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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行政效能建设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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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事局行政效能建设意见

一、总体要求和基本原则

总体要求: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要深入贯彻党的*大、*届二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和建设服务政府机关、责任政府机关、法治政府机关和廉洁政府机关的要求,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解决机关行政效能问题,以最短的时间实现行政机关办事效率明显提高、工作作风明显转变、履职能力明显增强、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明显改进,努力创造更加开明开放的政务环境、优质高效的服务环境、公正严明的法治环境,促进加快发展、科学发展、又好又快发展。

基本原则:转变机关作风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必须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以科学发展、社会和谐来检验成效;坚持重点突破、整体推进,抓住关键环节和重点领域,促进机关行政效能提高;坚持着眼长远、标本兼治,把解决当前突出问题与构建长效机制结合起来;坚持与时俱进、继承创新,学习借鉴先进经验,总结提升基层创造,推动机关行政效能和政务环境上新台阶。

二、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规范行政审批事项,积极配合加强政务服务中心建设

认真贯彻执行《行政许可法》,按照省、市安排,认真清理、精简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下放审批权限。统一行政审批通用软件,结合加强电子政务建设,开展网上咨询、预审、审批。加强对已取消和调整行政审批事项的衔接和后续监督,防止行政不作为或者利用备案、核准等形式搞变相审批。

推进行政审批权相对集中改革。根据市政府及市效能办统一安排,按照精简统一效能原则,实行行政审批事项集中办理、现场办结。编制“两集中、两到位”方案,逐步将人事编制部门的行政审批职能向一个内设机构相对集中,该内设机构向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将人事编制部门行政审批权向政务服务中心窗口授权到位,实现人事编制部门行政审批事项在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到位。

三、建立实施“三项制度”,完善行政效能制度体系

建立落实首问负责制度。参照先进地方和省、市标准,根据人事编制部门实际,制定落实《*市人事局行政机关首问负责制度》,明确责任主体。

严格执行限时办结制度。严格执行《*市行政机关限时办结制度》,对人事机关审批事项编制行政审批流程图,依法确定办理时限,并分解落实到岗位和环节,并以适当方式公示、告知。对紧急事项要急事急办,随到随办。凡没有正当理由超出规定或承诺时限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严格实行责任追究制度。严格实行《*市行政效能告诫办法》,认真执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的行政问责制,对行政不作为、乱作为等案件严肃查处,追究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四、规范机关行政行为,提高公共管理与服务能力

规范行政决策和权力运行。修订《*市人事局机关工作规则》,完善重大问题集体决策制度、专家咨询制度、社会公示制度和社会听证制度以及决策责任制度。

精简会议文件。严格遵守精文简会的规定,从严控制会议规格、数量、规模和会期,精简文件,倡导清新简练文风。

推进政务公开。认真执行《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健全机关信息制度。整合部门服务热线,及时回应和满足人民群众多方面的需求。

五、强化行政效能监察,创新绩效评估机制

建立落实效能考评机制。将限时办结事项、工作流程、保障措施等在局网和公示栏公开,建立落实“三项制度”为主的效能制度体系,将行政效能建设纳入目标考核。

认真执行政府绩效管理。《*市人民政府绩效管理暂行办法》出台后,认真执行。

六、营造氛围,改进作风,务求实效

加强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宣传,开设《*人事》行政效能建设活动专刊,实时报道活动开展情况。在局网开设行政效能建设专栏,宣传报道机关行政效能建设的成效、先进典型和做法。

加强信息报送。认真执行月报和旬报制度,及时报送机关行政效能建设动态。

加强局机关行政效能建设领导,组织力量,明确责任,分工合作,保证行政效能建设工作顺利推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