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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贯彻落实司法部《关于司法行政工作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服务的意见》,进一步推动我省县域律师事业发展,充分发挥县域律师工作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进程中的职能作用,为基层人民群众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现就促进我省县域律师工作发展提出以下意见:一、充分认识促进县域律师工作发展的重要性今年以来,党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出了《关于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若干意见》和《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显示了党和国家对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高度重视。为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提供优质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工作的重要职责和使命。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拓展业务领域,也是律师业发展的重要机遇。律师事业只有深深扎根在人民群众的需要之中,为人民群众提供切实有效的法律服务,才能兴旺发达。县域律师工作扎根基层,贴近农村,业务量大,涉及社会面广,在律师业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中占有特别重要的地位。目前,全省61个县均设有律师事务所,共有律师事务所151家,律师897人,约占律师队伍总数的四分之一。我省农村地区广大,农民人口多,是农业大省,农村地区法律服务业的供需矛盾突出,对法律服务的需求强烈。这些情况,向律师从业人员、律师管理部门提出了迫切的要求。因此,我们必须切实采取措施,努力推进县域律师工作的发展。加快县域律师工作发展,是全省律师工作实现跨越式发展的当务之急。如果县域律师发展不起来,县域律师工作发展不起来,安徽律师业的整体就做不大、做不强。全省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必须充分认识加强县域律师工作的重要意义,结合实际,采取措施,把县域律师工作发展抓出成效。担负着直接监督和指导县域律师责任的县级司法行政机关要把握律师工作发展规律,更新管理工作理念,明确管理工作职责,增强服务意识,切实做好县域律师管理工作。县域律师自身要振奋精神,树立信心,抓住机遇,开拓进取,积极投身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实践中去,服务中心工作,发展律师事业。二、积极拓展县域律师工作的业务领域(一)紧紧围绕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开展律师工作。县域律师工作的发展离不开当地党委、政府的扶持和帮助,同时,县域律师工作也应当为当地党委、政府中心工作积极服务,排忧解难。县司法局要经常、主动地向党委、政府领导汇报律师工作,争取重视和支持;引导律师担任各级政府法律顾问,为政府各项重大决策以及招商引资、项目建设等重要经济活动荐言献策,促进政府依法行政;引导律师参与信访接待,特别是涉法信访和群访案件的处理工作,促进依法化解矛盾纠纷,维护社会稳定。(二)紧紧围绕县域人民群众的法律服务需求拓展律师业务。引导律师关注县域人民群众生活中的热点、难点问题,如土地承包经营权纠纷,征地、拆迁中侵害农民利益现象,五保户和低保户社会保障方面的纠纷,扶养、赡养类家庭纠纷,交通、医疗事故等人身伤害案件,假种子、假农药、伪劣农业机器等坑农害农案件等。主动把握人民群众法律服务需求的新动向,及时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将法律服务深入推进到群众生活的方方面面,扩大县域律师的法律服务范围和社会影响力。(三)紧紧围绕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拓展律师业务。积极引导县域律师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全方位、高质量的法律服务。组织、引导律师通过诉讼或非诉讼等方式,认真办理涉及农民利益纠纷案件,为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土地征用补偿安置、农机购销等提供法律服务,维护农民合法权益;组织、引导律师深入农村私人企业,提供全面细致的法律服务,促进企业依法经营、推动农村经济发展;组织引导律师认真做好县、乡、镇政府及村民委员会的法律顾问工作,促进基层政权组织依法行政;组织、引导律师向农村外出务工人员提供法律援助,开展劳务法律法规宣传和咨询,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增强农民工依法维权意识。三、切实提高县域律师的法律服务质量目前,我省有7个县律师事务所只有1家。全省县域执业律师学历水平达到本科以上的只有382人,尚未达到总数的一半。律师业务也多局限于诉讼领域,非诉讼业务还有待进一步拓展。因此,必须进一步加强县域律师队伍建设,适应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对法律服务的需求。要进一步提高县域律师的数量和综合素质。鼓励、引导律师参加学历教育和继续教育,组织律师参加职业道德、执业纪律和诚信教育,提高政治思想觉悟和律师业务水平;制定优惠措施,吸引法律人才,扩充律师队伍;引导律师事务所对新律师、年轻律师给予帮扶,传授执业技能,帮助开拓案源,保障基本生活,扭转县域律师人才外流现象。要规范律师事务所管理,增强律师事务所的发展后劲。督促律师事务所建立并逐步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对律师事务所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对存在的管理问题及时予以批评、纠正;引导律师事务所注重积累和基础设施建设,改善办公条件,配备现代化办公设备,加强事务所文化和品牌建设,为律师事务所的长远发展打好基础。要强化律师事务所的竞争与发展意识。引导律师事务所在巩固传统业务领域的同时,向非诉讼领域拓展业务;督促律师事务所增强学习意识,组织本所律师不断更新业务知识,提高业务技能,不断培育、提高律师和律师事务所的竞争实力。四、努力为县域律师事业发展创造条件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和律师协会要积极创造条件、做好服务,为县域律师事业发展营造一个良好的社会环境。(一)加强与公、检、法、工商、税务等部门的联系与协商,切实改善律师执业环境。对已经建立联系制度的,要抓好制度落实,定期进行信息沟通,及时将律师执业过程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向相关部门反映并协商解决。尚未建立联系制度的,要主动与有关部门联系,争取尽快建立经常性的工作联系机制,为律师依法执业减少障碍。积极与当地税务部门协商,从扶持县域律师事业发展的角度出发,争取出台符合律师工作实际的税收政策,规范律师税收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配合,严厉打击假冒律师执业的行为,规范法律服务市场秩序,为律师依法执业提供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二)加大对县域律师事务所的扶持力度。省市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中心城市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都要关心、支持县域律师工作的发展。在评选表彰、业务培训、学习交流等方面,要多向县域律师倾斜。要组织开展律师服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典型案例、先进人物的专项评选表彰活动,培育先进典型,树立学习榜样。要组织、动员中心城市的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对基层薄弱的地方进行对口帮扶。鼓励在经济发展条件较好的建制镇,设立符合条件的律师事务所。(三)加强县域律师宣传工作,为县域律师业务拓展搭建平台。积极组织律师参加电台、电视台、报刊、杂志等媒体的法制宣传活动,宣传律师的职能和作用,使广大人民群众更加了解律师、支持律师工作;组织律师参与送法下乡、法律服务进社区等公益活动,为人民群众提供义务法律宣传和咨询,树立律师良好的社会形象;支持、引导县域律师事务所通过建立网站、创办所刊等方式加大自我宣传力度,增强自主拓展业务领域的能力。(四)积极培育县域律师参政议政的社会责任感。司法行政机关、律师协会要积极推荐律师担任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为律师参政议政创造条件,增强律师的社会责任感和职业荣誉感,激发律师主动关心政治、参与政治的积极性,引导律师正确发挥专业优势,为县域政治文明建设贡献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