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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落实科学发展观,调整优化我市产业结构,加快外贸发展方式转变,大力发展服务外包产业,结合我市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发展思路、目标和重点
(一)发展思路。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国家关于加快发展服务业的有关政策和《*市现代服务业发展“*”规划》的要求,将服务外包作为转变我市外贸发展方式的重要内容,加快引进服务外包跨国企业和培育壮大本地企业,推动我市服务外包产业又好又快发展,全面提升*现代服务业的对外开放水平。
(二)发展目标。“*”期间,建成8个具有一定规模、各具特色的服务外包产业聚集区;吸引30家以上跨国服务外包公司落户*;培育100家取得国际认证资质的服务外包企业,其中:2家以上营业额超过10亿元,2家以上人数超过5000人;培养和吸引6万名从事服务外包业务的专业人才;2010年服务外包出口额在2005年的基础上实现翻两番。
(三)发展重点。发挥*产业基础和人才优势,积极承接信息技术外包(ITO)、业务流程外包(BPO)和知识业务外包(KPO),重点发展软件开发、电信服务、数据加工处理、后台服务、网游动漫产品设计与制作、药物委托合同研发和加工、第三方检测、工业设计、金融服务、现代物流、会展服务、人力资源管理等领域。
二、加强组织领导
(四)成立*市服务外包工作领导小组(下称领导小组)。由市政府分管领导任组长,市有关部门、有关区(县级市)政府、海关和外汇管理等单位参加。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全市服务外包中长期发展规划;认定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示范区;对服务外包工作进行指导、管理和协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研究制定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相关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服务外包业务和建设服务外包基地过程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市外经贸局),负责服务外包工作的日常管理,落实促进服务外包发展的相关政策和措施,组织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示范区的申报、初审以及认定后的管理和考核,协调落实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定期向领导小组和国家有关部门报送我市服务外包发展情况。
三、加大资金和政策扶持力度
(五)安排财政资金支持。
1.设立*市服务外包发展专项资金。自*年起,市和区、县级市(开发区)两级财政每年安排支持服务外包发展资金不低于1亿元。其中市本级从市外贸发展专项资金中安排2000万元,各示范区所在区(县级市)政府合计安排不低于8000万元。
2.专项资金主要用于:国家、省扶持资金的配套;鼓励引进服务外包企业;支持企业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和国际市场推广、项目研发、专业人才培养培训、专业国际认证;自主知识产权和自主品牌培育;公共技术和服务平台的建设和维护;示范区建设;新办企业建设和租用场地支持;人才引进奖励等。
(六)充分发挥国家、省、市相关专项资金的作用。
1.支持企业和相关培训机构申报国家支持承接国际服务外包业务发展资金。
2.用好国家中小企业国际市场开拓资金,重点支持示范区服务外包企业参加境外国际知名的展览和专业会议,参加和开展境外服务外包宣传推介等开拓国际市场的活动,扩大*服务外包企业的国际知名度和影响力,拓宽业务合作渠道。
3.在本市设立外商投资服务外包企业总部或地区总部且符合《*市鼓励外商投资设立总部和地区总部的规定》的,按该规定给予奖励。
4.市软件和动漫产业发展专项资金、金融业发展专项资金、扶持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等加大对服务外包产业的扶持力度。
(七)推动各类贷款担保机构向服务外包企业政策倾斜,鼓励风险资金投资服务外包企业。引导信用保险公司将服务外包业务纳入信用保险范围,推动相关金融机构根据信用保险公司的保单给予优先办理融资。协调中小企业担保资金优先给予服务外包企业办理融资担保。
(八)指导服务外包企业根据需要设立经常项目外汇账户,协调外汇管理部门放宽对其经常项目外汇账户的管理,其外汇收入可全额留存。
四、推进示范区建设
(九)按照国家有关要求制订管理办法,对符合条件的园区由市政府认定为“中国服务外包基地城市*示范区”。
(十)申请认定示范区的园区所在地政府应制定切实可行的服务外包发展规划,明确发展目标,并设立服务外包发展资金。
(十一)加快示范区建设,示范区所在地政府应完善通讯、交通、电力等基础设施,并充分预留发展空间,加大对办公用房、多功能居住用房、整体环境美化等建设资金投入,促进技术、人才、政策资源的高度集成。
五、加快人才引进和培养
(十二)鼓励企业引进服务外包中高级专业人才。通过“中国留学人员*科技交流会”等平台吸引一批具有国际大型服务外包企业工作背景的领军人才。采用“送出去”的方式,有针对性地组织服务外包人才到先进国家进行短期培训或交流学习。落实人才奖励、创业投资、户籍、安居、子女入学优惠政策和出国(境)等便利。
(十三)引导*地区各类院校设置服务外包相关专业。推动高校在国际贸易、金融财会、法律、管理、设计艺术、计算机软件开发与应用、汽车电子、生物医药、外语等相关专业中增加服务外包相关课程和内容。
(十四)吸引、鼓励国内外知名培训机构和大型企业在我市开展服务外包培训,重点培养研发、管理、市场开拓中高级人才;支持建立校企结合的服务外包人才综合培训和实训基地,培养服务外包企业急需的实用技能型和创业型人才。
(十五)支持企业开展新员工岗前培训及人才定制、人才资质、国际认证、法律、行业标准和知识产权等培训。
六、加强国际和地区合作
(十六)加强对欧洲、美国、日本、东南亚和港澳台等国家和地区的专业推介和招商,积极引进国际著名服务外包提供商和具有承接和发包双重能力的跨国公司落户*;着力承接国际知名企业在软件开发、后台服务、办公支持、财务管理、供应链管理等方面的外包业务,提升我市承接国际服务外包的整体水平。
(十七)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有比较优势的本地服务外包企业设立境外机构,加强对服务外包发包商集中的国家和地区的市场开拓,建立*软件境外合作中心,建立境外接包网络。
七、营造良好发展环境
(十八)各前置审批部门应对服务外包企业给予登记便利,工商部门可在营业执照的有关栏目中注明其从事服务外包经营。
(十九)积极建设国际服务外包公共技术开发平台、测试技术平台、培训平台和信息服务平台,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技术、培训和信息服务。
(二十)加快电信基础设施建设,引导主要电信运营商增加带宽,进一步提高互联网服务质量,为服务外包企业提供多元化和个性化服务。
(二十一)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法规保护体系,建立服务外包产业知识产权保护综合评价体系,健全行政、司法联合工作机制,严厉打击各类侵权行为,加大知识产权保护力度。指导行业制定服务外包数据保密指导规则,引导企业建立保守商业秘密和竞业禁止制度。
(二十二)推进诚信体系建设。建立服务外包企业诚信评价体系,引导企业加强客户资料保密;鼓励行业自律,通过行业组织加强从业人员的诚信教育和管理。
(二十三)依照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本地实际,建立科学合理的服务外包统计制度,加强服务外包发展趋势研究,做好信息收集和分析,为政府制定政策提供参考,为企业提供市场信息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