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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子政务建设是政府信息化建设的重要内容。为加快我省“*”电子政务建设,改进政府管理方式,增强政府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民主性,全面提高政府部门的依法行政能力、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形成行为规范、运转协调、公正透明、廉洁高效的行政管理体制,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电子政务建设的重要意义
电子政务是指国家机关应用现代信息技术进行办公、管理和为社会提供服务的全新管理模式。它包括政府对政府、政府对企业、政府对公众三方面的信息化。
“*”电子政务是电子政务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政府行政部门通过统一入口的信息网络服务平台,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信息与服务的方式。它实现了政府对公众服务的高效便捷,实现了政府业务流程的重组与优化,实现了跨政府部门的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有利于政府转变职能。
我省“*”电子政务建设已经取得了一定的进展,但总体上仍处于初级阶段,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系统建设条块分割、各自为政现象突出;二是未能适应社会需求,还不能提供真正高效便捷的“*”服务;三是重硬件轻软件、重技术轻服务现象较为普遍。因此,有必要对各地、各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加强指导,促进其健康发展。
二、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和原则
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指导思想是:以“*”重要思想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依据,以资源整合为基础,以业务流程优化重组为核心,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全面提高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和公共服务的能力、提高公众的满意程度为目的,创新管理模式。
我省“*”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目标是:采用先进的信息技术和行政管理理念,建设标准规范、入口统一、功能完善、高效快捷、安全可靠的“*”电子政务应用系统和基础平台;利用网络信息技术,整合信息资源,简化公共服务程序,优化业务流程,提高行政管理效能;把面向社会公众的业务,尤其是行政许可事项,逐步通过互联网提供跨部门的“*”电子化服务,提高政府的公共服务能力和社会公众的满意程度。
我省“*”电子政务建设要坚持以下原则:
依法行政原则。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要求实施“*”电子政务建设,利用网络信息技术建立网上许可应用平台,依法行使行政许可权。
方便公众原则。坚持以人为本,充分利用网络资源,加强政府窗口部门的协同办公,切实缩短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申请行政许可事项、进行查询等程序的时间,降低社会公众办事成本,把便民作为“*”电子政务的第一要务和衡量其运行绩效的重要指标。
循序渐进原则。各地、各部门要在统一规划的指导下,结合自身职责和业务流程的特点,明确各自的建设目标和应用重点,实行分类指导,分层推进,分步实施,成熟一个项目建设一个项目,避免盲目建设。
信息共享原则。信息共享的前提是信息公开,要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基础和业务应用系统,加强各部门、各业务系统信息资源的整合与信息公开,促进信息透明、共享与互联互通,提高政府部门之间、政府部门与公众之间的沟通协调能力,进一步加强政府部门的管理能力、决策能力、应急处理能力和公共服务能力。
标准统一原则。“*”电子政务建设必须在统一标准和统一规划的指导下开展,相关技术、标准、协议和接口必须遵循国家和省的有关规定,保证网络的标准性、规范性、开放性、实用性和安全性。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综合平衡安全成本和效益。要建立和完善“*”电子政务安全保障体系、标准化体系和管理评估体系。
突出重点原则。“*”电子政务建设要紧密结合政府职能转变、行政管理体制改革、机关作风转变和《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的实施,把推进政务信息化与改进政府管理方式、服务方式相结合,把提高政府依法行政、经济调节、市场监管、公共服务、科学决策和应急处理的能力放在首位,努力增强政府工作的科学性、协调性和民主性。
三、“*”电子政务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整合资源优化政府业务流程
行政业务流程是一组相关的、结构化的活动的集合,它一般分为三类:一是面向公众的流程,主要是为公众提供产品与服务的流程;二是支持流程,为政府部门内部提供产品、服务和信息的流程;三是管理流程,促使面向公众的流程和支持流程有效配合以符合公众和用户的期望和需要,是政府部门加工输入并转化为输出的流程。因此,优化政府业务流程需要合理调整政府组织结构及其职能,建立统一的部门工作规范。
1、政府部门内部业务流程优化。要改变各职能管理机构重叠、中间层次多的状况,减少工作环节,提高运作效率。
2、跨政府部门业务流程优化。优化跨越多个职能部门的业务流程,打破部门界限,使业务所涉及的部门、所需要的功能环节以及各种资源成为一体化,尽可能使工作平行同时处理,大幅度缩短流程或作业周期。
3、政府部门间业务流程优化。优化发生在两个以上政府部门之间的业务,实现对整个业务链的有效管理,缩短周期,减少非生产性成本,简化工作流程;逐步实现同层次和上下级政府机构之间的信息交换和信息共享,为实现各主要业务系统的互联交换和资源共享,以及规范行政管理和服务创造条件。
(二)根据政府部门的层次选择建设重点
1、省直政府宏观管理部门的建设重点在于信息收集、反馈分析、政策引导和信息咨询、服务等方面,以提高决策能力、沟通协调能力和行政效能,加强对区域经济的宏观调控和科学指导。
2、市、县政府和基层窗口单位的建设重点应根据业务性质和需求,侧重于建立各种业务应用系统和服务平台,整合资源和优化业务流程,加强政府与企业、公众的互动,提供“*”电子化服务,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公众的满意程度。
3、市场监管部门的建设重点是建立与其职能相协调的并联网络机制,提高依法行政和市场监管能力;建立和完善各种业务应用系统和服务平台,提供快捷的办事流程、办事指南和各类信息查询,方便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办事,提高服务质量。
(三)加强面向公众的应用系统开发与服务
1、建设公众网站。建设和整合统一的“*”电子政务网络平台和业务应用系统,形成标准统一、功能完善、安全可靠的政务信息和公共服务网络;加强政府公用功能性系统和事务性系统的开发和应用,利用统一的网络平台促进各个业务系统的互联互通、资源共享;进一步深化“政府上网工程”,加强政府部门与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的联动,方便公众直接访问。
2、建设和完善重点业务系统,实现政府业务信息化。运用网络信息技术逐个环节地实现政府业务流的信息化,优化政府业务流程,避免固化或强化现有的政府业务流程;提供各种便捷的网上办事流程,特别是“*”网上行政许可流程,使大量公共事务管理与公共服务通过网络来进行;大力开发具有战略性、宏观性、基础性和公益性的政务信息资源,提高政府决策、监管和服务的水平。
3、整合资源,建设“*”服务。整合资源,推进公共服务;逐步增加服务内容、扩大网上办事的业务范围,开展政务公开、行政许可、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环境保护、申报、办证、年检、查询等多项网上服务,为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跨政府部门的“*”电子化服务,提高服务水平和质量。
(四)“*”电子政务建设模式
行政服务(或投资)中心把行使行政许可权的主要政府职能部门集中在“中心”,并设立窗口向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提供“一楼式”服务。这种运作模式在一定程度上体现了效率与服务,但随着网络信息技术在政府管理中的普遍运用和公众对政府管理与服务需求的提高,这种运作模式存在的前台受理和后台处理、各窗口部门不能互联互通、各窗口业务量不均衡造成忙闲不均、建设中心大楼造成高额行政成本等问题日益凸显。因此,深化“*”电子政务建设很有必要克服这种“超市式”的“一楼式”服务所存在的问题。对于实施条件成熟的地市或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应由这种物理形式的“一楼式”集中办公向虚拟的“*”的电子化办公转变。但在这种转变过程中,对于不宜在网上进行的事项仍应采取这种窗口式方式进行管理与提供服务。
对于实施条件尚不成熟的城市或部门,“*”电子政务建设应抓紧改善这种物理式的“一楼式”集中办公方式,优化业务流程,加强各窗口单位的协同办公,使窗口成为政府业务信息系统中的节点,加强前台受理与后台业务处理之间、各受理窗口之间的联动共享;要充分考虑服务的深入、细致以及方便程度,要通过后台和窗口单位之间的集成尽可能实现前台的“*”服务。
“*”电子政务建设模式是指政府部门在统一的网络信息平台上实现社会管理和提供服务,公民、法人和其它组织可利用统一的网络信息平台获取政府信息和服务的电子政务模式。具体包括:
1、网上并联许可模式
网上并联许可模式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申请事项涉及若干行政许可部门和许可环节时,将与该申请事项有关的行政许可部门整合为同一网络成员,把与申请事项有关的行政许可业务整合到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在互联网上连为一体、同步进行的许可方式。该模式实现了跨政府部门的资源整合与共享。例如,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在申请设立企业或进行变更登记时,将与企业登记、变更有关的行政许可部门、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整合为同一网络成员,把与企业登记、变更相关的行政许可业务整合到一个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在互联网上连为一体、同步进行许可。申请设立企业、变更登记事项是以工商部门为中心、以工商注册登记为核心业务,采取工商部门一家受理、网上转告相关、各部门并联许可、限时完成的便民流程,充分利用互联网技术,实施企业注册或变更登记一体化电子服务。
该模式实现了网上并联许可、网上信息、资料查询、咨询服务、数据统计、过程监督、流转跟踪、数据分析等功能。网上并联许可模式有效地解决了企业、公众办事难、效率低等问题。
在目前条件下,对于法律规定必须到现场察看以及现实情况难以在网上进行的许可,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只在某些环节实行网上并联许可,或实行网上预许可;对于前置许可部门单一、许可事项和许可程序简单的许可,应实行网上许可。
2、以核心业务、核心部门为中心的“*”服务模式
该模式是指某一核心业务的处理会涉及到其它业务处理,或者该核心业务的管理部门在处理该业务时会涉及到其它部门,把核心业务的管理设计为一个流程,使涉及该事务处理的相关部门整合为这个流程上的一个节点或工作团队的一体化电子服务模式。如出入境的证照办理、两地牌照续期办理、网上报税、电子通关等模式。该模式的特点是:在业务处理中,只有一个部门是核心业务部门、一个业务是核心业务;该模式业务流程的设计是以核心业务部门或者核心业务为中心。
该模式的建设可结合城市综合执法、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和行政许可权等事项,将业务相关的部门整合起来建立共享数据库和网络平台,可授权核心业务部门牵头进行协调和组织实施。
3、以事务处理过程为中心的“*”服务模式
它是指事务的处理过程涉及到多个部门和多项事务,这些部门和事务不存在哪一个是主要的,把事务的处理过程设计为一个流程,把涉及事务处理的相关部门整合在该流程中的一体化电子服务模式。例如面向公民个人的便民服务系统,电子信访系统,电子投诉系统,呼叫中心,劳动、民政等社会保障系统,以及面向企业的网上采购系统、投资招商服务系统、联合年检系统、网上申报系统等。该模式的特点是:处理过程涉及多项事务、多个部门;不存在明显的核心部门与核心业务。
该模式的建设要注重行政业务流程的优化重组和政府结构调整,以及部门间的协调和信息共享。同时,可授权政府综合管理部门牵头进行协调和组织实施,政府一把手亲自抓落实,信息化主管部门负责具体业务、技术的设计与规划,并建立统一的部门工作规范。
四、推进“*”电子政务建设的政策措施
(一)统一认识,统筹规划。“*”电子政务建设涉及政府层级事权划分、业务流程优化重组,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需要明确领导协调机构,统一认识,制定总体规划,避免重复建设,防止各自为政,明确各自的建设目标和重点,充分发挥各方面的积极性。
(二)明确分工,各司其职。信息化主管部门牵头建设和完善统一的网络平台,制定技术标准和安全规范,指导信息资源的开发和应用系统的建设;各部门按照分工,组织实施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各市县由政府办公室负责组织协调与实施。
(三)分步实施,稳步推进。全省各地和各级部门要按照分类指导、试点先行、分步实施、先易后难、先简单后复杂的原则,积极稳妥地做好规划和建设工作;应优先抓好对企业业务开展有较大影响和与公众生活密切相关的业务应用系统的建设,抓好试点、示范工作;“*”电子政务试点示范工作要明确重点,防止一哄而起、盲目跟风;对那些已明确为“*”电子政务试点示范的工程,要纳入“*”电子政务建设的总体规划,进行跟踪指导和督促检查,使它们真正起到示范效应;开展“*”电子政务评估。
(四)统一平台,资源共享。“*”电子政务建设应充分利用已有的网络基础、业务系统和信息资源,加强整合,促进互联互通、信息公开与共享,使有限的资源发挥最大效益;加强部门协同,打破部门与行业壁垒,协调条条块块,消除信息孤岛,建立统一、开放的政务应用系统和网络平台。
(五)统一标准,注重安全。加快制定统一的“*”电子政务标准规范,包括业务协同、信息共享和网络与信息安全的标准,加快建立健全标准实施机制,大力推进统一标准的贯彻落实;要正确处理发展与安全的关系,综合平衡成本和效益,一手抓电子政务建设,一手抓网络与信息安全,形成电子政务网络与信息安全保障体系;逐步完善安全管理体制,建立“*”电子政务信任体系,加强关键性安全技术产品的研究和开发,建立应急支援中心和数据灾难备份基础设施。
(六)创新机制,保障运作。投入多元化,服务外包。各地要对“*”电子政务建设的立项给予大力支持;同时要积极争取国家有关部委的支持;要加强产业化和市场化运作的培育,建立起良性循环的机制。
(七)建章立制,规范管理。创造有利于“*”电子政务发展的外部环境条件,实施有利于信息产业发展的政府采购和招标制度,本着节约务实、效率为本的原则,建立相关投资、规划、论证、实施工作的专家评议、公开评估、社会监督机制和“*”电子政务绩效评估机制;加强“*”的宣传,为企业和公众应用“*”电子政务创造有利的条件;建立并完善电子政务法规和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