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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省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粤发〔2008〕16号)和市委《关于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意见》(梅市发〔2009〕9号)以及华委发[2009]10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林业实际,现就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以下简称“学习实践活动”)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意义
科学发展观,是对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发展的重要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马克思主义关于发展的世界观和方法论的集中体现,是同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既一脉相承又与时俱进的科学理论,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指导方针,是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必须坚持和贯彻的重大战略思想。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党的*大作出的战略决策,是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党员干部、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重大举措。当前,受国际金融危机影响,经济发展遇到了新世纪以来最为困难的局面。我们要结合实际抓落实,抢抓机遇、变“危”为“机”,赢得更新更大发展,开创新的更好局面,必须切实提高党员干部推动科学发展的能力水平,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坚定信心、迎难而上,牢固树立科学发展的理念,真正把坚持科学发展观作为应对国际金融危机的治本之策,振奋精神,凝心聚力,转变作风,真抓实干。
党的*大以来,林业系统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和领导科学发展的能力进一步增强,取得了较好的发展成效。但也要清醒地看到,当前,林业系统的一些党员干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还不高,对科学发展观理解还不深;一些干部的思想、作风和能力素质与科学发展的要求相比还有差距;一些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问题还比较突出,保障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还不够健全,森林生态体系初步建立,但生态功能等级不高,绿色生态屏障功能发挥不够,森林生态状况仍较脆弱;林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贡献不大,林地经济功能拓展不够;森林文化建设活动广泛开展,但林业社会功能宣传不够,建设生态文明任重道远。在林业系统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就是要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观的思想观念,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动员林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继续解放思想,锐意改革创新,坚定地走科学发展、跨越发展之路;动员林业系统上下振奋精神克时艰,凝心聚力促发展,抢抓机遇攻项目,转变作风促落实,全力为跨越发展打实基础。
林业系统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深刻认识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作为事关全局和长远的重大政治任务,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头等大事,作为推动绿色崛起的重要举措来抓,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抓紧抓好,抓出实效。
二、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党的*大和省委十届三次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党员干部受教育、科学发展上水平、人民群众得实惠、林业生态建设得发展,进一步解放思想、实事求是、改革创新,着力转变不适应、不符合科学发展要求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现代林业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以及党员干部党性党风党纪方面群众反应强烈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科学发展现代林业的体制机制,提高领导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的能力,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把科学发展观贯彻落实到我县林业建设各个方面,把发展积极性引导到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部署和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上来,通过“五抓”抓党建,强素质;抓防火,护生态;抓稳定,创和谐;抓管理,促规范;抓发展,创新业,发展“五大林业”:生态林业、民生林业、文化林业、创新林业、和谐林业,为促进我县生态文明建设、开创科学发展新局面作出新贡献。
三、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主要原则
学习实践活动以股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全体党员参加。为确保学习实践活动顺利开展,在活动中要着重把握以下主要原则:
一是坚持解放思想,推动改革创新。以解放思想为先导,以改革创新为动力,以转变发展方式为根本途径,进一步更新发展观念、转变发展思路、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使党员干部思想和行动更加符合实事求是的思想路线,更加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规律、自然规律和党的执政规律,用科学发展观指导解放思想,用解放思想推动科学发展。
二是突出实践特色,务求取得实效。要重实际、讲效果、抓落实,紧密联系工作实际和思想实际,确定活动的实践载体,通过学习推动实践,在推进实践中深化学习。要把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大、*届三中全会、省委十届四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市委五届四次全会《关于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决定》、市委五届五次全会和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的部署紧密结合,与促进本局改革发展稳定紧密结合,求真务实抓好理论武装、求真务实抓好调查研究、求真务实解决突出问题、求真务实制定政策措施,以全力谋求绿色崛起取得新突破和早日实现林业生态县的实际成果检验活动成效。
三是贯彻群众路线,充分发扬民主。要坚持敢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吸收群众全程参与,广泛听取群众意见建议,真诚接受群众监督。请群众参与学习实践有关活动,请群众评价学习实践活动的效果,请群众监督学习实践活动各项措施和制度的落实。以党内的学习实践带动群众的学习实践,抢抓机遇、主攻项目,全力谋求跨越发展。
四是正面教育为主,把握正确导向。组织广大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深入学习市委“推动绿色崛起,实现科学发展”的内容要求、深刻内涵以及县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实事求是查找和分析问题,全面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进一步明确努力方向。要用心调动广大党员参与学习实践活动的积极性,用心保护好党员干部和群众科学发展的积极性,把林业系统干部职工的注意力引导到统一认识、坚定信心、迎难而上、接受新考验、开创新局面上来。
五是结合我县林业实际,注重因地制宜。围绕市委提出的“绿色崛起”和县委“牢固树立四大发展理念,实现经济社会跨越发展”这个主题和推进重大项目、重点工作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切实做到“三贴近”(贴近全县重点工作、贴近部门和个人的本职工作、贴近广大群众的生活实际)。要有针对性地分别提出学习实践活动的具体要求,使学习实践活动更好地体现针对性、创造性和实效性。
四、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目标要求和重点解决的突出问题
要通过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破解发展难题、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党的建设、促进科学发展;要把实践特色和林业特色体现在学习实践活动的全过程,把实现*林业生态县和积极应对国际金融危机作为学习实践活动最大的实践、最重要的实际、最需要取得的实效,紧密联系本单位实际,找准工作突破口,着力解决以下突出问题:
一是着力解决思想认识问题。重点解决一些党员干部对科学发展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和根本要求理解不够全面、不够系统、不够深入,贯彻落实的自觉性不高,观念更新步伐不大、工作创新亮点不多,对推动我县林业跨越发展、科学发展缺乏具体的措施和办法等问题,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增强推动科学发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坚定我县林业实现跨越发展的信心和决心。
二是着力解决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的突出问题。着力解决生态功能等级不高,绿色生态屏障功能发挥不够,森林生态状况仍较脆弱;林业产业促进农民增收贡献不大,林地经济功能拓展不够;森林文化建设活动广泛开展,但林业社会功能宣传不够,建设生态文明任重道远等问题。
三是着力解决体制机制方面的问题。重点解决影响林业发展的行政管理体制、监督考核体制等问题,建立推动我县林业跨越发展、体现科学发展观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综合考核办法,建立健全农村干部护林防火激励机制。
四是着力解决干部作风上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浮、粗、软”和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的衙门作风问题。以转变作风为重点,以狠抓落实为主线,提升为民惠民意识,提高机关工作效能,倡导勤俭节约风气,做到职责明确、工作勤奋、服务有效、执纪自觉、监督有力、奖罚分明。
五是着力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山林权属、引资造林引发纠纷的调处,及时调处答复信访件,扎实抓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生态公益林补偿金、引资造林山租发放等问题,关注民生,息访维稳,做到强综治、促平安、保稳定。
六是着力解决当前基层组织存在的突出问题。重点解决一些干部“主业”意识不强,一些基层党组织核心作用不突出,一些党员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发展要求等问题,从整体上提高基层组织建设的水平,为“跨越发展、科学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
解决突出问题,要坚持从实际出发、实事求是。要有敢于突破、敢于碰硬、敢于负责和咬住目标不动摇、马上行动不懈怠、同心协力不折腾的精神。要抓住影响和制约科学发展、群众反映强烈、当前具备整改条件的突出问题,进行集中整改;对难度较大、需要较长时间解决的问题,要积极创造条件加以解决。局机关要重点解决体制机制方面的突出问题,基层单位要多为人民群众办一些看得见、摸得着、促进科学发展的实事,以解决问题的实际效果取信于民。
五、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方法步骤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要充分做好各项准备工作,在深入调查研究、听取意见的基础上,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既要按步骤有序进行,又要不断丰富内容和载体,做到“规定动作不走样,自选动作有特色”;要充分运用好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形成的共识、取得的成果,以解放了的思想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扎实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学习调研。这一阶段是整个学习实践活动的基础。重点要抓好动员部署、深入学习和深化调研。
第二阶段:分析检查。这一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承上启下的关键阶段。重点要抓好查找问题、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形成领导班子分析检查报告和组织群众评议。
第三阶段:整改落实。这一阶段是学习实践活动出成果的重要阶段。重点要抓好开展主题实践活动、制定整改方案、解决突出问题和完善体制机制。
六、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时间安排
按照县委的部署,我局的学习实践活动从2009年3月开始,2009年8月基本完成,参加范围主要是局机关的全体干部职工。
七、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和指导
开展学习实践活动,是全党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林业系统干部职工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学习实践活动摆上重要议事日程,高度重视,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要综合运用领导带动法、调查研究法、分类指导法、统筹兼顾法、典型示范法、舆论引导法,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
一要落实领导责任。学习实践活动的领导关系,原则上按照局党组织成员的隶属关系确定。林业局成立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小组,在局党组领导下开展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指导。局长对学习实践活动全面负责,局党组成员要认真履行好各自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党员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带头参加学习实践活动,并结合各自分工建立联系点,切实发挥表率作用。
二要搞好分类指导。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要认真履行职责,及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坚持学习实践活动总体要求的同时,要坚持一切从实际出发,针对不同的学习实践活动,因地制宜,分别提出具体要求,分层分类进行指导,确保学习实践活动不走过场、不搞形式主义,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
三要确保广泛参与。学习实践活动以股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为重点,要尊重党员的主体地位,发挥党支部的作用,针对党员的实际情况,按照分类指导的要求,在突出重点的同时,探索有效的形式和载体,认真组织离退休干部职工中的党员、解除劳动关系但组织关系还在原单位的党员等参加学习实践活动,确保广大党员广泛参与、全程参加。
四要注重务实创新。要以求真务实的作风推动学习实践活动深入开展,讲成本、重实效,防止铺张浪费,不搞文山会海,杜绝形式主义。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尊重基层首创精神,在做好“规定动作”的前提下,大胆创新“自选动作”,搭建实践平台,丰富活动内容,强化活动效果。
五要加强舆论宣传。办公室要制订宣传工作方案,要运用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大力宣传科学发展观的科学内涵、精神实质、根本要求,宣传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学习实践活动的有关精神,宣传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要意义,宣传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先进典型。及时总结和推广学习实践活动的好做法、好经验,及时报道学习实践活动取得的成效,为学习实践活动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六要坚持统筹兼顾。要合理安排学习实践活动各个阶段和各个环节的工作,做到有机衔接、前后呼应。要妥善处理好开展学习实践活动与做好日常工作的关系,做到“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把学习实践活动与破解发展难题相结合,与当前重点工作相结合,与为民办实事相结合,相互促进,务求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