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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惩治预防腐败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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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惩治预防腐败意见

为深入贯彻党的*大精神,全面落实中共中央《建立健全惩治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和省委《关于贯彻落实中央〈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现结合*实际,在与《中共*市委关于构建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意见》目标进程和工作措施相衔接的基础上,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坚持反腐倡廉建设与党的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和制度建设紧密结合、同步推进,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以建设为民、务实、清廉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为目标,以保障和服务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为宗旨,把反腐倡廉建设不断引向深入,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向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进军提供有力保证。

2.基本原则:服务发展原则。始终坚持为经济建设中心服务,坚持为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服务,把反腐倡廉建设贯穿于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各个领域,体现在党的建设各个方面,以服务发展的实际效果检验《工作规划》贯彻落实的成效。与时俱进原则。坚持在继承中发展,以改革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发展的办法,解决导致腐败发生的深层次问题,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适度超前原则。坚持在注重实效、夯实基础的同时加大工作力度,敢于和善于突破体制机制束缚,积极借鉴先进地区的成功经验,以超前的意识、领先的思路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项工作争取走在全省前列。

3.工作目标:*年,全面回顾总结近年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工作,制定落实《工作规划》的各项措施要求,对下一阶段建设任务进行分解细化;2009年,继续抓好本《实施意见》的执行,推进各项重点建设任务;2010年,建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框架,广大党员干部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明显增强,产生腐败的体制机制问题得到有效解决;2010年后,结合形势要求和本市工作实际,继续丰富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始终保持政治清明、机关高效、干部廉洁、社会和谐的良好局面。

二、完善反腐倡廉教育长效机制,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4.深入开展理想信念教育,为推进反腐倡廉向纵深发展打下坚实的思想基础。把学习贯彻党的*大精神作为一项长期任务,深刻领会和把握科学发展观的丰富内涵、精神实质和基本要求。开展各种形式的主题教育活动,每年根据形势发展和党员干部的思想状况,有针对性地确定活动主题。*年,按照中央和省委统一部署,认真抓好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教育活动,同时以解决党员干部思想和作风上存在的突出问题为目标,广泛开展遵守党的纪律尤其是政治纪律教育。加强反腐倡廉理论学习,各级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每年安排两次以上专题学习。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每年上一次廉政党课。把反腐倡廉教育列入领导干部和公务员年度教育培训计划,大力开展岗位廉政教育,新任职领导干部和新录用公务员,必须进行廉政培训。建立和推行领导干部任前廉政法规考试制度,*年下半年开展试点,2009年起全面实施。完善落实警示教育制度,开展正反典型教育活动,每年召开全市领导干部警示教育大会。在全市树立一批勤政廉政典型,引导广大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争做讲党性、重品行的表率。

5.创新反腐倡廉教育形式,不断掀起党风廉政宣传教育的新热潮。统筹整合宣传教育各类资源,推进以党校为依托的理论教育基地、以先进典型为主的示范教育基地、以查办案件为主的警示教育基地、以革命传统纪念场所为主的优良传统教育基地和以社会主义新农村为依托的社会实践基地建设。*年,完成市级教育基地的普查、登记、验收和授牌工作;2009年,按照全省统一标准,进一步完善功能设施,提升建设水平,指导辖市、区加快推进“五大教育基地”建设;2010年,全市形成较为完备的反腐倡廉教育基地网络,争创1—2家全国廉政教育基地。继续办好《廉政聚焦》电视专栏和《党风》杂志,突出亮点特色,增强思想性和指导性。*年建成*市纪检监察网站。进一步充实健全网络评论员队伍,抢抓热点问题,完善舆情研析。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宣讲员和辅导员两支队伍建设,每年组织百次宣讲,开展百次辅导,上好百堂党课。完善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格局,健全联席会议制度和例会制度,落实责任机制和监督检查机制,形成反腐倡廉宣教工作的合力。加大反腐倡廉宣传力度,以正面引导为主,每年组织新闻媒体记者围绕反腐倡廉重大主题进行采访。*年,围绕纪念改革开放30周年和党的纪律检查机关恢复组建30周年,组织开展一系列纪念宣传活动。组织开展反腐倡廉宣传专项工作评奖和表彰,*年积极参与全省优秀版面(报纸)和优秀栏目(电视)评比活动。

6.拓展廉政文化建设领域,大力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社会风尚。扎实推进廉政文化“六进”活动,不断丰富创建内涵,提高创建质量。重视发挥第一、二批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和市级廉政文化“六创建”先进集体的示范带动作用,鼓励和引导各地区、各部门深入挖掘资源,大力创新载体,积极申报创建。*年争取能有3—5家单位成功获评第三批省级廉政文化示范点。按照廉政文化“六创建”三年目标,*年评比公布我市廉政文化“六创建”示范点单位。进一步丰富、拓展廉政文化建设的内容和载体,把廉政文化建设与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和法制教育结合起来,寓教育于各种有益的活动形式之中,推动廉政文化建设向社区、企业、农村、学校、家庭延伸。*年,组织开展全市反腐倡廉公益广告大赛,选送优秀作品参加中央纪委举办的全国廉政公益广告展播评选,并在开放式公园设置廉政文化公益宣传广告;积极编排、组织和选送优秀文艺节目,争取获选参加全省反腐倡廉大型文艺调演。2009—2010年,通过举办文艺演出、主题征文、主题演讲、书画摄影、诗歌创作等大型主题活动,展示各地区、各部门廉政文化创建成果,并为省纪委编制《全省廉政文化精品(景观)创建名录》提供资料。2010年后,每年选择若干形式,继续深化廉政文化建设。

三、推进反腐倡廉制度改革和创新,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

7.完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对照《*市反腐倡廉制度体系目录》,抓紧应建未建制度的制定出台工作,力争到2010年基本建成具有*特色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年,重点新建党内情况通报制度、情况反映制度、询问制、罢免制、审计结果公开制度、司法工作人员渎职行为监督办法、重大事项社会公示和听证制度、反腐倡廉重大事项通报制度、反腐倡廉新闻会制度、派驻机构统一管理办法;2009年,重点新建党代会年会制度、党代表联系党员群众制度、党代表视察调研和评议制度、党代表提案质询制度、党代表考核制度,以及党的代表大会对党的委员会和纪委、党的委员会对党委常委会、纪委对党的委员会实施监督的办法,基础设施、公用服务行业和特种经营行业保障市场公平竞争制度;2010年,根据形势发展和实际工作需要,做好查漏补缺、修订完善工作,进一步提高制度制定质量。积极开展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效评估工作,高质量完成试点任务,为全省面上推开积累经验。*年上半年,对市财政局、交通局两家单位进行试点,完善《*市反腐倡廉制度建设成效评估体系》,下半年完成对辖市、区及10个市级重点部门的评估工作;2009年,完成对市级其他有行政许可和行政执法权限部门的评估工作;2010年,全面完成其他党政部门的评估工作。

8.改进和优化权力配置结构。2009年,各地各部门初步建立和形成权力运行的内控机制;2010年,基本形成纵向层级管理、授权制约,横向流程控制、平行制约的权力配置框架。以加强防控为重点,实行风险制约。*—2009年,结合制度建设成效评估工作,查找权力运行中的薄弱环节,有效辩识权力运行中各个环节、各个岗位已经构成或可能构成的权力风险点、管理风险点和人员素质风险点等,进一步健全预防措施,做到风险辩识到岗、制度补强到位、责任明确到人。以赋权适度为前提,实行分权制约。限制自由裁量幅度,压缩自由裁量空间。岗位设置推行互不相容控制法,实行程序制约。重要岗位和关键环节实行同一职权AB角制,实行交叉制约。以界定权限为主线,实行流程制约。*—2009年,逐项确认权力行使的依据、程序、时限以及相应责任,优化运行路径,编制工作流程图。积极导入标准化管理,放大现代信息技术在流程控制中的作用。以权责一致为核心,实行问责制约。*年,加大《领导干部不作为乱作为问责暂行办法》执行力度,在此基础上积极拓展问责范围,将更多有权单位的用权行为纳入问责体系,实行过程监控。2009年,进一步制订完善问责体系的配套措施,提高问责水平。

9.以改革统揽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全局。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发挥行政服务中心的职能,部门充分授权,该进事项一律进中心办理。对取消的审批事项加强后续监管,对保留的审批事项,进一步完善和推进告知承诺制、并联审批制、集中年审制等制度改革。扩大网上申报审批,到2009年全面实行网上审批。继续强化依法行政工作,2009年起全面实行相对集中行政处罚和综合行政执法改革。深化财政管理体制改革。继续深化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推进非税收入直接上缴国库进程。加强公共资产(资源)管理,*年完成对“小金库”和行政事业单位公房出租进行专项清理,逐步将政府经营性资产收入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积极开展绩效评价工作,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2009年,继续抓好绩效评价试点工作,完善绩效评价办法;2010年起,市级财政单项支出3000万元以上的项目全部实行绩效评价。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进一步完善公推公选、公推直选、竞争上岗、交流轮岗等制度,规范初始提名、民主推荐、民主测评和“票决制”等做法。建立健全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办法。严格实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领导干部离职、辞职和退(离)休后的从业行为。深化国有资产监管制度改革。强化国有资产监管主体责任,继续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2009年,重点完善落实企业领导人重大决策失误追究、经济责任审计和职务消费规定等制度,探索国(境)外国有资产和全流通条件下国有股权的有效管理办法,改进国有资产收益收缴工作。深化政府投资体制改革。加大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推行力度,提高项目投资效益。*—2009年,制定市场准入标准,规范机构建设;2010年,全面实行政府投资项目代建制。进一步健全落实政府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实行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论证制、公示制、稽查制、绩效评估制和决策失误追究制。深化公共资源市场化配置改革。继续推行工程建设、土地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等领域的市场化操作和准入清出制度,建立远程招投标中心。规范土地征用程序,完善土地补偿和安置办法;推进产权交易市场建设,健全土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制度;扩大政府采购领域,推动公共工程进入政府采购,实行管采分离、采用分离。加快公务消费货币化、市场化改革。*年,实行机关工作人员工资、津贴、补贴财政统一发放;2009—2010年,完成市级机关公务用车改革。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严格执行审判公开制度,切实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完善人民监督员制度,严格实行检务公开制度,有效落实检查机关的法律监督职能。进一步加强党对司法工作的领导,*—2009年,重点健全司法规范和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四、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和制约,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10.建立权力阳光运行机制。进一步深化党务公开工作。*年重点抓好《中共*市委常委会关于推进党务公开的意见(试行)》的落实,各辖市、区分别制定贯彻实施细则;2009年实现市、辖市区、镇(街道)三级党务公开。深入开展政务公开工作。*年,重点督查《开展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试点工作的意见》贯彻落实情况,督促各地区、各部门编制公开事项目录和流程图,完善公开办事制度和程序,并结合公开事项的执行依据等向全社会公开。继续抓好*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建设,把所有公开事项接入电子政务网络,完善网上政务大厅功能。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加强公开信息的披露和管理。积极推进网上监察,*年建成全市行政审批、行政监察、行政执法数据库“三合一”网络平台;2009—2010年,整合各方资源,充实监察内容,建成涵盖各个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电子监察系统,并推动有条件的辖市、区建立系统。继续在全市农村开展“做勤廉好干部、建和谐新农村”活动,全力打造“阳光村务”工程,将公开的触角延伸到农村基层。

11.加强党内民主监督。继续重点加强对各级领导机关、领导班子特别是党政“一把手”的监督,推进和落实述职述廉、诫勉谈话、廉政谈话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等制度。健全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完善议事程序,严格按照《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要求,落实讨论决定重要事项的刚性要求。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方法。继续推进党代会常任制和常委会旁听制试点工作,同时对照*年、2009年反腐倡廉制度体系完善重点任务,新建一批加强党内监督的制度,形成较为完备的视察调研、提案及回复、列席党委会、询问质询、评议部门、联系群众等的党内监督体系。进一步发挥好纪检机关的监督作用,推进《党内监督条例(试行)》有效落实,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12.凝聚党外监督合力。加强人大监督。继续强化人大对“一府两院”的监督职能。发挥各级人大代表的个体监督作用,通过询问或质询等形式,督促有关部门加强执法工作。坚持和完善人大常委会任命干部述职评议制度,支持人大依法行使人事否决权和罢免权。加强政协监督。坚持民主协商程序,定期听取政协和各派、工商联、无党派代表人士的意见和建议,支持政协对法律法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加强司法监督。审判机关依法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合法性的监督,防止和纠正行政违法或不当行为。检察机关依法加强对侦查、审判和刑罚执行活动的监督,惩治司法腐败。继续推进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深入开展重点领域、重点部门和重点工程的职务犯罪预防活动。加强政府专门机关监督。强化行政监察,促进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到位。继续推进纠风治乱工作,解决影响改革发展稳定、侵犯群众利益、损害党和政府形象的突出问题。强化审计工作,继续推行对重点部门、重点项目、重点资金的跟踪审计监督,全面实施党政正职任期和届中经济责任审计以及国有企业领导人经济责任审计;重视审计结果运用,推行审计结果公开和审计结果负责制。加强群众监督。创新信访受理机制,拓宽信访举报渠道,制定实名举报奖励办法。继续建好联席会议和矛盾调处中心两大平台,完善和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下访、信访督查督办、信访督察责任追究等制度。继续办好各类投诉中心和“政风热线”。重视发挥好特邀党风联络员和特邀监察员的作用。加强舆论监督。健全舆论监督工作制度,严格执行新闻工作纪律,切实保障新闻工作者的权利,促进舆论监督客观公正。

13.完善廉情预警机制。明确廉情预警信息采集范围,畅通廉情预警信息采集渠道,健全廉情预警信息采集网络,*—2009年,建立健全领导干部联系基层联系群众制度,创新廉情预警信息民调方式。建立健全综合分析制度和纪检监察机关内部分析制度,定期对各渠道采集的廉情预警信息进行分析研究,制定对策措施。加强廉情预警信息运用,根据廉情预警信息涉及内容和预警程度状况,分别将廉情预警信息反馈给涉及到的单位或个人、社会公众和领导决策机构。*年,建立完善领导干部勤廉电子档案系统。通过预警信息分析研究,动态剖析腐败行为的类型、形式、手法和发生环节,准确预测一段时间内党风民情动向,提出加强和改进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建议,为教育提高、制度防范、监督制约提供决策依据。

五、加强以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为重点的作风建设,以优良的党风带政风促民风

14.褒扬各级干部的廉洁之风。切实抓好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检查落实。深入治理违规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违规进行股票交易、插手市场交易,在住房上以权谋私,以及放任纵容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利用其职权和职务影响经商办企业等问题。规范公务接待标准,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党政机关修建楼堂馆所,纠正超标超编配备小汽车、违规新建和装修办公用房等行为。切实纠正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在国内外业务活动中,奢侈浪费、独断专行、任人唯亲等职工反映强烈的不良风气,促使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形成守法、勤廉、尚俭、民主的良好风尚。进一步贯彻《关于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巩固“村级廉洁工程”创建成果,强化对乡村财务管理和农村集体资产、资金、资源的管理,落实村干部勤廉双述、民主议事、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等制度。

15.树立政府部门的勤政之风。大力推进机关效能建设,着力解决群众办事难、从政行为不规范、工作效率低下等问题。建立完善行政效能投诉受理、协调、查处工作机制,2009年修订《市级行政机关效能监察办法》。依托市效能投诉中心和作风建设察访中心,监督检查岗位责任制、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等制度的执行情况,严格追究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行为,努力形成贪庸并治、勤廉共促的良好局面。坚持因地制宜原则,*年全面完成四级便民服务网络建设,整合现有行政机关和基层站所的服务职能、服务项目和服务资源,为基层群众提供全方位、零距离和一站式服务。2009年,进一步充实服务内容,完善服务功能,提升服务水平。深入开展民主评议政风行风活动,深化内容,创新形式,为创建人民满意的政府机关和基层站所发挥更大作用。继续办好“政风行风热线”,扩大覆盖面和参与面,提高群众咨询投诉的办结率和满意率。

16.纠正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把解决民生问题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抓紧抓好。以解决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为重点,积极开展专项治理。*—2010年,重点实施纠正教育乱收费、医药购销和医疗服务中的不正之风,以及加强减轻农民负担工作监管三项治理。着力解决食品药品安全、征地拆迁、环境保护等方面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继续落实好安全生产责任追究制度和环境保护失职追究制度。规范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的服务和收费行为,严禁利用行政权力和公共资源谋取不当利益。*年基本完成对社保基金、住房公积金和扶贫、救灾专项资金的清理整改工作,2009年起纳入常态管理。完善社会矛盾排查和化解机制,努力把矛盾解决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六、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实现查案工作政治、经济、社会效果的统一

17.保持办案力度。集中力量查处有影响的大案要案,突出查处影响恶劣的案件。以查处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为重点,严肃查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的案件,利用审批权、人事权、司法权索贿受贿、徇私舞弊的案件。严肃查处违反政治纪律的案件。针对新经济领域、资金高度密集领域、垄断性行业中案件频发的特点,坚决查处项目投资、工程建设、土地管理、产权交易等经济活动中的案件,金融领域违规授信、内幕交易、挪用保险资金、违规发放核销贷款和资产处置的案件,隐匿、侵占、转移国有资产的案件等商业贿赂案件。严肃查处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违法的案件。严肃查处为黄、赌、毒和黑恶势力充当“保护伞”的案件。继续把群众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作为工作重点,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案件,严厉查处行政执法、拆迁征地等领域办事不公、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案件。

18.提升办案质量。坚持惩治腐败和保护干部权利并重,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使用办案措施,严格执纪,公正执法,文明办案;加强案件审理和申诉复查工作。继续坚持和完善乡案协审、审理助辩、申诉听证制度,把依纪依法办案的要求,贯穿于初核、立案、调查、处分、执行等各个环节。立足装备建设,提高办案方法和手段中的科技含量,解决办案手段单一的问题,增强案件突破能力。

19.健全协调机制。继续加大查办案件协调力度,由纪委书记担任同级党委反腐败协调小组组长。完善执纪执法联席会议制度,加强纪检、审判、检察、公安、监察、审计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形成执纪执法部门共同参与、相互配合、优势互补的办案协调机制。综合运用法律、纪律、行政和经济处罚、组织处理等手段,增强办案效果。

20.发挥综合效应。依照纪律和法律的有关规定,认真追缴、没收违法违纪者的赃款赃物、非法所得,最大限度地挽回国家、集体和群众的损失。坚持“一案两报告”制度,深入分析发案原因、特点及规律,针对查办案件中发现的体制、机制、制度和管理上存在的弊端及一些普遍性的苗头问题,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坚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方针,实现查办案件与加强教育相结合,每年选择一批典型案件开展警示教育。

七、加强组织领导,确保《工作规划》落实到位

21.坚持党政齐抓共管。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重大意义,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要把贯彻落实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作为推动“三个文明”协调发展的重要任务,列入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同研究,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要逐年检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进展情况,将检查结果作为创建“好班子”、优秀班子评选的重要依据,作为衡量干部政绩的重要标准,作为干部考核任用的重要因素。

22.加强纪委组织协调。各级纪检机关要切实履行组织协调、监督检查和业务指导的职责,协助党委抓好中央《工作规划》落实。要加快研究制定实施方案,分解落实工作任务,督促和指导有关部门抓好工作落实。加强与各有关部门的情况交流、资源共享和协调配合,根据每个阶段的实际情况,研究并提出具体的工作计划和工作建议,提交党委决定后实施。定期检查各地落实情况,对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加以研究,并向党委提出完善意见和建议。

23.发挥部门职能作用。各部门要全面回顾近年来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工作情况,按照中央《工作规划》、省委《实施办法》和市委《实施意见》的要求,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结合各自职能分工,严格制订进一步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各项措施,并抓好落实。各牵头单位要会同协办单位健全工作机制,明确相关责任,合力推进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