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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设区市、各县(市、区)财政局:
整合支农资金是创新财政支农机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重要举措,是财政支农工作的一件大事,也是财政支持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点工作。近几年,我省各级财政部门因地制宜,对支农资金整合进行了有益探索,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整合支农资金过程中仍然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为进一步加强支农资金管理,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根据《财政部关于做好*年财政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通知》(财农[*]109号)要求,结合我省实际,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深化对支农资金整合的认识
1、充分认识支农资金整合的重要意义。整合财政支农资金有利于集中力量办大事,有利于转变政府和部门职能,有利于促进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整合支农资金首先要逐步建立举各方之力共同推进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的长效机制。整合资金必然要对现有资金的使用方向和管理方式进行一些调整,有可能触动现有的利益格局,但绝不是部门职能和利益的收缩。因此,要从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新农村建设步伐的战略角度,充分认识财政支农资金整合的重要意义,要加强部门间的沟通和协商,不仅整合支农资金,而且要统一思想认识,要将资金整合作为推动各项工作上台阶、上水平的新举措,要把各方面力量凝聚起来,集中财政支农资金优势力量办大事、办好事、办难事。
2、正确认识支农资金整合面临的形势。当前整合支农资金具备比较有利的条件,一是有明确的政策要求;二是各方面认识在不断统一和深化;三是通过这几年的整合积累了经验。但也存在个别地方、个别部门对支农资金整合的认识不完全统一,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滞后,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机制不健全等困难。因此,要正确认识支农资金整合工作面临的形势,充分利用有利条件,努力克服困难,积极主动开展工作,进一步推动支农资金整合。
二、理清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思路
1、从横向和纵向两个方面积极推进财政支农资金整合。横向方面,第一,逐步建立财政部门内部支农资金统筹安排协调机制。要充分发挥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领导小组、联席会议制度等协调作用,根据不同地区、不同行业、不同部门的特点和发展实际,合理确定各项财政支农资金支持的重点,统筹安排财政支持新农村建设资金。特别是对目前比较突出的财政支持农业发展资金分散问题,要积极研究和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第二,逐步建立部门之间支农资金分配使用的配合协调机制。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强与各涉农部门的沟通和协商,积极推动和支持部门开展项目支出整合,对性质大体相同,用途大体类似的支农专项资金和部门预算项目支出要逐步做到统筹分配使用。纵向方面。重点研究和探索以县为主,合理整合县级、省级、中央级等各个层次支农资金的有效途径。围绕县级发展规划,统一申报和统筹使用上级财政支农资金。
2、积极推进支农资金管理运行机制改革。第一,加快资金和项目审批权的改革进程。省、市级财政研究逐步将资金和项目审批权限下放到县,省、市级财政只负责项目备案。第二,强化支农资金监管机制。实行严厉的支农资金责任追究制度。在监督管理上,实行追踪问效,进行效益评估。第三,积极探索奖惩机制。采取“以奖代补”、“先建后补”等方式,推进支农资金管理运行机制改革。
三、创新支农资金整合办法
1、确定支农资金整合范围。除救灾资金、粮食直接补贴资金等特殊用途资金外,财政部门管理分配的支农资金以及农口部门预算中用于项目的支出,都可纳入支农资金整合的范围。条件成熟后,积极推进政府安排的所有支农资金的整合。
2、以发展规划引导支农资金整合。要根据当地发展战略目标和经济社会自然资源条件,围绕推进新农村建设的目标要求,制定农业农村发展规划,以规划定项目,以项目筹集资金,以资金的整合保证规划的实施。
3、因地制宜打造支农资金整合平台。各地可根据发展规划和重点项目对现有资金进行适当归并,并以主导产业或重点建设项目打造支农资金整合平台,通过项目的实施带动支农资金的集中使用。如,以农田水利设施建设为切入点,打造水利资金的整合平台;以新农村建设为契机,打造农村发展类资金和扶贫资金的整合平台;以发展优势产业和特色产品为抓手,打造生产类和产业类资金的整合平台;等等。在具体方式方法上,鼓励不同级次、不同层面、不同内容、不同形式的整合,提倡各地从实际出发,因地制宜,积极探索,自主创新,形成灵活多样、操作性强、切实有效的整合方式。
四、强化支农资金整合措施
1、完善现行支农资金管理制度。各级财政部门要按照资金分配规范、使用范围明晰、管理监督严格、职责效能统一的要求,对现行支农资金使用管理制度进行清理,修订和完善资金分配、使用、管理办法,各项管理制度要相互衔接,避免互相矛盾抵触和彼此交叉重叠,为支农资金整合提供制度支撑。
2、清理现有专项资金。现有专项资金相当部分设置时间过长,没有明确的终止时限。这些专项要保留多长时间,执行到哪年结束,没有及时、认真地进行过评估论证。要对现有专项资金进行清理,区分不同情况进行“并、转、停、整”。将用途基本相同的小专项资金归并设立为较大的分类专项资金;调整或转变部分专项资金的用途,使之更符合新的情况;停止已到期且完全不符合当前实际需要的专项资金,并将这部分资金结合具体的重大项目进行整合使用,使现有的专项资金更好地发挥整体效益。
3、建立有利于支农资金整合的预算分配机制。一是各级财政部门对本级财政支农资金的分配使用,要根据农业发展规划和重大建设项目,区分轻重缓急,统筹安排;二是对申请上级财政部门支农资金,要围绕当地重点项目,按照集中建设项目、集中资金投入的要求,统一申报、立项、审批。三是建立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绩效考评制度,根据考评结果进行激励。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成效明显的地方给予倾斜和优先支持。同时,要采取“以奖代补”、“先干后补”等方式来调动各级整合资金的积极性。
4、建立健全支农资金的管理监督机制。经过整合后的支农资金,相对集中,数额较大。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得力措施,确保资金使用安全。一是完善项目立项机制,坚持标准文本管理制度、公示公告制、现场核查制和专家评审制,规范项目立项行为;二是强化约束机制,实行工程招标制、物资集中采购制和资金报账制;三是完善监督机制,实行管理责任制、工程监理制和监督跟踪制、监督抽查制。
5、建立支农资金整合协调工作机制。整合支农资金涉及到方方面面的关系,协调任务重、工作难度大,只有采取有力的行政手段,加强组织协调,才能实现对财政支农资金的有效整合。各级财政部门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建立强有力的组织协调机制,统筹研究相关事宜。尤其是县级要成立由主要政府领导担任负责人的支农资金整合协调领导小组,并在财政部门设立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围绕所规划的项目,建立相应的工作责任制,形成在同一项目区资金的统一、协调互补和各有关部门按职责分口管理的“统分”结合的工作联系制度。
五、推进支农资金整合的工作要求
1、加强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一是各级财政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领导,积极争取当地政府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支持,配合有关部门根据发展重点和本地实际,研究提出支农资金投入的重点区域和项目,积极做好政府的决策参谋。二是上级财政部门要加强对下级财政部门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指导,对支农资金整合中出现的问题,要加强调查研究,研究解决措施,及时进行信息交流和沟通,切忌观望、等待。三是支农资金涉及部门多、级次多,上级部门与下级部门、财政部门与涉农部门要上下配合,部门联动,以保证支农资金整合方案的对接,共同推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
2、深刻理解支农资金整合工作内涵。各级财政部门分工负责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同志要认真学习和深刻理解支农资金整合的意义、内涵和工作实质。要开动脑筋,解放思想,采取积极有效的具体措施,不断加大支农资金整合的力度,不仅要用好、管好上级财政部门支持整合试点的资金,更主要的是通过有效地整合各方面特别是政府各部门的支农资金,逐步形成支农资金整合的社会氛围,加快建立支农资金整合的长效机制。
3、加强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宣传。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不同形式,加大支农资金整合工作的宣传力度,一方面,鼓励先进,鞭策后进,另一方面,争取各方面的支持和理解,为支农资金整合提供良好的社会舆论环境。要利用试点取得的成效来加强宣传,宣传资金整合的必要性、紧迫性,宣传资金整合的可行性,进一步统一认识,营造整合资金的社会和舆论氛围。要重点宣传介绍支农资金整合好的经验、好的做法和积极成效,促进支农资金整合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4、及时对支农资金整合工作进行总结交流。各地要认真研究资金整合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积极有效地提出解决办法。对整合工作中出现的困难和经验教训及时总结。要加强信息交流,形成上下沟通、互相学习的工作机制。要重视支农资金整合动态信息的报送工作,不仅要及时,而且要有质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