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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行政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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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行政意见

根据市委*届六次全会和全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会议精神,结合全国政法系统开展的“大学习、大讨论”和省司法厅开展的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在前期集中学习的基础上,现针对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就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充分发挥司法行政各项职能作用,提出如下工作意见

一、充分认识科学发展观是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根本动力

科学发展观的第一要义是发展,核心是以人为本,基本要求是全面协调可持续,根本方法是统筹兼顾。科学发展观是马克思主义与中国实际相结合产生的第二次历史性飞跃的最新理论成果,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是新时期党和国家各项事业的指导思想,也是司法行政工作的行动指南。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实现司法行政事业全面发展的重要保证。新时期新阶段,全市司法行政工作既面临难得的发展机遇,又面临发展中的困难和挑战。司法行政工作在促进社会和谐、维护社会稳定、服务和保障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中如何寻求新定位、创造新业绩;司法行政部门在推进自身事业发展中,各项工作任务繁重,但管理职能弱化,如何破解体制机制问题,解决发展中的难题;习惯于传统的思维方式,靠老框框老经验办事,如何在工作思路上破除教条的、僵化的思想观念,这一切都必须依靠科学发展观作指导,从条条框框的阻碍中解放出来,从老经验老思路的局限中解放出来,大力革除影响和阻碍发展的体制机制,解决司法行政事业发展中的困难和问题,振奋精神,奋勇争先,大胆改革创新,扎实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当好司法行政的排头兵。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充分履行司法行政各项职能的现实需要。司法行政机关作为普法、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等工作的职能部门,承担的各项任务与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建设密不可分,必须要准确把握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阶段性特征,积极应对社会结构深刻变化提出的新挑战,充分认清司法行政在保障全局工作中的现实重要性,科学审视司法行政职能,自觉地将工作纳入“稳定”和“发展”大局中加以谋划思考,积极发挥管理和服务职能,紧紧围绕建设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要求,把服务和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协调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立足职能,选准位置,紧跟中心,搞好服务。

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是提高司法行政机关领导能力的必然要求。科学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对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各级领导干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素质能力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司法行政工作职能多样,业务广泛,单位与单位、地域与地域、城市与乡村之间发展不平衡问题突出。这些问题必须要求各级领导干部要运用科学发展观来分析和解决,增强全面发展意识、协调发展意识和可持续发展意识,努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科学发展的能力和水平,从而更好地担负服务全市经济社会、推进司法行政事业科学发展的重要使命。

二、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十项目标

2008-2010年,全市司法行政工作要实现“十个位居”全省前列的目标。

1、普法教育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普法规划得到全面落实,全民法律普及率达到97%以上;法制宣传网络更加完善,经费保障机制更加健全,法治文化氛围更加浓厚;法制宣传教育在“法治*”建设中的基础和先导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争创全国普法教育先进市。

2、人民调解和“大调解”工作位居全省前列。积极向新的领域拓展人民调解组织,各市(县)、区全部建立矛盾纠纷调处中心,矛盾纠纷调处成功率达98%以上,因民间矛盾纠纷激化所引起的刑事案件发生率全省最低。

3、司法所建设位居全省前列。在100%司法所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的基础上,有60%的司法所达到“三星级”标准,有40%的司法所达到“四星级”标准,有20%的司法所达到“五星级”标准。

4、安置帮教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安置帮教实现社会化、规范化和制度化,衔接管理到位,帮教转化效果显著,重新犯罪率全省最低。

5、社区矫正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市(县)、区两级全部建立教育培训中心,各司法所配齐专职矫正人员;经费列入财政预算,矫正手段科学规范,不发生脱管、漏管造成在全省有重大影响的恶性案件。矫正对象在服刑期间重新犯罪率全省最低。

6、劳教工作位居全省前列。劳教民警素质得到全面提高,场所安全稳定无事故;做到文明执法、公正执法、规范执法,善于运用教育、管理、劳动、心理矫治等多种手段,教育改造质量不断提高。争创全国文明劳教所。

7、法律服务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法律服务队伍建设明显加强,法律服务市场更加规范,为各类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的空间更加拓展。业务量实现倍增目标,增幅居全省前列。

8、法律援助工作位居全省前列。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达到应援尽援,最大限度地维护好社会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市和市(县)、区法律援助中心全部达到省级规范化标准。争创全国法律援助工作先进单位。

9、司法鉴定工作位居全省前列。认真制定司法鉴定机构发展规划,法医、物证、声像资料三大类司法鉴定机构齐全,全部通过鉴定能力验证。司法鉴定采信率位居全省前列。

10、司法考试和法学教育工作位居全省前列。积极推进国家司法考试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建设,建立科学、严谨、高效的工作制度和程序,构建科学合理的组织指挥、协调运行的考务机制;拓展法学教育渠道,构建法学教育基地,培养一批高层次的法学专业人才。

三、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二十项工作

1、抓好重点对象的普法教育。全面落实党委(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和人大任命人员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制度,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学法档案;健全并完善家庭、学校和社会“三位一体”的青少年法制教育体系;建立健全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及企业职工法制教育培训;认真组织实施新市民法制宣传教育“个、十、百、千、万”活动,进一步提高广大新市民遵纪守法、依法维权的意识和能力。

2、积极开展专项法制宣传教育。紧紧围绕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的中心工作、重点工作以及与人民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热点、难点问题,大力开展整顿规范市场经济秩序、诚信建设、知识产权保护、资源环境保护、劳动和社会保障、房屋拆迁、土地征用等专项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全市经济的快速健康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3、不断创新普法教育载体。进一步创新丰富法制宣传教育载体和形式,不断深化法制宣传教育示范单位(点)创建活动,以点带面,努力提高全市法制宣传教育工作整体水平;扎实开展“法律六进”、“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三下乡”等主题法制宣传工作,增强法制宣传教育的针对性;进一步加强媒体法制宣传工作,充分发挥大众传媒法制宣传教育主渠道作用,扩大法制宣传教育覆盖面。

4、大力加强法治文化建设。加强法治文艺团队建设,开展优秀法制文艺节目评选,培育法制文艺精品,普及法治文艺演出,营造浓厚的法制文化氛围;组织开展多层次的优秀法制故事、漫画、短信等评比活动,举行大规模的法治文化建设研讨会,全面推动我市法治文化建设深入开展。

5、深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进一步推进民主法治村(社区)创建活动,不断巩固和扩大创建成效。力争在2010年全市80%以上的村(社区)达到市级“民主法治村(社区)”水平,切实加强对“民主法治村(社区)”的动态管理,不断提高全市各级“民主法治村(社区)”的质量,努力夯实法治*建设的基础。

6、完善人民调解和“大调解”机制建设。规范人民调解和“大调解”组织机构、运行机制、工作机制和矛盾纠纷排查调处预警机制;全力推进市(县)、区人民调解委员会以及两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组织建设,配强专编专职调解人员;指导两级社会矛盾调处中心和市(县)、区人民调委员会正确行使调处矛盾纠纷的各项运行程序、工作原则;进一步建立和健全矛盾纠纷接待、重大矛盾纠纷报告、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监督大调解及律师参与处理涉法信访,进一步规范公调、检调、诉调、访调、纪调对接等长效机制,充分发挥维护社会稳定的职能作用。

7、切实加强司法所规范化建设。要按照省委、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司法所建设的意见》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全市司法所建设的意见》要求,继续开展“省级规范化司法所”创建活动;要围绕“对标找差、全国争先”工程,认真组织开展“*市五星级司法所”创建活动。通过不懈努力,使司法所建设在全省领先,在全国争先。

8、积极开展重点领域的人民调解工作。着眼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做好在农村征地、城镇拆迁、企业改制、工程建设、劳资纠纷中引发的各种矛盾调解工作。大力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法律援助和基层法律服务队伍,进一步理顺群众情绪、化解群众怨气,引导群众以理性、合法的形式表达利益诉求,妥善处理利益纠纷,防止矛盾激化,促进社会和谐。

9、全面提升帮教安置工作水平。积极整合社会资源,调动社会各方力量参与帮教安置志愿者活动,积极与*监督、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联系,做好监狱服刑人员的技术培训,为其出狱后的安置就业提供条件;重点抓好刑释解教人员中的“三无”人员、未成年人的帮教安置工作,最大限度预防和减少重新违法犯罪,力争把重新犯罪率控制在2%以内。

10、着力推进社区矫正工作。充分发挥社会管理职能,不断探索加强社区服刑人员教育、管理和考核的有效措施,完善审前评估制度,探索心理矫治方法,不断提高教育矫正质量;进一步加强对社区矫正对象的监督管理,严格按照20名社区矫正对象配一名社区矫正工作者的要求,全市全部达标,并争取实现社区矫正对象全部实施联通手机定位监控。

11、扎实开展矛盾纠纷排查活动。组织开展以“平安和谐迎奥运”为主题的矛盾纠纷大排查活动,对排查出来的矛盾纠纷,进行认真梳理,逐一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措施,落实工作责任,综合运用法律、经济、行政、教育多种手段,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矛盾不上交、不激化、不汇集,确保奥运会期间全市社会安全稳定。

12、全力推进部级现代化文明劳教所的创建工作。探索劳教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持续增强收容、矫治违法犯罪分子的能力;健全完善安全稳定、安全生产的工作机制和领导责任制,严格落实各项管理和安全措施,强化内部管理,确保劳教场所持续安全稳定;进一步完善教育改造挽救手段,综合运用教育、管理、劳动、心理矫治等多种手段,不断提高教育改造挽救质量。

13、着力推进政府法律顾问工作。加强与有关部门的协调,慎重挑选政治素质高、职业形象好、业务能力强的优秀律师担任政府机关及有关领导的法律顾问,积极筹备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团(组),充分发挥律师在决策论证、项目谈判、法律审查和推进依法行政中的作用,协助政府运用法律手段调节经济关系、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当好各级政府的参谋助手。

14、大力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加强企业法律顾问工作的指导,引导法律服务工作者主动服务于企业经营管理的各个方面,参与企业重大经营决策,在人才引进、技术研发、生产流通、维护权益等方面,为企业自主创新、知识产权保护、参与国际经济合作与竞争提供法律服务和帮助,防范风险。在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加快推进先进制造业向高新化、现代服务业向高端化、现代农业向高效化发展进程中,进一步发挥法律服务的独特作用。

15、扎实拓展法律服务领域。积极引导法律服务机构,不断拓宽服务领域,为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和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提供法律服务;主动介入国有企业改革、金融体制改革、农村税费改革等重大经济改革和经济活动,广泛参与国内及国际贸易、投资、融资、知识产权保护、仲裁等民商事领域;围绕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积极参与“三农”问题的解决、太湖新城开发、“三创”载体建设、“六个中心”建设等重点工程建设和重点工作,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16、加快法律援助的社会化进程。合理利用丰富的律师资源,让所有律师都承担法律援助义务,鼓励和支持工、青、妇等社会团体以自身资源投入法律援助工作;加强与兄弟省市的交流合作,构建长三角地区法律援助协作网,提高法律援助的整体水平。

17、不断完善法律援助机制。从建章立制着手,建立健全法律援助办案激励机制、承办案件责任制度、过错责任追究制度,办案质量评估、考核和监督检查机制,有力推动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建设。

18、大胆创新法律援助受援形式。深入研究受援对象的需求和特点,不断总结各地开展法律援助工作经验,加大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形式的改革力度,扎实推进法律援助与“大调解”对接机制的有效运行,广泛推广锡山区为困难群众聘请家庭律师、建立法律援助档案的做法,进一步畅通农民工法律援助绿色通道和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快速通道。

19、切实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将法律援助向农民工聚居地延伸,深入推进在农民工工作地、居住地建立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站,在仲裁、郊区、医院、劳动等部门建立法律援助服务工作点,为因劳动争议、伤残鉴定、伤害赔偿等需要求助的困难群众和外来务工人员提供优质服务。

20、加强司法鉴定机构管理。加大对司法鉴定机构的监督和管理,扎实推进司法鉴定体制改革,规范鉴定执业秩序,提高鉴定技术能力,提升司法鉴定质量,增强司法鉴定社会公信力,有效发挥司法鉴定保障诉讼需求、促进司法公正。

四、推进司法行政事业又好又快发展的五项措施

1、切实加强领导班子建设。要依靠制度抓好领导班子的思想建设和组织建设,着力提高领导班子用科学发展观统领司法行政工作的能力和水平;要认真执行党内监督条例和领导干部重大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民主评议等制度,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努力争创学习型、创新型、务实型的好班子;各级领导干部要以提高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为重点,自觉参加学习培训,加快知识更新,不断提升综合素质;要带头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把科学发展观贯穿于工作的始终,从服务大局的需要、人民群众的需求和自身发展的实际出发,坚持科学决策,确立工作思路,明确发展目标,引领全市司法行政事业率先发展、科学发展。

2、切实提高司法行政干警素质。要以提高依法行政能力为重点,切实加强司法行政机关公务员队伍建设,不断完善考评、激励、奖惩、监督机制,进一步营造奋发有为、争创一流的工作氛围;广泛开展“争当业务能手、争做技能标兵、创建一流业绩”活动,树立和宣传先进典型;要切实加强干部培训工作,通过岗前培训、晋升培训、专题培训等多种形式,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进一步加强劳教人民警察队伍的革命化、职业化、正规化建设,大力开展岗位练兵、体能训练和专门技能的培训活动,提高劳教人民警察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要按照“八个坚持、八个反对”的要求,不断加强和改进司法行政系统作风建设,坚持抓党风促政风树行风,努力形成求真务实、真抓实干的良好氛围。

3、切实加强法律服务队伍建设。要深入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和执业纪委教育,加强律师、公证员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业务素质培训;建立律师、公证员、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教育、管理、监督体系;深入推进法律服务队伍的党建工作;有计划、有步骤地选拔培养一批各行各业的法律服务高级人才。

4、切实加大改革创新力度。进一步明确司法行政工作改革发展的新思路。建立健全社区矫正组织执行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在规范工作程序、创新工作方法上下功夫;要按照合理布局、优化结构、有序发展的原则,扎实做好司法鉴定管理工作的体制调整与制度创新,进一步完善律师组织结构和组织形式,强化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监督职责;要在完成公证机构布局调整的基础上,建立完善与体制改革相适应的配套措施。

5、切实加强制度建设。突出加强人、财、物的管理,转变机关作风,提高工作效率。要完善目标考核制度,积极探索建立科学的评价考核机制,把各项工作纳入目标考核体系;要完善人事管理制度,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任用选拔条例》,进一步完善公开选拔、竞争上岗、任前公示、考核预告、民主推荐、民意测验、民主评议等制度,提高干部管理的民主程度和公开程度;要进一步完善政治教育、业务培训、公务接待、办文办会、经费开支等规章制度,并对现有的规章制度进行梳理、补充和完善,建立健全一整套规范办事、规范作风、规范财经的制度,将司法行政机关的管理纳入制度化轨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