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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贯彻落实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精神,进一步提高我区城市文明程度和市民整体素质,全面促进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结合区委、区政府《关于深化建设文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的实施意见》文件精神,局党委决定,在全系统加大建设文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力度,认真做好我区迎接全国文明城市测评的各项基础工作,全面完成卫生系统创建工作任务。现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总体目标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市、区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动员大会的要求,坚持为民创城、开门创城的宗旨,突出工作重点,狠抓薄弱环节,以生态文明建设为突破口,以提高市民文明素质和城市整体文明程度为根本,全部动员、全体参与、全力以赴、齐抓共管,继续深入开展建设文明*、创建文明城市活动,全力创建省级文明城区,并为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全市确保省级文明城市、全力创建全国文明城市的目标做出积极贡献。
二、主要任务
根据《全国文明城市测评体系》确定的七大环境建设和创建活动标准,结合我区卫生工作实际,全面组织实施好七大创建行动。
(一)实施服务型机关建设推进行动,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
1、坚持和改进党委理论学习中心组制度,扎实开展“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主题教育实践活动,努力建设学习型、创新型、服务型机关和组织。
2、加强机关效能建设,开展“创建文明和谐机关、争做人民满意公务员”活动,促进机关工作制度化、规范化,按照“认真、专业、务实”要求,进一步提高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
3、组织开展“行风评议”活动,群众对党政机关行政效能和反腐倡廉工作满意度均高于90%。
4、搞好行政服务中心等各类集中办公的“窗口式”服务大厅,实行窗口式办公和“一站式”便民服务。
5、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完善公报、网站、信息公开窗口和公开电话等渠道,利用政务信息有效开展公共服务。
6、建立健全党政领导接待群众来访制度,发挥好市民投诉热线作用。积极参与“政风行风热线”,接受新闻舆论和社会公众监督。
(二)实施“平安卫生”、“平安医院”建设推进行动,营造公正和谐的执业环境
1、进一步完善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深化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建立健全信息反馈机制和网络,加强基层联络员队伍建设,突出抓好基层治安管理,落实好联防、联动各项措施,坚持值班制度,医疗卫生单位技防、人防、消防达标。
2、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强化安全生产监管,坚决防止重特大事故发生,保证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建立健卫生全应急管理体制,妥善解决突发性事件。
3、开展法律援助与服务活动,开设基层法律服务热线,积极解答卫生方面法律法规。
4、广泛开展法律“五进”活动,推动法律教育进机关、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促进全社会依法办事,提高全社会法制意识。全民法制宣传教育的普及率高于80%。
5、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进城务工人员提供检查住所卫生隐患等服务。协助做好孤寡老人、孤残儿童合法权益和流浪儿童救助工作。
(三)实施诚信建设推进行动,营造规范守信的市场环境
1、广泛开展窗口单位为民服务创优活动,深化以窗口单位为重点的群众性创建文明行业活动,推动窗口单位提高服务质量,增强公信力,培育一批窗口行业优质服务品牌。群众对行业风气的满意度高于85%。
2、组织好服务品牌形象展示活动,以优质服务品牌引领行业文明建设。在卫生系统一线服务人员中继续开展“十佳医务工作者”等评选活动,宣传展示“十佳医务工作者”的服务风采,引导鼓励医疗卫生单位争创优秀服务品牌。
3、加快诚信体系建设,形成社会对卫生部门承诺的监督网络,促进卫生行政部门公开、公平、公正地行使社会管理职能。
4、加强信用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单位信用评估和信用信息互联网查询系统。在涉农服务、食品保健、医疗卫生等行业,完善信用体系,建立信用评估机制,规范行业行为。
5、开展“窗口”行业规范化服务活动。健全和完善社会服务承诺制、行政执法公示制和商品服务信誉制,建立高效的投诉处理机制。
(四)实施职工素质提升行动,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
1、发挥道德模范的作用,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建设,倡导并自觉遵守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基本道德规范。大力弘扬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淄博城市精神”,并为广大职工熟知。
2、广泛开展“讲文明、树新风”活动,教育和引导广大干部职工从具体的文明行为规范做起,自觉实践文明言行,提高文明素养,开展多种形式的教育活动。
3、建立广泛参与的各类志愿者组织,充分发挥“顺意”、“善小”志愿者队伍带动作用,组织卫生系统广大职工积极参与志愿者活动,踊跃参与慈善捐助、无偿献血等公益活动。
(五)实施市容市貌整治行动,营造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
1、开展好“建设生态文明”为民创城办实事活动。结合创城测评指标要求,采取明确标准和时限、落实责任人员,通过媒体公示、社会监督、群众评价等形式,组织各医疗卫生单位开展好分层次办实事活动,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
2、开展环境卫生专项整治活动。以城市出入口、城中村、路边店、居民区、农贸市场和城郊结合部等为重点,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切实解决乱贴乱画、乱排乱倒、乱挂乱扔和垃圾管理上的卫生死角难题。开展好“垃圾不落地,文明在手中”活动,净化环境卫生。
3、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设,加大对经营性公共卫生场所的管理,确保广大人民群众饮食卫生安全。建立健全城乡社会医疗救助体系。
(六)实施生态环境优化行动,营造可持续发展的生态环境
开展生态文明宣传教育和养成实践活动。在机关干部中开展“建言环境保护,献策节能减排”专题调研活动。组织好生态文明论坛、生态文明知识系列讲座等活动,使生态文明建设深入人心。开展“同住一个城、共建一个家”活动,组织志愿者队伍积极参加植树、护绿等实践活动。
(七)实施文明创建深化行动,营造全民参与的共建环境
1、深入开展文明单位等群众性创建活动,动员各文明单位积极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发挥示范带动作用。
2、广泛开展创建和谐卫生、和谐家庭等活动,融洽人际关系,群众对共享和谐创建活动的评价不低于75%。
3、深入开展文明行业创建活动,突出抓好服务品牌建设,推出一到两个影响大、感召力强的服务品牌。
4、选树典型,营造浓厚的创建工作氛围。要结合宣传“十佳医务工作者”的事迹,宣传好医疗卫生单位和广大干部职工在创建工作中的新变化、新经验,宣传推广一批创城先进典型和先进经验。
三、工作步骤
建设文明*、创建文明城市是一项系统性、全局性工作,涉及到经济社会事业的各个领域,时间紧迫,任务艰巨,必须统筹安排,集中力量,分步推进,有序进行。主要分四个阶段展开。
一是宣传发动阶段(*8年4月)。制定工作实施方案,分解目标责任,成立专项工作组,细化创建任务。广泛宣传,全面动员,营造浓厚的创城氛围,提高干部职工的知晓率、支持率、参与率。
二是组织实施阶段(*8年4月至5月)。各单位要按照承担的责任和任务,组织专门力量,全力以赴抓好落实。要制定出具体实施意见,采取坚决措施,集中解决影响卫生系统文明形象的突出问题。组织开好重点问题点评会议,要采取措施,加快热点难点问题的解决。做好市里组织的第一次模拟测评准备工作,确保每项测评项目达标。
三是集中迎评阶段(*8年5月中旬至8月)。按照省、市、区要求,做好综合文稿起草工作,做好材料审核记录表和备审材料整理归档工作,做好问卷调查和实地考察准备工作,做好第二次模拟测评准备工作。配合迎接省、市测评组测评。
四是总结表彰阶段(*8年8月至10月)。总结交流创建经验,探索研究长效机制,巩固创城成果。对工作突出的单位和人员,予以通报表彰。
四、工作要求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各单位要把创建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和目标考核体系。局党委成立建设文明*、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各单位都要成立创建文明城市工作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全面形成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靠上抓的工作格局,及时有效地抓好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确保创建活动的顺利开展。
2、明确责任,严格奖惩。各单位要对照所承担的指标任务,倒排工期,明确责任分工、工作重点、保障措施、完成时限,逐一分解落实。做到定科室、定人员、定任务、定进度、定责任、定成效。要严格考核奖惩,把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绩效考核,对创建成绩显著的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对措施不力、行动迟缓、问题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严肃追究责任。
3、强化督导,抓好协调。建立重点督查机制和领导督查机制,对区委、区政府下达督办单的问题和领导小组发现的重点、难点问题进行重点督办,限时办结,确保各项创建指标任务得到落实。各单位创城领导小组要切实负起组织、协调、指导、督促的责任,在人员、经费上要落实到位。
4、广泛宣传,营造氛围。采取各种群众喜闻乐见、富有成效的形式和办法,多渠道、多层次地精心组织策划一系列声势浩大的集中宣传活动,形成人人关心、支持、参与创建活动的良好氛围。充分运用互联网、宣传橱窗等多种载体,广泛设置创城公益广告,认真学习《市民文明手册》、印制创城宣传画和宣传提纲等,普及创城知识,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广大职工参与文明城市创建活动的热情和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