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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党的*届五中全会和《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1号)精神,切实把握"两个趋向"重要论断,大力实施"新农村建设工程",推动*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地发展,现就"*"期间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筹城乡经济社会发展,全面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1、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要意义。"*"期间,我市国民经济快速发展,各项社会事业全面进步,人民生活水平稳步提高,农村改革和发展成效明显,但城乡差距依然较大。"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建设"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是顺应经济社会发展规律、构建新型工农城乡关系的必然选择,是实现城乡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建设和谐社会的必由之路,也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步伐的重要内容,已成为实现我市更快更好发展的当务之急。
2、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指导思想。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大、*届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坚持统筹城乡发展方略,坚持"多予、少取、放活"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方针,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总体目标,以构建网络化大都市为契机,积极推进城市化、工业化进程,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长效机制,推进城市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城市生产要素向农村流动、城市新型流通方式向农村拓展、城市社会保障向农村覆盖、城市现代文明向农村辐射,大力促进农村生产力发展,全面提高农村文明程度、农民生活质量和基层管理水平,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加快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步伐奠定坚实基础。
3、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要求。坚持解放思想、与时俱进、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的原则,着眼于产业新发展,建设农村现代产业体系;着眼于打造新型环境,改善农村生产生活及生态条件;着眼于展现新风貌,推进农村社会事业发展和文明进步;着眼于构建新机制,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着眼于塑造新农民,不断提高农民的整体素质和致富本领。从*的现实基础和发展要求出发,围绕解决农业、农村、农民、农民工和"城中村"改造"四农一村"问题,以实施城市带动、农业提升、村庄整治、社会发展、农民保障、基层建设等"六项工程"为重点,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期间全市农林牧渔业总产值年递增7%以上;农民人均收入年递增8%以上,2010年农民人均收入超过1万元;文明村建成率达到50%以上。
二、强化城市带动能力,促进城乡融合发展
4、分层推进以城带乡。加快构建以市区为中心、县城为依托、中心镇为基础,多层次、多节点、开放型的网络化大都市,分层有序推进以城带乡、城乡一体化建设。以建设新社区为重点,加大六个老城区的撤镇建街、撤村建居力度,建设城市新型社区,加快实现同城同待遇。以建设新城区为契机,推进萧山、余杭"两副六组团"建设,加快两个新城区城乡规划一体化、设施一体化、管理一体化步伐。以完善城镇体系为载体,努力提升五县(市)的县城服务功能,做大做强中心镇,搞好中心镇规划建设,推动人口、资金、产业和劳动力集聚,辐射带动县(市)域经济社会发展。以构筑网络化大都市为目标,依托交通西进、产业西进,充分发挥中心城市的优势,通过规划共绘、设施共建、产业共兴、环境共保,实现八城区和五县(市)优势互补、共同发展。
5、促进农村工业集聚和发展。完善特色工业功能区建设,抓住产业布局调整契机,提高产业集聚程度和主导产业比重,提升农村工业档次。鼓励发展劳动密集型农村工业和来料加工业,尤其要围绕优势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企业,形成以区域化的产业带和加工企业群为依托的农村特色块状经济,带动农村区域发展。壮大农村民营经济,鼓励民间资本投资农村工业,吸纳更多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市财政每年安排3000万元资金,用于扶持各类民营加工企业技改项目等。
6、发展农村现代服务业。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推进城市服务业向农村延伸,建立现代流通、农产品销售、农资供应等农村现代服务网络,进一步拓展农村消费市场。加快农产品专业市场、"绿色通道"建设,搞活农产品流通。加快"旅游西进",大力发展以"农家乐"和农业休闲观光为主的乡村旅游业。以"千镇连锁超市、万村放心店"工程为载体,探索发展日用品销售、农资供应、农副产品收购有机结合的农村新型流通网络。鼓励发展面向"三农"的金融保险产品,加快城市各类中介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快推进农村第三产业发展。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000万元资金支持农村流通网络建设和旅游事业发展。
7、加快农村劳动力转移。完善城乡统一、公平竞争的劳动力市场,将农村劳动力纳入失业登记和就业统计范围。进一步把城市的劳动保障服务功能延伸到农村,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提供服务。到2010年,实现农村村级劳动保障服务网络全覆盖。继续实施农村劳动力素质培训工程,进一步健全普通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和农民素质培训教育机制,5年内培训农民100万人,转移农村劳动力25万人。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资金对农民培训进行补助和奖励。
8、不断改善进城务工人员待遇。围绕"六个有"目标,市区形成比较完善的进城务工人员服务管理体系和工作机制,让广大进城务工人员安居乐业。建立和完善工资支付保证制度,保证进城务工人员工资按时足额发放,做到"有收入"。坚持市、区、街道(社区)、企业和个人联动,逐步形成多形式、多主体、多渠道、多层次的进城务工人员住房保障体系,做到"有房住"。最大限度扩大义务教育招生规模,保证凡符合有关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均能入学,做到"有书读"。完善基本医疗服务体系,缓解进城务工人员"看病难"问题,做到"有医疗"。适应进城务工人员特点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形成,社会保险覆盖面进一步扩大,做到"有社保"。符合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加入工会组织的比例达到70%以上,进城务工党员纳入企业或社区党组织管理,做到"有组织"。
三、推进都市农业建设,增强农业综合功能
9、优化农业结构布局。按照《*市发展都市农业实施意见》的总体要求,围绕发展生态高效农业,在保护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的基础上,继续调整优化产业布局和品种结构,完善"城市、平原、山区"三大农业圈层,建设一批都市农业产业带,促进优势产业和特色产业进一步集聚。大力发展生态农业、休闲农业、设施农业和精品农业,开发农业多样化功能,促进农业增效、农民增收。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500万元资金予以扶持。
10、提高农业产业化水平。大力发展农产品精深加工业,新培育20家年销售亿元以上有品牌、上规模、连基地、带农户的加工型农业龙头企业,累计达到60家。进一步提高农民组织化程度,新培育农村专业合作经济组织200家,累计达到500家。积极培育农村经纪人队伍。继续实行杭产农产品外销鼓励政策。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2500万元资金,支持农业产业化发展。
11、强化农业基础设施建设。有效保护和合理利用农业资源,重视农田水利建设,加大农业综合开发力度,进一步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各级政府要在土地出让金中安排一定比例资金,用于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中低产田改造。实施沃土工程,努力培肥,提高地力。着力控制和减轻农业面源污染,大力发展"低消耗、低排放、高效率"的农业循环经济,保持农业发展所必须的资源承载力。市财政每年安排1500万元资金用于中低产田改造和小型农田水利建设。
12、推进农业科技创新。按照"农科教结合,产学研协作"的原则,大力开展农业新技术、农机新装备的开发研究与推广运用,重点扶持种子种苗、安全农产品生产与标准化技术以及农产品保鲜、贮运、精深加工等农业高新技术的开发利用。深化农业科技推广体系改革,巩固和壮大农村基层科技队伍,建设多元化的农业技术推广组织。加快农业信息化建设,健全市、县、乡、村四级农业科技信息网,全市农民信箱注册12万户以上。建立农业科研经费保障机制,市科技三项经费中每年用于农业和农村科技研究与推广的经费不少于2000万元。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700万元资金用于种子种苗工程、农机补贴和农业信息化建设。
13、健全农产品质量安全体系。加快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养殖小区、出口农产品及原料基地建设,新增无公害农产品示范基地100万亩。以安全、绿色、有机为目标,加强农产品检测、监督管理和农业标准化建设,制订农业生产技术标准、品牌农产品质量标准,大力培育优质名牌农产品,创建绿色农贸市场。建立"肥药双控"示范区,降低化肥农药的使用强度。深化畜牧兽医体制改革,强化动物防疫队伍建设。切实加强动植物疫病防治工作,重点防控人畜共患疫病和外来有害物种。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万元资金用于无公害农产品基地、畜牧小区和品牌建设的奖励。
四、完善农村基础设施,改善农村生态环境
14、加大村庄综合整治力度。按照"布局优化、道路硬化、村庄绿化、路灯亮化、卫生洁化、河道净化"的要求,大力开展以"百村示范、千村整治"为载体,以改路、改水、改厕和垃圾集中收集处理、违法建筑及危房拆除、"空心村"整治、裸墙治理、村庄绿化为主要内容的村庄综合整治。进一步突出规划的先导作用,健全农村规划体系,完善村庄布局规划,实施农居点集中建设,促进城市交通、电力、通信、环卫、供排水等基础设施向农村延伸,全面改善村容村貌。到2010年,在全面开展村庄综合整治的基础上,新建100个示范村,全市60%以上行政村达到重点整治村要求。逐年加大市财政资金在农村地区的投入比例,加快建立"户集、村收、镇运、县处理"的农村垃圾集中收集处理体系。市财政每年安排1300万元资金补助和奖励村庄整治,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小集镇城建补助和县(市)城建补助。通村公路里程累计达到1.2万公里,形成基本完善的农村公路网和农村公路客运网,市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资金支持农村交通建设。
15、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围绕新社区建设要求,继续大力推进主城区范围内撤村建居和"城中村"改造工作,按照"统一规划、分步实施、不留死角、完善配套"的原则加快"城中村"改造步伐,大力推广农转居多层公寓和鼓励高层、小高层住宅建设,采取多种方式落实好撤村建居村10%留用地指标和开发性安置用地。"*"期间,主城区完成涉及40个撤村建居单位的"城中村"改造,建成农转居多层公寓400万平方米。市财政每年安排2000万元资金,用于撤村建居范围内原镇道、村道等基础设施的修复和管养;*-2007年每年继续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撤村建居社区和新建社区配套用房清理完善工作的补助和奖励。
16、加强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建设。实施生态退耕还林和林相改造,加强生态公益林保护,建立科学有效的森林生态效益补偿机制,协调好山区生态保护和经济发展的关系。2010年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65%。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污染整治,巩固和深化畜禽养殖业污染防治成果,加大农村土壤保护力度。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加大重点小流域综合治理和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力度,市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1.5亿元资金用于水利建设,其中5000万元以上用于水库除险加固、小流域综合治理等水利设施建设。努力改善农民饮水条件,积极推广沼气和太阳能等农村清洁能源,进一步实施村庄园林绿化工程。到2010年,全市建成园林绿化村200个,60%以上的乡镇建成生态乡镇。重视农村自然灾害防治,提高防灾减灾能力。加大农村生态建设和环境保护投入,在生态市建设资金和生态补偿专项资金中每年安排5000万元,重点用于生态乡镇、村建设和农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畜禽养殖污染防治、生态农业示范工程、清洁能源推广等。市财政每年安排700万元资金用于市级园林绿化村奖励和重点生态公益林补助等。
五、健全农村社会保障,解决农民后顾之忧
17、完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按照个人负担、集体补贴和财政补助相结合的原则,建立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农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水平不低于当地农村最低生活保障线或上年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25%。健全征地农转非人员社会保障制度,不断提高保障水平,逐步实现与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接轨。对劳动年龄段以上的征地农转非人员,实行生活补助政策。
18、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的保障水平和覆盖率。到2010年,全市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达到全覆盖,人均筹资额达到上年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1.2%以上。对农村五保户、低保户及其他困难家庭和重点优抚对象,其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个人缴费部分,由政府财政予以解决。市财政继续对新型农村合作医疗进行补助和奖励。
19、完善农村社会救助制度。进一步健全区县(市)、乡镇(街道)、村(社区)三级救助网,完善分级救助机制和救助政策。落实农村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对象集中供养制度,逐步提高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巩固集中供养率,提高供养水平。到2010年,各地农村低保标准与城镇低保标准的差距控制在1∶1.5以内。健全生活救助等多种救助、援助和社会互助一体化的农村社会救助体系,对低保户、五保户和因病、因灾等原因造成的农村生活困难人群,实施分类救助。市财政每年安排3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贫困家庭危房改造和农村残疾人就业保障。
六、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推进农村全面进步
20、发展农村教育事业。进一步调整农村中小学布局,改善农村中小学办学条件,加快推进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合理配置城乡教育资源,使85%以上的农村初中、小学达到省义务教育标准化学校的要求。从*年春季开始,全市义务教育免收杂费,以后逐步免除课本费和作业本费。全面落实农村中小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扩面、爱心营养餐、食宿改造和教师素质提升等"四项工程"。在高质量普及九年义务教育的基础上,基本普及高中和学前教育。到2010年,农村学前3年幼儿入园率达到92%以上;初中毕业生升入高中段教育比例达到95%以上,其中50%接受中等职业教育,95%以上的中等职业学校学生在毕业时取得专业技能等级证书。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农村教育事业补助。
21、健全农村医疗卫生体系。整合农村公共卫生机构,合理配置公共卫生资源,完善服务设施,健全服务网络,为农民提供基本医疗、预防、保健、康复、健康教育等医疗保健服务。加大农村卫生监督执法力度,健全卫生监督执法派出机构。按照农村常住人口每人每年15元以上的标准建立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专项资金,按照参加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人口每人每年10元以上的标准,建立农民健康体检专项资金。加强农村计划生育服务设施建设,抓好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继续稳定农村低生育水平,对农村符合条件的家庭实行计划生育奖励扶助制度。
22、繁荣农村文体事业。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文化建设的意见》精神,加快农村文化体育设施建设,培育民间文化队伍和体育协会,发掘和保护农村民间艺术,完成农村广播电视有线入户工程,着力发展先进文化和农村特色文化。市财政每年安排一定资金用于农村文体设施建设和文体下乡活动,不断解决农民群众看戏难、看书难、看电影难、收听收看广播电视难、开展体育锻炼难等问题。实施农村星光老年计划,到2010年全市农村普遍建立村老年活动室,市、县两级财政及福利彩票公益金给予适当支持。
23、营造文明乡风。推广公民道德基本规范,加强社会公德、家庭美德和职业道德教育,不断提高农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开展农村科普教育活动,引导农民学科学、用科学、崇尚科学,不断提高农民的科学文化水平。倡导邻里和睦、尊老爱幼的文明乡风,革除封建迷信、愚昧落后的陈规陋习。加强农村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法制教育工作,坚决打击黄、赌、毒等丑恶现象,巩固殡葬改革成果,净化农村社会风气。充分发挥人民调解组织的作用,创造和谐的社会氛围。
七、深化农村各项改革,优化农村发展环境
24、落实富民惠民政策。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特别是要在多予上下功夫。继续实行粮食收购价外补贴、对种粮大户补贴等财政直补政策,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完善农民负担监督管理机制,切实防止农民负担反弹。在总结"49100"帮扶经验的基础上,创新手段、加大力度,进一步完善帮扶政策措施,重点扶持能够带动欠发达地区经济社会加快发展的重大项目。市财政每年安排1000万元资金用于帮扶工程。
25、深化农村土地使用制度改革。长期稳定并不断完善以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建立和完善农村土地承包纠纷争端解决机制,依法保障农民土地承包经营的各项权利。按照"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积极引导农用地土地使用权流转,推进农业规模经营。完善征地程序,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探索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流转的途径和办法,促进集体经济可持续发展,确保农民获得长期、稳定收益。
26、维护农民合法权益。加强农村民主法治建设,在村级组织选举中落实好农民的民主选举权,在村级事务中维护好农民的知情权、管理权、决策权和监督权,在村级集体经济中落实好农民的收益权。普及法律知识,教育农民知法、懂法、守法,依法维护自身权益。主动向农民提供法律援助,为化解农村矛盾拓宽法律诉讼渠道。参照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进一步深化农村社区股份制改革,改革重点是土地征用较多、资产规模较大、集体经济收入较稳定的撤村建居村、经济强村、"城中村"、"镇中村"及"园中村",维护好农民的集体资产分配权。到2010年,全市建立以产权关系为纽带的股份经济合作社400个。
27、推进农村综合改革。从实际出发,进一步加大乡镇撤并力度,鼓励人口、产业和各种资源要素向中心镇集聚,提高农村城镇化水平。推进乡镇机构改革,建立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服务优良的乡镇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结合村庄整治、拆迁移民、下山脱贫等工程,开展行政村撤并工作,改善农民的生活、生产和居住环境。积极推进农村新社区建设,将城市社区管理的理念向农村延伸,逐步推行农村社会事务社区化管理。建立合理的农村基层干部补贴制度,健全农村公共服务的政府采购机制,完善农村基层服务功能。
八、切实加强领导,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8、加强组织领导。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项长期而繁重的历史任务,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因地制宜,扎实推进。坚持从实际出发,根据现有条件科学确定发展目标和实施步骤。市委、市政府决定,建立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协调机构,各级党委、政府要站在全局的高度,深刻领会"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时代要求和历史意义,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作为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在整个现代化建设过程中,始终把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促进城乡协调发展放在重要位置,加快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促进新农村建设的各项工作扎实推进。要切实加强工作指导和检查监督,把新农村建设的工作实绩作为考核各级干部政绩的重要内容,形成有序推进的工作机制。各区、县(市)党委和政府在实施"以工促农、以城带乡"战略和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具有特殊重要的地位和作用,要按照本意见精神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切实加大财政投入力度,积极争取上级财政转移支付,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
29、强化基层建设。继续实施"先锋工程"、"领头雁"工程,深入开展农村党的建设"三级联创"活动,加强以基层党组织为核心的村级组织建设。健全村级组织"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机制,完善乡镇政务公开和村务公开制度,规范村级重大事务决策程序,依法健全村规民约和村民自治章程,进一步推进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加强对农村基层干部的培训,增强乡镇、村干部的服务意识、廉洁意识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能力。完善农村基层服务功能,将城市的劳动保障、民政救助、公共卫生、科技教育、文化体育等公共服务向农村延伸。加强农村基层服务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村级社会事业配套设施,*年全市所有行政村建成村民议事厅等"一厅二室三场所",为开展村民自治和民主管理、方便和丰富农民精神生活提供设施保障。
30、形成强大合力。市直各部门要密切配合,调整工作思路和力量配置,整合各种资源,共同为建设新农村作出新贡献。要重视舆论导向,宣传"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及时总结先进典型和成功经验,努力营造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良好氛围。要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激发广大农村基层干部和农民群众的建设热情,使他们真正成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中坚力量。要鼓励和引导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到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来,形成全社会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强大合力,为加快"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的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而共同努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