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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教育事业下半年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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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局教育事业下半年意见

*年下半年上海市教育系统,要以党的*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化改革,协调发展,巩固和扩大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果,努力完成今年的各项工作,全面完成“*”计划的工作目标和任务,为“*”规划的制订和实施打下良好的基础。为此,今年下半年上海市教育工作提出如下补充意见:

一、坚持科学发展观,编制上海教育事业“*”发展规划

全面回顾总结“*”上海教育取得的成绩和经验,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规划“*”上海教育发展新格局,编制《上海教育事业“*”规划和2020年发展纲要(讨论稿)》。下半年在完成基础教育、职业教育和高等教育三大调研的基础上,广泛向市人大、市政协以及市政府其他部门和各区县征求意见,年底完成定稿工作。

二、统筹规划,进一步促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建设

1、积极推进“幼儿园建设工程”。为改善办园条件,提高本市幼儿园达标率,下半年加大“园园通”工程建设步伐,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信息化程度。

继续推进婴幼儿早期教育。认真做好国家哲学社会“*”重点课题《0-3岁婴幼儿早期关心和发展》的总结及应用推广工作,推进本市0-3岁婴幼儿早期教育与指导工作。制订0-3岁婴幼儿早期教养装备标准。

2、全面完成“加强初中建设工程”。年内全面完成本市“加强初中建设工程”,认真做好193所重点建设初中的经验总结工作,汇编成果展示集;召开上海市“加强初中建设工程”总结表彰会,对出色完成“加强初中建设工程”的区县、学校和优秀校长进行表彰奖励;完成对区县“加强初中建设工程”督导验收和回访工作,促进初中教育持续发展。

3、积极开展中小学教育改革实验。按照教育部部署,认真开展素质教育调研工作,及时完成调研报告并报送教育部。总结素质教育实验校开展教育改革实验的成功经验,加强素质教育实验成果的应用与推广,建立学校开展素质教育项目实验的准入和退出机制,促进小学和初中的内涵建设和持续发展,提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整体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

4、进一步推进特殊教育事业发展。制定上海市随班就读工作的管理意见,加强对随班就读工作的规范管理。完成对上海市示范性特殊教育学校的评估工作。制定并颁发《上海市辅读学校九年义务教育课程方案(试行)》,组织编写各科指导纲要,开展特殊教育学校课改试点的研究。

5、加强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积极推进学校教育改革实验,促进学校开展现代学校制度建设,形成依法自主发展、自我约束的机制。制订《上海市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建设的若干意见》,指导各区县结合本地区实际开展区县实验性示范性高中评审工作。

6、认真做好民族教育工作。完成本市内地新疆高中班扩招工作。总结内地西藏班举办20周年的经验,举办成果展示活动,编制成果画册与论文集。评选和表彰本市普教系统民族教育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组织开展对新疆200名教师的培训工作和对云南的支教工作。

7、全面推进中小学二期课改。完成*年秋季中小学试验教材、推广用的试验教材和二期课改成套教材的审查工作,完成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二、六年级教学装备标准的编制工作,做好小学二年级和初中起始年级全面施行新课程新教材的工作。

8、深化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完成对本市144所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梳理和重新登记工作,完善民办中小学幼儿园的管理。制订《上海市民办中小学幼儿园设置审批的若干意见》,规范对民办学校的设置审批。制定《上海市深化基础教育办学体制改革若干意见》及有关配套政策和实施原则,深化本市公立转制学校改革。

9、推进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完成基础教育行政管理系统“管理通”一期工程建设。完成上海教育资源库二期建设项目。举办基础教育信息化建设研讨会和现场交流会。

三、加快改革步伐,继续推进高等教育内涵发展

10、推进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方案的实施。继续推进高校布局结构调整校园建设。推进华东理工大学奉贤校区、上海水产大学临港新校区、上海应用技术学院奉贤新校区的建设工作,做好上海理工、上海音乐学院、上海大学、上海体育学院、上海电力学院等高校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推进松江大学园区资源共享区建设项目前期准备工作,争取早日开工实施。

11、推进教学质量工程实施。建设上海高校实验教学示范中心,评选国家级和市级示范中心。

推进研究生教育创新计划实施。研究制订专业学位研究生培养方案、论文要求等有关标准。对单考入学的硕士研究生培养质量进行跟踪调查。

做好教育科研工作。组织召开上海市第八届教育科研奖颁奖大会。全面总结上海“*”期间教育科研工作的成绩,促进教育科研成果为教育决策服务,为教育改革实践服务。

12、推进高校学科建设。召开上海市重点学科建设动员大会。启动非教委部门预算的本科院校、高职高专、民办高校科研工作推进计划。

13、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和学生帮困工作。开展*年上海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改革和政策调研。组织开展高校毕业生就业工作人员培训。以国家助学贷款管理机制创新为契机,进一步推进高校帮困助学工作。

14、深化高校后勤管理改革。召开上海高校学生宿舍(公寓)管理工作会议。

四、以职业教育工作会议召开为契机,努力使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上新台阶

15、筹备、召开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贯彻落实国务院召开的职业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总结上海在“*”期间职业教育所取得的成绩和经验,筹备并召开上海市职业教育工作会议,提出“*”期间上海职业教育的发展目标。

16、加快实施上海市开放实训中心的建设。根据《上海市中等职业学校基础实验室达标和公共实训中心建设计划(*——*)》的要求,完成首批34个开放实训中心建设项目的中期检查,加快项目建设,争取下半年有5个左右的实训中心投入使用。制定开放实训中心使用规则。

17、完成市政府实事项目。继续实施今年被列入市政府要完成的与人民生活密切相关的实事项目“郊区劳动力三年行动计划”。在上半年完成3万人培训任务的基础上,下半年按计划完成2万人的培训任务。完成对所有培训项目的检查和验收。年底召开总结表彰大会。

18、筹备、召开长三角社区教育发展论坛。根据长三角地区江浙沪三省市教育委员会(厅)关于加强长三角地区职成教育合作协议的要求,下半年在上海举行长三角社区教育发展论坛。

19、建立市民终身教育学习平台,建立和健全社区教育工作评价机制。上半年已建成以远程教育集团为市级远教中心、19个区县级学习点的市民终身教育学习平台,下半年完成区县级学习点延伸到100个街道、镇级学习点的平台建设工作,年底前力争通过市民学习平台,传输远程继续教育课程,为市民提供终身教育学习信息。根据教育部《社区教育评估指标体系》,结合本市实际,制订本市《社区教育实验项目评估办法》,组织专家对街道、乡镇的社区教育实验工作进行评估试点,推动社区教育实验工作的进一步开展。

五、加强学生思想道德建设,创设良好育人环境

20、启动“上海市学生思想道德素质培养行动计划”。筹建德育名师工作室和学生学农基地。实施《上海市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指导纲要》、《上海市中小学生命教育指导纲要》,做好相关的培训工作。举办上海市中小学生民族精神教育月活动。

21、改进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建设。做好、教育部规定的4门必修课课程建设的准备工作,启动6门配套选修课的建设。落实《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三年发展规划(*-*)》规定的教师队伍培训工作。推进“上海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专题网站”的建设工作。

加强高校辅导员队伍建设。建立辅导员培训中心,实行辅导员准入制。评选上海市优秀辅导员。继续举办辅导员论坛。

加强高校心理健康教育。重点建设五个高校心理健康示范中心和五个达标中心。加强心理专职教师的培训和心理健康课程研究。

22、做好学校安全工作。开展中小学首届安全文明校园评选活动。全面启动中小学伤害事故信息管理系统。推进高校科技创安工作。根据《上海市社会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上海市人民政府令第93号),结合本市高校实际,制订《关于加强本市高校科技创安工作的意见》和《上海高等院校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办法》(试行)。

23、抓好工读教育。举办本市第三届工读教育论坛。做好工读教育向高中阶段、向社区、向问题学生家庭的延伸工作。

六、狠抓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整体素质

24、实施中小学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组织开展对名师名校长培养工程项目组工作方案、国内培训计划、40个培养基地遴选工作的审核工作,确定和落实培养机构的运用教师教育网,实施中小学校长和教师的培训。开展上海特级教师评选工作。

加强农村师资队伍建设。认真做好中心城区与郊区县教育对口合作交流的实施工作,组织选派优秀教师和校长到农村中小学任教和管理并加大选派农村中小学校长和教师到市区轮岗实习和挂职锻炼的力度。

加快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培养。研究试行高校青年骨干教师到本市博士后流动站及博士后创新实践基地进行培训、提高的办法,提高本市高校青年骨干教师的学术科研水平。

七、加强教育立法和监察,坚持依法行政与依法治教

25、做好教育立法调研工作。配合市政府法制办、市人大有关部门做好《上海市实施<国家通用语言文字法>办法》(草案)的修改、审议工作;做好《上海市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若干规定(暂名)》(草案)的调研、起草、论证和审议工作。继续做好《上海市教育督导条例》的立法调研、起草与修改工作。

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工作。进一步转变职能,探索新形势下教育管理的新途径、新方法,推进依法行政。进一步加强学校制度建设,推进依法办学和依法治校。年内召开上海市教育系统推进依法行政和依法治校工作会议。

26、规范教育收费和加强招生监察。认真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一费制”收费办法。开展帮困助学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加强高校教育收费工作管理,组织开展教育收费情况的检查、督查和调查。加强对区县和高校招生录取监察工作的指导和检查。

27、做好教育经费预算编制和执行工作。实施*年“十大行动计划”等各项专项经费的使用计划,组织实施*年部门预算的编制工作。逐步推行教育投入与使用绩效评价试点。

八、开展体育、卫生、艺术、科普和国际交流合作工作,加快教育现代化建设

28、筹备组织和参加大型活动。组团赴京参加第一届全国大学生艺术展演。开展“上汽教育杯”大学生科技创新作品展示评优活动。举办上海市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组团参加全国第九届中学生运动会。举办第一届松江大学园区运动会。

29、加强学校卫生工作与健康教育。完善《上海学生医疗保障工作实施方案》。举办“校园食品卫生安全与传染病防治”知识大赛。做好上海市学生体质健康调研和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数据上报工作。组织对大、中小学和中职校进行“健康校园”验收。召开学校卫生工作会议,表彰高校、中小学和中职校卫生工作先进集体和个人。

30、积极开展国际交流与合作。承办江浙沪留学生发展战略研讨会。做好9月份的中外合作办学申请受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