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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工作大局,牢牢把握正确方向,自觉遵循文化发展规律,在巩固文化大市建设取得阶段性成果的基础上,进一步解放思想、开拓创新,着力实施先进文化引领、公共文化惠民、文化品牌提升、文化产业升级、文化人才支撑、文化创新推动六大战略,努力推动全市文化大发展大繁荣,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不断提升文化软实力,为全面建设惠及全市人民的小康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文化支撑。
2、工作目标。经过五年的努力,实现市第十一次党代会和市十三届人大一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文化建设的目标任务,基本建成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协调、与人民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相适应、与城市地位相匹配的集历史文化名城和创新之城、文明之城、和美之城于一体的文化大市,使宁波文化综合实力在全省领先、位居国内同类城市前列,并为全面建成现代化国际港口城市奠定坚实基础。具体要在以下六方面取得明显进展。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建设取得明显成效。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想信念更加坚定,人民群众团结奋斗的共同思想基础更加巩固,人民群众创业创新的精神风貌更加昂扬,和谐文化建设扎实推进,文明和谐的社会舆论环境更加良好,公民文明素质和社会文明程度全面提高。
——文化惠民能力明显提升。加快推进公共文化服务工程建设,基本形成覆盖城乡、相对均等、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相适应的四级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质量明显提升,社会文化活动丰富多彩,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得到有效保障。
——文化品牌效应明显加大。深度发掘和培育一批体现宁波特色、展现城市活力的文化品牌,文艺精品不断涌现,文化交流平台建设有效推进,品牌带动效应进一步显现,城市文化知名度和美誉度进一步提升。
——文化产业竞争力明显提高。加快集聚一批文化产业主体,优先发展一批文化新兴业态,大力建设一批文化产业基地,着力形成一批文化优势产业,文化产业核心层、外围层和相关层齐头并进,全市文化产业增加值明显增加,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稳步上升,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推动力不断提升,初步建成文化产业体系完善、布局合理、业态发达、品牌涌现的文化产业大市。
——文化人才支撑环境明显改善。文化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不断健全,文化专业人才、文化领军人才培育富有成效,文化创作、创业的意识、愿望和热情进一步激发,有利于出精品、出人才、出效益的文化发展环境全面优化,人才汇聚、人才辈出的良好局面基本形成。
——文化创新能力明显增强。文化创新意识切实增强,文化内容形式、体制机制、传播手段等创新全面推进,敢于创业创新、善于创业创新的价值取向基本确立,鼓励创业创新、推动创业创新的社会氛围基本形成,全社会文化创造活力充分释放,文化创新成果不断涌现。
二、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基本原则
3、始终坚持正确方向。牢牢把握社会主义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坚持党对文化工作的领导,坚持用先进文化占领思想文化阵地,坚持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多样化的思想观念和社会思潮,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证。
4、始终坚持服务大局。紧紧围绕中央和省、市委的重大决策部署,统一思想,凝聚力量,自觉服务改革发展稳定大局,努力实现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有机统一,为推进宁波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提供强大的舆论支撑。
5、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坚持人民群众的主体地位,以文化建设的丰硕成果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方面、多样化的精神文化需求,维护好、保障好和发展好人民群众的基本文化权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
6、始终坚持改革创新。把改革创新作为不断推动文化发展繁荣的动力源泉,逐步消除束缚文化生产力的体制性障碍,增强文化自身的发展活力,积极创新文化观念、文化内容、文化形式、文化创作生产方式和文化产业投资运行机制,培育新的文化业态,提高文化自主创新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
7、始终坚持统筹协调。着眼于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四位一体”建设,注重协调眼前与长远的关系,抓住重点,兼顾各方,整体推进,统筹建设农村文化和城市文化,统筹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统筹推进深化改革与发展稳定,统筹繁荣精品文化与群众文化。
三、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战略任务
(一)着力实施“先进文化引领”战略
8、坚持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教育群众。坚持以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为龙头,以县局级以上领导干部为重点,以党校培训教育为主阵地,以微型党课为重要形式,发挥“宁波论坛”、“社科讲坛”、“天一讲堂”作用,认真组织编写通俗理论读物,不断深化广大干部群众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的认识。扎实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注重学以致用,把学习成效转化为谋划现代化建设的工作思路和促进科学发展的自觉行动。广泛开展学习型组织活动,推动学习型社会建设。重视加强对学生特别是大学生的理论教育,大力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进课堂、进教材、进头脑。进一步繁荣哲学社会科学,加快建设“五个一批”工程,组织开展“社科普及月”活动,深入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在宁波的实践”研究,形成一批有较高学术价值和社会效益的研究成果。
9、坚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风尚。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贯穿于文化建设的各个方面,融入到国民教育、爱国主义教育、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道德建设的全过程,使之转化为社会的主体意识,成为人们的自觉追求和行为方式。强化和谐文化建设,以先进文化引领和谐发展,注重人文关怀和心理疏导,正确引导社会各种利益诉求,不断推动社会各个阶层和群体的和睦相处,为和谐社会建设提供重要精神支撑。加强爱国主义教育,继承和发扬优秀民族文化传统,大力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深入挖掘和宣传体现民族精神、时代精神的先进典型,深化对宁波精神的研究,不断丰富和发展“诚信、务实、开放、创新”的宁波精神内涵。大力开展公民道德实践活动和群众性精神文明创建活动,重点组织开展文化志愿者活动和文明出行、文明旅游、节约资源等主题实践活动,继续开展“我身边的文明之星”评选活动,着力做好“道德模范”、“感动中国”、“中国骄傲”等先进典型的推荐参选工作,争创全国文明城市标兵,精神文明建设在省内示范、全国领先。
10、坚持以正确舆论营造良好社会氛围。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阵地意识,坚持团结稳定鼓劲、正面宣传为主,不断增强新闻宣传的亲和力、吸引力和感染力。加强新闻舆论阵地建设,以党报、电台、电视台和中国宁波网为主,整合都市类媒体、网络媒体等各种宣传资源,完善市级媒体与中央、省级媒体以及国内重点网站的合作交流机制,强化新闻品牌建设,增强新闻宣传的主流舆论引导力。高度重视互联网的建设、运用和管理,倡导文明办网、文明上网,完善网上舆论引导和网上舆情收集、研判机制,牢牢掌握网上舆论引导主动权。坚持真实客观、公开透明原则,完善突发事件新闻处置机制,在全社会特别是领导干部中形成积极、主动、有效应对公共突发事件的共识。强化新闻宣传管理机制建设,坚持党对新闻媒体的领导,加强新闻阅评、出版物审读、视听评议和广播电视安全播出工作,不断提高舆论引导的权威性、公信力、影响力。
11、坚持以优秀作品激励人民群众投身现代化建设事业。坚持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方向和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原则,找准宁波传统地域文化与现代时尚文化的结合点,积极组织体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运用多种形式,重点抓好宁波商帮、宁波院士、宁波文化名人和创新创业优秀宁波人的文艺创作工作,努力打造一批充分反映宁波现实题材和历史题材、体现现代化港城气派和宁波独特风格的集思想性、艺术性和观赏性于一体的优秀文艺作品,不断激励广大人民群众投身到“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和推进“六大联动”、实现“六大提升”的伟大实践中。
(二)着力实施“公共文化惠民”战略
12、不断加强公共文化服务设施建设。按照高起点、高标准和适度超前的要求,建设宁波市博物馆、宁波文化广场、宁波书城、宁波帮博物馆、宁海“十里红妆”博物馆、鄞州它山石雕艺术博物馆等一批特色鲜明、功能完备的重要文化设施。以县级以上城市公共文化设施为骨干,以乡镇和社区基层文化设施为基础,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强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互联网公共信息服务点等公共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全面建成“十五分钟文化活动圈”,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运转良好的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到“十一五”末,全市所有乡镇(街道)建成综合文化站,所有行政村建有文化活动场所,50%的行政村和60%的社区建成基层文化宫。进一步健全公共文化服务设施运行机制,充分发挥现有文化设施的作用,并在资金、机构、人员等方面提供切实有效的保障,着力提高各类公共文化设施的使用效率,为城乡居民提供优质高效的公共文化服务。
13、不断增加公共文化产品供给。充分发挥政府在提供公共文化产品中的主导作用,积极探索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要求、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的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方式,通过政府采购、项目补贴等方式,提高重要公共文化产品、重大公共文化服务项目和公益性文化活动的服务效益。大力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群众体育健身、群众文化活动繁荣和文化队伍素质提高等文化提升工程,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看电视、听广播、读书看报、进行公共文化鉴赏、参加大众文化体育活动等基本文化权益。积极引导、鼓励社会力量以兴办实体、赞助或冠名承办活动、免费提供设施等多种形式参与公共文化产品生产和服务,推进区域、城乡文化信息资源整合、共享,推动公共文化服务向社区和农村延伸,推动博物馆、美术馆、纪念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等免费或优惠向社会开放,加快实现公共文化服务相对均等化。
14、不断丰富公益性文化活动形式。坚持面向基层、服务大众的方针,突出对农村、农民和外来务工人员的公益性文化服务。注重“建文化、送文化、种文化”的有机结合,深入推进“三下乡”、“万场电影千场戏剧进农村”、“百镇千村种文化”等活动,广泛开展送书、送戏、送电影、送演出等公益性文化活动。加大力度扶持基层文艺团队,鼓励农民自办文化,支持开展各种积极健康向上的民间民俗文化活动,推进区域、城乡文化联动发展。积极搭建公益性文化活动平台,在公共场所、社区、乡村、企业、校园、军营等广泛开展丰富多彩、形式多样、参与度高的群众性文体活动。
15、不断强化历史文化名城保护。坚持统筹规划、有效保护、抢救第一、合理利用、科学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历史文化名城(街区、村镇)保护工作。深入实施文化保护工程,重视加强对宁波历史文化资源、历史文物和文献的保护、发掘、整理和开发利用。强化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和传承,积极申报省、国家和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项目。整合社会资源,支持和引导非国有博物馆建设,提高馆藏文物保护和展示水平。切实加强对民族传统节日内涵的挖掘与创新,精心组织开展以“我们的节日”为主题的传统节庆文化活动,积极营造认知、传承、弘扬民族传统节日文化的浓厚氛围。
(三)着力实施“文化品牌提升”战略
16、积极打造文艺精品品牌。精心组织推出一批体现民族精神和时代精神、唱响时代主旋律的文艺精品。以实施“五个一工程”为龙头,精心组织好重点作品的创作生产,注重抓好改革开放30周年、建国60周年、建党90周年、辛亥革命100周年等重大纪念活动文艺作品的创作生产。加强重大题材规划,积极推行签约创作、招标创作、跨地联合创作等模式,面向市场,整合资源,拓展渠道,努力形成合力创作、联合生产、共同受益的新机制,不断提高精品创作生产的社会化、市场化、组织化程度。建立健全精品创作生产激励机制,对获国家级重大奖项的作品和个人予以重奖,激发文艺创作生产的活力和创造力。
17、积极打造文化产业品牌。加大对文化项目和产品的研发力度,扶持一批具有核心技术和自主知识产权的知名文化产业品牌,培育一批具有宁波特色的文化产业精品。积极引进国内外知名文化企业,培育更多的大型、品牌文化产业,力争形成一批文化产业组团。强化品牌带动效应,努力形成推动文化企业集群、文化产业集聚、文化业态创新的文化产业发展新格局,不断提升文化产业整体水平。积极实施“走出去”战略,加大文化产业品牌宣传、推介力度,鼓励和支持文化企业参与国际文化市场竞争。
18、积极打造文化活动品牌。以更加开放的姿态展示现代化港城文化风采,积极承办国际性、全国性节庆和各类文化体育赛事等活动。精心组织宁波国际服装节、宁波国际茶文化节暨茶叶博览会、中国开渔节、中国徐霞客开游节、国际梁祝爱情节、农民文化艺术节、社区文化艺术节,以及中国国际声乐比赛等一批节庆文化活动,着力打造在国内外具有较大影响的文化活动品牌。深化“宁波文化周”活动和“连线浙江——走进宁波”等对外文化交流活动,不断提升新闻交流和文化交流品牌的层次和水平。
(四)着力实施“文化产业升级”战略
19、进一步做大文化产业核心层。大力发展现代影视业。加快发展广播影视内容产业,着力提高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的科技含量,打造名牌栏目、频道;以政府推动、市场运作、联合发展、互利双赢为基本原则,加快数字电视网络资源整合,构建统一的数字化电视发展平台;推进影视制作基地建设,加快文化企业集群,不断提升象山影视城规模和档次。积极发展新闻印刷出版业。以主业为平台,强化拓展、带动能力,加快开发数字报业、多媒体技术,延伸上下游产业链,推动跨地区、跨行业、跨媒体发展步伐;加快各类出版物数字化、网络化、电子商务化进程,积极发展网络出版,开拓出版领域;加快以市区和余慈地区为龙头的包装印刷基地建设,大力发展特色印刷、数码印刷,努力提升印刷出版业的整体水平。优化发展文化艺术服务业,适应市场需求,组建各种类型的文艺表演团体,不断开拓文娱演出市场,扶持高雅艺术演出,鼓励民营资本和外资投入文化艺术服务业,推进文化艺术服务业向规模化、集约化、品牌化方向发展。
20、进一步做强文化产业外围层。做精旅游文化服务业。加强文化与旅游产业的深度融合,发挥宁波旅游资源优势,重点挖掘和提升海上丝绸之路文化、浙东文化、革命文化、商帮文化、民俗文化等有特色优势的旅游文化,打造精品文化旅游线路;进一步完善海洋文化、生态文化、三江文化长廊和民俗古镇等文化旅游区块,加快开发慈城古县城、石浦渔港古镇、前童古镇等传统特色文化区块;充分发挥宁波深厚文化底蕴,规划建设好特色文化街区,大力发展雅俗共赏的娱乐休闲产业。有序发展网络文化服务业。积极推进网络媒体产业发展,提高网络媒体原创能力,加强网络文化产品生产;建立、完善网络管理体系和运行机制,严格实行网站年检年审、考核评估制度。大力发展会展业。加快会展业专业化、市场化、国际化进程,重点组织好“浙江投资贸易洽谈会”等展会,增强“中国会展之都”的辐射力。加快培育文化服务企业。积极鼓励文化咨询、策划、经纪等中介机构发展,延伸文化产业链,提高文化服务业对现代服务业的贡献率。
21、进一步做优文化产业相关层。加大力度发展文体用品制造业和销售业。积极扶持一批具有核心技术的文化用品生产龙头企业,加快形成专业分工、协作配套的文化用品产业群,借助先进制造业基地优势,不断提高产业技术含量和产品附加值,重点培育宁海、鄞州、北仑等一批文体用品制造基地,扩大“中国文具之都”影响力,增强在国内外市场的竞争力。积极发展有特色的艺术品创作交易业。利用丰富的民间艺术资源,培育书画等艺术品市场,大力发展仿古家具、越窑青瓷艺术品、千玉琉璃、竹根雕、农民画等创作生产,塑造传统民间艺术品牌,加快形成富有宁波特色和竞争优势的艺术产品。
22、进一步加快发展文化创意产业。加快文化创意对文化产业各层次的涵盖和提升,突出发展科技含量高、附加值高的新兴文化创意产业,举办国际动漫广告创意设计大赛,提高文化产品和文化服务的档次和水平。大力发展城市设计艺术业,加大对工业设计、环境艺术、服装设计等文化产业的支持和引导力度,重点培育一批文化创意、数字内容和动漫、软件和计算机服务等新兴文化产业。加快创意产业集聚和升级,建设宁波市工业设计与创意街区、鄞州创新128产业园、海曙“新芝8号”、江北财富创意港、镇海创e慧谷、宁波开发区软件信息产业基地等文化创意产业基地,逐步形成高端、高效,强辐射、强带动的文化创意产业集群。
(五)着力实施“文化人才支撑”战略
23、大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按照“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原则,着力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阵地意识,努力建设一支政治思想坚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熟悉文化管理工作的领导干部队伍。重视培养选拔优秀年轻干部,不断优化班子结构,增强领导班子活力。加强宣传文化单位领导班子能力建设,提高科学决策能力、驾驭全局能力。
24、大力培育文化领军人才。加大文化领军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力度,优化宣传文化人才队伍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着力培养文化专业人才、文化技术人才、文化创意人才、文化经纪人才和懂经营、善管理、精文化的复合型人才。不断创新人才队伍建设机制,完善“六个一批”人才培养工程,培育一支德艺双馨、门类齐全、结构合理、成果丰硕的文化领军人才队伍,造就一批一流的文化名人、文化经营人才和学术带头人。积极向全国“四个一批”、省“五个一批”和市“4321”人才工程输送优秀文化人才。
25、大力培养基层文化队伍。大力加强乡镇(街道)宣传干部、基层文化队伍特别是农村(社区)文化队伍的建设。各乡镇(街道)在编制内配备素质好、能力强的专职文化干部并落实相应待遇,同时配备至少一名专职工作人员;每个行政村、社区要确定一名文化员,逐步建立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村落、社区文化员队伍。重视抓好经常性教育培训,通过理论培训与实践挂职锻炼、“送出去”与“请进来”、短期培训与学历教育、实地考察与课堂教学相结合等多种方式,全面提高基层文化人才队伍能力水平。
(六)着力实施“文化创新推动”战略
26、全面推进文化发展理念创新。要从新的历史起点上不断深化对文化建设地位作用、目标任务和发展规律的认识,增强在科学发展观的统领下推动文化创新,实现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自觉性、主动性,使文化建设更加体现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于创造性。进一步转变思想观念,勇于探索、勇于实践,敢于突破、敢为人先,积极营造解放思想、锐意进取的思想文化环境。大力弘扬创新文化,用新办法破解文化发展新课题,用新举措开创文化建设新局面。
27、全面推进文化发展制度创新。深入推进国有文化单位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完善法人治理结构,使它们真正成为现代市场主体。理顺政府与文化企事业单位的关系,按照内增活力、外强实力的要求,逐步通过市场来实现文化资源的配置、资本的投入和人才的聚集。建立健全文化的宏观管理体制,加快文化部门自身职能的转变,加强对文化市场的依法管理和科学管理。开辟多种融资渠道,支持设立社会化、市场化、产业化的文化产业投资基金,形成企业投入、政府资金、银行贷款、文化基金、社会捐助、风险资金等相结合的多元化文化产业投入机制。认真组织“政府引导、市场运作、主体统一”的县级文化投资经营公司试点,积极探索公共文化设施一体化投资、建设、经营和管理的创新模式。
28、全面推进文化产业自主创新。大力倡导文化产业自主创新,积极运用电子出版、数字影视、网络传输等高新技术创新文化生产方式,改造传统产业,催生新的文化业态。积极开发拥有自主知识产权、市场占有率高的原创性文化产品。研究制定文化产业知识产权保护和促进办法,建立知识产权信用保证机制,加快注册具有区域特色的文化品牌。鼓励文化企业积极申请自主创新成果专利,政府采购优先安排本市文化创新产品和服务项目。
四、推动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的保障措施
29、切实强化组织保障。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提高文化自觉,把推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摆上重要位置,牢固树立抓发展必须抓文化、抓文化就是抓发展的理念。建立文化建设工作责任制,把文化建设作为评价地区发展水平、衡量发展质量和领导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党委、政府目标考核体系之中。为加强对文化建设工作的领导,市委、市政府成立文化建设领导小组,各县(市)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加强对文化工作的指导、协调,把文化工作与其它工作一起规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一起督查。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党委统一领导、政府管理服务、党委宣传部门协调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具体实施、有关部门密切配合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构建全社会齐抓共管、共同参与的宣传文化工作新格局,鼓励和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文化建设,形成人人支持文化建设、人人参与文化建设的强大合力。
30、切实强化政策保障。进一步完善推进文化体制改革的有关政策。健全国有资产处置、人员分流、社会保障、劳动分配等政策;大力推进宁波日报报业集团、宁波广电集团等国有文化企业集团化建设,引导扶持和培育一批有较大市场份额、有较好产品声誉,具有核心专业技术、自主知识产权的国有控股文化企业集团和文化产业龙头企业,积极鼓励有条件的国有文化企业走资本化运作路子,不断增强国有文化企业集团的核心竞争力。进一步完善文化市场准入政策。根据上级文化产业发展政策,制订相关配套政策;健全社会资本进入文化领域的有关政策,鼓励个人、企业、外资、社会团体进入国家政策法规准许的文化领域。进一步完善文化税收政策。按照国家的财政税收政策的有关规定,落实税收优惠政策,支持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发展;制定出台我市鼓励文化产品和服务出口的政策措施。进一步完善文化开发政策。对标志性文化设施和重要文化产业项目给予支持并减免相关规费;充分考虑中小文化企业的特点,积极搭建中小文化企业融资平台;支持文化企业特别是文化产业基地的发展,文化产业投资项目用地要与一般工业用地区别开来,统一纳入各级国土资源部门年度建设用地规划,鼓励和引导文化企业集约用地、集群发展;充分利用城区现有旧工业厂房等存量房产,在不改变土地性质和建筑主体框架结构情况下,通过以优惠政策的租赁方式,发展文化创意产业。
31、切实强化投入保障。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对文化事业的投入力度,充分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建立稳定的投入增长机制。各级财政每年投入的增幅确保不低于本级财政当年实际收入的增幅,文化事业发展资金和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应逐年增加。对于农村文化建设、重大公共文化服务工程、重要社会公益文化活动、重要文物考古发掘等,市、县两级财政要分别设立专项经费或资金。研究制订从城市住房开发投资中提取1%,用于社区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相关政策。县级财政要进一步加大向基层和农村倾斜力度,对图书馆、文化馆、博物馆、乡镇(街道)综合文化站等公益性文化事业要给予重点支持,确保开展公共文化服务所需经费。进一步建立对公共文化事业财政投入绩效评估机制,推行公共文化活动项目的立项、申报、评估以及公开招标和政府采购制度,优化投入结构,推动常态运作,提高投入效率。
32、切实强化机制保障。建立文化建设考核机制。组织开展以争创文化强县(市)区为主要载体的创建活动,强化文化建设的目标考评和督查,推动文化大市建设不断引向深入;完善市、县两级文化产业统计体系,加快形成科学、统一、全面、准确的文化产业统计调查制度和信息管理制度。建立文化建设激励机制,整合、归并市级文化类奖项,充分发挥“宣传思想文化工作创新奖”作用,使之成为宁波文化建设的最高荣誉,不断激发文化工作者的创新创造活力。建立文化产业项目带动机制,建立《宁波市文化产业项目投资指南》和文化产业项目数据库,确定一批重大文化产业项目,形成发展优势,带动文化产业发展。建立文化生态保护机制,优化法制环境,加强对文化发展的方向、总量、结构和质量的宏观调控;开展文化建设咨询研究,推进文化管理工作的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