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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环境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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融资环境建设意见

为培育中小企业信用意识,进一步改善我省中小企业融资

环境,加大对我省中小企业的金融支持力度,根据《福建省人

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支持中小企业融资的若干意见(试行)》

精神,现就开展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环境建

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环境建设的重要意义

大力促进中小企业的发展,有利于扩大社会就业,缩小

城乡差别,改善人民生活;有利于加快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有

利于全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当前,中小企业融资难、

担保难现象十分突出,导致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有多方面

的原因,而信用环境差是其重要原因之一。开展中小企业融资

信用环境建设,提高中小企业信用意识,改变中小企业信息分

散、不透明的现状,不仅关系到中小企业融资难、担保难问题

能否得到有效缓解,而且对提高金融机构防范风险能力,改善

区域投资环境,促进中小企业全面持续健康发展具有十分重要

的意义。

二、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环境建设的工作目标

力争在3年内,全省基本形成有利于中小企业发展的良好

融资信用环境:一是中小企业融资信用体系基本建成,中小企

业信用基础建设、中小企业信用档案库建设、中小企业信用信

息管理制度建设、中小企业信用评价体系建设、中小企业失信

惩戒机制建设等方面取得成效;二是中小企业经营机制良好,

财务制度规范,重视积累自身的信用记录;三是政、银、企沟

通协调渠道畅通,银企关系融洽,中小企业和银行建立长期信

用关系,形成共赢格局;四是中小企业信用担保等社会中介组

织规范发展,中介服务的市场公信力和服务水平显著提高。

三、进一步推进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环境建设的主要措施

(一)努力培育规范经营、诚实守信的中小企业主体

各级经贸(乡镇企业)主管部门要积极引导中小企业加强

产权制度建设,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诚实守信、规范经营,

努力提高盈利能力,真正成为市场竞争的主体,加大对成长型

中小企业的培育力度,提升中小企业整体素质;引导中小企业

自觉遵循和执行国家的会计准则和财务制度,不断健全会计财

务信息披露制度,按照真实、合法、有效的要求,努力规范财

务制度,不做假账,切实提高信息披露的真实性、完整性和及

时性。

(二)大力推进适合中小企业的金融创新

各级人民银行要鼓励金融机构全面开展中小企业信贷制度

改革和信贷模式创新,推动金融产品与服务手段创新。各金融

机构要认真落实《银行小企业贷款业务指导意见》加强小企业

贷款“六项机制”建设,主要是完善小企业贷款组织管理架构、

提高小企业贷款审批效率、优化贷款利率定价方式、强化小企

业信贷人员培训、构建有效激励约束机制、建立贷款违约信息

通报制度。建立适应我省中小企业特点的贷款经营管理模式。

引导农村信用社加强内部控制,转换经营机制,增强服务县域

中小企业的能力。

(三)努力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和协调的社会信

用环境.

1.培育中小企业信用意识。各级经贸(乡镇企业)主管

部门和各级人民银行、金融机构要通过分发宣传材料、举办培

训班、企业信用管理师职业技能鉴定、柜台宣讲、指导等多种

渠道开展对中小企业的信用宣传和培训,积极引导中小企业树

立信用意识,诚实经营,遵守合同,注意积累自身的信用记录。

2.努力构建完善的中小企业信用体系。各级经贸.(乡镇

企业)等主管部门和各级人民银行、各金融机构要加强联系,

积极配合,努力推进福建省企业信用信息征信体系和人民银行

征信系统的建设工作,依法逐步建立企业信用信息共享机制。

省级行政性组织按照《福建省企业信用信息征信管理暂行管理

办法》的规定,依法并及时将所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汇总并纳

入福建省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省企业信用信息管理有限公司

负责整合征集的企业信用信息,依法向金融机构、担保机构和

有关单位提供信息查询,努力扩大对中小企业的信贷支持。

各级人民银行要充分发挥其所拥有的档案系统作用,及时

向当地地方政府、商业银行、担保机构企业提供优质、高效的

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3.建立中小企业信贷激励机制。各级经贸主管部门应联

合人民银行建立中小企业资信评级制度,选择具有公信力的专

业资信机构开展中小企业资信评级、资信评分,金融机构按中

小企业资信等级或评分差异实行浮动利率政策。

4.加强信用担保体系建设。各级经贸(乡镇企业)主管

部门要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等规定,围绕扩大规模、规范

运作、防范风险、发挥效益的工作重点,多渠道筹集担保资金,

尽快形成防范风险能力强、制度健全完善、业务操作规范的中

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各级人民银行和经贸(乡镇企业)主管

部门要共同促进信用担保机构和金融机构的沟通和合作,增强

互信,积极鼓励和推动担保机构信用评级,向银行推荐信用等

级较高、管理规范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机构。通过发挥担保机

构担保的信用增级作用使中小企业获得银行信贷支持。

(四)努力构建良好的法制环境

1.完善中小企业政策法规。各级经贸(乡镇企业)主管

部门要依据《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家有关中小企业的政策措

施,积极争取当地政府的支持,适时制定适合地方特点的中小

企业政策措施,努力改善中小企业政策法规环境。

2.研究探索提高融资服务效率的规章制度。各级人民银

行要鼓励金融机构积极创新,通过制定、完善适应中小企业的

信用评级、授信、信贷审批、信贷管理等多种规章制度,建立

起既适应市场需求又符合金融机构内部控制要求的中小金融服

务制度体系,不断增强金融支持中小企业的能力,满足中小企

业的融资需求。

(五)努力构建良好的信息交流平台

1.进一步推进政银企沟通平台建设。各级经贸(乡镇企业)主

管部门、人民银行要建立促进银企合作的长效机制,积

极推进、有效维护福建省政银企会商电子信息平台建设,充分

利用这个平台,充实中小企业信用信息档案,加强中小企业信

用体系建设与省政银企会商电子信息平台的衔接,促进信贷资

金与企业、项目的有效衔接,满足中小企业融资需求。

2.形成紧密的日常工作联系制度。各级经贸(乡镇企业)

主管部门和人民银行要进一步建立协调沟通机制,通过加强日

常工作联系,及时分析中小企业发展状况,研究解决中小企业

融资信用环境建设中的问题,协调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与中小

企业合作关系。

各设区市要将本辖区内中小企业融资信用环境建设的有关

情况及时总结上报福建省经贸委和人民银行福州中心支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