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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建设廉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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卫生局建设廉政意见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和“*”重要思想,切实加强卫生行风建设,进一步树立卫生行业新的良好形象,增强卫生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公仆观念和服务意识,进一步密切联系群众,促进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根据县委、县政府《关于*年民主评议行风工作的实施意见》精神,结合卫生系统实际,决定今年继续在全县卫生系统开展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活动,现特制定实施意见如下。

一、组织领导

县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在局党委的统一领导下进行,为加强领导,保证本次活动顺利进行,决定成立县卫生系统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领导小组,胡宝锋同志为组长,朱国晓、徐学多、李佩瑶、周启德同志为副组长,戴成春、林雪艳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戴成春同志兼办公室主任,办公室成员由政工科、局办公室有关人员组成。

二、行风建设和评议对象、范围

本次行风建设和评议的对象为全县各中心卫生院以上医疗卫生单位和乌牛镇卫生院。各乡镇卫生院的行风建设和行风评议工作由其主管的中心卫生院(防保站)负责。县卫生局代表全县各医疗卫生单位参加由县委、县政府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县卫生监督所作为县卫生局的执法窗口单位参加全县执法窗口单位行风评议,各中心卫生院和乌牛镇卫生院参加由当地镇组织的民主评议行风工作,其评议结果经折算成一定分值后纳入县卫生局评议总分。

三、行风建设和评议内容

1、领导班子团结协调情况,有无战斗力,廉政勤政建设成效如何,内部管理是否规范,制度是否健全,分工是否明确,责任是否落实。

2、是否依据卫生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依法管理,规范执法行为,严格办事程序,改善服务态度,提高办事效率,树立卫生行业新风。

3、卫生执法是否客观公正、秉公办事,有否存在简单粗暴的管理现象,是否存在办“关系案”、“人情案”等不公正现象。办事过程中是否存在“生、冷、硬、拖、顶”现象,服务态度是否热情。

4、是否抓好单位内部工作机制的改革和完善,特别是当前的一些难点、热点问题。医疗质量保障措施是否落实,各种技术规范是否进一步完善。是否进一步建立、完善内部制约、外部监督和相配套的激励机制,查处违纪违法事件是否及时、有效。能否做到从制度上切实巩固行风评议的成果,有效地防止不正之风的反弹和出现新的不正之风。

5、是否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加强领导班子的廉洁自律工作。是否切实加强领导干部的从政道德教育,加大纠风治乱力度,坚决制止“吃、拿、卡、要”行为,切实解决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等不正之风。是否认真实行《卫生行风建设一票否决制》。

6、政务、院务是否公开,收费标准是否合理、透明,治理收受回扣、“红包”、开单费、好处费的措施是否得力、有效。

7、医院是否为病人创造一个安静、舒适、温馨、整洁的就医环境,有否落实首问责任制和首诊责任制,服务承诺是否真正履行,有否做到急诊病人随到随诊,确保危重病人得到及时救治。在医疗过程中是否做到因病施治,科学检查,合理用药。病人的知情权、隐私权是否得到尊重。医务人员和患者的合法权益是否得到保障。

8、“效能革命”活动开展情况,是否存在违反“四条禁令”的现象,对群众的批评意见、举报材料是否认真对待,及时处理,妥善解决。

四、行风建设和评议方法

行风评议将采取明查暗访、问卷测评、综合检查的方式,结合行风投诉、经济发展环境投诉以及有关部门的日常检查记录进行综合评议,分类量分,最后根据评议分数高低确定名次。县局在办公大门口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号码为67222357、67222112)。各单位要实行党政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合理分工,确定专人负责,设立举报箱,公布举报电话号码,建立工作目标责任制,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各医疗卫生单位必须接受当地镇、县纠风办和本局的指导、检查、监督、管理,切实有效地开展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

在今年的行风建设和评议活动中,县卫生监督所要保证处于全县各执法窗口单位中等以上水平,参加由当地镇组织评议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要保证处于当地所有站所的中上水平。根据全县评议,如果县卫生监督所在全县各执法窗口单位、各有关医疗卫生单位在当地镇所有评议站所的行风评议中取得前三名的,本局将予以表彰奖励;取得后三名的,对单位予以黄牌警告,对党政一把手进行谈话诫勉,同时取消该单位及主要负责人当年的评先、评优资格;对取得最后一名的单位,视其性质轻重,对主要负责人予以降、免职,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一名的,对其主要负责人予以免职。

在全县卫生系统各单位行风评议排名中,取得前三名和后三名的,同样予以奖惩,连续两年排名最后一名的,视其情节轻重,对主要负责人予以降、免职处理。

五、行风建设和评议步骤

1、动员部署阶段(3月底前)。县卫生局于3月22日召开全县卫生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动员大会,部署落实工作任务。各单位要根据县局的要求,结合自身实际,开展广泛深入的调查研究,针对自身存在的实际问题和薄弱环节,制定出切实有效、操作性强的活动计划,召开单位干部职工大会,认真落实执行。各单位的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领导机构和工作方案于4月5日前上报县局政工科。

2、自查自纠阶段(4月上旬—6月中旬)。各单位要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取得广大干部职工的信任、支持和积极配合。在这一阶段,要组织人员对评议内容进行全面的回头看,一项一项地收集情况,对薄弱环节加以完善和提高。重点抓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一是自查清理活动。上级下发的文件是否按要求执行,宣传教育是否到位,卫生执法是否规范,服务质量是否真正提高,工作承诺是否履行。是否严格落实执法责任和责任追究制;“诚信医疗、诚信护理、诚信药房、诚信收费”,“便民利民”是否得到体现,群众满意度是否有所提高;《党风廉政建设一票否决制》是否严格执行;有没有推行院务、政务公开;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是否落实;本单位制定的行风建设工作计划是否顺利实施等。二是开展走访调查活动,深入到社会人群、服务对象中征求意见了解情况倾听呼声,提出深化行风建设的工作建议。三是召开座谈会,征求对本部门、本单位行风建设的意见和建议。

3、整改提高阶段(6月下旬—9月上旬)。针对评议中发现的问题,单位领导班子和有关职能部门要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并提出整改措施,落实整改工作责任制,完善规章制度,建立长效机制,保证把行风评议的工作成效落到实处。

4、集中评议阶段。县局将在9月底完成民主评议行风工作,10月份公布评议结果。各单位要于9月中旬,将行风建设和评议的总结材料上报县局政工科。

六、行风建设和评议要求

行风建设和评议的目标是通过民主评议行风,促进卫生系统的行风建设,有效遏制不正之风,不断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率,树立卫生系统的良好形象。为使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取得实效,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切实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医疗卫生单位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领导,健全行风建设领导小组,指定专人负责,做到思想不松,力度不减,目标明确,重点突出,责任落实。

2、周密部署,广泛宣传。列入评议的医疗卫生单位要深入调查研究,摸清卫生事业改革的新形势下行风建设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确定行风建设的目标要求,并制定针对性强、行之有效的行风建设计划。同时要召开动员大会和各类座谈会,层层发动,大力宣传开展行风建设和评议的重要意义,主动争取广大干部职工和群众的支持、参与和监督。

3、着力整改,讲求实效。列入评议的医疗卫生单位要认真贯彻“一要坚决、二要持久、三要抓出成果”的方针,围绕评议内容,针对行风建设中存在的实际问题,广泛听取干部、职工和社会各界的意见,找差距、摆问题,并提出整改意见,落实整改措施,切实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同时,要把行风建设和评议工作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深化院务政务公开、兑现服务承诺有机结合起来,切实抓出成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把今年行风建设工作的重点内容,于3月底上报县卫生局政工科。

4、认真总结,巩固成效。各医疗卫生单位要对今年的行风建设进行认真总结,肯定成绩的同时,找出存在的问题并加以整改,切实防止不正之风的反弹和出现新的不正之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