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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党的*大会议和市第十次党代会、市第*人大一次会议精神,发挥政府超前引领经济发展的作用,加快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现就我市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
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是我市贯彻党的*大会议精神,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具体表现,是落实国家“*”规划《纲要》中提出“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的重要内容。通过发挥政府超前引领的作用,科学引领企业通过夯实基础、创造品牌、注册专利、制定标准、品牌输出等发展阶段,加快自主创新,增强核心竞争力,向专业化、高端化、集约化、信息化、品牌化和国际化方向发展,增强抵御风险的能力,推动企业又好又快发展。
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是贯彻落实国家经济发展战略的具体体现,符合经济社会发展和企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对我市加快建设产业强市、文化名城、现代化大城市与富裕和谐*,实现全市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二、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以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为指导,以企业为主体,以社会化服务体系为支撑,运用政策引领、财政扶持、资源调控的手段,不断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提升产业集聚水平,促进我市中小企业做强做大做优。
三、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到2010年,我市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目标:
(一)培育企业成长方面
新增1000家年产值(营业收入)超亿元企业(其中*区220家、*和*区各280家,高明区100家、三水区120家)。
(二)培育企业上市方面
上市企业数量达到40家,其中,每年平均新增上市企业7家,进入辅导期企业20家。
(三)培育社会化服务体系方面
1、着力打造一批支柱行业关键共性技术创新中心,加快建设华南家电研究院、华南精密制造技术研究开发院、广东省液晶电视技术中心等*支柱行业的共性技术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和完善国家级检测中心。
2、建立和完善一批产业集群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积极推广*区陶瓷、*区家电、*区西樵镇纺织、*区大沥镇有色金属、*区丹灶镇小五金、*区狮山镇家电等省级产业集群升级示范区的工作经验,带动全市产业集群的优化提升。
3、扶持建设一批企业技术中心,支持年产值超5亿元的企业建立省级企业技术中心或省级工程技术研究开发中心。支持年产值超10亿元的企业争取建立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
4、建立健全创业培训基地(学院),推广*区创业培训体系建设经验。积极开展创业培训,全市各高等院校及职业技术学校要普及创业培训课程,每期学时不少于12小时。加强宏观指导,整合社会资源,引导社会专业培训机构和社会培训资源参与企业培训。加快实施“双千双百”培训工程。每年培训1000名创业者、1000名企业中高层管理人员、100名企业家、100名职业经理人。
5、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资金,促进信用担保行业发展。积极推广和借鉴*区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的做法,各区财政要安排1000-5000万元作为信用担保资金,联合金融机构,对优质中小企业贷款给予信用支持,形成放大效应,支持中小企业发展;各区政府要建立信用担保风险补偿机制,对信用担保机构在本辖区内为中小企业提供的担保业务给予适当的风险补偿。
(四)培育品牌方面
争取创建中国世界名牌产品达到3个、中国名牌产品达到90个、中国驰名商标达到30件、广东省名牌产品达到235个、广东省著名商标达到273件、区域品牌达到15个、出口名牌达到10个、中国商业名牌达到10个。
(五)专利工作方面
全市每年每百万人口专利授权量达到3000件,其中发明专利授权量达到100件。培育市级以上知识产权试点、示范单位100家以上。建立专利行业企业数据库50家以上。
(六)标准化工作方面
1、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力争每年不少于12家企业获得国家AAAA或AAA“标准化良好行为企业”。
2、全市企业每年产品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不少于100个。
3、在产业集群中推行“联盟标准”,使产业集群成为标准研制的基地。
4、建立我市支柱行业的技术标准数据库和服务支撑体系,建立针对我市重点出口产品的贸易技术壁垒预警系统。
5、争取不少于5个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和15个省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在我市的企业、检测单位和科研机构设立。
6、力争每年以我市企业为主导研制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地方标准不少于15项。
7、扶持1-2家能代表我国,主导参与国际标准研制的优秀企业。
(七)品牌经营方面
1、在家电、建材、纺织等优势行业中打造区域品牌,培育、指导全市300家企业实现品牌输出。
2、形成对各支柱行业有支撑作用的设计创意产业集聚。集聚1000家具有一定规模的设计创意及其相关企业,20家以上国内外知名大型专业设计创意公司。
3、积极发展和引进总部经济。*、*、*区要率先在家电、陶瓷、纺织等行业发展总部经济,鼓励并支持支柱行业建立企业总部。
四、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主要内容
(一)夯实基础
加快制定和完善推动中小企业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建立和完善社会化服务体系,重点在技术创新、信息咨询、创业和人才培训、融资担保、诚信建设、市场拓展等方面扶持中小企业发展。
1、完善政策措施体系
进一步贯彻落实《中小企业促进法》和《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及相关配套措施,全面落实国家、省、市及区现有的各项政策和措施。针对企业发展的不同时期,加快制定和修订适合各阶段发展的政策文件,为企业发展作出战略性引领和政策性导向。建立无障碍政策运作机制。建立*市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协调各职能部门的关系,切实解决实施政策措施过程中遇到的问题。
2、推进实施“中小企业成长工程”
支持一批成长型中小企业加快发展。加快制定《*市成长型中小企业评价认定办法》。市、区两级政府要建立重点企业联系制度,开辟绿色通道。
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按照《*市培育中小企业社会化服务体系的若干意见》,重点建立和完善政务服务、技术支持、投融资、信息咨询、人才培训和市场开拓等公共服务平台;加快建设和完善国家检测中心;加大对行业协会(商会)的扶持与引导;加强引导和推动企业参与国内政府采购和联合国采购。
积极推进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贯彻落实市政府《关于创建金融生态示范市促进经济协调发展的意见》和《*市企业上市奖励实施细则》,实行“一企一策”的服务措施,推动企业上市,全面打造证券市场上的“*板块”;引导我市企业发行融资债券,充分利用资本市场加快企业发展。积极推广和借鉴*区设立“中小企业信用担保基金”的做法,各区设立信用担保资金,与专业担保机构、商业银行联手合作,对优质中小企业贷款给予信用支持,拓宽中小企业融资渠道。贯彻落实《*市推进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设的意见》,推动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
3、强化企业自主创新的主体地位
贯彻落实《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的实施意见》,推进企业加快体制、机制和技术创新。引导具备条件的中小企业适时推进公司制、股份制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支持龙头企业通过兼并、收购、联合等方式,发展成为主业突出、跨行业、多品种、核心竞争力强的大公司(集团)。根据《*市产业技术自主创新“*”专项规划》、《*市新型工业化发展“*”规划》和《*市加快第三产业发展的指导意见》,积极推动企业进行产业结构、产品结构和组织结构调整;加快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企业技术创新体系;鼓励企业加大科研投入,强化自主研发能力,推动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促进企业发展方式转变。
(二)创造品牌
实施名牌带动战略,出台相关扶持奖励措施,鼓励企业培育名牌产品,争创名牌企业;支持工业园区、专业镇、产业集群和特色产业基地创立区域品牌。
1、组织推动
按照《关于推进名牌带动战略的实施意见及其奖励办法》,建立健全以政府部门推动、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名牌战略工作机制。建立“*市实施名牌带动战略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实施名牌带动战略的引导和协调,做到巩固稳定一批、成长壮大一批、发展储备一批。
2、加强引导
贯彻落实《关于推进*市企业争创中国世界名牌产品的工作意见》,对有争创能力和基础的企业逐一造册登记,精心培育,重点跟踪,引导企业向国际标准看齐,进一步健全质量保证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扶持名牌企业做优做强,走向国际市场。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和各社会服务机构,要创新服务方式,提高服务效率,增强服务主动性,建立健全完善的申报、评价机制,落实奖励制度,推动企业创名牌工作进一步开展。
3、提供支撑
加大质量诚信体系建设力度。严格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严厉打击假冒名牌产品违法行为,维护企业权益,为培育名牌营造优胜劣汰、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对创名牌产品企业,优先列入技术创新、技术改造、新产品试制、产学研联合等各项计划并享受相关优惠政策;在产品开发、市场开拓、资源配置等方面予以必要支持。
深入开展实施名牌战略的宣传教育活动,充分发挥名牌示范作用和名牌价值效应,使“品牌*”形象深入人心。
(三)注册专利
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工作,加大专利信息服务力度,完善知识产权工作的配套政策措施,建立专利数据库,鼓励和支持企业创新专利申请工作方式,推动企业建立高质、高效的专利申请机制;通过引导和鼓励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能力,推动企业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化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产业化。
1、建立企业专利工作机制
落实市政府《关于加强知识产权工作提升我市综合竞争力的意见》的精神,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坚持指导、服务的原则,加大推动企业专利工作的力度,贯彻落实《关于加强专利工作的实施意见及其奖励办法》,扶持一批知识产权工作示范企业,指导企业建立健全专利管理规章制度,不断完善和规范企业的专利工作机制。在一、二、三产业的支柱行业及其龙头企业中,全面开展专利工作。
2、分类指导企业实施专利工作
认真落实《*市发明专利资助办法》、《*市科研计划项目知识产权管理办法》。鼓励有实力的企业,以自主知识产权占领国内外市场;扶持其他企业提升知识产权创造、管理、保护和运用的能力;推动企业技术成果知识产权化和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技术成果产业化。
3、加强企业专利信息利用工作
利用“*市知识产权网”进一步完善我市专利信息平台建设,为各支柱行业、龙头企业提供具有个性化的专利信息服务;增加行业、企业专利数据库的数量,加强对企业专利信息工作的指导、培训和服务。指导企业在新技术新产品研究开发、产品和技术出口、技术设备引进和合资合作中,对专利的法律状态进行文献检索,提高研究开发起点,避免出现低水平重复和发生侵犯他人专利权现象。
4、规范企业专利管理工作
推动企业涉外知识产权工作的开展,引导企业既要重视自主知识产权的领先程度,也要重视运用专利及专利制度为企业创造效益。加强知识产权的保护,对专利纠纷、侵权、假冒他人专利、冒充专利等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探索跨地区横向协作执法工作机制,营造良好的企业专利发展环境。
(四)制定标准
加快制定技术标准研制、资助、奖励和管理办法,支持建立技术标准研究测试机构和基地,鼓励和支持企业参与制定行业标准、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贯彻落实《*市推进产品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意见及其奖励办法》,推动企业开展标准化工作。
1、建立和实施企业标准体系
支持和引导企业积极参与标准化活动,围绕技术标准战略的实施,结合技术创新、专利战略、名牌战略,采用国际标准或国外先进标准,进一步建立和完善企业标准体系。
2、健全标准化技术公共服务机构
各级政府通过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扶持行业协会、技术服务机构等社会化公共服务机构提升服务水平。建立*市主要工业行业技术标准数据库和服务支撑体系,建立标准化从业人员培训机制和技术交流平台。创新标准化管理体制,在我市支柱行业和产业集群中,推行“联盟标准”研制,推动具备研发、生产和检测能力的企业、标准化技术机构和行业协会构建企业“联盟标准”,统一技术门槛,建立公平公正的技术平台。
3、拓宽企业参与标准化活动的渠道
推动企业成为标准研制的主体,专业镇、产业集群、工业园区成为标准研制的基地。建立以高新技术产业为中心,以支柱行业为主导的标准体系。标准体系以自愿性标准为核心,积极推动地方标准、行业标准以及国家标准的研制工作,并与国际先进技术标准体系接轨。促进自主创新与技术标准的结合,积极推行“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工作。
拓宽我市企业参与国家、行业标准化制订、修订以及国际标准化活动的渠道,争取家电、陶瓷、铝型材、纺织服装、家具、涂料、装备制造、食品饮料、物流等优势行业的企业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研制工作中占主导地位;争取更多的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落户*,并通过全国标准化专业技术委员会参与到国际标准化活动中。
4、建立贸易壁垒预警和快速反应系统
在我市支柱行业和主要出口产品地区,建立技术贸易壁垒预警工作专家系统、调查系统、信息系统和部门协调机制,组织相关行业和企业对我市重点产品出口影响较大的技术壁垒问题进行前瞻性对策研究;建立涉及WTO/TBT内容的数据库;建立预警信息系统和快速反应系统。
(五)品牌输出
通过制定政策、科学超前引领服务,推动我市企业加快体制、机制、管理技术和文化创新,最终创造出自己的标准和品牌,进行品牌输出,加大国内外市场的占有份额,并打造成为世界知名品牌。
1、打造“*品牌”优势,引领企业走品牌国际化道路
鼓励、支持和引导我市名牌企业经营品牌,用企业自有的技术、专利和标准开展品牌输出。贯彻落实《关于推动品牌输出的实施意见及其奖励办法》,引领企业走品牌国际化道路,在品牌经营的理念上、方式上、保护上进行创新,推出自主品牌,进行品牌经营和品牌建设,从而向品牌发展的高级阶段迈进,进一步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实现稳固国内市场,占领国外市场的目的。
2、发展设计创意产业,推动“*制造”向“*创造”提升
建立和完善促进设计创意产业发展的目标导向机制。研究制定《*市促进设计创意产业发展的意见》,鼓励创建符合专业标准、各种规模、各种技术服务层次、各种所有制形式的设计和创意机构,探索产业化、规模化发展的途径。以工业园区为龙头,以产业集群为支撑,以相关院校、工业设计中心为依托,建设现代设计创意产业集群,争取在现代创意、电子产品、软件、精密机械、汽车零配件等方面的设计达到国内先进水平。
3、发展*总部经济
抓紧制定《*市加快总部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广泛吸引跨国公司,国内外金融机构、大企业、大集团来*设立总部、研发中心、营运中心、采购中心。通过总部经济促使产业链条向上、下游的高端延伸,应用*企业的品牌、技术、标准,吸引更多的人才、资本、信息等创新要素向本区域流动,提升本区域的产业水平,扩大本地区经济总量,提高区域经济竞争能力。
五、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一)加强工作领导
全市各级政府及其相关职能部门,要把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作为转变工作职能、引领企业提升的重要工作,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精心策划,加大组织实施力度。市及区两级政府要相应建立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制度,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区经济贸易局,成员由相关单位分管负责人担任。政府各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形成工作合力;要加强调查研究,注意发现并及时解决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倾听企业的意见和建议,不断提高指导和服务企业发展的工作水平。
(二)强化政策支持
1、财政资金扶持
各级政府要安排财政资金扶持成长型中小企业发展。财政专项资金以市级资金导向为原则,区级资金安排为主,镇(街道)级资金配套为辅,区、镇(街道)要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充分体现政府在企业成长过程中扶一把、送一程,做好服务搭好台的作用,让企业当主角,政府的培育、扶持到一定的程度,财政资金再退出来。
市经济发展专项资金主要用于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等,2008年市财政预算安排1亿元,以后年度的专项资金数额将根据市财政状况由财政预算调整安排。专项资金主要用于:
(1)夯实基础工作。重点扶持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包括建设技术公共服务、信用担保及上市融资、创业及人才培训、企业信息化和管理咨询服务、市场开拓等服务平台。
(2)创造品牌工作。
(3)注册专利工作。
(4)制定标准工作。
(5)品牌输出工作。
2、落实财税优惠政策
进一步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和《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贯彻落实<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民营经济发展的决定>的实施意见》,其中有关税收政策按国家现行税收政策规定执行。各部门要及时检查实施情况,保证相关的财税优惠政策落实到位。
3、发挥政府采购作用
依照《中小企业促进法》、《政府采购法》和国家“*”规划《纲要》提出“通过政府采购手段,促进我国中小企业技术创新进程”的要求,研究制定我市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的政府采购政策,制定《*市鼓励企业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若干意见》,推动中小企业加快发展。
(三)制定工作方案
为提高政府超前引领企业发展的指导、服务水平,各区政府及市相关职能部门要根据本意见,具体制定本地区、本部门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工作方案,并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
(四)做好宣传报道工作
充分发挥报纸、电视、电台、网站等新闻媒介的宣传舆论作用,积极宣传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重要意义;积极开展主题宣传活动,在各区(镇、街道、工业园区)分阶段、分专题进行全面系列的政策宣讲;认真做好宣传引导工作,对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中的先进典型,要认真加以总结推广,及时进行宣传报道,做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形成政策超前引领、发展环境优化、企业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五)建立督查报告制度
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联席会议办公室负责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的督查工作,各区政府及市相关职能部门要在每季度的第一个月上旬,将上季度本地区、本部门促进和引导中小企业发展情况、存在问题及下一步的工作计划和有关政策建议,以书面形式报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办公室汇总督查情况上报市委、市政府,同时抄送各区委、区政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