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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大精神和配合开展我市文化名城建设工作,进一步繁荣发展社会主义文化,不断增强我镇的凝聚力、创造力、影响力和后续发展力,夯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精神基础和物质基础,结合市建设文化名城的意见和要求,现就加快推进我镇文化名镇建设提出如下意见。
一、充分认识建设文化名镇的重要意义
1、重要意义。文化是民族之根,是城市之魂。随着文化与政治、经济、社会的相互交融,文化已经成为社会生产力的重要因素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推动力。推进文化名镇建设是我镇实现人的全面发展,不断提高城市文化软实力的重大举措;是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在新的起点上提高发展水平的重要途径;是保障人民基本文化权益,满足群众精神文化需求的重要内容。各村(社区)、各单位要从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充分认识建设文化名镇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有力措施,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加快推进文化名镇建设的各项工作。
二、明确建设文化名镇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2、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以提高全镇人民的综合素质和推动经济社会的全面发展为目标,以提高文化软实力和城市创新力为核心,以满足人民群众的精神文化需求和实现人的现代化为重点,以形成全民高度自觉的文化追求为取向,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联动、全民参与”的工作格局,加快推进文化名镇建设。
3、目标任务。全面促进文化与政治、经济、社会的融合,不断增强我镇的凝聚力、创造力、影响力和后续发展力。2009年底前完成国家历史文化名镇申报工作,力争早日进入“中国历史文化名镇”行列。到“*”期末,全镇形成更为高度自觉的共同文化追求,把*建设成为历史文化底蕴更加深厚,城市人文精神得到较大提升,产业文化与文化产业长足发展,人民生活质量和文化素质全面显著提高,在国内外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文化名镇。
三、组织实施八大文化工程
(一)历史文化工程。
4、积极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全面启动国家历史文化名镇的申报工作,制定历史文化名镇创建方案,组织编制《*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汇编《*镇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和建设重点工程名录》,分解和落实创建国家历史文化名镇工作任务,力争各项指标早日达到国家历史文化名镇规定的标准。组织编写《历史名镇发展史书》。
5、深入挖掘历史文化资源。整合和提升民间力量,加强对*起源文化、皇家文化、宗教文化等历史文化资源的挖掘、研究、保护、开发,弘扬*历史文化中催人上进、导民向善的文化精粹,激发全镇人民自强不息、勇于进取共建和谐*的热情。
6、挖掘开发红色革命文化资源。依托我镇旧九区和石军村的革命历史文化资源,建立以革命遗址为基础、教育基地为载体、具有*地方特色的革命历史文化。增加烈士陵园的历史文化元素,建设革命历史名人公园。进一步建设好石军村革命历史陈列室,探索开辟红色旅游线路,加强艰苦奋斗优良传统的教育和传承。
7、保护利用社会主义建设文化资源。整理、归纳、提炼各村(社区)、各单位在社会主义建设时期的文化资源,保留保护六七十年代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时所留的知青屋,有意义的农具、医具、教具等日常用具,具时代特征的有关建设遗址。充分利用马安村作为各级新农村建设试点的资源,争取有力支持建设新农村文化,提升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文化内涵。
(二)古迹文化工程
8、加快海蚀遗址的开发利用。加强对海蚀遗址的勘测研究工作,拓宽渠道,广泛联络专家学者、专业院校机构,组织开展各项学术研究、交流活动,提高海蚀遗址的知名度。大力支持建设海蚀遗址公园,整合周边旅游资源,加大周边地区的统筹规划和整体保护开发力度,扩大海蚀遗址景区范围,进一步把海蚀遗址作为我镇文化产业的重要资源,大力推进以海蚀地质科普教育为主题的祈福文化旅游、餐饮娱乐、登山休闲、水上活动乃至影视制作等文化体育产业的发展。
9、加强对历史古迹的普查、保护。结合全国开展的第三次文物普查工作,对我镇的古树、古庙、古墓、古碑、古祠堂、古石径、古码头及其它古建筑进行详细的调查并编写文字资料,全面掌握我镇不可移动文物的分布状况和历史价值,完善不可移动文物档案,重新科学编排公布我镇文物保留单位,划定保护范围和建设控制地带,详细列出对各文物(包括周边环境)的保护要求。各村(社区)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和修缮工作,认真挖掘历史文化遗产及其内涵与价值,积极申报省市国家级文物保护单位。重点做好以三十六级古石径、宋代古码头、岗东古祠堂群为代表的观仙文化带及其周边环境的保护工作,争取申报一批省级以上的文物保护单位。
(三)民俗文化工程。
10、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管理工作,完善非物质文化遗产档案,加强保护、抢救和传承我镇现有的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飘色和麒麟舞,加强*腊味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工作,继续挖掘和保护富有地方特色的民歌、民谣、民谚等其它非物质文化遗产。引导全社会积极参与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保护、整理、研究和开发工作。
11、拓展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演平台。建立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数据库,将“口传身授”转变为有文字可依和音像皆全的数字化档案。依托中国(*)飘色之乡,重点拓展对*飘色的研究和传承,建设飘色博览馆,打造弘扬飘色艺术传承基地,让飘色成为*文化一张亮丽的名片。加大策划和艺术加工力度,制作一台适合市民和游客观赏的高水平民俗民间艺术大型表演节目,提升我镇非物质文化遗产的展演水平。
12、保护传承具有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依托广东省民族民间艺术之乡,挖掘、整合民间艺人的力量,加强对曲艺文化、麒麟文化、醒狮文化、剪纸文化、民间艺术文化(腰鼓、秧歌、高跷等)、龙舟文化等极具大沙田地方特色的民俗文化的保护传承工作。利用传统的民间节日和风俗习惯,结合每年一届的艺术花会,大力开展健康活泼的传统民俗活动,采取乡土教材、民俗培训班、民俗比赛等群众易于参与、乐于参与的形式,营造有利于优秀民俗文化传承和发展的环境。
(四)产业文化工程
13、扶持发展文化产业。加快文化产业结构调整和文化资源整合,鼓励文化企业联合、重组,扶持有实力的非文化企业对文化企业进行投资、兼并,重点培育发展一批实力雄厚、具有较强竞争力和影响力的大型文化企业和企业集团。充分发挥每年一届的国际食洽会的品牌作用,大力培育和发展工业设计、会展业等创意产业,并进一步延伸其产业链条,扩大文化产业的发展规模,形成文化产业品牌,提高文化产业对经济发展的贡献率。
14、开发提升特色产业文化。依托中国食品工业示范基地、中国腊味食品名镇、中国(*)食品贸易中心、广东省技术创新专业镇、广东省集群升级示范镇,深入挖掘我镇食品腊味特色产业文化的内涵和价值。建设食品文化长廊,展现食品产业、食品文化的知识性、艺术性、观赏性与文化的传承性,增加*食品腊味这一特色产业的文化含量,不断提升特色产业可持续发展的文化软实力。深入挖掘*盆景产业的潜力,充分发挥盆景协会的组织优势和伟光园艺的技术与市场优势,进一步提升盆景文化的内涵和价值。大力发展以*腊味和*盆景两大特色产业为主要内容的产业文化旅游,依托产业文化提升特色产业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15、培育发展*饮食文化。充分发挥每年一届的国际食洽会的集聚作用,引导饮食企业将烹饪技术与*的特色食品产业相结合,发挥腊味名镇的优势,依托本地原材料,粗料精做,不断推陈出新,围绕腊味这一特产创作出富有*腊味特色的美式及小食,增加饮食文化内涵,增强*饮食文化的独特魅力。坚持每年结合食洽会举办“特色美食节”,搭建*饮食业与国内外业界交流的平台。鼓励饮食企业培育和形成企业管理文化,扶持有条件的龙头企业到国内外开设连锁店,更好地弘扬和传播*饮食文化。
16、扩大产业文化交流合作。积极承办和参与国内外知名的产业文化活动,吸收世界文化精华,促进区域特色经济和产业文化共同发展。大力扶持我镇具有国际影响力和竞争力的文化产品出口,吸引国内外文化传播集团、娱乐传媒集团和大型娱乐项目落户*,鼓励我镇企业与国际文化产业集团合作,培育大型外向型文化企业和文化项目。大胆引进国外的先进技术、管理经验和专业人才,积极利用外资建设和改造文化基础设施。
(五)公共文化工程
17、构建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加强现有镇图书馆的管理,不断提高藏书的质量,到2010年,镇公共图书馆总藏书要达到20万册以上,人均拥有藏书数2册以上。加快规划建设新图书馆,将其建设成为集文献借阅、信息咨询、培训教育、学术研究于一体的综合性现代化图书馆。
18、完善基层文化服务体系。以政府为主导、村(社区)为重点、农户和居民为对象,调动社会力量和群众自办文化的积极性,大力加强村(社区)文化设施建设和文化活动场所建设。加快各行政村图书室的建设,推行建设祠堂图书室,加快建设“农家书屋”项目,积极搭建流动图书、流动展览、流动演出和流动讲座等流动文化服务平台,不断提高基层文化的服务水平。
19、建设文化信息资源共享体系。配合“数字中山”的建设,做好文化站基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服务分中心的网络文化工作。在各社区、行政村文化活动室建立基层服务点,形成覆盖全镇的基层文化信息资源共享网络。配合做好市内重点文化设施“一卡通”工程。完善文化活动信息和公共文化机构展演展览导赏服务制度。
20、发展有线数字电视服务体系。按照政府主导、广电实施、整体转换、市场运作的总体要求,配合做好有线数字电视整体转换工作。加快有线数字电视网络的升级改造,建立高效运行的技术平台、运营体系和服务体系,打造以有线数字网络为依托、以家庭电视机为终端的多媒体综合信息平台。积极制作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广播电视名牌节目,提高节目附加值,进一步延伸节目制作、包装推广、增值运营等为主要内容的产业链。
(六)博爱文化工程
21、打造*特色的慈善万人行文化品牌。加大对慈善万人行活动的创新力度,形成有明显*特色的博爱文化。注重提升慈善万人行活动的文化内涵,打造展现*本土特色文化、展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成果的新平台。进一步拓宽文化主题活动和旅游文化活动,将民俗文化、旅游文化、体育文化、红十字文化与博爱精神、*人精神相结合,增强博爱文化的吸引力和生命力。
22、大力发展志愿服务事业。依托中山独特的人文精神,开拓完善日常化、长久化的志愿服务项目,促进*志愿服务事业的可持续发展。完善村(社区)志愿服务组织,实现更多居民享受志愿服务。大力发展长者义工、家庭(亲子)义工等特色志愿服务队伍,丰富志愿服务的形式和内容,提升志愿服务水平。大力宣扬和推广青年志愿者、社区义工和农村义工的奉献精神,凝聚社会力量扶危济困,促使志愿服务成为市民的自觉行为和生活方式。
(七)“三名”文化工程
23、培育名家。充分挖掘当代科技、教育、文艺、社科、体育、民间艺术等各领域的名人资源,培育一批坚持正确方向、精通业务、成绩突出、深受群众欢迎的文学艺术家、民间艺术家、文化经营管理专家等文化名人。制定高层次文化人才引进计划和政策,吸引文化领域的领军人物落户*。积极探索以艺术、学术、技术和管理等要素参与收益分配的办法,以及通过项目合作、买断知识产权、聘请顾问、邀请讲学、短期聘用、人才租赁等形式引进智力,争取引进一批在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文化大师参与我镇文化建设。
24、创作名作。依托*文联和各艺术协会,坚持精品战略,以*丰厚的历史文化和鲜明的地域文化为主题和背景,开发地方特色题材和现实题材,在文艺、民间艺术、建设等领域鼓励创作一批能体现文化名镇水准的精品佳作。结合国家和省的“五个一工程”及宣传文化精品工程,提高文学、戏剧、小品、舞蹈、书法、电视剧和社科等创作水平,加大美术、电视专题音乐、摄影文艺精品的策划、宣传、推广工作力度。
25、铸造名牌。实施文化品牌发展战略,加快规划建设新的文化艺术中心、青少年活动中心、全民健身广场、体育运动中心等新的城市物标。在继承和保留传统民俗文化内涵和特色的前提下,对传统民俗文化注入新的元素进行开发利用,大力促进各种民间艺术的产业利用,配合旅游名镇建设打造一批在国内外具有重大影响力的文化旅游品牌。力争都能承办国家、省市级文化艺术活动,努力争取市级以上并有较大影响力的常设性文化艺术活动落户*。
(八)生态文化工程
26、积极培育生态文化。建立健全生态教育机制,将天人合一、和谐共处的生态文明理念渗透到生产和生活各个环节,引导人们自觉树立以“绿色、自然、和谐、健康”为宗旨的生态观念,在全社会形成自觉的生态保护意识,把经济社会发展建立在与自然友好相处、共同发展的基础上。积极探索生态工业园建设模式,引导企业和园区推广清洁生产,开展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大力发展不同类型的生态农业,进一步完善石军优质水稻高产示范基地等的规划建设。
27、大力发展生态旅游。正确处理旅游开发与环境保护的关系,以有效保护核心旅游资源和环境为前提,综合考虑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实现旅游、资源、环境的可持续发展。积极促进文化与旅游相结合,以文化旅游、产业旅游、休闲度假、观光游览为主导,整合现有资源,开发旅游新产品。全力打造观仙路古迹旅游、海蚀遗址科普娱乐旅游、横石片传统农业观光旅游,以重点旅游项目建设带动旅游产品结构优化升级,提升*旅游业的整体发展水平。
四、完善文化名镇建设的保障机制
28、加强对文化名镇建设的组织领导。文化建设不仅是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手段,而且是现代化建设的重要目标和内容。镇委镇政府将文化名镇建设纳入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文化名镇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镇成立文化名镇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统筹规划、指挥协调文化名镇建设工作。各村(社区)、各部门、各单位也要指派专人负责,落实文化名镇建设的工作责任,把文化名镇建设作为考核干部的重要指标,确保文化名镇建设的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29、努力提高全镇人民的整体素质。文化建设要以人为主体,提高人的素质是建设文化名镇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坚持优先发展教育,加快推进教育现代化进程,积极实施“振兴初中行动计划”、“学校优质化工程”和“名校带动战略”,促进义务教育均衡化、优质化发展。力争早日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积极推进职业教育超常规发展。继续实施“科技强镇”战略,完善技术创新支持体系,营造支持和鼓励自主创新的环境和氛围。加强社区卫生机构建设,改善医疗服务水平,提高全镇人民的身体素质。积极实施全民健身计划,开展广泛的群众性体育活动,努力提高全民体质达标率。
30、创新文化发展机制。改革创新是推动文化建设的必由之路和强大动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切实推进政事分离、政企分开,逐步实现从“办文化”向“管文化”转变。充分发挥文联协会以及各类文化中介机构的作用,调动社会力量推动文化发展。鼓励具有经营性功能的文化事业单位发挥自身优势,用好用活政府资源,办活文化经济。创新公益文化活动组织机制,探索公益文化活动、文艺作品和服务项目社会化投资运作模式。创新文化传播方式和手段,加快构建导向正确、传输快捷、覆盖广泛的文化传播体系,加速文化成果的传播和普及。搞活文化公益事业单位运作机制,在创收留成和内部分配上加大改革力度,调动工作人员积极性,提高服务水平和工作效率。
31、加大对文化建设的投入。推进文化名镇建设要有文化硬件和文化软件作支撑。到“*”期末,全镇规划筹资10亿元以上加快推进八大文化工程建设。
——加大财政对文化的投入。将文化事业建设纳入镇财政预算,逐年增加对文化事业的资金投入,用于公共文化服务方面的支出增长幅度不低于财政一般预算收入的增长幅度。
——设立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镇财政根据经济社会发展需要设立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重点用于历史文化古迹的保护与修缮、非物质文化遗产的传承与发展、扶持宣传文化系统重点建设项目、文学艺术创作精品工程项目、宣传文化优秀作品的创作和奖励、群众性文化活动、产业文化发展等。同时,鼓励在宣传文化发展专项资金中引入社会资金。
——鼓励社会力量投资办文化。创新文化建设的投融资机制,引导社会多元化投入。充分发挥市服务业发展引导资金的作用,划出一定额度的专项资金,采取贴息、奖励、补贴等形式,引导社会机构、企业、个人的资金参与各项文化建设。大力推介本地公益文化活动,通过挖掘亮点、彰显特色,树立公益文化品牌,积极向海内外推介宣传和进行融资。采取联合主办、冠名、广告招租、利用活动现场和媒体宣传等多种手段和途径,吸引非文化机构、非公有经济和境外资金投入群众文化事业。多渠道多形式吸纳社会机构、企业、个人捐赠和社会赞助,拓宽公益性文化事业的社会参与面。
32、落实文化产业扶持政策。认真落实国家对新办文化企业、高新技术文化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按照《国务院关于非公有资本进入文化产业的若干决定》,降低市场准入标准,吸引民资和外资等非公有资本投资文化产业,在工商登记、项目审批、土地征用、税费减免等方面与国有文化单位享受同等待遇,取消对非公有文化企业在经营范围、人才引进、职称评定等方面的限制。鼓励文化企业通过股份制改造实现投资主体多元化,积极扶持符合上市条件的企业申请上市。
33、完善文化事业激励机制。将公益性文化设施建设纳入城镇建设总体规划统筹安排,对新建的村(社区)文化活动中心,经评估验收,符合考评标准的适当给予奖励。对社会力量通过依法成立的非营利公益性组织或国家机关,向公共图书馆、博物馆、文化馆(站)、体育场馆等公益性文体设施建设作出的捐赠,纳入公益性捐赠范围。按照无偿捐赠和有偿征集的原则,开展重要文物和珍贵物品的捐赠征集活动,加强我镇文物、博物保管和利用。设立政府文化大奖,对在文学文艺、新闻出版、社会科学等领域作出突出贡献和取得优秀成果的文化名人和文化精品进行表彰奖励,激发创作活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