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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加快封山育林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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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业局加快封山育林意见

*实施封山育林三年来,在市各级党政组织高度重视下,在各有关部门、社会团体、新闻媒体共同努力下,通过采取挂钩造林承包责任制、林权制度改革、封山育林转向整治等一系列措施,*封山育林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三年来累计完成植被恢复15.3万亩,其中封育更新11.7万亩,人工造林3.6万亩。*原有荒芜面貌得到了较大改观,林木天然更新速度加快,水土流失程度明显减弱,森林植被覆盖率显著提高。同时,社会对*森林资源保护意识也明显提高,盗伐林木、挖掘树根、非法占用林地等各种毁林违法案件明显减少,社会各界参与造林的积极性显著提高,森林火灾率及火灾造成的损失也大为减少。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市第十届人大常委会第21次会议《关于对〈加快恢复*森林植被〉议案的决定》和《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实施封山育林的通告》(连政发[*]44号),加快*封山育林进程,进一步改善生态环境,推动全市经济社会协调发展,到*年末,使*森林植被得到初步恢复,提出如下实施意见: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封山育林工作使命感*脉横穿我市市区,是国家级风景名胜区,内有花果山和连岛4A级国家旅游风景名胜区、*国家森林公园和锦屏山省级森林公园、悟道庵和柳河省级自然保护区等,其独特的地理位置,丰富的动植物资源,优美的自然、人文、历史景观,为我市的社会、经济等方面发展起着重要作用。各级、各部门、各单位必须充分认识到*封山育林是改善我市社会、生态、投资环境,建设国家优秀旅游城市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我市社会、经济可持续发展不可缺少的部分。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新闻媒体要通过多种渠道,深入持久地宣传封山育林、植树造林的深远意义,让广大群众积极参与其中,自觉遵守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使广大群众牢固树立爱我港城、兴我家园、绿化美化*的责任意识。各地、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到封山育林,恢复*森林植被是全社会每个阶层,每个公民应负有的责任,特别是各基层乡村,要制定切实可行的村规民约,约束山区居民日常生产生活中的不良行为,改变“靠山吃山”的思想,树立良好的生态环境意识。二、明确任务,落实责任,全面加快*封山育林进程封山育林遵循“以封为主,封育结合”的原则,按照到*年基本恢复植被的总要求,做到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根据*需植被面积和地点,依据各挂钩单位的实际情况和去年挂钩制度落实情况,对今明两年封山育林任务重新分解。各区、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根据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加快进度,全面推进封山育林进程。(一)目标任务。*年人工造林1.65万亩,连云区0.58万亩,*区0.325万亩,*区0.475万亩,风景区0.19万亩,开发区0.08万亩,其中国有林场造林0.477万亩,市直挂钩单位造林0.6575万亩(*年完成,*年补植完善);*年人工造林0.55万亩,其中连云区0.205万亩,*区0.13万亩,*区0.115万亩,风景区0.08万亩,开发区0.02万亩。(分解任务见附表)。(二)工程重点。紧紧围绕“两线”(*高速公路、*城大道两侧)、“一面”(市政府行政中心对面山坡),全面开展森林植被恢复工作。利用春季和雨季造林大好季节,重点开展对*区九岭、西山、凤凰山和丹霞,*区紫麓山南,连云区平山、北固山,开发区华盖山、胜利村小古楼,景区黄沙岭、西南岭等地段绿化造林。(三)造林主体。整个封山育林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分别由*、*、连云三区政府和连云港经济技术开发区、*风景名胜区管委会具体组织实施,对辖区内的封山育林工程,落实三个方面的责任主体:一是国有(集体)林场育林,今明两年承担人工育林任务4770亩,由林场组织专业队实施人工育林。二是辖区乡镇政府育林,共10个乡镇,承担5155亩集体山场的绿化任务。三是继续实行市直单位挂钩育林责任制,建立市直单位育林基地,今年造林6575亩。(四)技术要求。在林种配植上要做到多树种合理配置,因地制宜地营造常绿与落叶、针叶与阔叶、乔木与灌木等混交林。在树种选择上要坚持适地适树,充分考虑不同山头地块的特点,考虑不同海拔、坡位、坡向的土壤、小气候条件,选择适宜的乡土树种,如生态林树种宜选择侧柏、楸树、麻栎、良种刺槐、火炬松等乔木,紫穗槐、蜡条、枸杞等灌木以及竹子等,经济林树种宜选择板栗、银杏、茶树、柿树、核桃、香椿、樱桃等。在造林方式及造林密度上要因地制宜,对于土壤瘠薄、地下植被稀少、人为活动少、土壤石砾含量高的地段,采取人工撒播、点播等方式,出苗后及时做好定苗、留苗等抚育管理配套措施;对立地条件较好的地段采用植苗造林,苗木要达到一定的规格,造林密度要适中,侧柏、杉木等针叶树的造林密度为1m×2m、2m×2m;楸树、板栗等阔叶树的为2m×3m、3m×3m。造林前,要提前做好种子采集和苗木订购、检疫等工作,保证随用随有;造林时,要严格按照造林技术规程操作,合理开挖造林塘口,一般塘口最低宽50cm,深60cm;造林后,要及时浇水,提高苗木成活率。各区林业主管部门、乡镇、林场等要建立自己的专用苗圃,培育适合*绿化的乡土树种,每个区育苗总量至少要达到100万株以上。对采石塘口,能造林的,要采取炸坑挖塘再回填土的办法进行人工造林,对不能造林的石板坡采取人工喷绿的方法进行美化。三、严格执法,强化管理,加大森林资源保护力度(一)加强培训,稳定护林队伍。各区、各有关单位要按照每1000-1500亩林地配备一名专职护林员的标准,建立一支责任到位、管护范围明确的护林员队伍。今年,在原有141名护林人员的基础上再增加40名护林人员。专职护林队伍由各区林业主管部门统一管理,主管部门对护林人员要加大技术培训、责任职能培训力度,增强护林员的封防意识。尽快落实护林人员的工资待遇,保障其应享有的权利。护林员在管护过程中要相互配合,相互照应,联防联护,确保不出现管护空白地。护林员不仅要管林,还要抚林育林,要按照相关造林技术标准对苗木进行修枝,及时清除新造苗木周围的杂草,并定期清理管护区内的杂阔、杂灌,促进目的树种快速生长,达到快速成林的目的。(二)严格护林,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各地要充分发挥林业执法支队的职能作用,全面贯彻《连云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对*实施封山育林的通告》(连政发[*]44号),加大林业行政执法力度,做到依法护林。国土、林业、公安、工商等部门要相互配合,相互合作,严厉打击在*开荒、乱砍滥伐、乱葬坟墓、猎杀野生动物等毁坏森林资源的行为;禁止在*林区野外用火;对违反森林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依法严惩,触犯刑法的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三)完善封山育林基础设施建设,掌握森林保护的主动权。由于*特殊的地理位置,四周居民区较多,全山有293条主要进山道口,1000多条上山小路。各地要继续加大封山的基础设施建设,在牲畜活动频繁地区,采用刺丝、石料垒墙、开沟挖壕等方式设置机械围栏,或栽植有刺乔灌木,设置生物围栏,进行围封;在主要进山路道口,设置路卡、路障,建防护棚,安排专人看守;在醒目地段、进山路口、重点区域、景区张贴《通告》、设立固定警示墙(牌);在封育小区内设立固定的标志牌,标明封育地段、面积、主要树种及封育责任单位。四、创新林业机制,深化林权制度改革近年来,各区在林业机制创新方面进行了大胆的尝试,引导林权单位对近1万亩经济林、用材林的使用权以承包等方式进行了流转,加快了*的植被恢复。今后,要继续深化林权制度改革,对*区适合发展用材林、经济林的地段,在林业主管部门统一规划指导下,逐步实行林业分类经营。在稳定完善林业政策的同时,大力推行林业股份合作制,采取林地使用权拍卖、承包、租赁等方式,吸引外资、民间资本投资开发*林业资源。对造林难度大的宜林荒山荒地,可公开招标,将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无偿转让给有能力的单位或个人限期绿化、开发经营。选择条件好的地方,进行项目包装,加大招商力度,发展集旅游、观光、度假、休闲为一体的生态林业。要继续抓好山区义务植树基地建设,不断丰富和完善义务植树形式,积极提倡和鼓励团体、个人在山区开展栽植“生日树”、“同心树”、“共青树”、“八一林”、“三八林”、“友谊林”等,铭志于树,寄情于林,发挥义务植树活动在封山育林中的作用。五、建立多元化筹资渠道,确保封山育林工作顺利开展*封山育林作为一项社会公益事业,关系着我市社会经济的持续、健康发展。各地要通过多种渠道,建立多元化资金筹措机制,确保封山育林工作顺利开展。有关部门要充分抓住国家实施生态林效益补偿制度和高度重视林业发展的契机,充分用好、用足国家和省里的相关补偿政策,积极向上搞好对口衔接,争取国家及省更多的资金、技术扶持,以加快*植被恢复进程。各区政府要按国家对公益林建设的要求,设立封山育林专项资金,把封山育林资金作为专项经费列入地方年度财政预算。市、区、乡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筹措资金,加大育林投入,确保承担的育林任务全面完成。各区要制定优惠政策,吸引外资、民间资本投资开发山区,加快封山育林步伐。六、加强组织领导,全面提升封山育林组织协调能力(一)营造封山育林的良好氛围。发动全社会力量,调动各方面积极因素,积极投身到*封山育林工程中来,在市、区形成人人参与,共同为港城添绿的生动局面。新闻媒体单位要继续加大宣传力度,集中搞好宣传报道,弘扬封山育林先进典型和模范事迹,扩大宣传效果,推动封山育林工作的深入开展。街道、社区,乡镇、村组要以板报、标语、宣传单,召开党支部会议、村委会、村民代表大会等形式,宣传*封山育林的重要意义、目标任务、措施方法,努力做到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二)进一步调动全社会封山育林的积极性。*封山育林,要广泛动员社会各界积极参与、共同支持。各级党政部门,特别是计划、财政、科技、规划、国土、园林、环保、农业、水利等部门,要按照《决定》要求,切实履行职责,密切配合,通力协作,大力支持封山育林工作;各级工会、妇联、共青团和民兵、青年、学生组织及其他社会团体,要发挥各自作用,积极投身到封山育林建设中来,逐步形成多主体、全社会绿化造林的新局面;进一步加强“军地共建”,热诚欢迎驻连部队和武警官兵继续发扬优良传统,积极承担绿化造林任务;要以封山育林建设为契机,开展企业或个人认种认养活动,通过捐款或企业组织员工进行种植等方式,参与工程建设,并努力使这一机制在今后我市林业建设中发挥越来越大的作用。(三)加强组织领导,严格督查考核。*封山育林工作不是单一部门的事,而是一个由全社会诸多部门、团体、个人共同参与的社会公益事业。各区、各单位主要领导要高度重视,分管领导要亲自抓,亲自指挥工程建设。各部门、各单位要密切配合,相互支持。各级林业主管部门要全面提高自身服务质量,搞好各项服务工作。为加大政府统筹领导、督促检查和协调力度,市委、市政府决定成立两个小组,一是由市领导牵头、有关部门参加,邀请部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成立封山育林督查组。二是邀请省林业局、南林大、林科院及市有关专家,组成封山育林技术指导组,对育林工作进行帮助指导。为保证封山育林计划的顺利实施,确保造林质量,各级政府要把封山育林工作纳入政府年度目标考核范畴。每年封山育林指挥部办公室组织人员,对各区政府、各相关部门、单位按照目标考核办法进行考核,综合打分,对先进单位进行表彰,不合格单位进行通报批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