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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认真贯彻落实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不断加强和改进我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进一步推进和谐蒸湘和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上级有关精神,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五中、六中全会和省市有关会议精神,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根本,以强基固本为目标,以组织自身建设和党员干部队伍建设为重点,大力开展在农村以“三级联创”、在城市社区以创建“五好党组织”为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进一步夯实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基础,积极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凝聚人心,推动发展,促进和谐,不断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建设和谐蒸湘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
二、着力加强基层党组织干部队伍建设
(一)选好配强基层党组织书记。要注重选拔政治上可靠、处理复杂矛盾能力强、作风务实、具有开拓创新精神、对工作有激情、对群众有感情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要坚持把乡镇、街道工作经历作为培养领导干部的重要举措,注重从区直机关选派文化水平高、有培养发展潜力、实干精神强的优秀年轻干部充实到乡镇街道党政领导班子。要选拔有文化、年纪轻、懂政策、服务能力强的优秀党员担任村和社区党支部书记。
(二)改善基层干部队伍结构。坚持和完善“两推一选”的办法产生村两委班子成员,注重从致富能手、回乡知识青年、复员退伍军人中选拔村干部。乡镇党委要对村“两委”预备人选严格审查把关,按照“精简职数、提高质量”的要求,依法引导村“两委”成员“双向进入、交叉任职”,鼓励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一肩挑”和村干部兼任组干部。继续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着力改善村组干部队伍结构。鼓励社区党支部书记、社区居委会主任“一肩挑”;对主任不是党员的社区居委会,要优先培养他们加入党组织,条件成熟时,提拔他们担任社区党支部书记。
(三)加强对基层干部的管理。全面推行村(社区)主要干部备案管理制度,由区委组织部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实行备案管理。大力推行村主干集中办公制度,健全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完善村级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制度,进一步规范乡村干部行为。建立健全社区干部管理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社区干部的管理力度。
(四)加大基层干部培训力度。积极配合市委组织部每年对乡镇街道党(工)委书记、乡镇长、办事处主任进行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用三年时间对村党支部书记进行一次轮训。同时,全区每年对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主任和乡镇其他干部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对非公经济的党务工作者进行一次集中培训(时间不少于3天)。其他村(居)干部和村级后备干部由乡镇街道党(工)委每年培训一次(时间不少于5天)。
(五)建立完善基层干部激励机制。按照“真正重视、真情关怀、真心爱护”的要求,采取有力措施完善提高基层干部政治待遇。继续为在乡镇、街道工作时间较长的优秀党(工)委书记上报解决副处级待遇。积极探索优秀村干部和社区干部进入公务员队伍的渠道,对综合素质较高、能力较强、实绩突出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村(居)委会主任可选拔进入乡镇街道领导班子。健全在职和离任村干部报酬补贴制度。积极推行村主干和社区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妥善解决村主干断交养老保险后的续交问题。创造条件,逐步建立离任村主干发放生活补贴制度。建立定期表彰基层干部制度,区委每三年集中表彰一批优秀党支部书记,并给予奖励。
三、不断强化基层党组织自身建设
(一)加强和改进对基层工作的领导。乡村党组织要坚持把发展经济作为第一要务,积极培育产业支撑,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推进农村经济发展,切实帮助群众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具体问题。要强化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建立健全村级重大事项由村党支部集体研究决定制度和村“两委”联席会议、村委会定期向村党支部汇报工作制度。要进一步规范村级重大事项“一事一议”制度,尊重和保障党员群众的民主权利,努力营造和谐有序的发展环境。社区党组织要增强服务功能,改进工作方式,把工作重点放在搞好社区管理和服务上,充分发挥推进和谐社区建设的核心作用。非公经济党组织要加强对企业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的领导,主动围绕企业生产经营,深入开展丰富多彩的党建实践活动,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二)建立完善党组织的活动制度。要建立“党内组织生活制度常坚持、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常发挥、党员经常受教育、群众经常得实惠”的先进性长效机制。基层党(工)委每年、基层党支部每季度至少要组织一次全体党员集中学习。全面推行党组织和党员承诺制,村和社区党组织要根据本地经济社会发展和群众愿望就届内和年度工作目标作出承诺,党员要结合自身实际公开承诺为群众办实事的具体事项。实行无职党员设岗定责,在农村设立党员示范户,增强党员的模范带头意识;在社区设立党员责任区,促进党员自觉搞好公共服务、维护治安秩序;在企业设立党员先锋岗,引导党员亮身份作表率。建立健全党内互助制度,大力开展党内互助活动,帮助困难党员解决实际问题,提高党组织的吸引力。
(三)积极探索党组织设置的新形式。要按照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充分发挥党组织作用、加强党员教育管理、扩大党的工作覆盖面的原则,进一步调整和规划基层党组织的设置。要适应农村劳动力转移的需要,在农民工党员相对集中的地方和单位,积极探索建立流动党员管理站(党支部),认真开展党的活动,切实加强流动党员组织关系管理。要在“一居一支”的基础上,进一步充实社区党组织力量,健全社区党组织的机构设置。要抓紧做好非公经济建立党组织工作,采取“统建”、“派建”、“内建”等模式,及时在非公有制企业建立健全党组织,做到条件成熟一个、建立一个。
(四)不断优化基层党组织的活动场所。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委的要求,抓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保证每个村有一个能够正常开展活动的场所。对已列入市计划的5个行政村,要加快施工进度,确保20*年“七一”之前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任务;其余没有活动场所的村,要积极探索筹资模式,逐步建设好。新建活动场所建筑面积原则上不少于90平方米,并按照“十有”标准及时完善旗子、标牌、办公设施、电教设备、党务公开栏等相关配套设施。加快推进社区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确保28个社区全部拥有自有产权的办公用房。
四、保持和发展党员队伍的先进性
(一)优化党员队伍结构。各党(工)委要认真研究发展党员的数量、速度、结构和比例,抓好在工人、农民、知识分子、干部尤其是生产、工作一线和妇女、青年中发展党员工作,着力解决党员队伍老化、素质不高的问题。积极探索在“两新”组织中发展党员工作,增强党在全社会的影响力和凝聚力。要严格落实省委《关于在发展党员工作中实行培训制、票决制、公示制、责任制的意见》要求,坚持发展党员工作四项制度,把好“入口”关,确保新发展党员的质量。
(二)创新党员教育机制。要建立和完善党员经常性教育的保障机制。加快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工作步伐,积极做好接收站点建设,搭建培育农村党员群众的新平台。要大规模开展农村党员实用技术培训,力争3年内让80%以上的农村党员掌握1-2门实用技术。要加快推进社区党员服务站建设,建立寓社区党员教育、管理、服务于一体的新平台。
(三)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要认真落实村务公开和民主议事制度,继续把财务公开作为村务公开的重点,所有收支必须逐项逐笔公布明细帐目。坚持和完善村级事务民主决策制度,保障农民群众的决策权。凡与农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都应通过村民会议或村民代表会议民主决策,不能由个人或少数人决定。要进一步扩大党内基层民主,积极推行党务公开,切实保障党员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
五、切实加强对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
(一)完善和落实领导责任机制。全区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增强管党意识,落实管党责任,提高管党水平。区委将进一步加强对全区基层党建工作的领导,健全由党委统一领导、组织部门牵头抓总、纪检和宣传等部门各司其职、行政部门支持配合、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积极参与的基层党建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基层党建的工作格局;同时,及时建立完善基层党建总体规划,加强分类指导,确保工作落实。各党(工)委也要成立相应机构,进一步完善一把手亲自抓、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责任体系。要按照基层党建工作“县市区委是关键、乡镇街道党(工)委是重点、村(居)党组织是基础”的责任要求,充分发挥区、乡(街)、村(居)三级党组织的主体作用,进一步落实乡(街)、村(居)党组织书记具体责任人的工作职责,确保责任到位、工作到位。
(二)完善和落实督查指导机制。全区各级党组织要定期研究党建工作形势,采取多种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实施分类指导。各级领导干部每人都要办好一个基层党建联系点,定期到点上调查研究,总结经验,以点带面,促进全区基层党建工作平衡发展。区委组织部要发挥牵头抓总的作用,建立督查通报、经验交流、考核讲评制度,落实奖惩措施,表彰先进,鞭策后进,积极营造比学赶帮的良好氛围,努力形成上下联动、相互促进、整体提高的工作格局。
(三)完善和落实考核激励机制。要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逐级考核制度。区委将对各党(工)委抓基层党建工作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并把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工作实绩评定的重要内容,作为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奖励惩戒的重要依据。与此同时,要广泛开展以争创“五个好”基层党组织和争当“五个模范”优秀共产党员为主要内容的“创先争优”活动,对表现突出的先进基层党组织、模范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予以表彰、推介。每年进行一次考核,每三年进行一次集中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