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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省纪委九届三次全会、市纪委十届二次全会和区纪委十一届二次全会精神和区委、区政府《关于*8年全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为进一步推进全区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及行业作风建设,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重视民意,关注民生,紧紧围绕全区卫生工作中心任务,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加强以保持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为重点的作风建设,加强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强化权力制约和监督,坚持改革创新,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领域,努力形成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反腐倡廉制度体系、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切实提高反腐倡廉建设成效,为构建和谐卫生,促进全区卫生事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保证。
二、任务要求
(一)加强对区委、区政府及局党委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坚决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严肃查处违的政治纪律的行为,做到令行禁止,坚决维护中央权威,确保区委、区政府和局党委重大决策不折不扣地得到贯彻落实。
2、按照区委和局党委的部署要求,紧紧围绕重视改善民生、构建和谐*、和谐卫生等重大决策措施落实情况加强监督检查,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卫生事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对涉及民生,关系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看病贵”等重点事项,实施立项监察,进一步加强对医药购销领域和医疗服务中不正之风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强管理,规范服务行为,确保政令畅通。
3、深入推进机关效能建设,开展效能监察。以创建“文明城区、文明行业、文明单位”和“两好一满意”活动为总抓手,继续深入推行首问负责、服务承诺、限时办结、过错责任追究、行政问责等制度,深化规范卫生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工作,试行绩效管理制度,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严格依法行政,依法执业,维护群众合法权益,树立卫生行业良好形象。
(二)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坚决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
1、继续治理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规范医疗秩序和服务、收费行为。一是继续开展医疗服务市场清理整顿工作,严厉打击非法行医、无证行医和超范围执业等违法违规行为,规范医疗服务市场秩序。二是加强对医疗卫生单位执行价格政策的监督检查,严禁自立项目、分解项目、比照项目收费等违规行为;严格实行费用清单和费用查询制,防止重复计费、多收乱收等问题的发生;规范医务人员收入分配制度,严禁以医谋私。三是加强医疗广告监管,规范医疗广告,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医疗广告,推动医疗广告市场秩序好转。四是严格规范医务人员诊疗行为。认真执行临床技术、诊疗、药物应用、处方管理等规范,推行不当处方医院内部公示和点评等制度。
2、继续深入开展治理商业贿赂专项工作。在继续抓好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专项工作自查自纠和案件查处的同时,按照统一规划、分类研究、分步实施的总体要求,着力探索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加强对医疗卫生机构的药品设备采购、基建工程、财务和后勤管理等重点部门、重点环节、重点岗位管理和监督,建立、完善和落实权力分解、监督制约、人员轮岗交流等制度和措施。严格执行卫生系统内部审计、财务会计内部控制和基本建设管理等制度,加强医疗卫生机构财务管理和监督。
3、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按照上级卫生主管部门和区纠风办的部署和要求,在全区卫生系统广泛深入开展“服务好、质量好,群众满意”(简称“两好一满意”)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等活动,通过加强行业作风建设,深入查摆医疗卫生服务中群众不方便、不放心、不满意的问题,尤其要对近两年来群众投诉问题,差错、事故,医患纠纷、信访问题和违规违纪违法案件,进行深入地剖析,查找问题根源,吸取教训,采取有效措施逐项搞好整改,着力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做到“四个规范”(规范行为、规范检查、规范用药和规范收费),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健康权益。认真落实《关于建立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的指导意见(试行)》,将医德考评纳入医院管理体系,考核结果纳入个人档案管理,与晋职晋级、绩效工资、评先树优等利益挂钩,进一步规范医务人员诊疗服务行为。继续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法,开门纳谏正行风,认真搞好对服务对象的回访工作,回访率达90%以上,对各医疗卫生单位行业作风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广泛征求意见和建议,不断改进工作,推动“两好一满意”和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的深入开展,进一步提升全区卫生行业良好社会形象。组织落实好“政风行风热线”卫生部门领导上线工作。
(三)加大案件查办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行为
继续认真贯彻落实《关于纪检监察机关严格依纪依法办案的意见》,按照区委反腐败工作领导小组的部署和要求,健全查办案件的协调机制,继续加强信访举报工作,提倡和鼓励实名举报,切实维护和保障举报人的合法权利,严肃查处打击报复举报人的行为。认真梳理和分析群众来信来访、投诉和举报,重点查办下列案件:一是卫生行政部门和卫生监督机构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监督执法等权力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二是在医药购销、基建工程、仪器设备及物资采购等工作中发生的商业贿赂案件;三是医疗卫生系统发生的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要不断改进办案方式方法,综合运用组织处理和纪律处分手段,加大组织处理工作力度,努力把卫生系统违法违纪案件减少到最低限度。
(四)扎实开展反腐倡廉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
1、强化反腐倡廉教育。在全区卫生系统党员干部中开展“做勤廉表率、促科学发展”主题教育活动,以省纪委编印的《做清廉表率、促和谐发展教育读本》为基本教材,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大和中纪委十七届二次全会、市第十次党代会及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全国、全省、全市、全区“两会”和各级卫生工作会议精神,学习中央、省市区领导的重要讲话,进一步加强社会主义荣辱观、社会公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在医务人员中开展“学英模人物,创一流业绩”教育活动,以省卫生厅编写的《医苑芳华》等读物为基本教材,进一步加强医德医风、职业道德教育,树立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努力提高业务素质,提高专业水平,进一步提升卫生行业良好形象。坚持以正面典型引导人,组织党员干部到淄川马鞍山革命教育基地参观学习,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常修为政之德,充分发挥榜样的示范作用;同时,坚持以反面典型警示人,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观看警示教育影片,教育广大党员干部常思贪欲之害,引以为戒,警钟长鸣,不断增强遵纪守法和廉洁自律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道德防线。同时,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进医疗卫生单位、进科室,进医学课堂,进家庭,在全系统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要继续推行、全面实施廉政教育“六个一”工程,层层推进、级级落实,形成制度、形成规范。
2、强化党员干部作风建设。大力弘扬八个方面的良好风气,认真落实“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健全完善以认真专业务实为主要内容的作风效能建设长效机制,不断提高作风建设水平。督促广大党员干部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理念,弘扬求真务实作风,进一步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
3、认真落实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加强对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情况的监督检查,重点抓好以下工作:(1)深入治理领导干部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以及以赌博和交易等形式收受财物、利用婚丧嫁娶等事宜收钱敛财等问题。(2)清理纠正领导干部在住房上以权谋私的问题,严禁领导干部超标准建房、多占住房、违规购买经济适用房,坚决处理领导干部违规违法收受房屋的问题。(3)纠正和查处领导干部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4)治理领导干部违规插手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市场交易活动谋取私利的问题。
4、大力提倡勤俭节约、艰苦奋斗作风,坚决反对和制止奢侈浪费。认真执行会议、公务接待和差旅费管理有关规定,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游山玩水和进行高消费娱乐,坚决纠正以学习考察等名义公款旅游特别是出国(境)旅游的不正之风,纠正超标准超编制配备使用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
(五)进一步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工作
1、加强对权力运行的监督。进一步完善监督制约机制,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对人财物管理、使用和关键岗位的监督。认真执行民主集中制规定,健全并严格落实党委议事规则和行政班子工作规则,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重大项目安排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坚决制止独断专行和“暗箱操作”行为。发扬党内民主,加强党内监督,积极推进党务公开,严格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函询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认真贯彻执行区委关于建立对党员领导干部警示训诫制度:对反映领导干部的来信来访,要向被反映者打招呼;有具体线索的要责成被反映者作出说明;长期信访不断,经初核存有为政不廉问题的要坚决纠正并进行必要的组织处理,防止小错不纠,酿成大错。
2、加强对卫生资金使用、政府采购和招投标行为的监督。严格各种卫生资金尤其是疾病防控、社区卫生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等资金的使用和管理,加大对“小金库”、“账外账”、私设账户等违反财务纪律现象的清理和查处力度。完善卫生领域政府采购特别是药品、仪器设备集中招投标制度规定,强化对招标行为的监督,坚决纠正规避招标、干预招标、虚假招标。
3、进一步严格组织人事纪律。严肃组织人事纪律,严格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监督,坚决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防止和纠正干部带病上岗、带病提拔等问题。进一步健全领导干部廉政档案电子管理系统,完善干部廉政鉴定制度。
4、进一步推进政务院务公开工作。深入贯彻落实卫生部《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关于进一步推行院务公开工作的指导意见》和全区政务公开办事公开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继续贯彻落实局党委《关于进一步完善政务、院务(所、站、中心)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不断充实完善和规范公开内容,努力使公开的内容最大限度地满足群众和职工的期望,让群众知情,自觉接受群众的监督,努力打造“阳光政务、阳光卫生”。
三、组织领导和措施保障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反腐倡廉建设的极端重要性,切实担负起全面领导反腐倡廉建设的政治责任,把反腐倡廉建设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摆上重要议事日程,把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纳入单位整体工作之中,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继续坚持和完善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参与的反腐败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努力形成反腐倡廉的强大合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政主要领导同志要亲自抓、带头做、负总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要坚持“一岗双责”,担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直接领导责任。各单位党组织要加强对纪检监察工作的领导,旗帜鲜明地支持纪检监察组织行使职权。各单位纪检监察组织要积极组织协调反腐倡廉工作,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确保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二)深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认真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和《实施意见》,坚持把教育、制度、监督和惩治有机结合起来,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建设符合卫生实际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各单位要按照局党委实施意见及责任分工方案的要求,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提出预防和治理腐败的具体措施,落实好分工的各项任务。
(三)切实加强督促检查。通过情况调度、专项调研、工作检查等形式,搞好经常性的监督检查,对重点工作、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要进行跟踪督查,促进工作落实。继续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单位效能建设纳入年度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年终组织对全年工作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考核,对任务完成好的,给予表扬和肯定;对不认真履行职责,责任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发生问题没有及时解决,造成不良影响和严重后果的,要追究领导班子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以严明的纪律保证*8年反腐倡廉建设各项任务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