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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全市农业农村工作总体要求是:以党的**全会和中央、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把保持农业农村经济平衡较快发展作为首要任务,稳粮、增收、强基础、重民生,进一步强化惠农政策,增强科技支撑,加大投入力度,推进产业化经营,优化产业结构,千方百计保持粮食和主要农产品增产,千方百计促进农民收入持续增长,为襄樊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主要目标是:粮食总产稳定在80亿斤左右,农民人均纯收入达到5280元,增长8%,农业增加值增长4%。
全市农业农村工作的重点是:把农业产业化经营作为全市农业农村工作带有方向性、全局性、战略性的大事来抓,带动农业发展,促进农民增收,推动新农村建设,努力实现全市农产品加工大市建设的新跨越。**年,全市农产品加工产值力争突破300亿元,为实现“一年净增100亿元、三年突破500亿元”的目标打下坚实基础。
一、突破性发展农产品加工业
1、扩大农业招商引资。抓住台湾、广州、上海等东南沿海企业向内地转移的机遇,加大招商力度,积极主动承接,吸纳更多外资,增强襄樊农业发展活力。瞄准全国乃至全球食品工业的领军企业,精心组织一批具有科技优势、资源优势和产品优势的项目进行对接,促进农产品加工业高点起步、突破性发展。落实引资政策,市财政继续安排资金对农业招商进行奖励;优化发展环境,最大限度地为外资企业提供全程式、保姆式服务。力争全年合同引资40亿元,到位资金8亿元以上,投资过千万元项目有8个以上建成投产。
2、做大做强产业龙头。实施“抓大带小、扶优培壮”战略,重点扶持产业化龙头企业进行改造升级、技术引进、打造品牌、建立基地、节能降耗等;对万宝、奥星、梅园、金华等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实行“一企一议”,帮助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支持做大做强。突出有比较优势的小麦、稻米、油料、畜禽、棉花、蔬菜、水果、林产品、食用菌、水产品等发展精深加工,提高产品附加值,着力打造具有较强竞争力的终端产品。今年力争市级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达到160家,年销售收入过10亿元的企业超过8家,过亿元的企业达到70家。
3、加快建设食品园区。各地要整合和集约利用资源,走集群化发展道路,集中力量办好农产品(食品)加工园区。以市级食品工业园为平台,召开园区建设现场会,组建工作专班,抓好园区“七通一平”,对园区功能进行合理规划,做好项目和政策汇编,力争3-5家企业入驻。
4、提升农产品品牌。开展自主创新,加强品牌培育,力争经过一至两年努力,我市有更多农产品进入“湖北十大名牌”和“中国名牌”产品行列。整合资源、品牌、龙头,争取在大米、麦面、茶叶等品牌建设上取得突破。抓紧制定和实施农业产前、产中、产后各个环节的技术规范,引导龙头企业、专业合作社、农业大户等率先实行标准化生产。加强农产品质量监测,扩大农产品和食品例行监测范围。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力争全市新增“三品”标识30个,无公害农产品基地认证面积达到500万亩。
5、健全农产品流通体系。加强农产品批发市场、集贸市场等流通基础设施建设,各县(市)区要积极培育发展1家省级以上农产品标准化市场。积极培育多种流通主体,支持各种市场主体参与农产品推介活动,组织农产品展销暨超市对接活动,支持龙头企业参加各级各类农业会展。继续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加快“新农村现代流通网络”建设,开拓农村市场,推进农村流通现代化。
二、建设优质高效农产品生产基地
6、稳定粮食生产。认真落实粮食补贴、良种补贴、种粮大县奖励等惠农政策,严格保护耕地,稳定粮食生产,通过改善灌溉条件、开展高产攻关及开发冬闲田、撂荒地等措施,深挖粮食增产潜力,全市优质小麦稳定在400万亩左右,优质稻发展到200万亩以上,力争两年内新增10亿斤粮食生产能力。围绕龙头建基地,优化品种结构,扩大板块规模,促进龙头和基地对接,满足企业加工原料需求,提高优势产业效益。
7、扩大油料块板。按照国发[**]36号文件要求,从战略高度重视食用植物油产业发展。统筹粮油生产,在避免与粮食争地的前提下,适当扩大油菜种植面积。用足退耕还林、低效林改造、油料大县奖励等政策,组织群众在荒坡地发展油茶、核桃、油桐等木本油料,挖掘花生、向日葵等油料生产潜力,全市优质油菜达到100万亩以上,优质花生达到120万亩,芝麻面积保持在20万亩左右。加强食用植物油应急网络建设,保证供需平衡。强化对各类农产品市场的监管,维护正常经营秩序。
8、提升畜牧水产业。大力推进畜牧业“三化”(规模化、标准化、生态化)养殖,加快标准化小区建设,加强良种繁育和疫病防控,促进畜牧业持续快速发展,力争畜牧业产值占大农业的比重达到42%。引进和推广名特优水产新品种,重点抓好“一冷一热”和“一鱼二虾”,推广水产健康养殖方式,着力发展水产品加工,鼓励、支持休闲渔业发展,力争水产品产量达到22万吨。市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养殖小区建设、良种繁育和畜牧大县、水产大镇创建工作。
9、发展特色农业。巩固发展优质水果板块,加快建设城郊蔬菜板块,发展壮大食用菌、麦冬、山药、茶叶、烟叶、核桃、大头菜、柳编等地方特色板块,新增特色农业基地面积10万亩,加快形成“一村一品”、“一区一品”格局,培植农民增收致富的支柱产业。切实办好现代烟草农业试点,市财政继续安排资金支持烟叶“专业新村”工程建设。
三、夯实现代农业发展的基础
10、加强水利基础建设。全面开展小型水库溢洪道扩挖工作,实施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年内完成病险水库整治40座。围绕防汛抗旱工作,继续开展“一江两河”堤防标准化整治,在主汛期以前完成南渠防洪应急和大李沟防洪治理三期工程。加强农田水利建设,修复水毁工程2000处,清淤治理灌溉渠道2000公里,硬化末级渠系200公里,新增蓄引提水能力1500万立方米,恢复扩大灌溉面积45万亩,完成三道河、引丹和大岗坡灌区续建配套与节水改造工程项目,认真组织“民办公助”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
11、大力推广农业机械化。加大农机新机具、新技术的推广应用力度,力争农机总动力达到450万千瓦以上;加强示范基地、机耕道和安全监理设施建设,提高农机推广服务水平。普及主要粮油作物播种、收获等环节机械化,全市农机综合作业水平达到70%以上,水稻机插面积突破80万亩。推进平安创建活动,保证农机安全生产。加快与先进农机制造企业的引进和合作,推进我市农机工业技术改造升级。对农机大户、种粮大户和农机服务组织购置大中型农机具,给予信贷支持。
12、实施重点生态工程。继续推进林业重点工程建设,巩固天然林保护和退耕还林成果,积极创建“绿色家园”,完成植树造林21.4万亩、中幼林抚育75万亩、四旁植树1530万株。壮大林特板块,加快速生丰产林、木本粮油和生物质能源林基地建设,积极发展林产加工。开展水土保持和生态修复工作,治理水土流失面积2360公顷。继续抓好南漳、保康、谷城3县**农村水电电气化县建设。
13、加快农业科技创新。抓好“鄂西北农业作物种质资源库”建设,尽快引进培育一批高产、优质、高效的动植物新品种。大力培育农业科技示范户,引导农村各类“土专家”、“田秀才”钻研农业技术,并带领农民推广和应用新品种、新技术。重点推广测土配方施肥、植保综合防治、标准化饲养模式等新优农业技术,深入推进粮棉油高产创建活动,办好小麦、水稻、油菜、马铃薯、花生等高产示范样板。开展鼓励农民增施有机肥、秸秆还田等奖补试点。在全市积极开展科普服务站、科普工作队活动,抓好农业科技培训,加快培育新型农民。
四、创新三农工作的体制机制
14、推进农村土地有序流转。坚持依法、自愿、有偿的原则,引导农民通过多种形式流转土地承包经营权。县(市)区建立健全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市场,乡镇建立农村土地流转中心,村组配备土地流转信息员,为农村土地流转提供信息指导、价格评估、合同鉴证、规范管理等服务。建立农村土地流转纠纷调解仲裁机构,对流转程序、流转合同进行规范管理,对流转纠纷进行调处解决。大力引进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发展家庭农场和农民专业合作社,培植经营主体,激活土地流转,发展适度规模经营。
15、不断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力争今年全市基本完成确权发证任务;建立林业要素市场,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森林资源流转、交易、评估、抵押贷款以及森林保险等配套改革,做好林权纠纷的调处工作。扩大“三村”(城中村、城郊村、园中村)集体资产产权制度创新试点。完善水管单位体制改革,开展减轻农业用水负担综合改革试点。选择基础较好的县(市)区或乡镇,开展包括解冻清收农民历年农业税费尾欠在内的化解村级债务试点,积极探索化解乡村债务新途径,坚决制止新的债务发生。
16、健全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完善农村公益性服务“以钱养事”新机制,健全考核制度,保障经费投入,改善人员待遇,创新服务方式,增强服务功能,提高服务质量。加快构建新型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支持供销社、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服务公司、专业技术协会、农民经纪人、龙头企业等经营实体为农民提供多种形式的生产经营服务。
17、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社。大力实施“示范社工程”,促进农民专业合作社快速发展。从今年开始,市里每年直接抓10个以上示范社,各县(市)区每年办2—3个示范社,各乡镇每年办1个示范社,各级财政给予经费支持。**年全市农民专业合作社发展到400家,新增100家以上。加强合作社人员培训,不断提高合作社管理水平。
五、大力推进城乡一体化发展
18、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加快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把农村学校、国有农(林)场纳入建设范围,解决40万人安全饮水问题。加强农村公路建设,今年新建通村水泥路540公里,**末基本实现行政村全部通水泥(油)路;积极争取国家政策,把1万余公里的农村公路纳入养护范围。大力推广“社车入户、三业循环”服务模式,加快“一建三改”进度,开展大中型沼气工程建设试点,全市新增户用沼气4万户。实施“百镇千村”工程,加大乡村环境整治力度,不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推进农村信息化工程建设,发挥信息化支农服务的作用。健全农村公共设施维护机制,提高综合利用效能。
19、实施富民“双向”工程。扎实开展“阳光工程”、“雨露工程”等技能培训,提高农民谋职和就业本领;优化政策环境,引导务工经商人员回乡创业,推动劳务经济开发由单一外转向外转、回归“双向流动”转变。统筹城乡劳动力就业,严格执行劳动合同,加强劳务市场监管,确保农民工工资及时兑现,解决好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入学、社保关系转接、土地承包权益等实际问题。应对金融危机冲击,支持企业发展生产,引导企业多留用农民工;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和新增公益性岗位,要尽量多使用农民工;组织劳务招聘,开展用工对接,引导农民就地转移就业。力争全市培训转移农村劳动力10万人,新增和再转农民工10万人,劳务输出为农民人平增收200元以上。
20、发展农村公共事业。加快广播电视村村通、乡镇文化站、村级文化室以及农村电影放映、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建设,形成完备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巩固农村义务教育普及成果,提高农村学校公用经费和家庭困难寄宿生补助标准,改善农村教师待遇。**年,全市免除近40万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学杂费,资助6.6万名农村寄宿贫困生,全面完成“普九”化债工作。巩固和发展农村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提高财政补助水平和参合率,建立健全农村三级医疗卫生服务网络。完善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落实并逐步提高救助标准,新增农村低保对象1万人;落实农村五保供养政策;解决农村重点优抚对象“看病难”问题。
21、深入推进新农村建设。抓住省里出台多项扶持政策的机遇,支持保康县开展省级“贫困山区新农村示范县”建设。继续办好7个市级和160个县级新农村建设试点。以县(市)区为主体,率先在南漳九集、谷城石花、宜城小河、枣阳兴隆、襄阳双沟、襄城尹集等重点乡镇以及樊城牛首、太平店沿线开展试点,抓好村庄整治,实行整乡推进。继续组织市直新农村建设工作队,对南漳、保康、谷城等山区县进行驻点帮扶,采取政府协调、部门参与、企业院校共建、招商引资等办法,办好新农村示范试点,加快点片连接,扩大试点范围。以县为单位,每年突出一至两个方面的建设重点,三年完成所有行政村的新农村建设规划,因地制宜,分类指导,分步实施,促进我市新农村建设由点到面、深入推进。
22、加快县域经济发展。大力推进“一主三化”,强力培育市场主体,发挥技术、资源、区位等优势,培育机电、纺织、农产品加工、商贸物流等支柱产业,增强辐射带动能力。扩大开放引进,千方百计吸引投资,发展壮大民营经济,增强县域经济实力。创新工作思路,坚持扬长避短、以长补短,突破土地、资金、人才等发展“瓶颈”。加强小集镇规划、建设和管理,加快基础设施配套,完善城镇服务功能,增强对农村人口的吸纳力和对农民创业的吸引力。进一步明确乡镇政府职能定位,理顺乡镇直单位管理体制,健全干部激励约束机制,夯实县域经济发展的基础。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提高村级组织的运转保障和公共服务能力。
23、进一步抓好扶贫开发工作。落实新的扶贫标准,对农村没有解决温饱的贫困人口、低收入人口全面实施扶贫政策,力争完成2.56万贫困人口的脱贫任务,着力改善贫困地区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条件。加大整村推进力度,抓好111个村的整村推进启动和实施工作,认真筛选开发项目,提高扶贫开发效益。加大产业化扶贫力度,积极争取省级扶贫贷款,用好小额贴息资金,扶持贫困村发展种养业、加工业等小型产业项目;办好保康县贫困村村级发展互助资金试点。继续实施扶贫搬迁工程,提高对搬迁户补贴标准,争取每年解决300户,确保搬一户脱贫一户。对革命老区建设实行倾斜支持,切实解决老区贫困村的突出困难。深入开展社会扶贫,动员市直部门驻点帮扶,鼓励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社会团体参与扶贫开发,形成扶贫工作整体合力。
六、加大对农业的支持保护力度
24、进一步加大农业投入。落实中央加大投入、拉动内需的方针,把“三农”作为投入重点,进一步增加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和社会事业发展的投入。政府土地出让收入重点支持农业土地开发和农村基础设施建设,耕地占用税税率提高后新增收入全部用于农业,城市维护建设税新增部分主要用于乡村规划和基础建设。市级财政加大农业产业化资金投入,新增回乡创业和专业合作社扶持、农民工伤残返乡基金等专项资金。农业综合开发资金重点支持农产品生产、加工、流通环节的设施建设,争取立项12个,改造中低产田14.5万亩。农业产业化担保公司发挥资本放大功能,为龙头企业融资4亿元以上。树立项目兴市理念,加大项目策划、包装和争取力度,力争今年争取省以上支农项目资金超过25亿元。严格支农资金和项目管理,加大资金整合力度,确保资金及时到位,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25、全面落实惠农政策。继续加强农民补贴网建设,采取“一折通”、“一卡通”等形式,切实做好粮食直补、良种补贴(水稻、小麦、油菜)、农资综合直补、农机补贴、退耕还林补助等资金的管理发放工作。加强政策宣传,同时对农村低保、良种补贴、能繁母猪补贴等惠农资金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检查。长期实行并逐步完善鲜活农产品运销“绿色通道”政策。加强农民负担监管,防止搭车收费和负担反弹。
26、优化金融支农服务。加快建立农村现代金融制度,各类金融机构要积极支持农村改革发展。鼓励县域内银行业金融机构新吸收的存款主要用于当地发放贷款。加快发展多种形式新型农村金融组织和以服务农村为主的地区性中小银行,创新金融产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和需要的各种微型金融服务。依法开展权属清晰、风险可控的大型农用生产设备、林权、“四荒地”使用权等抵押贷款和应收帐款、仓单、可转让股权、专利权、注册商标专用权等权利质押贷款。加快发展政策性农业保险,扩大试点范围,增加涉农险种。
各地要建立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农村工作综合部门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负其责的农村工作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并在政策制定、工作部署、财力投放、干部配备上切实体现农村工作重中之重的战略思想。各级党委、政府主要领导要亲自抓农村工作,县(市)区党委要有副书记分管农村工作,县、乡党委要把工作重心和主要精力放在农村工作上。建立健全市、县农村工作综合部门,进一步强化机构设置和力量配备,使其更好地履行政策研究、综合协调、指导服务、督办检查等职能。在全市农村深入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并把粮食生产、农民增收、耕地保护、环境治理、和谐稳定作为考核各级领导班子绩效的重要内容,严格监督检查。创新农村党组织设置方式,探索在农村社区、合作社、协会和产业链上建立党组织的做法,扩大党在农村的组织覆盖和工作覆盖。加强农村干部队伍建设,实施“一村一名大学生”计划,拓宽村级干部来源。进一步增加村干部的工资补贴,逐步解决其养老保障问题,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任乡镇领导干部和考录公务员的力度。以农村“三资”(资金、资产、资源)委托服务为重点,加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民主法制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高度重视农村社会稳定工作,建立健全农村社会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和解决的长效机制,保持农村社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