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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招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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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校招生意见

各乡镇中学、县直中学、民办学校:

为全面完成市局下达我县的*年招生任务,进一步规范全县职业学校招生工作,现就如何做好*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努力增强责任意识

市教育局按照省、市政府要求,*年下达给我县“职业学校招生任务7000人,以及毕业生升学率必须达到90%以上,职普比达到1∶1以上”三项工作指标。年底将以此作为主要标准,对各县(区)进行严格考核,对未完成任务县(区),在年终考核中将实行一票否决。现根据我县各初中校原有生数和实际情况,将各初中毕业生升学目标分解给你们(见附件),各校要牢固树立目标意识,采取积极有效地措施,确保下达目标的完成。对升学目标完成情况较好的学校将给予表彰奖励,未完成升学任务,且完成情况排在全县后五名的,将在年终综合目标考核及当年其它考核评比中予以一票否决。

二、加强领导,认真做好宣传工作

今年职业学校招生工作任务重、难度大,各校领导要予以高度重视,成立专门机构,认真做好宣传工作。*年起国家对将在中等职业学校上学的城市困难子女和农村学生实行助学金制度,各校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积极向学生及广大学生家长进行宣传,要使国家对报考职校的农村学生进行资助的新政策、新措施家喻户晓。另教育部教职成[*]1号文要求,从*年起中等职业学校可招收未升学普通高中毕业生,对接受一年教育的,学校发给中等职业教育学历证书。对参加短期职业技能培训的,课程结束并通过考核的,学校发给职业技能培训证书,并帮助他们取得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

三、规范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今年,我局将对各职业学校招生工作进一统一管理,未经我局批准,任何中等职业学校不得招生;任何学校不得委托任何人或中介机构组织参与招生,各初中学校不得通过向中等职业学校推荐生源收取费用。更不得帮助一些非法办学机构进行宣传或介绍学生入学。如有违反,一经查实将按有关规定予以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