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言:本站为你精心整理了规范流动收购人员管理意见范文,希望能为你的创作提供参考价值,我们的客服老师可以帮助你提供个性化的参考范文,欢迎咨询。
为加强对我镇流动收购人员的管理,促进社会治安好转,营造良好的安居环境,从根本上解决我镇废品收购行业的无序状况和违法犯罪问题,使废品收购行业步入规范有序的管理轨道,根据全市规范流动收购人员管理工作现场会会议精神,结合我镇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任务目标
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加强流动收购人员管理目的,创新我镇发展环境,建立规范流动收购人员管理的长效机制,促进我镇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健康、有序、和谐发展。
任务目标:通过政府推动,规范流动收购人员管理,逐步建立一个适应我镇城市建设和居民群众要求,管理规范的村再生资源回收网络,解决我镇流动收购人员乱收乱购、偷盗扰民、影响社会治安的问题,实现方便群众,净化环境,改善城市形象,消除治安隐患的目标。
二、工作内容
(一)建立村废品回收站。切实解决好机关、企事业单位、居民群众交售的废品和旧货出路的问题,解决好流动收购人员盗窃扰民的问题,促进市容和治安环境的改善。
1、村废品回收站负责回收机关、居民群众交售的生活废品和旧货,并进行简单分类、整理,作为暂存、中转的固定场所。
2、村废品回收站设置要按照“合理布局、方便交售”的原则,由村和东莞市*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统一规划和建设。原则上对村已有的回收站进行规范、利用,不再另行设置。废品回收站必须有卫生、环保、消防安全设施,面积约300平方米左右(中转站可适当小一些)。而中转站仅用于存放流动收购人员当天交售的生活废品和旧货,必须做到及时处置。废品回收站或中转站的建设标准实行“四统一”,即统一外观样式;统一名称:*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XXX回收站或中转站;统一标识;统一规范的服务和管理。“四统一”的具体标准按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制定的执行。
3、收购人员采用定时上门和定点与流动交售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回收。回收的生活废品和旧货必须交往所在村的废品回收站,一般情况下不能将回收到的废品和旧货存放在居住场所内过夜,做到日收日清,尽量减少对居民群众生活环境的污染。
(二)加强对流动收购人员的管理。对流动收购人员实行“八统一、四规范、五不收、三坚决”管理,提高形象,规范经营行为。
“八统一”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是:
1、统一管理。以村为单位,由村和东莞市*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对本辖区的流动收购人员进行统一管理。村和东莞市*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不得向收购人员收取管理费、上岗费等费用,保障收购人员有较稳定的收入。
2、统一编制。由东莞市*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在流动收购人员中,招聘部分表现较好、责任心较强、能胜任工作的人员负责收购当地居民交售的生活废品。鼓励本区“4050”人员和待岗、失业人员投身这项工作,而且给予优先考虑。
3、统一培训。收购人员必须参加东莞市*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组织举办的有关法律、法规、业务、治安、消防等知识的学习培训,经培训考核合格的持证上岗。
4、统一车辆。统一发放收购车辆,统一车辆规格、标识,对车辆进行编号管理。
5、统一服装。收购人员必须穿着统一印有编号的工作服装,佩带上岗证开展业务,证件上印有姓名、所属村;工作服装分夏装和冬装两种。
6、统一时间。早上7点之前,晚上7点之后,不得进行收购活动,中午不得高音扰民。
7、统一计量。必须使用由法定计量单位制造并经*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审核通过的标准计量工具。
8、统一居住。收购人员一般集中居住在所属村内,以便于管理和监督。
“四规范”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是:
1、规范服务项目。流动收购人员主要收购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居民群众交售的废纸、废塑料、生活性废旧金属、废玻璃和废橡胶等。
2、规范服务标准。流动收购人员的收购价应按照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公布的收购指导价来进行收购,可适当上下浮动。
3、规范服务用语。收购人员必须做到文明收购,态度和气。
4、规范服务区域。根据实际科学划定管理区域,实行定人定区域收购,东莞市*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和各个村根据各个村的废品资源的多少合理配置每个村的收购人员数量。
“五不收”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是:
1、枪支、弹药和爆炸物品。
2、剧毒、放射性物品及其容器。
3、一次性医疗卫生用品。
4、供电、通讯、水利、测量和城市公用设施等专用器材。
5、公安机关通报寻查的赃物或者有赃物嫌疑的物品,走私或有走私嫌疑的物品。
“三坚决”的具体要求和标准是:
1、坚决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模范执行政府的方针政策,抵制违法犯罪行为,决不充当犯罪分子的销赃渠道,不盗窃公私财物,坚决维护社会的安定。
2、坚决做到文明回收、诚信服务、规范经营、服务于民,不做有害社会和行业形象的事情,为全行业做出表率。
3、坚决维护城市生态环境的安全,遵纪守法,不翻扒袋装垃圾,不做影响市容与环境卫生的行为。
(三)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一是建立收购人员工作守则,规范收购行为,规定其收购的范围和品种;二是建立资质认定制度,*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组织所有收购人员统一参加培训,合格后获取上岗证,方可开展废品回收业务;三是建立教育培训制度,提高从业人员素质,收购人员的培训每年不得少于2次;四是严格执行收购价格公示制度,东莞市*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定期在村公布由市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协会制定的收购指导价,接受居民群众监督,避免收购人员压价收购,损害居民群众的利益;五是建立备案制度,对获取上岗证的收购人员要统一报公安部门备案,对统一发放的收购车辆要报城管部门备案,以便于治安和城市管理;六是建立奖惩制度,对举报违法行为有功者给予相应的奖励,对违法收购人员进行相应的惩罚;要建立巡查监督制度,对出现跨区收购、超范围收购、不佩带上岗证、冒名顶岗等现象的收购人员予以处罚或取消上岗资格,以便提高服务质量,避免出现违规收购的现象。
(四)建立收购责任机制。实行治安防范工作与收购人员岗位责任挂钩,把村的治安防范责任落实到收购人员身上。在定人定区域收购的基础上,发挥收购人员对村环境和居民熟悉的长处,聘任素质高、表现好的收购人员为村的治安信息员,在做好本职工作的同时当好信息员、治安员,配合公安机关做好当地的治安工作。
三、方法步骤
1、调查摸底阶段:从*年12月26日至12月31日。*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和各个村认真对每个村生活性废品的现有状况进行全面摸底、登记,大致掌握每个村内生活性废品的数量、品种及价值,并对每个村内废品收购经营户以及流动收购人员的数量、分布、规模等基本情况进行一次全面调查,摸清底数,并逐一登记造册,在此基础上初步确定每个村收购人员的配置数量。
2、宣传动员阶段:*年1月1日至1月10日。由*镇党委政府牵头,各村(居)委会和治安队协助,*供销社主要负责,发挥各新闻媒体正确的舆论导向作用,大力宣传我镇规范流动收购人员工作的必要性和社会效果,使广大群众感受到镇党委政府为民办实事的实际成效,取得群众的支持和拥护,促进规范流动收购人员工作的顺利开展。
3、实施阶段:*年1月11日至9月30日。由镇党委政府牵头,组织综治、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城管、供销社等部门和各个村对无牌无证的非法废品回收站、流动收购人员和车辆进行清理、取缔。在大力宣传、动员的基础上,建立规范的村回收站,并严格按照“八统一、四规范、五不收、三坚决”的具体要求和标准,努力实现95%以上流动收购人员纳入规范化管理。
4、总结提高及考核阶段:*年10月1日至12月31日。召开工作会议,及时分析、总结工作中的经验与不足,巩固成果,找准突出问题,大力整改提高,建立规范流动收购人员的长效工作机制,年末,区府将对各村进行专项工作考核。
5、具体时间安排
①06年12月20日—25日,实施方案的起草、定稿。
②06年12月26日—31日,由东莞市*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对村回收站和收购人员进行摸底,合理配置。
③07年1月1日—10日,流动收购人员到村回收站报名,报名者需交一定的工本费(用于三轮车装修、服装、帽、培训、证件工本费等),未录用者全额退还。
④07年1月11日—20日,由东莞市*废旧物资回收有限公司和各回收站共同审批、确定流动收购人员。
⑤07年1月21日—31日,对收购人员进行培训,配置车辆、发放制服、工卡等。
⑥07年2月1日起按照“八统一、四规范、五不收、三坚决”的要求规范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全面动员。大力宣传建立村回收站,加强对流动收购人员规范化管理的必要性,使广大群众深刻认识到规范流动收购人员管理的重要意义,使群众深切感受到政府为群众办实事的满腔热情,争取群众的支持和拥护。要动员群众积极参与再生资源回收网络建设,引导群众自觉交售生活废品和旧货给持证上岗的收购人员。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规范流动收购人员管理,是一项综合工程、系统工程、复杂工程。*供销社要发挥行业管理职能,做好我镇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体系的规划和建设,尤其是抓好流动收购人员的规范管理。有关部门对在规定的收购时内进行收购的有牌有证的流动收购车辆要给予疏导,确保其收购活动的顺利进行;同时,要定期或不定期进行综合治理行动,清理和取缔无牌无证的非法废品回收站、流动收购人员和车辆,使纳入规范化管理的收购人员有一个良好的收购环境。
五、职责分工
*供销社是我镇规范流动收购人员管理工作的主体和第一责任人,其职责是:
1、负责整个规范流动收购人员的规划设计、标准制定,参与相关法规政策的调研论证,提出具体建议。
2、按照标准要求,负责流动收购三轮车投放、流动收购人员和废品回收站(点)、中转站的规范化建设。
3、负责对流动收购人员的招聘、培训、上岗证的发放及日常管理工作。并接受工商分局的委托办理废品回收站(点)、中转站以及流动收购车的经营手续。
4、负责我镇流动收购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
综治、经贸、公安、工商、环保、城管和村等有关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各司其职,紧密协作,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规范流动收购人员管理工作顺利开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