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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进一步提高村级组织的综合服务效能,有效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县委决定,在全县15个乡镇各抓一个综合示范村,并在每个示范村建设一个以村级组织履职为民和服务群众生产生活、民主管理、科技文化传播等为主要内容的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现就综合服务中心建设提出如下指导意见:
一、明确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的目的意义
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就是要通过设施、制度、机制的建立和运行,使农村群众到村上办事方便;党员群众开展活动接受教育有固定场所;学习科技文化法制有条件;开展健身娱乐活动有场地;平安创建,维护稳定,矛盾纠纷调处有人管;计划生育,人畜防疫,求医治病能就近办理;生产生活资料就近购买,且安全放心,逐步使整个农村群众共享改革发展成果,在文明和谐的环境中安居乐业。
在新时期,以村级组织办公活动场所为重点,建设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是发挥村级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推进农村政治、经济、文化、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需要;是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改进基层组织工作和服务方式的需要;是促进农村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更好地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需要;是统筹城乡发展,改善农村群众生活环境和质量的需要;是坚持以人为本,关注民生、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举措。全县各级各部门都要站在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科学发展观,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大局高度,积极关心、支持和参与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
二、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基本要求
(一)基本原则。
1、因地制宜,规模适度。既要适应时展步伐,又要量力而行,不搞重复建设,不集资增加群众负担,不造成新的集体债务。
2、统一规划,分步实施。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要纳入新农村建设总体规划,统一设计,分项实施。就全县而言,要先易后难,先示范后逐步推广。首批启动有县直部门包建的8个村在8月底以前建成投入使用。
3、整合资源,功能完善。统筹上级各项投入,使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各项功能同步建设到位。
4、健全机制,有效运转。要通过建立健全一系列行之有效的运行机制和制度,保证村级综合服务中心有效运转。
(二)建设内容和功能设置。村级综合服务中心,要有总面积250平方米以上的综合办公用房,有一个200平方米以上的农民体育健身场地,在人口密集区建一个群众日用品和一个生资连锁店。共设置村级“两委”办公及广播室、党员群众活动及会议室(含农民文化技术学校)、计划生育宣教服务室、图书阅览体育器材室及健身场地、治保调解及警务室、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及畜禽防疫室、村级中心卫生室、连锁店八个功能区。
(三)资金筹措。采取“县直部门支持+项目资金+乡镇、村自筹”的办法解决。
三、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的使用和管理
(一)产权归属。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用地属村集体所有,地上建筑物属国有资产,使用权归村集体,村级组织要保证服务中心资产的安全完整,不得擅自对服务中心属于国有和集体所有的资产进行租借、抵押、抵债、变卖处置。
(二)建立运行机制。要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保证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各功能区充分发挥作用。村级“两委”办公室,要制定“两委”议事规则,建立科学民主决策机制;党员群众活动及会议室,要建立党组织生活制度,村民议事制度,村务、财务公开和民主评议干部制度,加强民主监督管理;图书阅览体育器材室及健身场地,要通过购买、捐赠等多种途径,配备必要的图书及体育器材,组织开展富有特色的文化体育活动,不断丰富农民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治保调解及警务室,要加强基本法律知识的宣传教育,建立健全民事纠纷调解机构,认真排查、依法调处各类矛盾纠纷,促进农村社会稳定。农民专业合作社(协会)及畜禽防疫室,农民合作社(协会)要健全机构,制定章程和管理制度,规范运行,畜禽防疫要在县城确定一个畜禽防疫用品统配机构,制定畜禽防疫员聘用考核管理办法;村级中心卫生室,要加强医疗设备配套建设,建立药品采购、药品价格以及从医人员管理考核办法;群众日用品和生资连锁店,要制定商品及农资供应、价格管理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责任追究办法,确保群众消费方便、安全、实惠。
(三)落实管理措施。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成投入使用后,各村要落实责任人,具体负责办理业务,加强财产、设备和工作运行管理。各乡镇和县直有关部门要加强业务检查、督促和指导,保证各项制度的严格执行和综合服务中心的规范有效运行。
四、落实村级综合服务中心的建设责任
组织部:负责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的牵头抓总,具体负责机制完善和相关制度建设,做好既定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项目村专项资金的调剂使用工作。
农发办:负责村级综合服务中心建设规划的制定,建设任务的分解和督促落实,考核考评办法的制定等工作。
城建局:负责图纸设计、工程质量监理等工作。
卫生局:负责中心卫生室建设的相关工作。
经贸局:负责做好日用品和生资连锁店的选点、建设、运作及奖补政策兑现工作。
民政局:负责指导村民自治组织加强自身建设、健全工作机制和相关工作运行制度的统一规范。
公安局、计生局、农业局、供销社、教体局、文化旅游广播电视局,按照各自的部门职能提供支持指导。
乡镇和示范村:负责完成包括征地在内的各项工作,确保建设工作正常进行,确保中心建成后有效运行。
县直包建示范村的责任部门筹措并给予资金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