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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省级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陕政发[20*]22号,以下简称《决定》),切实加强基层和基础“双基”工作,强化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促使非煤矿山企业加强安全质量工作,建立起自我约束、持续改进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推动安全生产状况的进一步稳定好转,现就我省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提高认识,增强抓好非煤矿山企业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自觉性
非煤矿山企业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加强安全生产“双基”工作、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的一种有效方法。安全质量标准化借鉴了以往开展质量标准化活动的经验,同时又赋予了新的内涵,是新形势下安全生产工作方式方法的创新和发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就是企业各个生产岗位、生产环节的安全质量工作,必须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程等规定,达到和保持一定的标准。使企业生产始终处于良好的安全运行状态,以适应企业发展需要,满足职工群众安全、文明生产的愿望。
安全质量标准化突出了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地位,强调安全生产始终是企业头等重要的工作任务,要求自觉坚持“安全第一”的方针。安全质量标准化强调安全生产工作的规范化和标准化。要求企业的安全生产行为必须合法、规范,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必须符合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现和规章、规程及技术标准。
要正确把握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实质,提高对开展这项活动重要性的认识,增强抓好企业安全质量工作目觉性,把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当作关乎企业生存发展和职工群众安全利益的“生存工程”、“民心工程”,采取得力措施,把这项活动广泛开展起来,深入持久地坚持下去。
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指导思想是:以“*”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决定》。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全面加强企业安全质量工作,突出重点,狠抓关键,求真务实,讲求实效,以点带面,稳步推进,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促使各类企业建立自我约束、不断完善的安全生产长效机制,提高本质安全水平,促进安全生产状况的稳定好转。按照这一指导思想。当前和今后一段时间的工作目标是:一年打基础,两年基本完善,三年初步规范,力争到20*年,我省非煤矿山领域80%以上国有大中型企业50%以上小企业达标;到2010年,100%的大中型企业和50%的小企业达标。到2010年,全省建成3个以上安全质量标准化“样板矿山”;重点采矿市、县建成1个安全质量标准化“样板县”和3个安全质量标准化“样板乡(镇)”。
三、建立健全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
安全质量标准化是安全生产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要从标准、目标、责任、控制、考核、信息等环节着手,逐步健全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体系。
一是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在国家和省上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未出台之前,鼓励非煤矿山企业自行制定安全质量标准,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在实践中不断修订各项标准,逐步形成全面完善的安全质量标准体系。
二是明确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要按照省安委会提出的工作目标和总体要求,研究制定符合本地区、本单位特点的工作目标和措施,提出年度达标计划和中长期达标规划。
三是分解落实安全质量标准化责任。把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目标进行层层分解。落实到各企业和企业的各个岗位,形成层层把关负责、配套联动的责任体系。
四是建立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网络和监控机制,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安排专门人员负责此项工作。各企业的车间、班组、岗位都要有专兼职人员,形成完善的安全管理网络,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中遇到的各项问题,做到处处有人抓,事事有人管,使安全质量工作始终处于有效监督控制状态。
五是完善安全质量标准化考核制度。要制定考核评级办法和实施细则。企业要建立每月检查、每季考评、半年总结、全年评比的安全质量考核制度。考核评价工作可以引入社会中介机构参与,严格考核,增加公正性与可信度。
省安全监管局将定期通报各市、县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的情况,各市、县也要加强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信息的交流,及时反映活动进展情况。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增强广大职工遵守标准规程的自觉性要发挥媒体作用,广造舆论声势。大力宣传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方针政策,宣传安全生产工作面临的形势任务,教育广大干部职工正确认识安全质量标准化的重要意义和作用,强化安全质量意识;大力宣传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先进典型,认清本地区、本单位的差距,增强紧迫感,坚定信心,为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深入持久开展奠定扎实的思想基础。
要着力抓好安全质量标准化培训工作,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对职工队伍素质提出了更高要求。要充分发挥各级培训机构特别是企业安全技术培训中心的作用,组织开展企业领导、中层干部以及安全检查员、质量验收员等特殊岗位和特殊工种的培训。同时利用知识讲座、技术比武、岗位练兵等多种形式,向职工传授安全质量标准化知识,提高安全技术技能;企业聘用新职工,必须先进行培训,达到本岗位应知应会的要求后才能上岗;涉及安全生产的关键岗位和特殊工种,必须经考试合格,持证上岗。通过培训,提高干部职工的业务、技术素质和安全文化素质,为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打下良好的基础。
五、坚持“三个结合”,促使安全质量标准化与其他各方面工作同步发展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与深入贯彻《安全生产法》结合起来。通过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对照《安全生产法》和《决定》各项条款的规定和要求,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进行全面整顿规范,健全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依法规范安全操作规程(标准),将企业各方面、各岗位的安全质量行为都纳入法律化、制度化管理轨道。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与深化非煤矿山安全专项整治结合起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安全整治工作发展到一定阶段必然要求,是安全整治的继续和深入。随着专项整治的深入,各非煤矿山企业的安全管理,必须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要把规范安全质量工作、创建安全质量标准化企业,作为深入整治的重要内容,从根本上解决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基础性、深层次问题,把整治推向一个新的发展阶段。通过专项整治促进标准化建设,通过开展标准化活动推动专项整治向纵深发展。
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要与实施“科技兴安”战略结合起来,同步推进,选择基础工作比较扎实、积极性较高的企业,进行安全科技示范工程试点,率先采用科技含量较高、安全性能可靠的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和新材料,推行安全质量标准化,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培育以“科技兴安”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的模范企业。
六、加强领导,狠抓落实
(一)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为了加强对全省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统一领导,省安全监管局成立非煤矿山安全质量标准化领导小组,由王昊文同志任组长,马延平同志任副组长。按照《决定》提出的关于安全生产工作格局的要求,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由地方政府统一领导,相关部门要负责组织,做好规划、制定政策、督促检查等工作。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充分发挥作用,搞好协调,并做好监督监察和督促指导工作。各有关方面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共同推进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
(二)突出重点,务求实效。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是一项长期任务。各市、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按照工作目标的要求,立足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制定具体实施步骤。要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优先解决严重制约本市、本单位安全状况稳定好转的问题,真正取得实际效果。
(三)加大安全生产投入,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以及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所必需的资金投入,依法由生产经营单位决策机构、主要负责人或投资人予以保证。各级安全监管部门要加大对企业安全生产投入情况的督查力度,监督企业按照《安全生产法》和《决定》的要求,足额提取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用于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淘汰那些危及安全生产的落后工艺和设备,改善安全生产条件,提升设备安全性能,提高企业本质安全水平。
(四)发挥典型作用,搞好分类指导。要广泛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竞赛活动。认真开展选树“样板企业”、“样板矿井”、“样板站段”和“文明岗位”等多种形式的竞赛活动,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把活动扎扎实实地开展起来。要及时发现和培养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典型,充分发挥典型的示范引路作用。要建立奖罚制度,把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与收入分配、干部政绩考核和使用等挂钩,形成强有力的激励约束机制。要深入基层、深入企业,区别不同行业特点,搞好分类指导,及时发现和解决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中的问题,在实践中不断丰富安全质量标准化的内涵。
(五)做好安全质量标准化试点工作。省安全监管局选择1-2个中省企业,各市安全监管局选择1-2个地方国有企业,各县安全监管局选择1-2个非公有制企业进行试点,并在取得经验的基础上逐步推开。
(六)加强督促检查,把活动引向深入。各级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要把安全质量标准化作为重要的基础工作和当前一项重要的工作来抓。广大安全监管人员要进一步转变作风,深入企业,加强指导监督。对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不力、进展缓慢的,要提出监察整改意见,以确保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