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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构建和谐城市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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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委构建和谐城市意见

为贯彻落实党的*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省委九届九次全会通过的《中共广东省委关于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加快构建和谐韶关,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构建和谐韶关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1、充分认识贯彻中央《决定》和省委《实施意见》的重大意义。《决定》站在全局的战略高度,科学把握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正确分析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的社会形势及其带来的矛盾和问题,深刻阐述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目标任务,全面部署了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工作,为我们加快推进社会和谐指明了道路和方向,这是中国共产党执政理念不断升华,执政水平不断提高的重要体现,是指导我们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的纲领性文献。《实施意见》从广东的实际出发,提出了“努力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伟大实践中走在全国前列”的行动目标,号召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把思想统一到《决定》精神上来,全面完成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各项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决定》和《实施意见》精神,对于推进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和谐韶关建设,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历史意义。

2、充分认识构建和谐韶关的重要性。一是有利于推动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构建和谐韶关,实现人与人、人与社会、人与自然的和谐,更能充分调动人的积极性和社会的创造活力,优化发展环境,增强发展后劲,使经济社会在总体平衡中健康向前发展。二是有利于协调社会各种利益关系。构建和谐韶关是在促进发展的同时,把实现社会公平作为政策导向,合理调整不同阶层的利益,使全市人民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实现社会总体和谐。三是有利于维护长治久安的政治局面。经济基础和社会结构的变化,产生了不同的利益群体和不同的利益诉求。构建和谐韶关,建立规范的对话协商机制,促进各群体、阶层、组织之间的交流,有效引导各个利益群体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有助于及时调处各种社会矛盾,促进社会稳定,实现长治久安。四是有利于提高各级党组织的执政能力。构建和谐韶关对党的建设提出了更高要求,各级党组织必须适应形势发展的要求,加强自身建设,深化固本强基,巩固党的执政基础,提高党的执政水平。

3、充分认识构建和谐韶关的紧迫性。党的*届五中全会以来,我市各级党组织高度重视和谐社会建设,推动了全市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形成了物质基础日趋坚实、后发优势日见显现、社会活力日益增强、实践经验不断丰富、人文优势充分发挥、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生态环境得到保护的良好社会局面。但是,由于生产力水平比较低,影响构建和谐社会的矛盾和问题还很多,比较突出的有:与周边一些地区相比,经济发展步伐不够快;区域发展不平衡,城乡教育、卫生、公共服务资源配置失衡;部分党员干部的思想观念滞后,开拓创新意识不强;社会文明程度不够高,等等。上述问题的存在,严重制约着我市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必须进一步增强历史使命感和政治责任感,正视问题,找出差距,并采取得力措施,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推动社会向和谐方向健康发展。

二、构建和谐韶关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4、指导思想: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以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的总体要求,把握好以人为本、科学发展、改革开放、民主法治、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建设的六项原则,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大力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努力解决落后生产力和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求之间的矛盾,夯实构建和谐韶关的物质基础、思想基础和组织基础,促进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推动社会建设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和文化建设协调发展,全面开创和谐韶关建设新局面。

5、总体目标:通过全市人民的共同努力,到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与全省同步基本实现社会主义现代化。经济社会发展更加协调,人民生活更加富足;民主法制更加健全,人民的政治、经济、文化权益得到尊重和保障;县域经济实力明显增强,城乡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扭转,合理有序的收入分配格局基本形成;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政府管理和服务水平不断提高,基础教育、基本医疗、公共基础设施等公共服务体系逐步完善,社会管理进入规范化轨道,社会更加安定祥和;公民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明显提高,爱国、守法的良好道德风尚和诚信、友爱的和谐人际关系基本形成;全社会创造活力不断增强,创新型社会基本建成;资源利用效率显著提高,生态环境更加优化,努力形成全体人民各尽其能、各得其所而又和谐相处的局面。

三、夯实构建和谐韶关的物质基础

6、进一步加快经济建设步伐。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用发展的办法解决现代化建设进程中的各种矛盾和问题。继续实施招商引资、城市建设、民营经济三大战略重点,致力于做好“全面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对接广州、融入珠三角,培育产业集群”这三篇文章,转变经济增长方式,促进经济增长从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推动经济发展从量的扩张向质量并重转变,实现经济发展速度、质量和效益的统一,保持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努力实现经济强市、交通枢纽、区域中心、山水名城的建设目标,不断夯实构建和谐韶关的物质基础。

7、不断优化产业结构。坚持走新型工业化道路,以大幅度提高优势产业竞争力为核心,做强做大钢铁、有色金属、电力、烟草、机械制造、玩具、医药、特色农业、旅游、物流等十大支柱产业,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尽快形成以高新技术产业为先导,以支柱产业为支撑,以服务业为扩充的产业发展格局。以提高资源使用效益为核心,大力发展循环经济,逐步构建资源节约型的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逐步形成绿色产业体系,提高资源利用效率,降低单位产值能耗。同时,注重产业政策引导,积极承接珠三角发达地区产业转移,加快重点项目建设,促进产业聚集发展和可持续发展。

8、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坚持走以市场为导向、以环境为依托、以企业为主体、以人才为根本、以产业技术为重点的自主创新路子。实行原始性创新、集成创新、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相结合,力争在核心技术、共性技术和配套技术的研发上取得突破。大力加强企业与科研机构、高等院校的合作,推进产学研结合,促进科研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把韶关建设成为重要的科研成果转化基地。实施知识产权保护和名牌产品带动战略,保护和促进自主创新。广泛开展群众性的发明创造和科学普及活动,鼓励社会团体、学校、企业开展各种创新竞赛。注重高层次科技、管理人才的培育、引进和使用,增创我市人才新优势,为建设创新型韶关提供强大智力支撑。

9、加强区域合作。积极参与和推进区域经济合作,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合作双赢的发展之路。要抢抓大珠三角经济一体化和新一轮产业转移进程加快的机遇,以特色资源和特色产业为依托,主动对接广州、融入珠三角,着力引进资本、人才、技术、信息等生产要素,突出做好装备制造业、农业和旅游业等产业与广州的对接,推动我市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充分发挥我市作为珠三角链接内陆腹地的节点城市和黄金通道的区位优势,凭借交通便利、资源丰富、环境良好、工业基础雄厚的优势,积极参与泛珠三角区域经济合作;深入推进“红三角”区域合作,实现产业对接、交通对接、市场对接和机制对接。

10、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加快农村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产业化进程,大力发展县域经济。充分发挥我市土地资源丰富和生态环境良好的优势,发展特色农业,提高农业竞争力和比较效益,不断增加农民收入。落实“多予少取放活”政策,加大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的力度,建立以工哺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加大资金投入,完善农村生产配套设施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深化农村配套改革,完善以家庭联产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机制;巩固农村税费改革成果,建立起农村增收减负的长效机制;深化农村流通体制改革,启动“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全面繁荣农村市场;推进农村信用社改革,强化为“三农”服务的功能;深化农村管理体制改革,加强农村基层政权建设,健全村民自治机制,充分发挥基层组织为经济社会发展服务的作用。加强新村规划和建设,实施村容治理工程,美化村容村貌;积极开展文明村(镇)创建活动,树立良好风尚,提高乡村文明水平。

四、加强民主法制建设

11、牢固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加快依法治市进程,坚持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建立公开、公平、公正的办事制度和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监督约束机制,逐步将经济、社会、文化等各项事业纳入法制化管理轨道;依法保障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独立行使权力,严禁司法过程中的行政干预,在全社会广泛树立法律权威;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提高国家公职人员以及公民法律意识,形成全民自觉学法、守法、用法的社会氛围,夯实社会和谐的法治基础。

12、发展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下的政治协商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从各个层次扩大公民有序的政治参与,保障人民群众依法行使民主权利。进一步完善村民自治、城市居民自治、职工代表大会和其他形式的基层民主管理制度,不断完善党务、政务、厂务和村务公开制度,依法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完善民主科学决策机制,重大的决策,要广泛征询人民代表、政协委员、各派、无党派人士、专家学者以及广大群众的意见,必要时要进行决策咨询、评估、听证、公示,实行决策失误责任追究制度,进一步完善和规范重大决策出台的程序和规则。

13、拓宽依法有序的民意诉求渠道。完善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珍惜民力的机制,健全多种形式的协商沟通平台,引导规范民间组织和中介机构依法有序表达民意,把群众的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法制化的轨道。进一步扩大人民代表、政协委员联系群众、表达民意的渠道和方式,让他们更好地反映所代表群体的诉求。

14、公正高效解决群众司法诉求。完善诉讼制度、检查监督制度、刑罚执行制度、教育矫治制度、司法鉴定制度、刑事赔偿制度,大力推行远程立案、一站式立案、巡回办案等便民措施,扩大诉讼程序的适用范围。健全司法机关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和执行威慑机制,规范诉讼收费、律师收费、仲裁收费,切实解决诉讼期长、成本高、执行难等问题。健全公平审判、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发挥律师、公正、和解、调解、仲裁的积极作用,进一步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大法律援助和司法救助力度,切实解决贫困群众“打官司难”的问题。

15、加强和改进信访工作。进一步落实《信访条例》,创新信访工作体制和机制,健全信访信息系统,完善信访督查专员、领导包案、领导接访以及带案下访和首办责任制度,不断提高信访工作效率和水平。加强基层信访工作,引导群众依法有序上访,加大治理非正常上访,依法处理违法上访,切实维护信访的正常秩序。

五、努力维护社会公平

16、完善公共财政体制。积极培育财源,不断增加财政收入总量。按照财权与事权相匹配的原则,进一步理顺财政管理体制,优化财政支出结构,不断增加“三农”、社会保障、义务教育、医疗卫生、公益文化、公共管理、公共基础设施等方面的投入,不断提高财政对基本公共服务和公共福利的保障能力,扩大公共财政覆盖面。完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激励型财政体制,提高县(市)一级的财政自给能力。强化审计对财政的监督,加强政府债务管理,建立政府债务风险评价预警体系和绩效评价办法,积极防范政府债务风险。

17、规范收入分配制度。优化社会再次分配,加强对收入分配的宏观调节,完善最低工资制度,逐步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和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低收入者的生活水平;不断完善劳动、管理、资本、技术等生产要素参与分配的制度,扩大中等收入者的比例;加强税收征管,加大对垄断行业收入分配的监管力度,切实解决垄断行业与普通行业分配收入过分悬殊的问题;进一步推进公务员工资制度改革,完善事业单位的收入分配制度;规范国有企业经营管理者的薪酬制度,形成合理的收入分配格局,逐步缩小收入差距。加大经济适用房和廉租房的建设力度,解决中低收入家庭的住房问题。切实采取一切有效措施,防止因贫富悬殊和分配不公引发更多的社会问题。

18、健全社会保障体系。完善社会保险市级统筹体制,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慈善事业等社会保障体系。大力加强社会保险基金的征缴和管理,完善养老金的计发办法,逐步做实养老保险个人帐户;加强非公有制企业职工社会保障金征缴工作,扩大社会保障覆盖面,努力做到应保尽保。加强社会保障网络建设,建立健全城乡社会保障体系,增强社会保险基金的调剂能力、保障水平和抗风险能力。建立健全农村保险制度,积极探索适合广大农民特点的养老、医疗、工伤保险的路子,特别是要将失地农民、农村居民逐步纳入社会保障范围,确保他们享有社会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和最低生活保障。深化医疗保险制度改革,建立健全覆盖城镇的医疗保险体系。开辟国有资产变现补偿、财政资助等多形式的筹资途径,让困难企业职工参加医疗保险。建立健全社会救助体系,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和特殊群体的基本生活问题。通过鼓励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会各界捐资,大力发展社会保障公益性事业,积极发展残疾人事业、老龄事业和慈善事业。

19、完善就业服务体系。按照“市场调节就业,政府促进就业,劳动者自主择业”的方针,拓展就业空间,创造更多就业机会;建立健全城乡统一的公共就业服务组织体系,强化公共就业服务功能,提供就业登记、就业指导、政策咨询、职业介绍、就业援助等“一站式”优质服务。落实扶持就业和再就业的各项优惠政策,取消对农民进城就业的限制性规定,实行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促进农村剩余劳动力向城镇转移。大力推进“扩大与促进就业工程”,重点解决“4050”人员、“零就业家庭”的就业问题;鼓励扶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或到中小企业和多种所有制经济组织就业。加强职业技术教育和技能培训,大力实施退役士兵免费职业技能培训工程,提高他们适应社会、适应市场的自主就业能力。

20、推进教育均衡发展。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全面贯彻落实《教育法》,整合教育资源,促进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着力构建现代国民教育体系,努力建设学习型社会。巩固提高基础教育成果,全面实行农村免费义务教育,着力解决城乡教育失衡问题,促进城乡之间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努力普及高中阶段教育,加快发展各级各类职业技术教育,发挥我市职教优势,打造职业技术教育品牌,把韶关建设成为在全省最具影响的产业工人培养输出基地;结合产业发展,推进高等教育大众化,培育更多的现代化建设急需人才。推进教育改革与创新,建立政府依法管理、学校法人治理和社会参与监督的新型管理体制,加快教育现代化进程。继续落实民办教育的各项政策,逐步形成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多元化办学格局。加强对贫困学生的救助工作,进一步完善对贫困学生的助、补、贷、减、免、奖的助学制度。大力开发勤工助学岗位,鼓励社会各界捐资助学。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抓好教师思想政治教育,提高教师职业道德素质和教育教学水平。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措资金的教育投入机制,不断增加财政性教育经费的支出,确保教育经费稳步增长。加强教育经费投入与使用的绩效评估,规范教育经费作用,严肃财经纪律,严惩贪污、克扣、挪用、截留、抵顶教育经费的行为,确保各级各类教育健康发展。

21、加快医疗卫生事业发展。坚持公共医疗卫生的公益性质,不断加强政府对卫生事业的规划、投入和监管。深化医疗体制改革,合理配置卫生资源,促进综合医院、专科医院、基层服务站(所)的合理分工,努力形成“小病不出社区、大病进医院”的新型卫生服务体系。加快农村预防保健体系建设,完善农村新型合作医疗,不断扩大农村合作医疗覆盖面;巩固完善县、镇、村三级医疗预防保健网络,特别重点加强镇村两级医疗卫生服务体系建设,提高农村医疗保障水平。引导社会资金投入医疗卫生事业,积极发展民营医院,鼓励有行医资格的人员开办私人诊所,广泛发掘医疗卫生资源。加快中医药强市建设,做强中药材产业,发展中医事业,巩固和提高中医药在医疗领域的地位。完善医疗服务价格制度,加强医院管理和医药市场的监管,大力整治非法行医和药价虚高现象;加强医德医风建设,构建和谐医患关系。强化政府公共卫生管理职能,健全高效统一的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机制、疾病预防控制体系、医疗救治体系和卫生执法监督体系;加强对食品、药品生产和销售的监管,确保人民群众的食品、药品和医疗安全;建立疾病信息网络,提高处置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能力。

22、加强征地拆迁管理。以公共利益为出发点,加强城市规划和公共设施建设,建立健全城市规划公众参与机制和城市规划公示制度。加强房屋拆迁计划与项目的管理,设立房屋拆迁监控资金帐户,严格控制房屋拆迁规模,严格房屋强制拆迁的法定程序。认真执行《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完善被征地农民的补偿机制,监督落实土地征用补偿金的发放,保障被征地农民的合法权益。建立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允许被征地农民以土地入股项目建设,着力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再发展问题。

23、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建立健全就业登记备案制度,规范劳动合同的签订、履行、变更、终止和解除。加强劳动保障监督队伍建设,加大劳动监察执法力度,强化巡视检查、举报专查和劳动保障年审制度。建立工资监控和预警机制,加强劳动纠纷案件的调解、仲裁和审理。加强各类企业工会组织的建设,充分发挥工会维护职工合法权益的积极作用。

六、建设社会主义和谐文化

24、树立社会主义新风尚。坚持以马克思主义指导思想、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共同理想、社会主义荣辱观为基本内容,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巩固全市人民团结奋进的思想文化基础。围绕树立和践行“八荣八耻”为基本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深入开展“爱国、守法、诚信、知礼”现代公民教育活动,加强党员干部的“理想、责任、能力、形象”教育,加强未成年人思想道德教育,提高全民的思想道德素质,在全社会形成知荣辱、讲正气、促和谐的社会主义新风尚。加快政府、企业和个人信用体系建设,大力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建立社会诚信体系,增强全社会的诚实守信意识,建设诚信经济和诚信社会。

25、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牢牢把握正确的舆论导向,加强舆情信息网络建设,及时掌握新时期社会思想动态和意识形态领域的新情况、新动向、新问题,努力营造奋发向上、团结和谐的主流舆论,形成构建和谐社会的强大舆论力量。加快制定法律规范、行政监管、行业自律、技术保障相结合的媒体管理规定,加强对互联网、网络电视、手机广播等新兴媒体的监管。健全网站备案登记制度,建立网络信息安全数据。加大对无证网站的整治力度,规范信息采集、制作、流程。加强信息安全教育,维护信息安全,净化信息环境。建立健全内部信息通报制度,完善新闻报道的快速反应机制和处置程序,及时权威信息,保障人民群众对社会事务和重大事件的知情权。

26、大力发展文化事业和文化产业。根据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的特点和规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推进文化体制改革,建立起有利于调动文化工作者积极性,推动文化创新的文化管理体制,形成多出精品、多出人才的运行机制,提高发展先进文化的能力,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理论指导和精神支柱。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公共文化设施建设的投入,突出抓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社区和乡镇综合文化站(室)工程、区域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建设,加强对重要文化遗产和优秀民间艺术的保护和开发,推动社会科学研究、文化艺术创作、新闻媒体事业加快发展,创造韶关文化品牌;深入开展群众性文化创建活动,不断丰富群众的精神文化生活,增强区域文化的创造力、融合力和辐射力,形成与构建和谐社会相适应的文化发展格局。打破地区界线和行业垄断,加强文化区域合作,鼓励投资主体多元化,引进科技文化结合型企业,形成一批具有区域影响的文化集团;引导社会资金兴办影视制作、发行、印刷、演艺、会展、文化中介等,建立结构合理、机制灵活的文化产业体系,形成多种经济成分共同参与的文化产业格局,努力提供更多的价格合理、形式多样、寓教于乐、群众喜闻乐见的文化产品。引导社会力量兴办和资助体育事业,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完善体育场地等基础设施建设,满足群众体育活动的需要,增强体质,提高全民的健康水平。

27、广泛开展群众性和谐创建活动。结合创建全国卫生城市、全国双拥模范城、国家园林城市,广泛深入开展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创建活动,不断提高全社会的文明水平。健全社区、企业、学校等的心理咨询网络,塑造自尊自信、理性平和、健康向上的社会心态,增强公民、企业和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努力营造相互关爱、服务社会的良好氛围。

七、激发全社会的创造活力

28、大力营造干事创业的良好环境。全面贯彻尊重劳动、尊重知识、尊重人才、尊重创造的方针,保护改革者、支持创业者,充分发挥人民群众的首创精神和伟大创造力,使全社会的创造能量充分释放、创业活动蓬勃开展。加强激发社会活力的制度保障和政策引导,鼓励创新、宽容失败,营造干事创业、干成事业、干好事业的社会环境,使一切有利于社会进步的创造活动得到支持,创造才能得到发挥,创造成果得到保护和肯定,形成城乡互动、行业互动、干群互动、万众一心共创伟业的良好局面。

29、加大体制改革力度。按照建立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积极稳妥地推进各项改革,推动体制机制创新。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加快政府职能的转变,把经济管理职能转到主要为市场主体服务和优化环境上来,增强部门的全局观念,提高办事效率,努力建设服务型政府。深化事业单位改革,对行政性事业单位,强化其公共服务职能;对经营性事业单位进行企业化转制,进入市场;对公益性事业单位,规范权限,加强内部管理。深化以产权制度改革为重点的国有企业改革,建立归属清晰、权责明确、保护严格、流转顺畅的现代企业制度和权责统一、有效制衡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促进国有资本合理流动和优化配置,实现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健全现代市场体系建设,大力发展资本、土地、技术和劳动力等要素市场,规范市场秩序。通过体制改革和创新,不断增强发展活力,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

30、促进社会各阶层的和睦团结。发挥人民政协在协调关系,化解矛盾,凝聚人心,服务大局中的重要作用。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的意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拓宽派和无党派人士参政议政渠道,健全重大事项民主协商制度、决策参与制度和民主监督制度。严格执行党的民族、宗教政策,依法维护少数民族和信教群众的合法权益,帮助少数民族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困难,促进民族地区经济社会全面发展。抓好各项基本国策的落实,形成男女平等、尊老爱幼、扶贫济困、礼让宽容、相互关爱、我为人人、人人为我、团结互助、诚实友爱的良好人际关系,促进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的和谐。

八、保持社会安定有序

31、不断提升社会管理水平。以发展社会事业和解决民生问题为重点,创新公共服务体制,改进公共服务方式,优化公共资源配置,逐步形成惠及全民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事项,尽量减少审批程序、简化审批手续。加快电子政务建设,推进公共服务的信息化、现代化,及时公共信息,保证上情下达和下情上达渠道的畅通。建立健全社会运行状况的监测机制,优化社会管理流程,建立简便、透明、高效的社会管理体系。健全市场监管体系,完善公共产品、公共服务价格形成机制,营造良好的价格环境。

32、加强社区建设。有效整合优化政府各部门在城市社区的办事机构和管理资源,积极推进“一站式”服务。完善社区居民自治制度,尽快实现政府行政管理与社区自我管理有效对接。加大社区建设力度,强化社区综合服务功能,不断拓展便民、利民服务领域。加强社区文化建设,进一步丰富居民文化生活,增强社区的凝聚力。

33、培育和规范各类社会组织。坚持培育发展和管理监督并重,积极培育和发展各类行业协会、市场中介组织、社会团体、各类基金会等社会组织,支持它们承担社会事务,参与公共事务和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益事业发展。建立健全培养、评价、使用、激励社会工作队伍的政策措施和制度保障,完善社会工作岗位设置,广泛吸纳社会工作人才,充实公共服务和社会管理部门。深入开展城乡志愿服务活动,建立与政府服务、市场服务相衔接的志愿服务体系。强化职业规范和行业标准,加强专业培训,提高社会工作人员的职业素质和专业水平。

34、加强对重点人群、重点行业、重点场所的管理。建立健全流动人口管理综合信息系统,完善社会闲散人员就业服务和刑释解教人员、吸毒人员帮教管理的工作机制,推进安置帮教工作社会化。切实做好失足和流浪乞讨人员、贫困家庭子女和农村留守儿童的关爱工作,积极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落实“谁经营谁负责”的业主负责制,加强对城乡结合部、治安重点场所、出租屋、特种行业的管理,消除社会管理盲点,构筑稳定有序的良好社会环境。

35、建立维护和谐稳定的长效机制。积极开展平安韶关创建活动,全面推进“平安县(市、区)”、“平安社区”、“平安村镇”、“平安单位”建设。落实各县(市、区)、各部门和各单位领导班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的责任制,整合综治、公安、司法、信访、调解、国土、劳动社保、工商、文化、安全生产、人民武装和人口管理服务等各类维稳资源,构建统一规范的基层维稳工作平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依法从重从快打击杀人、绑架、爆炸、涉枪等严重暴力犯罪活动,重拳打击“两抢一盗”等多发性犯罪;深入开展“打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黄赌毒”、非法传销、制售假冒伪劣产品等各种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严惩暴力抗法、袭警以及严重扰乱社会公共秩序的违法犯罪行为,着力解决影响社会和谐稳定的突出问题,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36、健全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健全定期排查、敏感期排查、重点问题等专项排查制度,以及信访、调解、综治三位一体的矛盾纠纷排查调处机制,努力形成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相衔接的大调解格局。加快建立健全市、县(市、区)、镇(街)、村(居)四级调处网络,建立调解机制,落实工作人员,特别是要建立健全村级人民调解庭,加强村级调解队伍建设,培养更多热心基层调解事业,懂政策、懂法律,调解能力强、群众威信高的优秀人民调解员,充分发挥他们在调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努力做到“小事不出村(居)、大事不出镇(街)”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

37、完善群体性事件预警处置机制和公共安全防控机制。严格落实情报信息的横向通报、纵向报告和先行处置制度,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早解决,切实把群体性事件化解在初始状态。完善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应急处理机制,制定处置方案,落实指挥系统,做到处乱不惊,依法妥善处置,确保处置工作的科学性、可控性、合法性。做好群体性事件的善后工作,对在处置工作中向群众作出的承诺要尽快兑现,以取信于民,避免事件的再次发生甚至扩大。严格落实政府职能部门工作领域中的公共安全责任制,做好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环境污染、生产安全事故、重大自然灾害等应急处理工作,突出抓好交通、矿山、消防、食品、药品等方面的安全监管,严格爆炸物品、剧毒危险品和放射性物品管理,从源头上防范安全事故的发生。加强城乡防灾减灾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对自然灾害的预测预报和抵御能力。抓好应急救援专业队伍、专家队伍、志愿者队伍建设。落实粮食、药品等重要物资的采购和储备,完善援助救济机制。

38、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各种敌对势力的渗透破坏活动。强化政权意识和国家安全意识,严密防范和有效打击敌对势力和敌对分子在我市策反窃密、组党结社、建立据点,以及插手社会矛盾、蓄意制造事端等破坏活动。深化与“”等邪教组织的斗争,严防境外敌对势力和宗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进一步强化对境外非政府组织在我市活动的管理监督。深入开展国家安全、国防和保密教育,建立坚固的国家安全人民防线。

九、促进人与自然和谐相处

39、建设资源节约型社会。坚持发展与保护并重、开发与节约并重的原则,积极推进经济结构调整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依靠科技进步,致力于形成资源消耗低、环境污染少的节约型产业结构和消费结构,努力建设节约型社会。合理开发和利用自然资源,一方面,要进一步健全土地、矿产、森林、水力等资源的有偿使用制度和开发利用审批制度,从源头上控制自然资源的无序开发,确保资源的永续利用;另一方面,实行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加强土地资源的宏观管理,实现耕地总量的动态平衡。倡导良好的消费习惯,厉行节约,反对浪费。

40、加强生态环境的建设与保护。认真执行《广东省环境保护责任考核试行办法》,全面落实环保责任制,以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为目的,实行分区控制,确保区域内环境综合考评达到优良。贯彻落实国家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严格建设项目环保准入,确保各类建设项目达到环保要求。坚持以改善环境质量为核心,按照资源投入减量化、废物利用资源化和污染排放无害化原则,加强环境综合治理。健全环保监督执法和监测预警两大体系,提高环保监控能力和环境突发事件应急处理能力,确保环境安全。实行引导和强制相结合,加大治理水污染、大气污染、固体废物污染、土污染的工作力度,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总量,实现工业企业污染物全面达标排放。大力推广清洁生产,加大重点污染源治理,严格控制污染物排放,提高工业“三废”的达标率和生活污水、垃圾的无害化处理率。

41、加快推进森林生态市建设。把建设森林生态市与配合广东省开展的珠江综合整治行动结合起来,推进环境治理与环境建设。落实治污保洁工程,加强重点区域、重点河流和水土流失区治理;加强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水源保护区、生态示范区、农业生态保护区、生态公益林等多元化生态功能区的建设和保护,打造以车八岭自然保护区、南岭森林公园、天井山森林公园和韶关森林公园为代表的绿色生态品牌,不断提高森林覆盖率和林分质量,巩固提高我市作为广东重要生态屏障的地位。

42、大力加强人口与计划生育工作。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完善人口和计划生育目标管理责任制,严格控制人口过快增长,稳定人口低生育水平。积极推行优生优育,不断提高人口素质,促进人口与资源、环境相适应。

十、加强党对构建和谐韶关的领导

43、发挥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各级党委要把构建和谐社会作为全局性的工作来抓,担负起统揽全局、协调各方、整合力量、凝聚民心的领导责任,确保中央和省委、市委的方针政策以及重大部署得到落实。加强思想建设,坚持用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武装党员干部头脑,破除小富即安、满足现状的观念,树立发展意识;破除坐而论道、怨天忧人的观念,树立忧患意识;破除因循守旧、等待观望的观念,树立创新意识;破除自甘落后、甘于平庸的观念,树立表率意识。党员领导干部要加强社会实践,把学习“*”重要思想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有机结合起来,真正把科学发展观的要求转化为谋划发展的正确思路,转化为促进发展的政策措施,转化为领导发展的实际能力。加强领导班子建设,注重选拔德才兼备、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干部进入各级领导班子,优化班子结构,提高班子的战斗力。加强制度建设,健全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定期分析社会形势,及时做出决策,牢牢把握工作主动权,有效驾驭和谐社会建设大局。把领导社会建设的情况纳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内容,增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构建和谐社会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坚持和完善民主集中制,发扬和扩大党内民主,以党内和谐促进社会和谐。加强和改进党对工青妇等群团组织的领导,支持他们发挥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的重要作用,形成党领导下的全社会共同建设的强大合力。

44、加强基层组织建设。抓好以党支部为核心的镇村、社区、机关、企业和学校等基层单位的组织建设,大力推进固本强基工程。深入开展“民情日记”和“民忧档案”活动,完善基层党建有效载体,进一步密切党群关系、干群关系,夯实党在基层的工作基础。继续做好“十百千万”干部下基层驻农村工作,从市、县两级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优秀年轻干部到农村党支部或村委会任职。今后凡从高校毕业生中新录用的公务员,要有计划地安排到基层单位锻炼,培养和造就一批熟悉基层、善做群众工作的干部。同时,适应新形势要求,做好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组织的党建工作,不断扩大党的群众工作基础。

45、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大力抓好党风建设,以良好的党风政风带动和促进社会和谐。进一步贯彻落实《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加快建立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强廉政文化建设,提高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和反腐败能力。健全有利于群众支持参与的反腐败工作机制,规范权力运行方式,重点加强对财政性资金、工程项目招投标、经营性土地使用权出让、产权交易、政府采购、重大决策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关系公共利益事项的审计监督。严厉查处大案要案,严肃查处损害群众利益的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坚决打击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渎职犯罪,大力治理商业贿赂,最大限度地减少因干部腐败和作风不正引发的社会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