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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布局结构整合教育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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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布局结构整合教育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基础教育改革与发展的决定》和市委市府关于整合教育资源的要求,进一步推进我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现就我县中小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提出以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指导思想是:以“*”重要思想和党的*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规模、质量、效益”相协调,从实际出发,加大改革力度,进一步调整中小学学校布局,合理配置教育资源,努力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和办学效益,促进我县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

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基本原则是:(1)精简效能原则。通过调整学校布局,精简校点数量,逐步扩大办学规模,提高办学质量和效益。(2)合理布局原则。按照经济社会发展的趋势,科学布局中小学校,优化布局结构。(3)资源整合原则。学校布局结构调整要立足巩固提高“两基”成果,优化整合教育资源,确保国有资产不流失,确保人民群众子女享受更好的教育待遇。(4)优质带动原则。通过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大力发展高中、初中、小学等各级各类优质学校,带动全县教育均衡发展。(5)教育公平原则。通过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缩小不同类别乡镇、学校之间的差距,确保人民群众子女享受公平教育。

二、调整的总体目标和主要内容

我县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总体目标是:从今年起,用3至5年的时间,完成学校标准化建设200所,其中完全小学160所、初级中学30所、普通高中7所、职业教育中心1所、高级职业中学2所。实现普通教育和职业教育,统筹规划,协调发展。

我县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主要内容是:

小学:县城内小学要全部建成完全小学,要根据人口密度大小合理确定校点布局,每校办学规模达24个班以上,其中2所小学创建成市级示范学校,其余学校要达到县级示范或实验学校标准。中心镇要建设发展两所完小,每校办学规模达24个班以上,其中1所要达到县级示范学校标准,另外1所要达到县级实验学校标准;在人口密集、经济发展潜力较大的村建设发展完全小学,逐步办成寄宿制学校;边远的村适当保留一部分村级小学,取消复式班和学生数量较少的教学点。一般乡镇要逐步扩大中心校办学规模,逐步达到县级实验学校标准,在人口密集的村发展村级小学,撤销复式班和边远村的办学点。边远的乡逐步撤销村级小学。

初级中学:我县初级中学在“普九”过程中,主要集中在中心镇,布局要保持相对稳定,根据需要可适当扩大办学规模,每个中心镇所在地的初中,至少有1所学校要达到县级示范标准,满足义务教育的需要。在县城要根据城市规模的不断扩大,规划建设初级中学,办学规模为每校48个班以上,其中巴蜀中学渝东分校等2所学校建设成市级示范实验初中。逐步扩大已建成的乡级初中的办学规模。在少数民族地区建设发展民族初级中学,逐步达到县级示范标准。

高级中学:在县城布局4所高级中学,每校办学规模达60个班以上,逐步达到市级重点中学标准,其中*中学规模达90个班,5000名学生,要创建市级示范学校,积极争创全国名校,永安中学、八中分校要争创市级重点中学,在长江大桥南端新建1所高级中学。在南北两岸农村各扩建一所农村高级中学,办学规模每校达60个班以上,积极争创县级重点学校,逐步取消高中戴帽办学点。继续办好市级重点中学袁梁职中,扩建石马职中,办学规模达到60班,3000名学生;在新县城由政府划拨200亩土地,出台配套优惠政策,通过招商引资,按国家级重点职业学校的标准建设职教中心。

三、调整的措施和办法

(一)提高认识。中小学布局结构调整是避免教育资源浪费的需要,是发展均衡教育满足基本需求的需要,是发展优质教育满足优质需求的需要,是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的需要。因此,各乡镇人民政府和县级相关部门一定要高度重视,进一步统一思想认识,充分认识进行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全力推进这项工作。

(二)加强领导。县上成立以县长为组长,分管财政、教育、建委、国土的副县长为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学校布局结构调整领导小组,负责全县的中小学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组织领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教委,由县教委主任兼任办公室主任,协调各乡镇人民政府和相关部门共同组织实施学校布局调整工作。各乡镇人民政府要成立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机构,在县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指导下,协助组织实施本辖区学校布局结构调整工作。

(三)科学规划。要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从实际出发,科学合理地布局校点。在调整中,既要注意规模效应,又要注意方便群众子女就读;既要着眼于未来发展,又要考虑解决当前矛盾;既要努力增加投入,又要防止盲目投入造成浪费。所有规划要在充分论证的基础上决策制定。

(四)加大投入。撤并学校要防止资源流失,被撤并的学校要积极采取置换、变卖或出租等形式,其所得收入要用于并入学校的建设和发展,严禁挪用、平调,以防止教育资源流失。各级政府要多方筹措资金,保障学校正常运转,严禁平调、挪用学校资金。要充分利用市场机制,采取多种形式,将社会闲散资金和银行资金用于学校发展,并积极争取上级专项资金和对口支援,确保学校布局结构调整的顺利完成。

(五)大力发展寄宿制学校。各级各类中学要逐步扩大学生宿舍的建设规模和档次,在中心校和完全小学要根据需要发展寄宿制,逐步满足学生住读的基本需求。

(六)适度发展民办学校。在县城及其它人口密集的地方通过招商引资和政府给予优惠政策等办法,保障民办学校的健康发展。

(七)强化考核。县政府要对各乡镇和教育主管部门的学校布局调整工作严格考核,并作为教育工作考核的重点纳入“三个文明”建设的考核之中。县政府督查室要随时对学校布局调整工作进行督查督办;县政府教育督导室要督促乡镇政府、学校依法履行各自职责和义务,做到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