召开的全国性工作会议和业务会议外,部领导一般不出席各单位召开的其它会议,也不为会议题词、发贺信。
二、压缩文件数量,提高公文质量
(五)能通过电话、电报、便函等方式处理的事项不发文件,发办公厅文件能解决的不发农业部文件,能通过会商、会签方式处理的不联合发文,能通过《农业部信息》反映的不正式行文,能在计算机网络上通知的不发纸质文件。
(六)除部领导在全国农业工作会议上的讲话以正式文件印发外,下发各省(区、市)农口厅局的其他讲话原则上通过《农业情况交流》印发。
(七)部机关所办简报由28种压缩到17种。除《农业部信息》、《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重要草原火灾摘报》外,其它简报均不得报送上级领导机关。确有重要情况需要上报的,通过《农业部信息》报送。新办简报必须报经部常务会议批准。
(八)所有文件和简报,都要力求做到主题鲜明,重点突出,内容准确,言简意赅。提倡发短文,讲短话,力戒套话、空话。上报文件一般不超过3000字。加强公文知识培训,严格公文审核制度,切实提高公文质量。
三、适应新的要求,积极转变职能
(九)在前一段开展以职能转变为主要内容的“三转变”工作的基础上,对已明确委托给事业单位的职能和取消的职能要抓紧落实。强化农业转基因生物安全、农产品质量安全、农产品加工等新增职能。
(十)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在全面清理、认真审核的基础上,报国务院批准取消一批行政审批项目,并向社会公布。对仍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要制定审批规范,严格审批程序,减少审批环节,提高审批效率,加强监督管理,建立公开、透明、有效的监督机制。
(十一)按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应对WTO的要求,认真思考和深入研究我部的职能定位,着重在加强宏观调控和管理、制定市场规则、优化市场环境、保护公平竞争等方面下功夫。
四、大兴调查研究之风,切实改进工作作风
(十二)大力开展调查研究,为宏观决策提供依据,帮助农民解决实际问题。部领导每年至少要安排1个月的时间,司局级干部每年安排一个半月以上的时间,深入基层调查研究。司局级干部每年要撰写1~2篇有情况、有分析、有见解的调研报告。部里设调研成果奖,并列入年度考核,鼓励机关干部深入实际研究问题。
(十三)对农业和农村经济发展中带有全局性、战略性、关键性的问题,每年要列出一些专题,由分管部领导牵头,组织有关司局进行研究,力求把问题分析深透,提出切合实际、操作性强的对策,以增强指导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的针对性、实效性。
(十四)调查研究要深入实际,真正沉下去,贴近农民群众,体察民情民意,解决具体问题,真心实意为群众排忧解难,为发展农业和农村经济献计献策。在调查研究的过程中,要轻车简从,食宿节俭,尽量减轻地方负担。
(十五)各级干部都要带着对农民的深厚感情开展工作,深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多办利民之事。部里每年都要明确提出为机关、为基层、为农民办若干件实事,年初承诺,年底检查,确保兑现。
(十六)完善部领导接待日制度,直接听取群众的意见和建议。坚持部领导联系县制度,深入基层面对面了解情况,解剖典型,总结经验,指导工作。
(十七)按照“管行业要管行风”的原则,积极推进农业部门的行风建设,参与地方组织的行风评议。以优质服务为核心,开展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创建文明窗口、文明单位等活动。
五、加强领导班子和机关党的建设,提高干部队伍素质
(十八)加强政治理论学习,坚持和发扬马克思主义学风。当前,要重点学习同志“七一”重要讲话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精神,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统领农业和农村经济工作全局。坚持和完善部、司两级党员领导干部中心组学习制度,建立学习考核档案。
(十九)积极推动“标准党支部”创建活动,探索目标管理、量化考核、科学评价、注重实效的创建推动机制。以改革创新的精神,研究机关党建工作中的新情况,及时解决新问题,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
(二十)各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努力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思想。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民主决策、科学决策。增强“两手抓”意识,提高“两手抓”能力。
(二十一)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暂行条例》,继续推进司局级干部竞争上岗、任职公示和试用期制等改革,进一步完善具体办法。加强处级干部轮岗交流,特别是对司局级后备干部要加大轮岗交流力度,增强干部队伍活力。继续组派干部援藏援疆、支持西部开发,到贫困地区和基层挂职锻炼。
(二十二)采取多种形式和办法,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重点办好WTO知识培训班、司局级党政“一把手”专题研究班、中青年干部外语培训班、处级干部任职培训班、初任公务员培训班等。逐步建立干部教育培训的评估、考核制度和培训结果的使用机制。
六、加强反腐倡廉工作,推进党风廉政建设
(二十三)加强反腐倡廉先进典型和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的宣传,运用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反腐败意识,增强群众的反腐败信心。
(二十四)坚决执行中央纪委关于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各项规定。加强对党员干部执行《廉政准则》等廉洁自律规定的监督检查,对违纪政纪的要严肃查处。把自我监督、党内监督、群众监督、纪检监察部门监督和舆论监督结合起来,建立健全有效的监督机制。
(二十五)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严格责任追究。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要起表率作用,要求其他同志做到的,自己首先要做到。领导干部要从自己做起,从本单位抓起,抓党风,促政风,带民风。
七、健全完善规章制度,严格贯彻执行制度
(二十六)根据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建立健全和完善配套党内教育、管理、监督以及业务工作的相关制度,推进制度化、规范化建设。要把加强对制度贯彻执行情况的检查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确保各项制度落到实处。
(二十七)领导干部要以身作则,带头遵守制度,按照制度办事,组织干部职工认真学习和贯彻制度,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维护制度的严肃性。
各单位要按照以上意见,结合在作风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制定具体的整改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