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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经济开发区、**工业园区、雷河发展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为加快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步伐,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通知》(国办发[**]33号)、《**省推广应用新型墙体材料管理规定》(省政府令第137号)、《**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省政府令第281号)和《**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实施意见》(**政发[**]39号)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明确目标任务和近期工作重点
㈠目标任务
1、新建建筑执行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从**年8月1日起,市区所有的新建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从**年1月1日起,其他镇(办、区)街道新建建筑必须严格执行建筑节能50%的设计标准。
**年起,全市城镇新建建筑100%执行建筑节能设计标准。
2、逐步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争取到**年市区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达到10%,各镇(办、区)街道达到5%。
3、禁止使用实心粘土砖,大力推广新型墙体材料。除因房屋拆迁等产生的旧实心粘土砖可就地利用外,**年1月1日起,市区100%禁用实心粘土砖(以下简称“禁实”);**年1月1日起,全市城镇100%“禁实”。
4、建筑工程在设计、施工、装修、维护、改造过程中,禁止采用不符合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结构、建筑材料和建筑节能设备、产品、技术、工艺。
5、严格执行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规定。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应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关于预缴、征收、返退和使用、管理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的规定,充分发挥新型墙体材料专项基金在“禁实”、促进新型墙体材料生产与运用、建筑节能中的作用。
㈡近期工作重点
1、编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划。建设主管部门要根据《**省建筑节能管理办法》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编制有关建筑节能的规划,并将其纳入我市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城乡建设规划;研究制定墙体材料革新和推广节能建筑的发展目标、推广重点与政策措施,抓好各项工作的落实。
2、开展“建筑节能示范工程”活动。市建设局应选择几个工程项目推广建筑节能技术和使用新型墙体材料,建成“建筑节能示范工程”,通过典型的带动、示范作用,促进我市建筑节能、“禁实”工作的全面展开。
3、政府投资的公共建筑、大型公益建筑、市政工程在工程建设过程中,应率先采用节能产品、节能设备,应用节能技术和新型墙体材料。
二、强化责任,形成工作合力
㈠市场主体职责
1、建设单位在建设项目立项时,应当提出项目建筑节能的指标以及落实措施,认真落实建筑节能标准、“禁实”的有关规定。不得擅自变更经过审查的设计文件,确需变更又涉及建筑节能设计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应按程序重新审查。建筑物竣工后,应当邀请建筑节能工作的主管单位参加竣工验收。销售或者交付建筑物,应当在建筑使用说明书中注明建筑物围护结构、节能系统和能源再生利用系统的状况以及相应保护、使用要求。
2、勘察设计单位应严格按照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禁实”有关规定进行设计。
3、施工单位应严格按照经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施工技术规程的要求进行施工。
4、工程监理单位应严格按照审查合格的设计文件和建筑节能监理技术规程的要求实施监理。
5、建筑工程检测机构应严格按照建筑节能和新型墙体材料的检验标准规定的现场检测方法进行检测,确保建筑节能材料质量。
㈡管理部门职责
1、市建设局负责全市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监督管理。在办理施工许可时,应一并审查项目设计中关于节能、“禁实”方面的内容。
2、市墙体材料革新与建筑节能办公室负责建筑节能和“禁实”的日常管理工作。应加强对建筑市场节能和“禁实”工作的监督检查。对不执行建筑节能标准、违反“禁实”有关规定的,会同建设局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罚。对达不到建筑节能标准的建筑工程,应责令其限期改正。
3、施工图审查机构应对施工图设计文件中的建筑节能进行审查并单列节能审查内容。未经审查或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强制性条文或者违反时限使用实心粘土砖的,不得颁发审查合格书。
4、市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应当在提交的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报告中,提出有关建筑节能的专项监督意见。
5、市发改局在审查建筑工程项目时,应将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以及节能设计标准作为审查的内容之一。
6、市规划局在审查城镇详细规划和建筑设计方案时,应当在建筑的布局、体形、朝向、通风和绿化等方面综合考虑建筑节能的要求。
7、市房管局在建设单位申请房屋预售、销售时,应对其建筑使用说明书中的建筑节能内容予以审核。
8、市国土资源局要加强对粘土砖生产用地的监督管理。严格控制粘土砖生产企业取土规模和范围,严禁占用耕地取土。
9、市物价局应加强对新型墙体材料和建筑节能产品价格的监督,制止不法厂商哄抬物价。
三、加强对建筑节能和墙体材料革新工作的领导
㈠加强领导。为加强对全市建筑节能、“禁实”工作的领导,各镇(办、区)和相关部门应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强化责任,落实任务,持之以恒、扎实有效地贯彻落实。市政府成立由副市长楚定立任组长的市建筑节能与墙体材料革新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另发),负责全市建筑节能、“禁实”工作的组织和协调,研究制订工作措施,解决推进工作中相关问题。
㈡加大宣传力度。大力普及建筑节能、“禁实”知识。充分利用电视、报纸、电台、网络等宣传媒体,加大宣传力度,提高社会各界对建筑节能、“禁实”工作必要性和重要性的认识,为建筑节能、“禁实”工作的顺利开展,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㈢加大培训工作力度。相关部门应认真组织编制培训工作计划,开展对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和管理等各方面教育培训活动,使其尽快了解和掌握国家有关建筑节能、“禁实”工作的政策法规、强制性规范标准以及新产品、新材料、新工艺、新技术的推广应用要求。
㈣建立奖惩机制。对执行建筑节能标准和运用新型墙体材料的项目,应在经济、技术上给予大力支持,投资人可以按照协议分享节能改造的收益,并享受相关行政性、服务性收费减免政策。**年8月1日起,凡不符合建筑节能设计标准、“禁实”有关规定的项目,不得参加各类优秀工程设计的评选。对建筑节能、“禁实”工作开展不力或不执行有关规定的单位或个人,予以通报批评或曝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