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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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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部绿色食品发展意见

为了落实中央提出的农业和农村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的任务,适应农业发展新阶段的需要和市场消费需求的变化,进一步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根据中央经济工作会议“要把食品质量、卫生和安全工作放到十分突出的位置”和“大力发展绿色食品”的要求,按照《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的总体部署,现就加快绿色食品发展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绿色食品发展的重要性

绿色食品是遵循可持续发展原则,按照绿色食品标准生产,经过专门机构认定,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安全、优质食品。开发绿色食品,从保护和改善农业生态环境入手,在种植、养殖、加工过程中执行规定的技术标准和操作规程,限制或禁止使用化学合成物及其它有毒有害生产资料,实施“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质量控制,以保护生态环境,保障食品安全,提高产品质量。

10年来,绿色食品工作结合国情,借鉴国际相关行业的做法,创建了以“技术标准为基础、质量认证为形式、商标管理为手段”的开发管理模式;形成了由各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环境监测机构、产品质量监测机构组成的工作系统;建立了涵盖产地环境、生产过程、产品质量、包装储运、专用生产资料等环节的技术标准体系,整体水平达到发达国家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其中AA级绿色食品标准与国际有机农产品标准接轨。已开发的产品涵盖了食用农产品和各类加工食品,实物总量和贸易额逐年增长。绿色食品主要大类产品占全国同类产品实物总量的比重分别为:奶粉40%,茶叶及饮料5%,粮油、蔬菜、水果、畜产品等1%左右。绿色食品证明商标标志在国内外市场有了较高的知名度,品牌形象得到了广大农民、企业和消费者的普遍认可。实践表明,开发绿色食品既是农产品生产、加工组织方式的创新,也是食品质量安全制度的创新。尽管目前产品总量规模还不是很大,区域发展尚不平衡,但是已经显示出强劲的生命力和越来越广阔的市场前景。

农业发展进入新阶段后,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提出了越来越高的要求,加入世贸组织后农产品市场竞争也越来越激烈。在这种形势下,既要高度重视解决农产品和加工食品的基本安全问题,又要参照发达国家标准,努力提高食品质量水平,满足市场多样化的消费需求,扩大出口。发展绿色食品是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推动优质名牌农产品开发的有效措施。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加快推进这项工作,有利于促进种植业、养殖业和农产品加工业的结构调整,提高农产品生产的组织化、标准化、品牌化程度,增加农民收入;有利于保护农业生态环境,提高食品质量安全水平;有利于打破国际贸易技术壁垒,促进农产品出口。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抓紧抓好。

二、加快绿色食品发展的指导思想和目标

今后一个时期,加快绿色食品发展的指导思想是,紧紧围绕农业结构调整和农民增收的基本任务,紧密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抓住加入WTO的有利时机,加快开发,确保质量,提高市场占有率和产品竞争力。当前,要认真贯彻《农业部关于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积极支持和引导,全面推动绿色食品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绿色食品在提高农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促进农业生态环境建设、实施农产品品牌战略、扩大农产品出口等方面的带动作用。

绿色食品具有广阔的发展前景,是一项长期的工作任务。“十五”期间,绿色食品发展的主要目标是:

(一)进一步扩大品牌影响力,力争绿色食品实物开发总量在现有规模基础上增加两倍,2005年达到4500万吨;

(二)建立保障体系,加快相关法律、法规建设,完善技术标准、质量监测、质量认证和市场服务。

(三)形成产业链,逐步建设一批大规模、标准化的产品和原料生产基地,培育一批从事生产、加工、贸易、科研开发的产业化龙头企业,建立市场营销网络。

(四)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建立农业、食品加工业和其它相关产业协调发展的绿色食品产业体系。

三、加快绿色食品发展的原则

一是坚持把“质量与发展”作为工作主题。质量是绿色食品的生命和市场价值,发展是进一步满足市场消费的现实要求。产品开发要严格执行标准,确保质量,以质量促发展,二者不可偏废。二是坚持“政府引导与市场运作”相结合。政府引导就是要在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提高农产品市场竞争力的大背景下,着力创造有利于绿色食品发展的政策环境,建立规范的市场秩序;市场运作就是要以市场需求为导向,坚持企业和农户自主开发,监测和认证机构公正评价。三是坚持技术进步和创新。绿色食品是传统农业技术和现代农业技术相结合的产物,技术进步和创新是未来发展的增长点。要在环境保护、生产加工、标准建设等领域更多地研发和采用新技术,在检测、认证、监管等环节不断创新。四是坚持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开发绿色食品需要适宜的生态环境、农业资源和技术条件,要坚持因地制宜,发挥区域比较优势,实行分类指导,选择重点,集中布局,突出当地资源优势和产品特色。

四、加快绿色食品发展的主要措施

(一)加快产品开发步伐

扩大产品总量规模,提高市场供给能力,是当前绿色食品开发面临的基本任务。各地要根据实际情况,重点抓好基地建设、企业培育、产品开发和市场开拓。

1.基地建设。各地要规划布局和重点建设一批原料和产品基地。基地建设要因地制宜,采取多样化形式,实行标准化管理,提倡产业化经营,并做好技术推广、生产资料供应和产品销售等服务工作。

2.企业培育。要注重培育壮大现有的绿色食品企业,吸引上市公司、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和大中型食品加工、商贸企业参与产品开发和经营,重点引导和发挥龙头企业的示范带动作用。

3.产品开发。要以名特优产品、无公害产品和具有出口优势产品为重点,提倡规模经营。加强安全高效的肥料、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食品添加剂等绿色食品生产资料的开发、推广和使用工作。

4.市场开拓。要加强绿色食品流通和市场培育工作,吸引和鼓励各类企业经营绿色食品,多种形式、多种渠道投入批发市场、配送中心、超市和专卖店的建设。要充分利用绿色食品质量安全标准较高的优势,积极开拓国际市场,扩大出口贸易。

(二)抓紧建立和完善保障体系

建立和完善技术标准、质量监测、质量认证和市场服务体系是加快绿色食品发展的基本保障。

1.完善技术标准体系。根据国家对食品质量安全标准建设的总体要求,近两年农业部将重点制修定绿色食品生产资料使用准则及技术要求等通用性标准和大类产品质量标准,各地要根据通用性标准和加紧制定适合当地特点的生产操作规程。力争到“十五”期末,实现产地环境、生产投入品、产品质量、包装标签、贮运保鲜等方面的标准基本配套,建立起具有国际水准的绿色食品标准体系。

2.加强质量监测体系建设。按照“择优选用、业务委托、合理布局、协调规范”的原则,在原有基础上,充实一批通过国家计量认证的产品质检中心和通过省级以上计量认证的环境质量监测机构,组成覆盖全国的绿色食品质量监测体系。对这些监测机构的建设要给予重点的扶持,充实仪器设备,完善检测手段,提高检测能力。

3.健全质量认证体系。绿色食品认证是农产品质量认证体系的组成部分,也是绿色食品证明商标许可使用的重要环节,要借鉴和采用国际质量认证的通行做法,不断改进和优化认证程序和检查制度,保证认证工作的科学性和权威性。要积极推进跨国认证,不断扩大双边及多边认证合作,为扩大国际贸易创造条件。

4.建立市场服务体系。要重点抓好信息、生产资料供应、技术服务等网络建设。提高绿色食品开发、管理、营销信息化水平,及时向生产者、经营者和消费者提供全方位的信息服务;更多地依靠科研机构、农业技术推广部门和企业,搞好生产资料供应和新技术、新品种的推广服务。

(三)加强监督管理

为了保证绿色食品健康发展,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要切实加强质量监管和规范市场。

1.质量监管。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产品质量法》、《农业部绿色食品标志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加强对绿色食品产品和生产资料的质量监督,加大对生产企业的检查及产品的抽检、公告、处理力度;加强对各类监测机构监管,确保监测结果的公正性和准确性。

2.市场打假。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和各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要积极配合工商管理、技术监督等部门,依法打击各类假冒绿色食品行为,纠正不规范使用绿色食品商标标志的现象,切实保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四)增加投入

“十五”期间,是绿色食品发展的关键时期,为了加快发展,要积极争取有关部门对绿色食品工作的支持,重点加大对标准制修定、监测检验体系、质量认证体系、信息服务体系建设,以及示范基地建设的投入。各地可以借鉴一些省区在引导、扶持政策方面好的做法,采取多样化的形式增加投入。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广泛争取和吸引社会各方资源,参与绿色食品开发。

五、切实加强对绿色食品工作的领导

绿色食品工作涉及的部门多、行业广,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的大力支持。各地农业行政主管部门要在同级政府的领导下,将其纳入农业发展全局,重视和加强各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和队伍的建设,进一步理顺关系,明确职能,充实力量,在工作条件、业务经费等方面予以保障。同时积极争取计划、财政、工商、质检等有关部门的支持,共同推进这项工作。各级绿色食品管理机构要按照同志“*”重要思想的要求,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