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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晋宁县、嵩明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有关部门,三个开发(度假)区管委会,呈贡新城管委会,空港经济区管委会:
**年4月15日,省政府召开滇池环湖截污工程现场办公会,讨论通过了滇池环湖截污工程建设和湖滨“四退三还”工作的总体思路,对滇池治理各项措施和工程进展提出明确要求,进一步推进滇池水污染治理各项工作扎实开展。
为认真贯彻落实滇池环湖截污工程现场办公会议精神,立即行动,抓住机遇,狠抓落实,快出成效,经市政府研究,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围绕重点工程建设,不折不扣地推进滇池治理各项工作
(一)认真抓好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和滇池“十一五”规划工程实施方案编制工作
以环湖截污、环湖生态、入湖河道治理、底泥疏浚、水源地保护、外流域引水六大工程内容为主,结合滇池流域城乡经济一体化发展规划,以滇池流域城乡经济、社会、自然和人的协调发展为出发点,编制滇池流域水污染防治中长期规划(2006-2010年)(即滇池治理总体方案)。
**年6月10日前完成规划初稿,达到向国家汇报的要求;11月30日前完成规划文本。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市发改委、市滇管局
(二)积极推进和落实“十一五”具体实施方案,抓紧开展规划项目前期工作
1.将牛栏江引水工程、环湖截污工程、环湖生态恢复建设等滇池治理的关键性措施和支撑性工程,纳入滇池“十一五”工程实施方案。按照科学性、操作性、可行性、政策性,做好向家专题汇报“十一五”期间滇池水污染治理的工程实施方案的准备工作。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市环保局、市发改委
2.加快滇池“十一五”规划项目前期工作进度,扎实工作,提高工作质量,为项目尽快动工做好准备。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责任,改进工作方法,加强省市确定的滇池治理项目的各项前期工作,做好项目储备,以争取银行信贷和工作的主动。
**年7月1日前,提出滇池“十一五”规划项目第三批前期工作经费安排意见,报市政府研究;11月1日前,提出滇池“十一五”规划项目第四批前期工作经费安排意见。各项目责任单位按月向市发改委、市滇管局报项目前期工作进展情况。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滇管局,各项目责任单位
(三)全力实施好环湖截污工程项目建设
环湖截污是滇池治理最直接、最有效的措施。环湖截污工程是干渠截污、河道截污、片区截污、集镇和村庄截污四个层次的截污管网系统建设。
1.环湖截污干渠建设
(1)坚持全面闭合的总体目标,按照“长远考虑、百年大计”的规划设计标准,切实加快规划设计和报批工作。
**年5月30日前,完成环湖东路截污工程可研编制及报批,并同步开展初步设计工作和项目环评的修编工作,确保截污工作与环湖东路施工同步。
**年6月30日前,完成环湖南路截污工作可研编制工作,同步开展项目环境评价和初步设计工作。
**年12月1日前,完成环湖截污北岸完善工程和西岸完善工程项目建议书编制工作。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市规划局
(2)组织对截污干管实施方案进行科学论证。**年5月30日前,至少组织一次有国家层面专家参加的论证会,结果报市政府。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发改委、市滇管局
(3)今年6月,结合环湖东路建设,动工实施环湖东岸截污干渠建设。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
(4)今年10月,结合环湖南路建设,动工实施环湖南岸截污干渠建设。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
(5)今年完成滇池北岸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9公里截污管建设。
责任单位:滇池北岸工程局
2.河道截污建设
(1)今年要全面实施盘龙江综合整治、宝象河截污整治,动工实施7条入湖河道截污及水环境治理工程;到2010年底,全面完成29条主要入湖河道整治,实现滇池主要入湖河道的彻底截污。
盘龙江综合整治:**年12月31日,完成盘龙江综合治理一年行动计划内容。
宝象河截污整治:**年5月15日前,确定整治方案,8月30日完成有关征地拆迁工作,9月动工建设。
金汁河截污及水环境综合治理:**年12月31日前完成。
洛龙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年12月31日,完成30%工程量,整治河道2.43公里,截污管网5公里。
玉带河-篆塘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工程:6月30日前,完成征地拆迁,7月开工建设,年内完成60%工程量。
新运粮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年9月完成征地拆迁,10月开工建设。
老运粮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年9月完成征地拆迁,10月开工建设。
西坝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依托西坝路改扩建工程,抓紧开展二环南路-广福路段截污管建设,其以下段于10月完成征地拆迁,年内动工建设。
海河截污及水环境治理:**年6月完成征地拆迁,7月动工建设,年内完成50%工程量。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呈贡、晋宁、嵩明县政府
(2)进一步完善“河(段)长负责制”,尽快完成市(各县区)滇池主要入湖河道综合环境控制及河段长责任制考核细则(考核管理办法)。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呈贡、晋宁、嵩明县政府
(3)启动和完善入湖河道水质监测系统建设,采用自动和人工的方式开展水质监测工作。
责任单位:市环保局,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呈贡、晋宁、嵩明县政府
3.片区截污建设
(1)**主城、呈贡新城、晋城、昆阳—海口、滇池西岸五个片区,分别制定和完善片区排水规划。今年内完成主城地下排水管网普查。
责任单位:市规划局,西山区、呈贡县、晋宁县政府
(2)结合主城提升完善,对城市中心区合流制排水体制分片、分阶段进行雨污分流改造。加快实施滇池北岸工程,按计划完成草海西岸B段截污管及庄房村污水泵站土建工程、官宝路A段污水干管建设。开工实施菊花村、张官营泵站建设,启动西坝路、盘江东路、金汁河、东二环、环湖东路城区段污水管道建设。今年完成第七、第五污水处理厂改扩建50%基础处理工程及第三污水处理厂改扩建70%土建工程。上半年启动第一、第二、第四污水处理厂脱磷除氮(消毒)处理装置,按照一级A排放标准进行建设。
责任单位:滇投公司
(3)今年分别完成呈贡捞鱼河、洛龙河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总投资的40%、30%。
责任单位:新都公司
(4)结合道路建设、片区改造,开展城市雨污分流次干管及支管配套建设,完善配套地下排水管网建设。
责任单位:五华区、盘龙区、西山区、官渡区政府,呈贡新城管委会,滇投公司
(5)一定规模的居住小区、商业集中区等,都要建立起相应的污水收集处理系统(再生水利用设施)。加快推进再生水设施建设,今年底,再生水设计总处理能力达到每日451万立方米。
责任单位:市市政公用局(市节水办)
(6)滇池流域内的园区和工业集中区,建设和完善污水集中收集处置设施。
责任单位:三个开发(度假)区,各有关县区政府
4.集镇、村庄截污
在滇池流域内环湖公路以外所有乡镇政府所在地,建设污水收集管道及处理设施。**年7月30日前完成前期工作,8月动工实施。
采取分散处理等方式,对滇池流域地区农村生产、生活污水进行收集处理建设,到2010年,滇池一级保护区内和一级保护区外污水收集处理率分别达到70%和40%以上。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西山、官渡区,呈贡、晋宁、嵩明县政府,市环保局
(四)加快环湖公路的建设,为环湖截污提供载体
1.按照环湖公路由三个层次道路系统的规划和设计,以环湖交通干线为重点,加快环湖公路建设(环湖景观步行道、环湖交通干道、环湖高速公路系统建设)。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规划局、市交通局
2.抓好研究论证,统筹考虑建设环湖轻轨。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五)加快环湖生态建设工作
1.还湖、还湿地、还林是滇池治理的关键性举措,是环湖生态的重点。在滇池外海环湖交通路以内,开展退人、退房、退田、退塘“四退”和还湖、还林、还湿地“三还”工作。
(1)“退耕”。**年内,通过种植业结构调整,在滇池外海环湖公路以内湖滨地区退耕59424亩,全部退出粮、菜、花等农业生产。其中,官渡区14000亩,西山区6000亩,呈贡县12000亩,晋宁县27424亩。
责任单位: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晋宁县政府,市农业局
(2)“退塘”。在有条件的湖岸,拆除防浪堤;**年内,通过租用方式,退鱼塘7576亩,恢复为水面或自然湿地。
责任单位:晋宁县政府
(3)“还湿地”。**年内,在滇池外海环湖公路以内湖滨退耕或退塘地区,通过租地的形式,建设生态湿地或恢复自然湿地26128亩。其中,官渡区3882亩,西山区2784亩,呈贡县3595亩,晋宁县15867亩。租地费用由市按各县区经济发展水平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晋宁县政府,市滇管局、市环保局
(4)“还林”。**年内,在滇池外海环湖公路以内湖滨退耕或退塘地区,通过租地的形式,建设生态林40872亩,因地制宜组织种植生态林、经济林,如核桃、蓝莓等。其中,官渡区10118亩,西山区3216亩,呈贡县8405亩,晋宁县19133亩。租地费用由市按各县区经济发展水平予以补助。
责任单位: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晋宁县政府,市滇管局、市林业局、
(5)“退房退人”。以县区政府为主,对环湖公路以内59个行政村,约3万人,涉及200万平方米建筑面积开展深入细致的调查,**年10月1日前,研究提出具体实施方案、相关补偿标准。市有关部门按“搬迁有新居,生活有来源,就业有扶持”的原则,在8月1日前,研究提出指导性政策意见,报市政府研究。
责任单位: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晋宁县政府,市规划局、市国土资源局、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2.从**年6月30日起,滇池环湖公路以内和31条河道河堤两侧沿地表外延200米范围内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从事畜禽养殖活动,滇池流域范围2920范围内搬迁或者关闭存栏畜10头以上、禽100羽以上的畜禽养殖场(户)、养殖小区。由市政府法制办按有关程序尽快予以颁布实施。
责任单位:五华区、盘龙区、官渡区、西山区、呈贡县、晋宁县、嵩明县政府,市农业局、市政府法制办
3.结合草海片区开发,实施草海生态修复,同步恢复建设草海片区生态湿地。
责任单位:西山区政府
4.在滇池流域开展绿化建设和生态保护。按城市规划区绿地系统建设和市域环境生态系统建设三年达标工程的要求,实现城乡绿化全覆盖,推进流池流域城乡绿化一体化建设。
责任单位:市园林绿化局、市林业局,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呈贡、晋宁、嵩明县政府
5.对滇池流域面山的采矿、采石、取土点(场)全面关停,对“五采区”进行绿化。
责任单位:市国土资源局,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呈贡、晋宁、嵩明县政府
加强滇池流域水土保持工作,采取植物、工程、保土耕作等措施,小流域单元综合整治和大面积封育防治相结合,治理滇池流域水土流失。**年完成水土流失整治20平方公里。
责任单位:市水利局,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呈贡、晋宁、嵩明县政府
6.加强水源地保护
推进落实全市饮用水源地污染整治,加快调整饮用水水源地种植结构,今年松华水源一级保护区取消所有养殖业活动,推广农村能源替代与节能。强化对饮用水源地的环境监管,确保水源地安全。
责任单位:盘龙区、嵩明县政府
7.提高滇池运行水位,增加蓄水量。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市水利局
(六)加速滇池流域城乡一体化,促进滇池污染治理工作
做好城乡一体化规划,统筹考虑和解决流域内基础设施建设、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产业结构调整、移民搬迁和劳动力转移等问题,建立城乡一体的生产、生活和管理机制。
责任单位: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呈贡、晋宁、嵩明县政府
(七)抓紧底泥疏浚的相关工作。在有效截流入湖污染物后,底泥疏浚就是改善滇池水质的重要手段。
1.加快实施滇池草海污染底泥疏挖及处置二期工程。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
2.减少滇池内源污染,加大对滇池底泥减量化、无害化和资源化处理的研究和示范工作。
一是配合省有关部门,做好污泥掺烧发电项目相关工作。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市经委
二是抓紧开展水环境固体污染物综合处置利用一期工程(主城区城市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理处置项目)
责任单位:滇投公司
(八)抓紧开展牛栏江引水工程开工各项准备工作
配合省水利厅,抓紧开展工程动工各有关征地拆迁、移民安置等工作。今年年底,动工实施牛栏江引水工程。
责任单位:寻甸、嵩明县政府,市发改委、市水利局、市国土资源局、市规划局、市环保局、市林业局、市移民局
二、采取各项措施,保障滇池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一)积极争取国开行的信贷支持
1.更加积极主动地做好项目前期工作,按要求落实项目贷款各相关审批手续。
责任单位:各项目承担单位
2.市级财政研究,筹措资金或是安排专项资金,按确定的比例,作为滇池保护治理工程项目的资本金和配套资金,争取国家开发银行更大的支持。
责任单位:市财政局、市发改委
3.滇池治理的前期工作向国家开发银行申请技术贷款。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
(二)积极向国家和省对口部门进行汇报和联系
明确专人负责滇池治理项目贷款涉及的各项审批手续的推进工作,争取国家和省优惠政策、资金补助等支持;5月底前,完成要争取国家资金支持项目,特别是今年要实施的项目的前期相关工作,争取国家和省的更大支持。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滇管局、市环保局
(三)建立领导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
1.建立和明确滇池治理责任制,进一步强化**市作为滇池治理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的地位,量化和细化县(区)、乡(镇、办事处)、村(居委会)各级各部门在滇池治理中的责任,一年一考核。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五华、盘龙、官渡、西山区,呈贡、晋宁、嵩明县政府
2.市级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和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加强指导,加强监管,积极主动做好服务,切实履行好滇池治理的责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市环保局、市滇管局、市农业局、林业局、市水利厅、市国土资源局、规划局、建设局
(四)建立滇池治理信息公开制度
在**年6月1日前,提出滇池污染治理公众参与监督机制,通过公开污染治理信息,特别是重大项目投资、进度等信息,建立健全滇池综合治理公众监督、举报、受理、公示制度与平台,努力推进公众参与和监督。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
(五)创新体制机制
1.加强统筹协调,尽快改变目前多头管理、权责不清、互相扯皮的状况,加快建立职能清晰、权责统一、运转协调、管理有效的治污管理体制。
责任单位:市编委办
2.理顺全市排水管理体制,在**年8月1日前提出理顺全市排水管理体制的建议,报市政府。
责任单位:市滇管局、滇投公司
3.建立并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管理体制,逐步规范全市水环境管理工作。在**年8月1日前提出完善城市环境基础设施管理体制的建议,报市政府。
责任单位:市建设局、市环保局、市滇管局
4.进一步完善滇池污染治理市场化运作机制,在稳定财政投入基础上,统筹各项规费,引导社会资金,吸引外来投资,尽快建立与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多元化投资主体和融资体系。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滇投公司
5.加强项目前期工作、投资评估和资金使用监督管理,推行项目排序和投资效益优先制度,进一步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
(六)其它有关事项
1.与省民政厅进一步联系对接,开展云龙水库水源保护区、阳宗海流域行政区域调整问题,在7月1日前提出调整具体方案,经市政府报省政府研究。
责任单位:市民政局
2.在6月1日前,研究提出驻昆中央、省属企业与滇池流域县(市)区通过挂钩、接对、包片等形式,采取认建、认养、认管和冠名栽植等多种方式,参与面山绿化造林的工作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