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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机关各司局、各直属单位:
党的十四届四中全会以来,在中共中央国家机关工委和部党组的领导下,我部党的建设工作总体上看不断得到加强和改进,为完成部党组和各单位的中心任务起到了保证和促进作用。但是,从我部党的建设工作的实际状况特别是开展“三讲”教育和揭批“”斗争中反映的情况看,党的建设工作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如一些党员领导干部“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性不够高,党的民主集中制落实不够好;少数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党的组织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存在薄弱环节,党内教育、管理和监督不够严格;党务干部的积极性没有很好发挥出来,影响党务工作的质量与效果,等等。根据总书记在中纪委四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提出的“治国必先治党,治党务必从严”的要求,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我部党的建设工作,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进一步增强“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自觉性
从我部“三讲”教育中反映出来的问题看,不少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存在学习理论、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不够,批评与自我批评不能有效地开展的问题,有些领导班子平时研究业务工作多,很少甚至长期不了解、不研究本单位干部职工的思想政治状况,存在着重业务工作,轻党的建设工作的倾向,领导班子和党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够强。
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是新时期党的工作的一条重要方针,是从严治党、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重要体现。为了不断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的思想政治建设,更好地贯彻执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保证政令畅通,保证和促进经济业务工作的顺利进行,党员领导干部尤其是党政一把手,必须从讲政治的高度牢固树立党建责任意识,做到抓党建工作思想认识到位、履行职责到位、工作措施到位。要建立两手抓的考核监督评价机制,年终工作总结和考核,领导班子和党员领导干部都要检查报告坚持两手抓的情况。部直属机关党委要配合人事劳动司,把基层党的思想、组织、作风建设情况,开展党内生活,执行党的决议以及群众对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满意程度等,作为考核的重点内容,作为评价领导班子工作、领导干部素质和进行干部调整任免的一个重要依据。各直属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两手抓意识,紧紧围绕单位中心工作开展党的工作,同解决业务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有机地结合起来,贯穿全部工作的始终。
二、切实加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
近年来,在部党组的领导和各单位党组织的积极努力下,我部基层党组织班子建设不断得到加强,较好地发挥了党组织的监督保证作用。但是同“三讲”的要求和群众的期望相比,还有不少差距。有的基层组织凝聚力、战斗力不强,对面临的新情况和单位存在的突出问题不敏感,不着力解决;少数党组织负责人缺乏抓党建和思想政治工作的意识,就事论事,工作被动,抓不到点子上;有的基层党组织不能按期换届改选,委员缺额不能及时增补,等等。
党的基层组织是党建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总书记在中纪委四次全会重要讲话中指出,在从严治党中,首先要治理好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各级党组织要把抓好党组织班子的自身建设,作为落实从严治党要求和加强党的建设工作的根本任务来抓,认真落实岗位责任制和加强党组织班子建设的各项制度建设。根据《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的规定,结合我部实际,基层党委会执行四年任期,总支、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任期届满要按期进行换届选举,不能按期换届选举的要向上级党组织写出延期的报告,并说明理由。延期换届选举的时间一般不得超过一年。委员会委员要求有三年以上的党龄,并有一定的党务工作经历。委员缺额要按组织程序及时进行补选,补选时间不能超过半年,确保党组织班子健全和党的建设工作的正常进行。党组织班子成员年终考核时,要把履行党内职责的情况作为述职的一项重要内容,并纳入干部考核指标。对不能很好履行职责的进行必要的调整,确保党组织班子的活力。
三、严格党内教育、管理和监督
近年来,我部在加强党内教育、管理和监督方面做了不少工作,如开展党员“双学”活动、组织邓小平理论学习、开展创建“标准党支部”工作和“三讲”教育活动等,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党内教育、管理和监督工作还存在一些不适应。有的基层党组织软弱涣散,党不管党或不敢大胆教育、管理和监督;有的基层组织落实党内教育、管理和监督制度不够严格,缺乏有力的约束机制,对一些有问题的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迁就照顾,处理不严,使党员意识淡化,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受到影响。
严格党内教育、管理和监督,是从严治党,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基本要求,是党的十五大提出的继续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重要内容。党员教育、管理和监督要努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增强针对性、操作性、实效性。要认真总结“三讲”教育理论学习的经验,采取集中学习交流等有效的学习形式,建立相应的学习制度,如自学制度、培训制度、请假制度、考勤制度、补课制度、考核制度等,认真抓好落实,提高学习效果。
严格党内生活制度,按照“标准党支部”验收标准,对党支部落实党内制度情况进行定期检查考核。要建立健全党员参加党内生活的考勤登记制度,定期通报,及时补课,增强党员意识和党性观念。要加强发展党员工作,严格执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条例(试行)》的规定,规范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教育,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吸收优秀入党积极分子加入党组织队伍。
加强党内监督,强化监督意识,积极探索监督的有效办法。加强党内监督是落实中央关于从严治党要求的重要保证。要强化领导集体内部、上级对下级、下级对上级的监督,努力拓宽和疏通监督渠道,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和经常性的监督。监督的重点是党员领导干部和人、财、物等管理部门的关键岗位。要坚持十四大以来形成的反腐败工作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格局,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对违纪者要进行严肃处理。要建立健全党内监督责任制,把党内监督工作情况作为对党组织考核的重要内容。开好民主生活会是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途径,今后,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按照“三讲”教育的基本做法和要求进行,领导干部要把执行《廉政准则》和制止奢侈浪费行为的有关规定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的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部直属机关党委要加强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情况,对民主生活会不按程序与要求进行或质量不高的,要按规定责令其重新召开;为实施有效监督,各单位不是行政领导班子的党组织负责人要列席行政重要会议;基层党组织每年要召开一次党员干部大会,听取行政负责人通报主要工作情况;党内要认真执行谈话提醒制度、纪律检查建议书制度,对不称职或有问题反映的干部,要及时提醒、诫勉。
四、健全和完善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各项制度
我部“三讲”教育中,各单位在坚持民主集中制方面检查的问题比较多,既有民主不够的现象,也有集中不力的情况,或造成班子成员间的误解、隔阂,影响团结,或导致无人负责,表面上一团和气,心里互相埋怨,影响团结与合力。班子闹不团结,一个重要原因是对党的民主集中制原则缺乏足够的认识,政治观念、大局观念、群众观念不强。
民主集中制是党的根本组织制度和领导制度,是民主基础上的集中和集中指导下的民主相结合的制度。领导干部要加强党的民主集中制理论的学习,把能不能执行民主集中制上升到讲政治、坚持群众路线的高度来认识,提高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的自觉性。要继续抓好“三讲”教育整改工作的落实,建立健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执行民主集中制的制度:一是议事规则。明确单位重大问题需经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如事关单位改革发展的重要决策、大额资金的使用、干部的调整任免、干部职工奖金分配和出国安排等。二是民主决策程序。明确决策前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行科学论证。决策时要充分听取与会人员的意见,尤其要充分听取不同的意见,在此基础上作出正确决策。三是会议保密制度。领导班子集体作出决策后,应一个声音对外,个人如有不同看法,可以保留意见,但严禁将决策讨论过程透露出来,引发矛盾。严格执行制度,对违反制度的要做出处理。要加强对执行民主集中制有关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防止一言堂的现象,或名义上是集体负责,实际上议而不决,决而不行,行而无果等现象的出现,影响领导班子的合力,贻误单位的改革和发展。党员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要将执行民主集中制的情况作为一项重要内容,进行对照检查。
五、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
从处理“”问题可以看出,思想政治工作显示了强大的威力,同时也暴露出一些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确实存在薄弱环节。思想政治工作是我们党的优良传统和政治优势,要跟上时代步伐,进一步发挥积极作用,就必须不断开拓创新,努力适应经济成份和经济利益多样化、社会生活方式多样化、社会组织形式多样化、就业岗位和就业方式多样化的新形势。要结合各单位的实际,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认真学习《邓小平论思想政治工作》,贯彻落实总书记关于加强宣传思想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的批示精神和《部党组关于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思想政治工作的若干意见〉的实施意见》,创造性地做好本单位的思想政治工作。
1.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和邓小平理论为指导,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核心内容。在党员干部职工中深入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教育,深入进行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论、无神论教育和科学精神教育,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坚定走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信念。
2.结合单位的具体业务工作和不同对象的特点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增强针对性和实效性。要把思想上的问题、工作中的难点作为思想政治工作的重点,根据不同人员的特点,通过形势宣传、思想引导、谈心交心等形式,做好有针对性的思想工作,为做好中心工作提供强大的思想保证和精神支持。当前,思想政治工作对象的重点是中高级知识分子、青年干部、离退休干部和事业单位的干部职工。对中高级知识分子,要从政治上关心他们,工作上支持他们,生活上照顾他们;对青年干部要及时掌握他们的思想动态,关注他们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对离退休干部要在政治上、生活上关心他们的同时,要加强思想教育,真正做到老有所养、老有所乐、老有所教。事业单位在改革过程中,将面临一系列的思想与实际问题,要通过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正确引导,做好释疑工作,确保改革的顺利进行。
3.坚持教育与管理相结合。教育要强调针对性、实效性,管理要突出严肃性、制度化。在加强思想教育的同时,要靠制度和管理来规范干部职工的言行。对少数违反制度的要进行严肃批评和处理,以达到处理极少数人,教育绝大多数人的效果。
4.解决思想问题与解决实际问题相结合。群众的许多思想问题是由具体的实际问题引起的,各级领导要切实增强群众观念,关心群众疾苦,多办实事,多做得人心、暖人心、稳人心的工作,把好事办实,实事办好,在解决群众的思想问题和实际困难中,增强党组织的凝聚力和号召力。
5.建立党政群团齐抓共管的思想政治工作新格局。当前,尤其是要加大行政领导做思想政治工作的力度,一把手负总责,副手管好分管范围的人和事,明确责任,落实到人。党组织要加强对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围绕部和单位中心任务积极开展工作,发挥其桥梁纽带作用。我部派组织和统战对象较多,要充分发挥作用,支持他们积极开展活动,及时反映党外人士的意见和建议,解决他们工作中的实际困难,帮助他们加强自身建设,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外人士的培养、选拔和各层次代表人物的举荐工作。
6.要积极探索思想政治工作的有效途径。思想政治工作要通过有效的载体去做,如在部机关开展的“三优一满意”创建活动,直属单位开展的创建精神文明单位活动,妇女组织开展的“巾帼建功”活动,团组织开展的争创“青年文明号”活动,以及演讲比赛、知识竞赛和健康向上的文化娱乐活动等。要继承发扬好的做法,并在新形势下努力创新。
7.思想政治工作要变被动应付为主动出击。通过建立相应的信息网络,及时收集、掌握、分析干部职工的思想动态,把统一思想、化解矛盾、释疑排难的工作做到日常工作中去,把问题解决在萌芽状态,起到事半功倍的效果。
六、稳定党的工作机构设置,加强党务干部队伍建设
随着改革的深入,党的工作机构同样要进行改革,这是改革大局的需要,给加强和改善党的建设提出了新的课题。党务工作机构改革要按照精干高效、有利于加强和改善党务工作的原则进行。部党组[*9]48号文件提出了原则意见,即“成立党委的在京直属单位,如党委书记由行政负责人兼任的,一般应配备专职党委副书记,其职级与本单位行政副职相同。党员人数超过100人的,应设办事机构与专职党务干部,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的,可不设办事机构,但要明确专人负责有关党务工作。”各单位特别是直属单位在改革中要认真贯彻落实。直属单位党委配备的专职副书记,要以党务工作为主,可以分管少量业务工作,以利于党务工作与行政业务工作的有机结合,避免两张皮;党员人数不足100人的直属单位党委如不单设办事机构的,可与行政办公室(综合处)或人事处合署办公,并明确专人负责党务工作,不能把党务工作放在业务工作部门。今后,直属单位进行机构改革和调整时,在党组织办事机构及负责人变动前,要向部直属机关党委通报。要加强对党务干部的培训和教育,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和实际工作能力,适应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
积极探索建立和完善党的工作的考核机制。做好党的工作是更好地完成全部工作任务的组织保证。兼职党务干部是我部党务干部队伍的主体,他们在承担一些业务工作的同时,兢兢业业、认真负责地做了大量党务工作。要充分肯定他们的工作成绩,尊重他们的责任感和工作热情,采取有效措施保护好、调动好、发挥好他们的积极性。
1.在干部年终考核、职称晋升考核和提职考核时,对党务工作者增加党务工作业绩考核内容。今后提拔处级及以上职务干部时,要考核其从事党务工作的实绩,作为晋职晋级的一个重要依据。
2.对优秀党员要大力进行表彰和宣传。基层单位可每年进行一次评选和表彰,部直属机关党委每两年进行一次评选和表彰。通过各种方式,宣传他们的优秀事迹和先进工作经验。
3.党内评选优秀党务工作者,在进行精神鼓励的同时,给予一定的物质奖励。对获得部级以上优秀党务工作者称号的,要进行重点培养,具备条件的要提拔使用。
七、切实加强对党的建设工作的领导
要建立党建工作领导责任制,各单位党政一把手是党建工作的主要责任人,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思想认识到位、领导精力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党政一把手要以身作则,积极参加党的活动,带头做好党的建设工作。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要提高质量,注重实效,丰富内容,创新形式,拓宽渠道,在开展有声有色的工作中进行自我教育与提高。从今年起,各单位可根据开展活动的需要,年初在资金使用计划中安排出一定的党内活动经费,以支部为单位使用,确保党内活动的正常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