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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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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意见

各辖市(区)国土资源局(分局)党组织,局机关各处、室,局,各直属单位,松盛公司党支部:

根据市委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统一部署和《市国土资源局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工作实施办法》(镇国土资党[2009]15号文件)的要求,各单位、各部门要认真组织党员干部开展多种形式的学习交流活动。为确保学习活动的正常开展和有序推进,现制定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制度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制定学习计划

按镇国土资党[2009]15号文件规定的学习时间和内容,制定各支部和分局党委(党工委)的学习计划。各处室、各直属单位和分局党组织主要负责同志要带头深入学习、带头研讨交流,结合工作实际,精心制定学习计划,做到学习时间、学习内容、学习人员、学习效果“四落实”。

二、搞好支部集中学习和党员自学

党委(党工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不少于3次,党员集中学习不少于20学时,每周五为固定学习时间。要采取领导亲自上党课、专家辅导、观看录像、举办征文活动、知识竞赛、开展讨论交流等多种形式,提高学习成效。党员要利用工余时间主动自学。

三、学习笔记制度

使用统一的《学习笔记》,做到党员人手一册。认真撰写心得体会。定期组织笔记抽查、展评和优秀体会文章评选活动,调动学习积极性。

四、讨论交流制度

党支部要分专题组织理论研讨会和心得交流会,对重大理论问题开展座谈讨论,增强学习的互动性和感染力。每次集中讨论都要对发言人、发言内容等情况进行记录。将党员优秀体会文章、理论文章及时向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推荐,择优在《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简报》上予以刊发。

五、考勤制度

各支部和分局党委(党工委)要对集中学习的参学情况进行登记。党员集中学习参学率必须达到90%以上。

六、补课制度

对因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集中学习的党员,支部须指定专人进行补课。

七、考核奖惩制度

通过定期不定期检查各类学习记录、理论考试、举办知识竞赛等形式,检验学习效果,并分别作出优秀、良好、一般、较差四个档次的评定。考核结果作为党组织评先选优的重要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