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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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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意见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清理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项目的通知》(国办发[*]22号)和国务院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关于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国审改发[*]1号)精神,围绕区纪委制订的《关于区直有关单位落实2008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分工的通知》(*党廉发[2008]1号),结合我区实际,现就进一步深化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区直各单位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国审改发[*]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提高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重要性的认识,正确理解和把握现阶段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总体要求、工作目标和主要任务,在全面总结前几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和审批事项清理的基础上,进一步推进改革力度,确保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取得新的成效。

二、加强领导,搞好协调

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艰巨性和复杂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扎实推进改革工作。要进一步强化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的组织领导,确保机构、人员、工作经费“三落实”。要明确发改局、监察局、法制局、人事局的职责分工,落实责任,认真组织好全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充分发挥各个部门的职能作用,互相支持,密切配合,及时协调解决有关单位行政审批职能交叉问题,形成工作合力,使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统一、协调、整体推进。

三、继续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回头看”

区直各单位要对我区近几年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进行总结。一是要总结我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和做法,认真查找存在的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予以纠正,消除改革中存在的“死角”和“盲区”。二是加大自查自纠的工作力度,认真对照*市《关于公布*市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一批取消事项的通知》(惠府[*]101号)、《关于公布*市第三轮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第二批调整事项目录的通知》(惠府[*]127号)以及《*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调整事项目录》,认真抓好对照检查、清理审批事项工作的落实,确保各项改革成果得以巩固。三是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全区的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开展一次联合检查,在全面总结改革经验成效的基础上,找出存在问题和薄弱环节。

四、08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重点

认真贯彻实施国办发[*]22号文件精神,在去年全区45个职能单位清理行政审批事项的基础上,力争2008年12月完成如下几项重点工作:

(一)完成全区行政执法职权及依据核准界定定公告工作。充分发挥发改、法制、监察、人事等部门的职能作用,按省、市政府的部署,逐一对全区45个有行政审批权的单位进行行政审批权核准、界定,并对执法职权及依据向全社会进行公告,以此推动全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

(二)完成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按*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惠府[*]36号文)精神,区监察局要在发改、法制、人事部门的配合下,加快推进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建设。首先在区投资服务中心服务在厅安装电子监察系统,对进驻投资服务中心的17个职能单位在行政审批项目的受理、承办、批准和办结等环节全程监督。其次逐步铺开有条件单位的行政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安装工作。同时适时组织人员对有关服务时限办结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开展监察检查。

(三)协调开展行政审批收费的清理和检查。区行政审办要积极协调财政、物价有关部门,组织或参与开展行政审批收费检查,对全区行政审批收费项目的情况进行摸底和掌握情况,把已公布取消的行政审批收费项目作为重点进行检查,以此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

(四)加快网上审批进程建设,推进行政审批制度创新。要以电子政务为载体,实现行政许可信息化管理。进一步研究网上审批的内部机制和外部环境,设置流程查询、表格下载、在线填报、批复信息反馈等服务功能,实现时限监督、流程控制等管理,增强政府审批的透明度和公正性。通过网上审批,改革创新行政审批模式。

(五)开展行政审批专项检查。由发改局、监察局、法制局、人事局(区编办)牵头,从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抽调业务骨干人员,组织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联合检查组,负责统一组织实施全区检查工作,并向区政府报告工作情况。

1、检查内容:1清理行政审批项目情况,对经法制局进行职权核准、界定的单位,对执行的行政审批项目是否规范、是否存在变相审批、是否规范收费、是否完善相关制度,明确责任主体。2行政审批行为的检查和监督情况。行政审批实施单位是否依法履行职责,自觉接受区监察局安装电子监察系统监督和依时报送行政审批相关材料。是否加强行政审批监管工作,是否认真受理和解决涉及行政审批的有关投诉,依法依纪处理违反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的行为。

2、检查步骤。1全区45个有行政审批权的单位要根据《行政许可法》规定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要求,对照本单位审批事项进行自查。2区联合检查组开展检查。区联合检查组对区有关部门进行重点检查,通过听汇报、查看有关资料,查看某一时段、某一批审批项目的办理情况,查看行政审批项目公示、相关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查看现场工作人员办理行政审批项目情况。

3、时间安排。检查分三个阶段进行。1自查阶段(2008年10月25日至10月31日),各有关单位开展自查,各单位整理好本单位的行政审批办事程序,并向区联合检查组提交自查书面报告。2联合检查阶段(2008年11月1日至11月30日),区联合检查组对全区有行政审批权的单位进行重点抽查。3总结阶段(2008年12月1日至10日),区联合检查组对全区各单位开展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有关情况进行汇总和分析,形成总结报告并提出下一步改革工作建设并报区政府和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