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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区卫生局、市直各医疗卫生机构,*院、省中医院*医院、*医五院: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我局会同市财政局、民政局、人口和计划生育局联合下发了《关于调整我市免费婚前和孕期医学保健服务有关政策的通知》(珠卫〔*〕240号文),从*年10月1日起对免费婚前和孕期医学保健服务(以下简称“两免”服务)政策进行调整,简化申办手续,增加孕检免费项目,延长免费婚检的规定时限。现就做好调整后的政策实施工作提出以下意见,请认真贯彻执行。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确保政策措施落实。
推行“两免”服务是我市重大公共卫生策略,是当前我市各级政府服务群众、促进和谐的重点民心工程之一,旨在提高我市妇女儿童享有的公共服务的水平,减少出生人口缺陷,提高人口素质和居民健康水平。各区、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该项政策的实施,加强管理,为窗口岗位配备充足的人员,为一线工作人员提供必需的工作条件。加强与辖区民政、计生等部门的联系,理顺和完善相关工作流程,广泛宣传,做好群众的解释工作,为调整后政策的顺利实施提供保障。
二、全面开展人员培训工作。
一是开展各区卫生局和免费婚孕检机构相关工作人员的培训。市卫生局于9月26、27日上午9:00-11:30在市妇幼保健院新大楼十三楼会议室举办培训班,培训内容为“两免”政策知识、工作规范及工作要求等。各区卫生局负责通知辖区内的“两免”服务机构参加培训。各“两免”服务机构要安排好本单位工作,组织相关人员分两批参加培训,确保与“两免”服务有关的工作人员能得到全员培训。
二是开展全市婚姻登记处工作人员的培训。市卫生局与市民政局于9月26日下午3:00-5:00在市民政局举办该项培训。市妇幼保健院要派出2名专家分别讲授婚孕检保健知识、宣传教育方法及技巧,并安排人员给各婚姻登记点发放宣传资料。
三是开展全市镇(街道)、居(村)委会卫生保健联络员的培训。由各区卫生局负责组织本区的培训工作,要求于9月29日前完成,培训内容为“两免”政策、婚孕检相关保健知识、宣传教育方法及技巧等,并发放文件和宣传资料。各区妇幼保健院是培训的技术支持单位,因*区没有区级妇幼保健机构,市妇幼保健院要全力协助香洲区卫生局做好此项培训工作。各区卫生局将培训情况于9月28日下午4:00前电话或传真报市卫生局基妇科
三、全面加强“两免”政策宣传工作。
一是加强卫生系统内的宣传。目前我市“两免”服务机构仍有部分工作人员不了解“两免”服务政策,部分群众到医院咨询时无法得到准确的政策信息,给群众造成不便。各区和各单位要抓好医院内“两免”政策的学习和宣传,做到医院每位职工知晓该项政策、窗口岗位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熟悉该项政策。各单位的咨询电话将于9月30日再次在《珠江晚报》上公布,各单位要安排熟悉政策的人员接听电话,指导市民如何获取免费服务。
二是加强社区宣传。各“两免”服务机构要在所辖社区悬挂横幅、张贴海报,发放宣传资料,发动广大市民参加,为“两免”工作的推动营造氛围。
三是加强媒体宣传。近期我局将在我市各大媒体开设专栏、专题宣传“两免”政策。各“两免”服务机构要开展本院“两免”服务宣传案例的收集工作,于9月28日前报市妇幼保健院保健部
四、全面强化对基层组织的指导与沟通工作。
各区卫生局要及时将政策调整的文件及宣传资料发放到辖区内镇政府及街道办,要求各镇(街道)做好居(村)委会政策信息传达及培训工作,确保政策得以顺利实施。各“两免”服务机构要做好本辖区内居(村)委会的指导与协调工作,召开居(村)委会卫生保健联络员工作例会,发放宣传资料,指导其开展宣传。
五、各级妇幼保健机构要充分发挥指导作用。
要对本地区“两免”服务机构开展技术培训、指导检查、信息交流和组织协调等工作。市妇幼保健院要成立专家指导组经常性深入基层一线指导,做到任务到位、责任到位、人员到位、管理到位、制度到位,全面加强对基层的指导。
六、“两免”服务机构要完善本院服务流程,提高服务效率。
各“两免”服务机构要做到接诊到位、咨询清晰、服务有序、高效服务。要分别在医院入口及产科门诊入口处设立接诊台,接诊人员要了解政策,熟悉市政府《*市开展免费婚前和孕期医学保健服务实施意见》及政策调整相关文件,在群众咨询和申请人填写《申请表》时做好解释和引导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