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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局根据县“作风建设年”领导小组办公室征求的意见,进行认真梳理,按照各职能科室分工负责并抓好责任落实,并经局党委进行专题研究,现提出如下整改意见:
一、征集的意见
关于医院收费、医疗卫生管理、合作医疗等方面的意见14条,其他方面建议意见有:1、县医院个别医生仍有拿好处费。2、多关心基层职工卫生保健。3、加强楠溪江医疗垃圾的管理。
二、整改落实
以上问题,经局党委研究,决定按照职能科室进行分工负责抓好责任落实,具体如下:
(一)针对收费方面的六条意见,整改如下:局党委下发了《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医药购销领域行为管理的通知》(永卫委〔*〕15号)。并将拟发《医疗服务价格管理责任追究制度》、《医疗器械政府采购招标管理最新暂行办法》等文件,要求各医疗卫生单位尽快建立健全医疗服务收费管理长效机制,及时调整不符合实际需求的收费项目,对政策性、专业性较强的收费项目进一步梳理,细化收费标准,同时加大对医疗机构完善费用公示制度的监督力度,增加价格收费的透明度,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构建和谐的医患关系。对于取消就诊卡这条意见,我们认为,目前医疗卫生的发展趋势,应该是向电子化办公方向发展,建立就诊卡,能使患者在就诊时“一卡通”,简化了程序。
2、县医院个别医生仍有拿好处费。局纪委做出以下整改意见:深入调查,如情况属实,一定严肃处理。如没有这种情况,也要引起医务人员的重视,做到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同时,在全系统中开展医德医风教育、警视教育、荣辱观教育。建立廉政教育长效机制,努力铲除歪风邪气,从严治理拿好处费、回扣、红包等不法行为。为卫生系统营造宽松、廉洁的好环境。
责任领导:汪盈杰
(二)针对医政方面的四条意见,整改如下:
1、建议对60岁以上的困难人员实施免费门诊。
对于这个问题,由于目前我县60岁以上老人达10.8万人,且其经济状况难以审查,这需要由县政府及有关部门的支持,协调解决。
2、合理规划医疗布局,对山区乡镇的医疗卫生事业政策上给予倾斜。
对现有医疗机构设置进行合理调整,盘活现有卫生资源,对山区乡镇卫生院开展新“六件”配置,健全农村三级医疗保健网络,鼓励有资格的医师到山区举办村卫生室,并实行一体化管理。
3、提高人民医院等的技术水平和服务水平
①技术水平,a通过培训、学历教育、继续教育或到上级医疗机构进修,提高人员素质;b通过更机关报先进医疗设备,提高诊断水平。
②服务水平,通过“作风建设年”活动教育,改善服务态度,开展医疗机构硬件建设,提高服务水平。
4、加强楠溪江医疗垃圾的管理。
根据《医疗废弃物管理条例》的规定,对一次性医疗器械的管理,我们实行定点回收,对医疗废弃物不可回收的,我们实行集中填埋或焚烧,焚烧大源片集中在县二医,小源片集中在碧莲卫生院。
责任领导:汪盈杰
(三)针对政工方面的三条意见,整改如下:
1﹑基层医疗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定期或不定期进行体检,预防疾病,保证基层干部职工的健康。
2﹑通过每年的考试录用工作人员,根据实际情况增加基层人员数量,减轻基层工作人员工作量,保证足够的休息,促进职工的身心健康。
3﹑加强本系统干部职工的教育,强化各种健康保健知识,举办各种文体活动,有利于职工创造健康向上的生活方式。
责任领导:徐学多
(四)关于自来水检测问题,整改如下:
我们需争取县政府的支持,解决经费问题,才有条件开展免费检测。农村改水工作关系到农民切身利益问题,而水质检测是关系用水安全的重要保证。目前我县农村自建水厂和供水比较混乱,管理上不规范。有净化消毒设施的仅有上塘、瓯北、黄田、乌牛、桥头和桥下六个水厂,我们已经每年对这些水厂进行两次常规的水质全分析监测,每次洪涝灾后再随时根据需要进行监测。但由于大部分农村、山区每个村水站都是自筹经费建造的,因而所造水站规模小、设施简单,基本上只起一种简单的集水作用,没有消毒净化功能。所以只有先对农村建造水站进行规划、管理,才能从源头上杜绝农村使用不合格的饮用水,这样再进行水质检测才有意义。
另外我县山区农民自建供水站现有600多个,目前卫生部门只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有检测水质全分析能力,其它医疗卫生单位人员、仪器、设备都不具备,且检测试剂费用昂贵,监测水质全分析需要1000元的经费。对农村生活饮用水实行免费检测关系到经费、人员、仪器设备的问题。免费检测需要一大笔经费开支,人员我们可以安排,但检测所需要的试剂、仪器设备配置等费用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是无能力承担的,必须由政府来承担全县农村饮用水免费检测所需的开支。所以只有政府先帮助解决了经费的问题,我们才有能力、有条件去开展免费检测。
责任领导:周启德
(五)针对农村合作医疗办公室的两条意见,整改如下:
1、合作医疗体检集中进行,提高山区医疗水平。
从*年6月份开始实施农民健康体检工程,县卫生局出台了《*县农民健康体检实施方案(试行)》,已明确规定有条件的医疗体检单位,集中农民实施体检,明确体检对象、进行方式、要求、体检组的人员资格报告制度,确定主检医师必须具备西医主治医师资格。*年还出资150多万元装备了各体检单位的设备,严把质量关,服务于农民。*年也是从合作医疗筹资结束,确定好参保对象后,就开始集中体检。
2、合作医疗自缴费用比其它地方偏高,应该降低。
*年省政府有明确规定各地的筹资水平不低于60元,并且农民自缴费用不高于政府出资部分,我县*年的筹资标准经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管理委员会办公室,根据*年的报绡资料,多次预测,经管理委员会研究通过后,报县政府常委会决定后执行。据了解我市农民自缴情况:鹿城、瓯海、龙湾、乐清等为35元/人(包括村集体5元/人);瑞安、苍南、*等为30元/人(村集体没出资在组成比例中);平阳25元/人;泰顺20元/人;文成15元/人。一般都是政府比农民经费4:3左右进得,否则基金风险太大,政府负担太多。象*年*1:1方案筹资,基金就出现了亏损(报销比例太低,农民反应又会很大),所以农民的自缴费用是根据政府的要求,预测后,经县领导决定执行的,降低筹资额度,必须在增加财政投入的前提下进行。
责任领导:徐学多
(六)关于打击非法行医的意见,整改如下:
1、组织开展一次打击游医专项整治活动。
活动时间为*年8月6日至10日。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的非法行医活动。
2、开展“打击非法行医专项整治月”活动。
时间安排为期一个月(*年11月1日至*年11月30日)。主要整治内容如下:
⑴严肃查处医疗机构出租、承包科室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将科室或房屋出租、承包给非本医疗机构人员或者其他机构,打着医疗机构的幌子利用欺诈手段开展诊疗活动的行为。
⑵严厉打击无证行医行为。重点打击未取得《医疗机构
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黑诊所”,打击无任何行医资格的游医、假医、坐堂行医,以及借助虚假宣传、招摇撞骗,或打着医学科研、军队、武警的幌子误导和欺骗患者,严重危害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非法行医活动。
⑶严肃查处医疗机构聘用非卫生技术人员行医的违法行为,清除医疗机构中的假医生。
⑷严肃查处非法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行为。重点查处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擅自开展诊疗活动的“地下性病诊所”和未经审批擅自从事性病诊疗活动的医疗机构。
⑸严肃查处利用B超非法鉴定胎儿性别和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重点查处医疗机构和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的工作人员非法为他人进行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终止妊娠手术的行为。
3、进一步明确打击非法行医工作要求,落实相关责任
⑴职能科室、各分所应有组织、有计划的开展打击非法行医工作。凡是存在违法行为的医疗机构,根据违法事实和违法情节,给予行政处罚,并提出整改意见,对拒不整改,情节严重的,从重处罚。
⑵严厉查处无证行医,特别是要对日常管理的薄弱环节和违法性质特别严重的对象,要严厉打击,敢抓敢管,一查到底。
⑶要严格执法,依法查处,做到公平、公正、公开,要加大处罚力度。为我县创造一个良好的医疗卫生市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⑷对在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中医疗机构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的,以及卫生监督执法人员失职、渎职、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将严格按照《卫生部关于打击非法行医专项行动责任追究的意见》的规定以及作风建设年活动要求,严肃追究有关人员的相关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