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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府直属有关单位:
为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举全国之力抗震救灾的重要决策精神,根据省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压缩支出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工作的通知》(粤府〔*〕44号)和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压缩支出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工作的意见》(惠府〔*〕91号)要求,结合本县的实际,现就我县厉行节约,压缩行政经费支出,以实际行动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工作有关事项提出如下具体实施意见。
一、提高认识,大力提倡厉行节约
各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支援四川地震灾区重建工作的长期性和艰巨性,充分发扬“一方有难,八方支援”精神,艰苦奋斗,大力提倡厉行节约,坚持勤俭节约办事,引导全社会形成厉行节约、共援灾区的良好氛围,各镇(办事处)、县直机关要带头压缩行政经费支出,从人力、物力、财力各方面做好充分准备,将节约的资金全部用于支援灾区重建工作。
二、严格控制公用经费支出
我县采取预算调整、严控预算外支出等方式,压缩一切不必要的财政开支,缩减党政机关和行政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支出,除必须保障的重点支出外,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尤其是临时追加支出。从*年6月起,县级机关及由县财政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公用经费支出控制在年初预算的95%以内。各镇(办事处)也要结合实际,确定公用经费压减幅度,制订相应的厉行节约方案,压缩公用经费和减少财政开支。
三、严格控制“人、车、会”支出
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把节约支出与转变政府职能、改进机关作风紧密结合起来,在履行公务中坚持节俭办事、杜绝浪费的原则,增强控制成本费用意识,严格控制会议、接待、差旅和公车使用支出,充分挖掘节支潜力。
(一)加强人员编制管理。严格贯彻执行国务院《地方各级人民政府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通知》等文件要求,设置机构不得突破上级规定的机构设置限额,增加人员控制在核定的编制名额内,严禁随意增设机构和增加编制;坚决杜绝超编进人,严格控制财政供养人员,减少财政开支。
(二)减少公务用车支出。各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控制更新、购置车辆,禁止违反规定超编制超标准购买、使用小汽车以及借用、占用下级机关或企业单位的车辆。*年,各单位车辆编制定额原则上不作增加调整,除达到报废条件必须更新的车辆外,不再安排新购车辆经费。要加强对公务用车的使用管理,严格实行公务用车使用经费定额管理制度,进一步减少车辆燃油、维修费用,实行政府采购和定点供应,切实降低公务用车经费开支。
(三)压缩会议经费支出。各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控制会议数量、规模和会期,可开可不开的会议坚决不开,可合并召开的会议尽量合并召开,可在小范围召开的会议不召开全县性大会。确需要召开的会议,要尽量压缩会期和参会人员,严格执行会议经费开支标准,节约会议开支。*年,除县委、县政府已批准召开且会议经费已列入年初预算的会议外,县直单位自行决定召开的会议,会议经费一律在各单位公用经费中统筹解决,原则上不再另行安排会议经费。
(四)严格执行接待、差旅工作规定。各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认真执行中央和省、市有关公务接待管理规定,切实加强和规范公务接待、差旅等工作的管理,压缩接待、差旅经费支出,对有内部饭堂的安排在饭堂进行公务接待,没有内部饭堂的,要实行定点接待。严禁公款吃喝玩乐和用公款进行高消费活动,严禁向企业转嫁接待、差旅费用行为。同时,要加强公务活动的经费管理,严禁借考察、学习、培训、招商、参展等名义公款旅游,坚决制止一般性考察和没有实质内容的学习、培训、参展等公务活动。
四、严格控制因公出国(境)经费支出
各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共广东省委办公厅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因公出国(境)管理的通知》(粤办发〔*〕6号)的规定,因公出访要严格执行请示报告制度,严格控制一般性考察和访问,严禁借机公费旅游,可不参加的出国(境)公务活动,坚决不参加;确需因公出国(境)开展公务活动的,必须有明确的公务目的和实质内容,并根据工作需要和量化管理原则合理安排出国(境)公务活动。*年下半年,县财政不再安排县直机关公务人员出国(境)出访经费。
五、严格控制机关办公用房建设
各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执行《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严格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问题的通知》(中办发〔*〕11号)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等七部门《关于做好清理整顿工作建立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等楼堂馆所建设长效机制的通知》(发改投资〔*〕490号)精神,严格机关办公用房建设项目的审批,从严控制党政机关办公楼建设标准。*年下半年,我县将暂缓审批各镇(办事处)、县直机关新办公楼建设项目。已批准的在建项目和维修改造项目,要按照“节约、节能、实用、环保”的原则,严格按照批复概算组织实施,不得追加项目建设投资,采取有效措施压减开支。
六、严格控制各种节庆活动和评比表彰经费支出。规范节庆活动和表彰活动的报批程序。经批准举办的庆典活动,要严格控制规模,不准有偿邀请影视演员、歌星、主持人等参加庆典活动,不准发放礼品或纪念品;经批准举办的表彰活动,一律不准发放奖金、奖品或纪念品。举办各种活动一律不准制作纪念画册、DVD等宣传资料。
七、严格加强支出经费管理
各镇(办事处)、各有关单位要加强财政预算和财政管理,硬化预算约束和统筹安排,不得搞“政绩工程”、“形象工程”,把有限资金使用在“刀刃”上。县监察、审计、财政等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各项经费支出的监管和检查,严肃财经纪律,及时纠正和制止违规行为,防止资金浪费。县纠风办要加强对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的监管和检查,建立健全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管理制度,确保抗震救灾资金和物资及时拨付到灾区。
八、组织开展全民节约活动
各镇(办事处)、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开展节能减排和节约资源工作,要严格按照县政府办公室今年5月下发的《关于加强政府机构节约资源工作的通知》(博府办〔*〕37号)要求,提倡节约行为,加大宣传,以节约用电、节约用水、节约燃油、节约办公费用、节约办公用房、精简会会、建筑节能为重点,扎实推进节约型机关建设,树立党政机关在厉行节约压缩支出支援四川灾区的表率作用,组织开展全民节约开支支援四川灾区重建活动,进一步动员社会各界广泛参与灾区重建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