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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行政执法普法教育实施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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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行政执法普法教育实施意见

各执法大队、科室,各单位:

2009年是深入贯彻党的*大精神的重要一年,也是全面推进“*”普法规划贯彻落实的关键一年。为了切实抓好今年的普法工作,根据*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2009年全市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要点》(余治办字[2009]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局实际,制定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大、*届三中全会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全面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目标要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从群众关心关注的社会热点和现实需求出发,大力开展城管法制宣传教育,进一步提高城管执法队员的法律素质和城市管理水平,为实现我市“两个率先、一个努力”的奋斗目标,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和公正、高效、权威的法治环境。

二、主要任务

根据“*”普法规划要求,以“一学三讲”为主题,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以领导干部、执法队员、社区居民为重点,深入开展创建文明城市和“每月一法”学习活动,进一步加大法制宣传教育力度,不断提高公民的法律意识和法律素质,并将法制宣传和法治实践结合起来,提高城管执法队员依法行政能力,推动城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突出抓好宪法的学习。深入开展以学习宣传宪法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的主题活动,在全局牢固树立宪法是国家的根本大法、国家的一切权力属于人民和公民权利与义务相一致的观念,维护宪法权威。

(二)抓好“六法一条例一办法”等法律法规的学习宣传。在全局干部职工中重点宣传普及“六法一条例一办法”,即:宪法、突发事件应对法、水污染防治法、循环经济促进法、企业国有资产法、禁毒法、增值税暂行条例、《江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

(三)围绕城市管理中心工作开展法制宣传

1、以创建文明城市为契机,积极开展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的学习和宣传。组织执法队员学习城管法律法规,学习的重点内容为:《江西省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江西省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法律法规文件汇编》、《*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办法》、《*市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具体项目、标准和依据》等方面法律法规。特别是要强化行政执法程序的学习,树立程序法高于实体法的观念。扩大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宣传覆盖面。多形式、多渠道向社会广泛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和规章,引导公民通过法律途径、运用法律手段进行城市管理和公共服务,促进社会事业进步。

2、以“法律六进”活动为载体,深入宣传与人民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法规。重点围绕违章建筑、道路交通安全、城市生活垃圾管理和市容环境卫生管理进行宣传,深入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江西省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管理实施办法》、《城市建筑垃圾管理规定》、《物业管理条例》、《*市城市生活垃圾袋装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深入开展“一江清水、法治护卫”主题活动。为孔目江、袁河水环境综合治理营造浓厚的法治环境。

三、切实抓好重点对象的法制宣传教育

(一)加大法制教育力度。深化“*”普法,完善法制工作规划,做好依法治理迎检准备工作。建立执法人员学习培训制度,组织开展2009年度业务培训,继续抓好执法队员和重点岗位人员学习,组织法制业务集中研讨,采取集中授课、自学和会议研讨等形式,分批次、分项目对全市城管执法队伍进行专题培训,组织新队员参加全省执法资格考试。运用报纸、电视、广播等各种载体,向城市管理服务对象和广大市民宣传城市管理法律法规,努力形成齐抓共管的城市管理良好氛围。

(二)创新法制宣传形式。根据城市管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新矛盾,科学选择宣传教育内容,充分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协调使用好一切行之有效宣传教育的方法和手段,提高城市管理法制宣传教育的社会辐射面和影响力。动员和依靠社会各界不断整合资源、开辟阵地、运用各种载体,特别要注意发挥好新闻媒体和现代网络载体在法制宣传中的作用,及时准确向城市管理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宣传普及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政策,使服务对象和社会公众了解和掌握城市管理法律法规政策,自觉支持配合城市管理执法活动,努力形成全社会参与城市管理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城管行政执法人员法制学习和培训,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城管执法人员应当深入学习并熟练掌握和运用城市管理法律、法规,特别是熟练掌握城管行政执法程序,采取举办培训班、模拟办案、典型案例交流等多种培训方式学习。深化“每月一法”学习和考试活动,做到人员、内容、时间三落实。通过学习,加深执法队员对法律法规的理解,提高办案技能,强化“在执法中管理,在管理中服务”的理念,确保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

局机关各科室、各基层领导班子每月不少于一次专题学法活动;中队长和法制宣传员,每月组织一次半天集中学习;各下属事业单位根据工作需要,每月安排一到二次学习,组织职工学习有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法律观念,提高依法办事的能力。

(四)加强队伍法制建设,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完善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制度,加强与相关部门的联系配合,定期通报执法情况,及时协调解决执法中存在的问题。加强行政执法听证、复议、诉讼工作,提高被诉应对能力。严格执法程序,落实重大案件集体审理制度。创新行政监督机制,加强权力监督和执法监督,加强立案调查、行政处罚、案件终结等环节的审核,严格依照法定程序实施行政处罚。

加强对执法责任制工作的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构,明确工作分工和目标任务,组织自查和主动接受上级的检查指导。定期开展对执法责任制的督查,落实交办案件办结反馈制度,使执法责任制贯穿于所有执法环节,促进执法人员自觉规范执法行为。

(五)贯彻执行行政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推行长效管理机制。认真总结我局2008年试点工作经验,贯彻落实《江西省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江西省建设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细化标准》和《*市城市管理行政处罚裁量权执行标准》,严格实施细化标准。加强执法文书管理,强化对执法文书制作的检查审核,严格执行立案案件管辖和执行工作规定,落实案件办理和执行。加强对各执法大队的业务指导,指定专人负责联系,定期组织检查考评,及时了解工作进展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认真做好信息反馈,促进规范自由裁量权工作全面稳步推进。

进一步完善案件评议制度,加大案件办理力度,实行案件办理量化考评制,推进案件流程管理,落实案件调查和审理分离制度,继续加强研究探索,集中力量解决城市管理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构建以块为主、条块结合、重心下移的工作机制。实施市容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大力推行点、线、片、面的“节点守点”管理方式,推进市容环境卫生达标街、严管街创建,深化环境卫生整治,加大违法建设处理力度。

四、采取有效措施,创新宣传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

(一)开展以“一学三讲”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按照省建设厅和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在全局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题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要充分发挥“法律六进”(法律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载体作用,使法律真正走进农村,走进社区,走进基层。要继续将“法律进社区”作为城管系统普法的重要内容。积极开展针对乱搭乱建、乱丢乱倒、乱停乱放以及占用城市道路、污染路面等违法行为的法律宣传,提高社区居民素质,引导社区居民遵纪守法。加强居民自治建设,促进城市管理有序、文明祥和。“一学三讲”活动要突出宣传公民权利与义务的关系,使广大干部群众真正懂得学法用法不仅要讲权利,维护合法权益,也要讲义务,承担法律责任;通过学习宣传在全社会形成依法办事、人人守法、支持城管工作的良好氛围。各大队、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抓好落实,不断把我局“一学三讲”主题教育活动推向深入。

(二)结合系列活动日开展主题宣传活动。结合“3.15”消费者权益保障日、“五.一”劳动节、“十.一”国庆节、“12.4”法制宣传日等活动,集中时间,组织人员,采取多种形式,开展与城管相关的法制宣传系列活动。

(三)充分发挥大众传媒在普法中的重要作用。一是注重发挥媒体的舆论宣传作用,加强与电视、报刊、广播等各种媒体的联系,协同媒体搞好城管法制宣传专题报道。各单位要不断提高宣传的质量和水平,立争在省级以上媒体(含《江西法制宣传》和《江西普法网》)用稿不少于2篇,扩大宣传的覆盖面和影响力。二是充分发挥城管网的作用,加强城管法制宣传,增强普法工作的指导性。三是运用法制宣传资料、板报、墙报、宣传栏、挂图等形式,开展适合不同对象特点的法制宣传教育。

(四)采取定期举办法制培训班等形式学习。定期举办法制培训班、专家讲座、专题辅导、研讨交流会、有奖征文和开展法律知识竞赛等多种形式,进行城管法制宣传教育,做到寓教于乐,贴近群众,贴近生活,不断提高执法人员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

五、加强普法组织领导和经费保障

(一)加强领导,健全普法工作机制。成立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普法工作领导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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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法制宣传科,黄国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日常普法工作。各单位要成立相应机构,把普法工作纳入本单位的工作规划。

(二)落实经费保障。各单位要切实保障普法经费落实到位,将其列入本单位的财政预算,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各项普法活动顺利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