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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科学发展观价格公共服务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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物价局科学发展观价格公共服务意见

各区、县物价局

最近,国务院总理*对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作出重要批示:“这项工作要经常化,注意制度建设,以真实性取信于民”,副总理批示:“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对于控制物价过快上涨有积极作用。把服务与监管有机结合起来有利于价格政策的落实。要进一步总结经验,会同有关部门建立全社会价格监督服务网络,形成长效机制,在抑制通胀中更好地发挥作用”。国家发改委也发出了《关于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领导同志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通知》(发改价检〔*〕2641号),四川省物价局对进一步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了要求,目前国家又作出了扩大内需、促进增长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显得更为重要。经局党组研究,现就进一步加强全市价格公共服务以下意见。

一、要提高对价格公共服务重要意义的认识

(一)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对实践价格科学发展观有重要意义。党的*大报告,加快推进以改善民生为重点的社会建设,必须在经济发展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社会建设,着力保障和改善民生,推进社会体制改革,扩大公共服务,完善社会管理,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党的*届三中全会,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形成城乡经济、社会发展一体化新格局,必须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范围,发展农村公共事业,使广大农民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按照党的*大报告和党的*届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政府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应加快价格职能和价格管理方式的转变,加强价格公共服务,深化价格改革,强化对垄断行业价格成本约束,加强价格监管,依法严肃处理各种乱涨价、乱收费的行为,着力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社会经济组织的合法权益。作好价格公共服务,要求全市物价部门按照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要求,以改进价格管理与转变价格职能相结合,切实把价格工作重点转移到依法为社会各利益主体服务和为维护良好的发展环境服务上来。在价格公共服务中要重点抓好提供维权服务,提供自律服务,提供政策服务,提供信息服务,提供协调服务,提供综合服务。

(二)加强价格公共服务,应着重围绕发展是第一要务、核心是构建和谐的总体要求。全市各级物价部门要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认真按照党委和政府的工作部署,对当地经济发展的重大项目、产业发展园区,对义务教育、医疗、房地产、环保、公共交通、水电气以及涉及群众生活、健康、居住、受教育基本权益等方面,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三)加强价格公共服务,应切实转变价格管理职能,在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行业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差别价格和对低收入群体调价补贴的联动制度。近年来,针对我国资源价格偏低、资源性产品比价不合理等现象,国家大力实施了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在稳步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过程中,由于资源性产品价格的上涨,势必会对低收入群体等生活水平造成影响。为着力协调解决群众、相关行业因资源性价格上涨对生活水平和生产秩序造成的相关影响问题,价格主管部门应转变管理职能、改进管理方式,在推进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特别是公用事业和公益性服务方面积极探索建立差别价格和对低收入群体调价补贴的联动制度,更好地加强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二、加强价格公共服务的指导原则

加强价格公共服务的指导原则是,认真贯彻党的*大和*届三中全会精神,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认真落实国家宏观调控政策,改进和完善价格审批、价格监督、成本监审、价格评估、价格监测等职能,转变价格监管方式、减少价格审批、突出公共服务,着力维护人民群众长远利益和根本利益,维护社会经济组织在价格方面的合法权益。

三、价格公共服务的重点

当前及近期价格公共服务主要应围绕国家的扩大内需,促进发展和泸州市委、市政府的“四个四”发展战略(即突出抓好酒业、化工、能源、机械制造“四大产业”,建设酒业集中发展区、纳溪化工园区、长江机械工业园区、川渝合作泸州临港示范区“四大园区”,建设川黔高速公路、泸渝高速公路、川黔铁路、长江黄金水道“四大通道”,打造现代商贸物流中心、旅游组织中心、教育培训中心和区域中心城市“四大中心”),突出为产业园区建设和发展服务,着力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着力维护公平的价费秩序和良好的发展环境。按照在价格公共服务中要重点抓好提供维权服务、提供自律服务、提供政策服务、提供信息服务、提供协调服务、提供综合服务的要求,主要应突出三抓、六加强、三协调:

(一)抓直接关系广大群众基本权益价费项目调整的审批与规范

1、抓城市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热点问题的规范。近几年社会经济快速健康发展,城市扩展较快,城市居民居住状况有很大改善和提高,小区物业管理收费涉及的小区业主已占城市居民的80%以上,小区物业收费不规范是群众反映较为强烈的问题。为切实解决小区业主与物管公司的纠纷,维护广大群众和物管公司双方的合法权益,我局在认真调研、充分听取意见、进行成本监审基础上,结合我市小区物业管理收费实际,依照有关规定,制定了《泸州市城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的出台,对小区物业管理收费项目、服务等级、收费标准及包涵内容、收费公示及监督检查等均作了细化分解,使小区业主、物管公司在约定物业服务收费合同中有一个规范的指导文件,小区物业收费的乱分摊、乱收费将得到有效遏制,将会更好地规范小区物业服务收费管理秩序,促进我市物业服务业健康发展,推进社区和谐建设。

2、抓城区居民生活用电和商业用电“户表工程”改造收费的规范。目前,我市城区大部分居民约有80%以上生活用电实行的是总表计量收费,总表到户表间产生的电损由居民按实分摊,造成了居民实际缴纳电价高于国家规定电价的状况,群众反映强烈。针对这一城区带有普遍性、共通性问题,我局从着力抓好价格公共服务出发,对怎样化解供用电双方及用电户之间的矛盾纠纷,进行了认真调查研究,在进行成本监审基础上,多次协调电力等有关部门,制定了《泸州市城区居民生活用电和商业用电“户表工程”实施办法》,对城区“户表工程”实施范围、改造收费标准、改造后用电设施的维护管理等均作了明确规定。抓好“户表工程”改造的收费标准的规范,可以使小区业主、物管公司、小区群众之间由此经常发生的经济纠纷得到较好的化解,将对维护小区及邻里关系和谐发挥重要作用。

3、抓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调定价联动制度。按照关注民生、构建和谐和国家有关调整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对困难群众生活影响的政策要求,依照价格公共服务的要求,我局制定了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调定价制度,明确将对弱势群体的调定价补贴纳入调定价审批的必备程序,规定凡涉及弱势群体利益的调定价项目,必须制定对弱势群体的相应补贴政策,否则将不予接收报告、不予研究、不予审批。近年来调定价项目涉及对弱势群体生活有影响的自来水、天然气价格,电价、城市公交票价调整时,均认真落实维护弱势群体利益的调定价联动制度,既较好保证我市各项价格改革措施的顺利实施,又切实维护低收入群体的利益,做到不因调价问题而影响社会稳定和激化社会矛盾;不因调价问题而使低收入群体正常生活受到影响。全市物价部门在研究制定重要商品价格和调整收费时,要树立价格公共服务理念,科学评估调价措施出台后对低收入群体的影响,事先拟订对弱势群体的补贴方案,落实完善价费调整后的相关配套措施,保障困难群体的基本生活水平不因价格和收费的调整而降低。

(二)继续加强六项制度,进一步做好价格公共服务

1、继续加强价费公示制度实施,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和社会经济组织及相关单位的合法权益。一是切实推行《泸州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强化对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的督促检查,通过收费公示栏、网上公示、电子显示屏公示、收费现场公示等有效形式,继续深化城市居民缴费、涉农价费、涉企收费、中小学收费、医疗服务收费等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工作,增强价费政策透明度和社会的监督约束机制。二是引导收费部门(单位)加强收费公示栏日常管理,在收费项目、收费标准变更时,及时到价格部门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并完成公示栏更新工作。三是明确规定,凡是未按要求将涉及广大群众的收费项目、收费标准进行公示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有权拒交。四是深化价格公共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方式,有针对性地满足人民群众在民生价费方面的诉求。在全面开展价费公示进小区、进学校、进医院、进企业、进商场、进景区、进农村等基础上,实施价格公示进银行工作,在全市农业、建设、工商、中国、城市商业、农村信用联社等金融机构实施价格公示,金融机构和广大群众反映较好,对进一步加强价格公共服务作了有益的探索。

2、继续加强教育收费长效监管制度建设。维护教育公平,治理教育乱收费是价格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进一步巩固教育治乱的成果,加强价格公共服务我局从六个方面加强教育收费长效监管机制建设。一是开展教育收费诚信承诺活动。对教育乱收费,从单纯的检查处罚,转为注重价格公共服务,引导价格诚信向教育收费领域延伸,注重诚信收费、倡导学校自律,对首批参与“诚信收费”活动的66所中小学,面向社会公开承诺诚信收费,并签订责任书。经严格考核,对其中部分学校授予“收费诚信承诺学校”称号,对规范教育收费秩序起到了较好的示范和带动作用。二是推行教育收费公示制度。将教育收费政策在网上公开,为全市225所学校定做教育收费公示栏,规范公示栏的内容、格式,免费发放给学校,起到良好示范作用,全市按要求进行公示的学校已达95%以上。三是建立教育收费监督定点联系制度。通过选取有代表性的学校和学生家长为联系点,建立起学生、学生家长与物价部门直接沟通的渠道,及时了解学校收费实际情况,更好地监督学校收费行为,更好地执行国家教育收费政策。四是实行对中小学代管费实行定期结算、清退制度。即“期初代收、期末结算、清退到人”制度。明确要求各级中小学校必须在期末向学生据实结算代管费,并将清退情况造册签字、张榜公布,归档备查。五是规范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管理制度。出台了加强民办教育收费管理规定,明确将民办中小学校收费纳入管理,并将其学历教育收费作为管理重点。严禁民办学校组织中小学在校学生成班成建制补课收费和以联合办学等名义在校内外办班收费等行为。六是加强学校后勤服务价费管理。明确要求已实行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的学校,向学生提供服务,必须坚持学生自愿和非盈利的原则,并要求搞好明码标价,接受学生和社会监督。

3、继续加强住院费用“一日清单”制的实施。我局在推行医疗收费政策公示进医院的基础上,根据群众反映的热点问题,对常常引发医患纠纷的住院费用等问题,进行认真研究解决并切实予以规范。一是今年初,我局在市人民医院等单位开展了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制试点,在试点中加强与医院的沟通,认真听取医院、住院患者、专业技术人员意见和建议,及时调整“一日清单”的格式,改进不足,为全面推行“一日清单”制奠定基础。二是针对试点中存在的问题,我局进一步对“一日清单”制的实施方案进行了修改完善,制定《泸州市物价局关于实行住院患者费用“一日清单”的制度》,统一了医院一日费用清单格式、内容等,明确规定全市二级乙等以上的医疗机构从今年8月1日起全面实行“一日清单”制度;二级乙等以下的医疗机构执行时间不得迟于今年年底。三是强化对“一日清单”制度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并针对医院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及时指导和规范。通过“一日清单”制的推行,将改变患者对住院费用不清楚、不明白的情况,为维护医院、患者双方合法权益、为化解医患双方的矛盾,将发挥较好的指导规范作用。

4、继续加强“一户带百户”工作。“一户带百户”活动是结合农本调查工作,通过对农户生产、投入、销售情况的调查,客观详实地反映农户在种、养方面的成本及收益情况,引导农民群众学习借鉴在科技兴农方面看得见、摸得着的种植业、养殖业等典型户的经验,推广农村适用的致富品种和技术,以达到助农增收的目的。近年来,我局把开展“一户带百户”活动作为为民办实事的一项重要工作,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和实践,“一户带百户”充分发挥了农本调查信息服务功能,起到了助农增收,服务三农的作用。按照*届三中全会精神,我局将进一步深化“一户带百户”活动,完善活动内容,对更多农户进行调查,把调查信息向更大的范围推广,更好地为当地农民群众适应市场需求、采用适用致富技能提供更多的信息和选择,实现助农增收。

5、继续加强价格诚信建设。价格诚信建设是我局抓好价格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也是“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的深化和拓展。一是深化明码标价工作,要认真贯彻《关于商品和服务实行明码标价的规定》,要加强对明码标价普及情况检查,全面推行明码标价,逐步推行明码实价,营造公平交易、公平竞争的良好价格环境,严厉查处利用标价签、价目表或促销活动打折的价格欺诈的行为。二是深化“百城万店价格诚信”活动,在对商场、企业等开展创建价格诚信示范单位的基础上,将价格诚信活动向收费领域延伸。价格诚信向学校、医院、通讯、水、电、气、城市公交等公共行业延伸,是价格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要认真开展好。三是继续组织开展创建“泸州市明码实价示范单位”活动,依法维护经营者、消费者的合法权益,维护公平的市场价格秩序。要按照“政府监管、行业自律、舆论监督、群众参与”的价格诚信活动的要求,进一步深化价格服务进万家活动。

6、继续加强涉农、涉企收费定点监督服务工作。涉农、涉企收费经过近几年的清理整治,收费已经比较规范、群众反映明显减少。在此基础上,为更好实践科学发展观,重视发展,关注民生,搞好价格服务。一是要进一步巩固涉农、涉企收费定点监督服务联系工作,主动服务,定期深入企业、农村收集信息,了解联系户价费政策执行情况,建立起农户、企业与价格部门信息互动渠道,满足群众政策咨询需求,宣传政策,了解民情。二是根据联系企业、农户在价费政策中存在的问题,加强价费政策监督和检查,对发现的不规范收费问题及时进行规范和纠正,提高治理涉农、涉企收费的针对性、实效性,切实防止涉农、涉企收费负担反弹,维护良好的发展环境。

(三)做好价格综合协调,积极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

1、做好价格综合协调,促进泸州酒业集中发展区建设。最近,省委书记刘奇葆在全省产业园区工作会议上,要把发展产业园区作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战略举措,要注意产业园区综合服务保障体系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加强水、电、气、环保、通信等基础设施体系建设,要优化产业园区发展环境。按照这一要求,结合市委、市政府的“四个四”发展战略,各级价格部门要加强综合协调,着力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一是抓好园区价费政策公示工作,统一规范园区建设的价费环境,认真清理涉及酒业集中发展区企业的所有收费政策,并制定促进园区发展规范、优惠的价费政策。二是抓好酒业集中发展区入驻企业“一企一价费政策”的落实,对根据企业情况量身定做的“一企一价费政策”,要定期上门了解情况,听取意见,及时协调,及时完善,切实将注重监管转变到注重价格政策协调服务上来。

2、做好价格综合协调,督促落实好价费政策公示工作。价费政策公示工作是进一步推进价格公共服务的重要措施,要认真负责地承担起有关价格综合协调工作。一是要主动负起责任,搞好牵头协调,全面推进价费公示工作。今年5月,我局会同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进行了全面检查,从检查情况看,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部门(单位)重视不够,有公示内容不全、公示格式不规范等问题。针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我局加强与部门的联系、协调,对我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制度的内容、格式和要求进行了进一步规范和完善。9月,我局再次会同市纠风办、市财政局对全市行政事业性收费公示进行了检查,从检查情况看,全市行政事业收费公示开展较好,内容全面、格式规范、调整及时,广大群众反映较好。二是协调做好市政府政务服务中心价费政策公示工作。市政务服务中心是全市行政服务的窗口和对外的形象,规范的价费政策公示,对维护市政务服务中心威信有重要作用,我们对市政务服务中心价费政策公示格式、内容等进行了统一规范。同时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收费单位的联系协调,全面推进了价费政策公示工作的开展。

四、加强价格公共服务的工作措施。

价格公共服务要认真按照科学发展观、党的*大和党的*届三中全会关于扩大公共服务,发展农村公共事业的要求,维护公民、社会经济组织在基本权利、公共负担等方面的合法权益,求真务实,不断创新工作思路,以健全的制度保服务,以过硬的措施保落实,以真实性取信于民,确保价格公共服务取得实效。

(一)加强价格公共服务知识的学习。要认真学习党的*大、*届三中全会关于转变政府职能、提高行政效率、加强公共服务、构建服务型政府的论述,要按照发展是第一要务,核心是构建和谐,围绕重点关注民生的总体要求,在职能转变、在确定重点、在结合实际、措施过硬、取得实效等方面,做好价格公共服务工作,以真实性取信于民,以实事求是力诫浮澡,力求把价格公共服务做成让群众满意、受益的工作。

(二)加强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领导。全市各级物价部门要由主要领导主抓,分管领导协助,业务科室参与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的价格公共服务工作格局。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找准工作着力点和突破口,明确重点,清理思路,一抓到底,全力推进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全市各级物价部门要向党委、政府作好汇报,争取党委、政府加强领导,切实把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开展好、落实好。

(三)加强价格公共服务工作的考核。明年要将价格公共服务工作内容纳入目标考核。全市各级价格部门要认真研究,明确价格公共服务的重点和工作措施,以真实性取信于民,推动价格工作再上新台阶。各区县物价局应于*年12月25日前将贯彻意见报市物价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