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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科学发展观第一阶段学习调研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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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局科学发展观第一阶段学习调研意见

为确保我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学习调研阶段顺利进行,根据《*市司法局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实施方案》的要求,现提出实施意见如下:

一、主要任务

学习调研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迅速动员部署,通过开展“五学五树立"(学理论,树立科学发展意识;学纲要,树立珠三角主体意识;学决议,树立狠抓落实的优良作风;学典型,树立历史使命感;学党章,树立新时期党员意识)活动,深化学习、深化认识、深化调研,努力把学习调研引向深入,引向解决实际问题。

二、步骤安排

学习调研阶段时间从3月上旬至4月中旬,分为两个环节:

1、深入学习(3月12日至31日)。3月12日至17日,局班子传达学习市委有关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文件、会议精神,对我局开展学习实践活动进行研究,成立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制定活动实施意见及第一阶段活动方案。3月18日,召开局机关、直属单位全体党员、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由局党组书记、局长谢桓昌作动员讲话,讲清楚开展学习实践活动的重大意义、目标任务、基本原则和方法步骤,有针对性地进行思想发动和部署。通过思想发动,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和忧患意识,把广大党员干部学习的热情、实践的干劲充分调动起来。3月19日至31日,通过个人学习、集中辅导,专家讲座、座谈交流等多种形式,创新学习载体,相对集中5天时间开展五项活动,即:读一天,就是根据实践的需要,选择有针对性的内容进行自学、精读,提高运用科学理论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听一天,就是请有关领导和专家到本单位作有关科学发展观、“落实纲要”专题报告、讲座;访一天,就是党员领导干部联系职责分工,针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走访党员群众,听取基层的意见;讲一天,就是党员领导干部到联系点或分管部门单位作专题辅导报告,既教育别人,也提高自己;谈一天,通过座谈交流,谈认识体会、谈意见建议,加深对科学发展观的理解。通过生动活泼的形式,把学习与实践紧密结合起来,推动党员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大精神,深入学习要重点学习三本书,即:《邓小平论科学发展》、《科学发展观重要论述摘编》、《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领导干部学习文件选编》;认真学习《珠江三角洲地区改革发展规划纲要》、市委十届六次全会决议、党章等文件。党员干部要结合工作实际,撰写心得体会文章。局活动办在局门户网站开辟“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专栏,交流和展示学习成果。

2、调研落实(4月1日至20日)。4月1日至3日,活动办组织局机关科室、直属单位在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专题调研的基础上,针对部门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存在的突出问题,提出的调研方案、课题,报局活动领导小组审定;4月6日至16日,局领导带领调研组深入基层、联系点进行深入调研,认真分析影响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主要症结,提出改进的意见和措施,形成书面调研报告。4月17日至20日,局班子要对各调研组调研报告进行分析、研究,形成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发展的工作措施意见,领导班子和学习实践活动领导小组成员,要集中精力解决一个以上调研发现的突出问题,促进调研成果转化落实。

三、几点要求

学习调研阶段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第一阶段,是开展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的基础。各级党组织以及党员干部一定要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在做好各项工作任务的前提下,扎实开展学习调研阶段各项活动。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自觉落实活动各项任务,并加强对分管部门和联系单位学习实践活动的指导。局学习实践活动办公室要统筹安排,精心组织,加强对各单位、党支部活动开展情况的检查指导,大力宣传学习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做法、经验典型和成效。各单位、党支部要按照活动安排,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参与各项活动,并做好有关学习台帐的收集、整理,确保学习实践活动落到实处。

(二)注意结合,确保两促进。要切实把学习实践活动与贯彻落实党的*大的一系列重大战略部署、与巩固和扩大解放思想学习讨论活动成果、与推动全市司法行政工作又好又快发展结合起来,做到学习实践活动和各项工作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

(三)突出特点,创新思路。在学习调研阶段活动中,各单位、部门要针对机关、事业单位、劳教所等不同行业、不同性质的特点,结合实际,深入查找制约本行业、本部门科学发展的深层次问题,解放思想,创新思路,积极提出改进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为局班子研究制定推动我市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发展的措施提供有力参考,为我局顺利开展学习实践活动分析检查阶段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