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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进一步加强对渔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建立健全党员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监督、自我提高的长效机制,充分调动党员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更好地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为我市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早日实现“以港兴市、全面跨越”的战略目标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经研究,决定在全市渔农村实行党员“星级管理”。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1、在全市渔农村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是促进党员保持先进性的现实需要。不断推动党员教育管理向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方向发展,是现阶段基层党建工作的重要课题之一。在全市渔农村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有利于进一步激发党员保持先进性的动力和活力,有利于促进党员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中充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
2、在全市渔农村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是改进党员管理模式的创新实践。不断完善党员的管理模式,历来是我党加强自身建设的重要手段。当前,随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四个多样化”特征的进一步显现,我市的党员管理模式还不完全适应于新形势新任务的需要和党员队伍建设的实际。在全市渔农村实行党员“星级管理”,引入竞争激励和动态管理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党员评价体系,改进党员管理模式,在党的组织生活中形成争先创优、积极向上的良好风尚。
3、在全市渔农村实行党员“星级管理”,是促进党员发挥作用的重要抓手。我市渔农村党员平均年龄比较大,文化程度相对比较低,部分党员作用发挥不够明显。在全市渔农村实行党员“星级管理”,通过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明确职责任务,细化义务权利,强化党员意识,有利于引导和激励渔农村党员努力践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更加密切地联系群众,更加有效地服务群众,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作出更大的贡献。
二、基本原则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社会主义新渔农村和促进舟山“发展、平安、和谐”等中心工作,通过实行渔农村党员“星级管理”,更好地激发广大党员服务大局的主动性和自觉性,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2、细化标准,便于操作。要充分考虑党员的能力素质状况和地域性差异,因人而异,因地制宜,量化职责任务和目标要求,合理确定党员星级标准。要坚持原则性和灵活性相结合,科学设计评定办法,便于基层实际操作,切实增强“星级管理”的生命力。
3、注重公认,务求实效。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评价党员的重要标准,通过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组织评定、广泛公示等办法,综合评定每一名党员的星级,真正体现群众公认原则。同时,要紧密结合渔农村党建工作重点,不断丰富“星级管理”内涵,拓展“星级管理”外延,确保常抓常新、常抓不懈、抓出成效。
三、主要内容
1、参与主体。渔农村党员“星级管理”参与主体为全市渔农村正式党员。
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党员,取消当年度评星资格,情节严重的,各级党组织应按照党内有关规定和组织程序,予以组织处理:(1)违反计划生育政策的;(2)连续6个月不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或不交纳党费,或不做党所分配工作的;(3)组织、参与集体上访、越级上访和重复上访的;(4)有违法违纪行为,受党内警告及以上处分的;(5)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被执法机关立案侦查或取保候审的;(6)其它违纪国法的。
2、目标要求。根据党章及党内有关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对渔农村党员提出以下五个方面的要求。
(1)思想政治方面。认真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自觉学习党章、遵守党章、贯彻党章、维护党章;认真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委、政府的各项决议,在思想上、行动上与上级党组织保持高度一致;坚持“”制度,定期参加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自觉参加党的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2)联系服务群众方面。每一名党员根据自身的实际,联系若干户群众;通过各种形式,经常性地走访联户群众,了解掌握所联系群众的思想、生产、生活情况,为群众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向党组织反映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引导群众向党组织靠拢,做好入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工作;看望慰问患病或遇到困难的群众,及时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3)作用发挥方面。积极参与党内事务,强化党员主体地位,认真履行好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对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监督、民主管理等重大事项提出合理化建议;关心社区(村)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建设,积极推进平安社区(村)、和谐社区(村)建设;加强民意收集和反馈,及时化解基层群众的矛盾和纠纷;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在急、难、险、重任务特别是抗台防汛等工作中冲在前、干在前。
(4)致富能力方面。积极参加渔农村实用技能培训,掌握1-2门渔农业适用技术;积极参加“三培养”活动,在带头致富的同时,带领群众共同致富;积极参加或带头组建渔农村专业合作社和渔农村专业经济协会,增强群众的市场意识,增加渔农民的收入;及时收集、掌握各种市场行情、致富信息和科技信息,并积极为群众提供服务。
(5)自身形象方面。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带头践行社会主义荣辱观;带头解放思想,移风易俗,积极倡导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自觉抵制封建迷信、黄赌毒等歪风邪气,破除陈规陋习;模范遵守村(社)规民约,积极参加社区(村)各类文化娱乐活动,构建尊老爱幼、家庭和谐、邻里和睦的新型人际关系。
3、评定程序。渔农村党员“星级管理”以党员星级评定为主要抓手。党员星级评定每年进行一次,一般以党支部为单位,在年底时与民主评议党员工作一并进行。
(1)党员互评。每年年底或年初,各社区(村)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结合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对本年度参加星级评定的党员进行互相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党员大会一般由社区(村)党支部书记主持。
(2)群众测评。在开展党员互评的基础上,组织召开社区(村)群众代表会议,对党员进行民主测评。测评以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群众代表会议一般由社区(村)党支部书记主持。群众代表会议一般由非党员的乡(镇)以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村)干部、村民代表和群众代表组成,人数一般不少于参评党员的人数。
(3)组织评定。各社区(村)党支部召开支委会,根据党员互评和群众测评的情况,结合党员的平时表现,由支委会集体研究对每一名党员的综合评价(除专职社区干部中的党员)。
(4)评定星级。党员互评、群众测评和组织评定的测评表设“综合表现”一个栏目,分为好、较好、一般、较差、差五个等次,分别折算为5分、4分、3分、2分、1分,依次计算出各个层面对每名党员测评的平均分。在党员互评和群众测评中,如有党员群众对个别参评党员确实不了解的,可不予测评。各社区(村)党支部按党员互评占50%、群众测评占30%、组织评定占20%的比例,汇总计算出每名参评党员的综合得分,然后根据得分情况并参照以下条件,按一定的比例分别评定为五星级党员、四星级党员、三星级党员、二星级党员、一星级党员。
被评为五星级党员的,应符合以下条件:思想政治表现优秀,积极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表现优秀;带头参加小康社区建设,带头致富和带领致富能力比较强,积极推进各项重点工程建设,作用发挥明显;自身形象好,在党员群众中威信较高;其综合表现栏“好”、“较好”的得票数之和一般应超过党员互评和群众测评总票数的三分之二,“较差”、“差”的得票数之和不超过党员互评和群众测评总票数的五分之一。五星级党员一般不超过参评党员总数的5%,如果没有符合条件的,可以不评。
被评为四星级党员的,应符合以下条件:思想政治表现良好,认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表现好;积极参加小康社区建设,有一定的带头致富和带领致富的能力,支持推进各项重点工程建设,作用发挥较好;自身形象良好,在党员群众中有一定的公认度;其综合表现栏“好”、“较好”的得票数之和一般应超过党员互评和群众测评总票数的二分之一;“较差”、“差”的得票数之和不超过党员互评和群众测评总票数的四分之一。四星级党员一般占参评党员总数的10%左右。
被评为三星级党员的,应符合以下条件:思想政治表现较好,定期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类学习教育活动;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表现较好;能参与小康社区建设或有一定的致富能力,能发挥党员作用;自身形象较好,能理解支持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其综合表现栏“较差”、“差”的得票数之和不超过党员互评和群众测评总票数的三分之一。三星级党员要作为星级党员的主体,应占参评党员总数的60%以上。
有下列表现的,应评为二星级党员:思想政治表现一般,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类学习教育活动不够积极;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表现一般;参与小康社区建设态度不积极,支持各项重点工程建设不够主动,党员作用发挥不够明显,自身形象较差。或综合表现栏“较差”、“差”的得票数之和超过党员互评和群众测评总票数的三分之一。
有下列表现的,应评为一星级党员:思想政治表现较差,参加党的组织生活和各类学习教育活动达不到规定次数;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表现较差;不参加或阻碍小康社区建设,阻碍各项重点工程建设;自身形象差,严重违反社会公德。或综合表现栏“较差”、“差”的得票数之和超过党员互评和群众测评总票数的三分之一,且有明显不足的。
外出时间在半年以上的流动党员,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宜评为三星级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比较好,遵纪守法,关心流出地的经济社会发展,理解支持各项重点工程建设;组织观念比较强,《流动党员活动证》使用正常,能经常和流出地党支部进行联系,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积极完成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并能参加流入地党支部的活动,按时交纳党费。表现突出的外出流动党员,也可评为四星级或五星级党员。外出流动党员的星级评定,由支委会根据该党员平时表现情况,参考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综合得分,集体研究决定。
长期卧病的党员,符合以下条件的,一般宜评为三星级党员:思想政治素质比较好,遵纪守法,关心所在社区(村)的经济社会发展,理解支持各项重点工程建设,并能教育引导好家庭成员;组织观念比较强,能按时交纳党费,力所能及地做好党支部交给的各项工作。长期卧病党员的星级评定,由支委会根据该党员平时表现情况,参考党员互评、群众测评综合得分,集体研究决定。
专职社区干部中的党员:由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根据党员互评和群众测评的综合得分,结合社区专职党员干部的平时表现和年度考核情况,集体研究评定星级,所在支委会不作组织评定。专职社区干部中的党员的星级评定,由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在整个乡镇(街道)范围内统筹平衡,其中五星级党员和四星级党员之和一般不超过本乡镇(街道)专职社区干部中的党员总数的20%,评定的五星级党员和四星级党员不占所在党支部的名额。
(5)广泛公示。各社区(村)党支部综合评定每一名党员的星级后,在与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沟通的基础上,对每一名党员的星级评定情况由党支部在社(村)务公开栏内进行为期7天的公示,广泛征求党员群众的意见。经公示无异议后,报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审核。专职社区干部中的党员的星级评定情况由乡镇(街道)党委(工委)进行公示。
(6)上级审核。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根据各社区(村)党组织上报的党员星级评定情况和公示情况,进行认真审核。审核的重点主要包括评定程序、各类星级党员的比例、公示情况等。经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审核后,由各社区(村)党支部将党员星级评定情况张榜公布,专职社区干部中的党员星级评定情况由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张榜公布。
四、组织保障
1、加强组织领导。要把实行党员“星级管理”作为渔农村基层党建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纳入县(区)、乡镇(街道)两级党建工作目标责任制,列为创建先锋工程“五好”党组织和渔农村小康社区建设的重要内容。各级党委都要建立领导小组,主要领导要亲自抓、负总责,分管领导直接抓,班子成员分工负责,形成齐抓共管的局面,真正做到领导到位、精力到位。
2、广泛宣传动员。各县(区)委要精心组织,统一部署,做好宣传发动工作。各乡镇(街道)、社区(村)党组织要分别召开动员大会,运用各类宣传媒体,深入细致地向广大党员群众宣传实行渔农村党员“星级管理”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要求,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充分调动广大渔农村党员群众参与党员“星级管理”的积极性,形成良好的社会舆论氛围。
3、实行告知制度。各社区(村)党组织在党员互评和群众测评前,要向党员群众告知评定范围、评定标准和评定程序,以及外出时间在半年以上的流动党员、长期卧病的党员和专职社区干部中的党员的名单。如有条件的,可通过党务公开栏、宣传小册子等进行告知,保障党员群众的知情权,确保党员星级评定工作顺利进行。
4、建立奖惩制度。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和社区(村)党组织要严格标准,根据党员实际表现评定星级,并结合实际进行奖惩。评为五星级和四星级的党员,由各乡镇(街道)党委(工委)统一在其家庭住址挂牌授星,并给予一定的精神和物质奖励,其中专职社区干部中的党员不领取统一发放给星级党员的物质奖励,可适当上浮其年度考核奖金。推荐为县级以上优秀共产党员的,该党员星级评定必须达到四星以上。对被评为二星级的党员,社区(村)党组织要落实人员帮助督促提高;对未评定星级或评为一星级的党员,一般要作为民主评议党员中的不合格党员,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确定专人进行一对一帮教,责令限期整改,到期未整改的,要按党内有关规定予以组织处理。
5、探索长效机制。要实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党员“星级管理”档案,对每个党员的星级评定进行信息化管理,及时了解掌握每一名党员的星级评定情况。要建立监督机制,设立监督电话,尤其是要加强对五星级、四星级党员的监督管理,对出现违法违纪或严重违反社会公德行为的,要及时取消星级,收回星级牌子。同时,要落实经费保障机制,各级党委、政府每年要安排一定的资金,专项用于渔农村党员“星级管理”的表彰奖励和日常工作的开展。要把党员“星级管理”专项资金与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经费统筹使用,提高资金的使用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