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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委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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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贸委加快商贸流通业发展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加快我县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商贸流通发展的决定》(渝府发〔*〕98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现提出如下意见

一、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总体要求

(一)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指导思想。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城乡商贸统筹发展为主线,加快商贸网络体系建设,开拓市场、扩大消费,推进传统商贸经营方式向现代流通方式转变,传统流通格局向大市场、大贸易、大流通转变;坚持发展商贸流通与推进新型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镇化相结合,加快构建公益性服务和经营性服务相结合,专项服务和综合服务相协调的新型农村社会化服务体系;加快市场法制监管、监测调控及商业信用等三大商贸流通市场环境工程体系建设,促进市场繁荣与规范市场行为、加强市场监测调控相结合,推动商贸流通产业和谐发展。

(二)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总体目标。坚持以“一保(保障市场供应)、一建(建设城乡统筹商贸网络)”为抓手,完善县城商贸“十个一”和乡镇商贸“五个一”工程建设,建设大市场、发展大贸易、培育大企业、搞活大流通。到2012年,实现“四个翻番”、“两个突破”,构建三峡库区旅游商品“购物天堂”和“风味美食之都”,流通现代化水平和区域聚合辐射能力明显提高。即到2012年,实现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商品销售总额、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总数、亿元以上商品交易市场总数在2007年的基础上翻一番以上,分别达到40亿元、64亿元、50家、4个;商业增加值、商贸从业人员分别突破10亿元、5万人。扩大对外开放,进出口贸易额达到1800万美元,外派劳务实现200人。

二、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工作重点

(三)打造商贸服务平台。加快城乡商业设施建设步伐,积极打造县、乡(镇)、村三级商贸服务平台。大力实施县城商贸“十个一”工程,两年内至少建成一个中心商圈、一条商业特色街、一个综合批发市场(专业、特色市场)、一条餐饮娱乐夜市街、一个商业示范社区、一个物流配送中心、一家龙头商贸企业、一家四星级以上宾馆、一家餐饮名店、一个品牌展会。积极推进乡镇商贸“五个一”工程,各乡镇在2012年以前至少打造一个商业中心(商业集聚区)、建设一家品牌连锁超市、新建或改造一个农贸市场(综合市场、专业市场、特色市场)、培育一家知名餐馆、一家星级农家乐。2009年底,全面改造或新建每个乡镇日用品和农资连锁经营超市,以及每个村级日用品和农资便民放心商店,确保两年内实现所有乡镇、行政村全覆盖。

(四)推进商贸流通网络体系建设。以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为契机,以“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为切入点,加快构建农村商贸流通“六大”网络。一是加快完善以县配送中心为龙头、乡镇连锁经营超市为骨干、村级便民放心商店为基础的农村日用消费品流通网络,两年实现全覆盖。二是支持农资龙头企业开展配送、加工、采购和技术服务,以及农机具租赁、维修等多样化服务,为现代农业提供产前、产中和产后技术服务,建立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三是大力发展专业批发市场,积极培育农产品流通龙头企业和农村经纪人、运销大户,着力打造从基地、加工到市场、配送、终端一条龙的农副产品购销网络。四是坚持统一规划、标识、协调价格、衡器、车辆、服装、管理及规范经营等“七统一规范”,着力打造点面结合、网络健全、功能完善的城乡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五是大力发展城乡餐饮、洗染、摄影、美容美发、家电维修、家政服务等生活服务网点。授牌确认有实力、有信誉的服务企业、经营大户和专业服务队伍,建立上门服务和集中服务相结合的农民生活服务网络。六是充分利用和整合科技、信产、农业、供销、通信等部门的农村信息资源,搭建农村商务信息服务公共平台,建立集“信息、交易对接、咨询互动”三大功能于一体的农村商务信息服务网络。

(五)大力发展社区商业。积极实施便民服务工程,发展护老托幼、维修、回收、洗染、美容美发、送餐服务、医疗保健、信息服务等便民服务业,增强社区在家政、看护、保洁、文化娱乐、休闲健身等方面的服务功能。大力发展汽摩、建材、家具、机电、化医、服装和农村消费品、农产品、农业生产资料等专业市场。大力发展便民早餐、中式快餐、风味小吃及“农家乐”等社区餐饮,挖掘餐饮文化内涵,推进餐饮业特色经营,着力提升餐饮业发展规模和水平。引进商业企业落户社区,促进典当、拍卖、再生资源企业发展。鼓励城镇居民、下岗失业人员开展社区创业服务工作。各乡镇要引导街道居委会加快发展社区商业服务。县商委、发改委、财政、劳动、质监、药监、工商、移民等部门要大力支持社区商业发展。

(六)积极发展现代物流。加快规划建设南北两岸货运中转中心,重点打造水天坪工业园、镇江精细化工园、丁庄溪、高家镇等物流园区,逐步构建各种物流配送布局结构合理、技术设施先进、运转畅达高效的现代物流体系。积极引导本地流通龙头企业,大力引进县外物流企业,重组整合社会物流资源,促进传统的货运部向社会化、专业化、现代化转化。鼓励有条件的生产企业科学设置供应链流程,逐步分离物流业务,积极发展理货、采购、仓储、分拨、配送等第三方现代物流业。积极推广现代流通方式,拓展电子商务、网络营销、电视购物等新型流通方式的领域。支持物流企业以多种方式与县外及境外先进物流企业合资、合作,建立与生产基地直接挂钩的农副产品配送中心。

(七)切实保障市场供应。加快完善和落实《*县突发公共事件生活物资应急保障预案》,加强物资储备,建立完善粮油、猪肉、成品油、液化石油气等日常生活用品和药品、棉被、帐篷、民爆物品等救灾应急物资储备制度,保持合理储备量。建立应急商品信息数据库,提高区域调剂的快速反应能力。加强储备商品的管理及定期轮换,保证应急物资质量。县商委、物价、工商、农业、粮食等部门要加强对日常商品供应和价格情况的动态监测,强化预测预警,引导供给需求,维护市场稳定。

(八)积极推进对外开放。大力实施“引进来”战略,抢抓沿海梯度转移契机,加强与长三角、珠三角等地区的经贸合作,积极引进商贸流通知名企业。重点引进先进的营销方式、经营理念和流通技术,引导外资投向农村市场和流通现代化建设。吸引国内外大型商贸流通企业在我县设立连锁店和物资采购配送中心,推动更多企业进入零售企业全球销售网络。大力实施“走出去”战略,鼓励优势商贸企业到县外及境外拓展市场空间,发展营销网络,将*品牌推向全国、推向世界。鼓励生产性企业加强对外交流与合作,努力做强做大。加强与市内外其他区县(城市)服务贸易方面的往来,打破地区封锁、内外贸及行业分割,促进各种要素和商品自由流动,鼓励平等竞争。加大农产品标准化出口基地和示范区建设力度,力争藠头、榨菜、肉牛、药材等基地纳入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园区和农产品标准化出口基地建设,争取对肉牛、藠头等实行原产地保护政策。

(九)努力营造发展环境。加强商贸流通领域诚信建设,大兴“诚信经商”之风。鼓励商贸流通业创立和维护商标信誉,逐步实行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商业信用体系。加强市场监管,依法打击制假售假、商业欺诈、垄断经营、哄抬物价、囤积居奇、低价倾销等扰乱市场秩序的行为。建立产品购销随附单制、可溯源制、责任追究制等制度,切实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严格生猪屠宰、酒类流通、特种商品、危险化学品及民爆物品的监督管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规范发展商会、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充分发挥其行业自律作用。加强商业文化建设,将*神曲文化、民俗文化、三峡移民文化及风土人情融入商业设施和商业经营活动,营造商业文化氛围。

三、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保障措施

(十)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县政府主要领导任组长,县“四大家”分管联系领导任副组长,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统筹协调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商委,负责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日常工作。各乡镇要成立相应机构,明确分管领导,落实具体机构和人员负责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及协调服务。发改委要跟踪商贸流通发展规划实施情况,国土房管部门要为商贸流通协调落实好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农业、畜牧、粮食、供销等部门要积极参与

农村市场的开拓,文化广电部门及新闻媒体要为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旅游、统计、工商、质监、卫生、环保、交通等部门要根据职能职责,为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营造良好的政策环境,推动全县商贸流通产业又好又快发展。

(十一)完善建设规划。坚持商贸流通产业发展规划与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结合,与旅游、金融、房地产、文化、体育等产业相促进,加快编制完善商贸中心建设、商业网点布局、现代物流发展等商贸发展规划。商贸流通主管部门对大型商贸设施建设要进行合理调控,在规划部门核发建设工程选址意见书和建设用地许可证之前,由商贸主管部门出具商业网点规划的确认意见书。建立大型商贸设施建设项目监测系统,对网点数量、布局、结构及市场需求实施动态分析,引导企业投资行为。

(十二)加大资金投入。健全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基金匹配机制,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基金预算从50万元增加到100万元,以后每年按10%增加预算,用于商贸流通产业建设项目贷款担保和贷款贴息、应急保供物资储备轮换和贷款贴息的部分费用,以及商贸流通十强企业的考核奖励和项目工作经费等。金融部门要大力支持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建立健全服务业贷款利率差别化定价机制;大力发展银行卡特约商户,逐步降低餐饮店的银行刷卡费率;鼓励各类风险投资基金向商贸流通业领域投资。三峡库区产业发展基金等要向商贸流通产业倾斜。对年营业额1000万元以上的新办餐饮住宿、居民服务业的连锁企业,企业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前两年征收后全额返还,后三年减半返还;对年营业额100万元以上、且实际纳税在5万元以上的家政服务企业,年终按企业当年对地方财政的贡献给予奖励,由财政资金予以兑现。

(十三)加强发展扶持。建立健全县级领导和部门联系十强商贸流通企业和重点建设项目制度。坚持每年开展“商贸流通业十强”评选表彰活动,对其法定代表人进行奖励。工商、质监、国土房管、环保、市政、卫生防疫、公安等职能部门涉及商贸流通业发展的收费,按收费标准的低限予以收取。物价部门要加强对收费的监督检查。市政等部门要大力支持商贸流通重点企业举行节日促销活动。加快推进工商企业用电、用水、用气同价。

(十四)加强人才培养。坚持把商贸人才培养作为加快商贸流通产业发展的重要抓手,加强对职业经理人、商务策划、投融资、商业经营项目管理、商业设施建设规划、市场营销、会展策划、连锁经营、服务业管理、商品营销设计与开发、电子商务、餐饮管理和服务等专业人员进行培训。5年培训150人左右的中高级商贸专业技术人才。加强服务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的进修培训,推进职业资格证书制度,引进经营管理人才,真正提高商贸流通产业发展人才素质。

(十五)严格目标考核。坚持每年将商贸流通产业发展列入各乡镇和县级相关部门的综合目标考核内容。商贸流通产业发展领导小组办公室每年要制定目标及考核方案,年底会同县目标办、统计局等部门进行考核,报县委、县政府批准后予以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