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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风景区执法监察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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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察局风景区执法监察意见

2009年区监察机关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按照十七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十二届省纪委五次全会、六届市纪委四次全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把推动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各项措施的贯彻落实摆在突出位置,认真开展执法监察,为实现我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有力地纪律支持。

一、加强对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管委会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察检查,保障政令畅通

1、加强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组织有关部门对落实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平稳较快增长政策涉及的重点领域、重点部门、重点地区,以及投资规模大、影响面广的重点项目,集中开展监督检查。重点检查是否认真落实中央、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管委会决策部署;工程项目规划、立项是否符合科学发展观的要求和中央规定的投向;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和建设程序是否依法合规;项目建设资金管理使用是否规范透明;工程建设是否安全合格。坚决防止高耗能、高污染、低水平重复建设。坚决杜绝有令不行、有禁不止现象,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与此同时,督促有关部门扎实转变工作作风,提高审批效率,积极为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提供服务和保障。

2、积极推进全区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按照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察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的要求,积极推进区、乡两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建立,将应当通过市场配置的公共资源统一纳入公共资源交通中心进行招标投标,各职能监督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对招投标交易活动进行监督管理,建立健全统一规范的监管体制和运作机制。

3、加强对节约集约用地工作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牵头组织有关部门继续开展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专项清理,重点对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新上项目用地情况进行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认真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3号)和省、市政府的有关要求,严格土地审批和建设用地管理。督促有关部门积极推行工业用地预申请制度,确保项目及时落地。加大对全区闲置土地清理力度。加强与国土资源等部门的协作配合,加大查办土地违法违规案件力度,严肃查处非法批地、非法低价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和擅自变更规划获取非法利益的案件,促进土地管理法律法规、耕地保护和节约集约用地政策的贯彻落实。

4、继续加强对节能减排和环境保护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部门认真贯彻执行《新余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节能减排资源开发和环境保护工作的实施意见》,会同环境等部门对各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项目执行节能减排政策情况进行检查,防止和纠正违规审批或核准立项、特别是借机上马高耗能或高污染项目等问题。配合有关部门对市政府节能减排年度任务完成情况进行检查,强化目标责任,督促整改落实。继续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督促有关部门和地方认真落实重点流域污染防治规划和*水环境综合治理的要求,集中整治饮用水源地环境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对社会影响较大、群众反映强烈以及基层查处阻力较大的环境污染问题,进行挂牌督办,跟踪督查。

二、开展对有关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1、加强对招投标市场法律法规政策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会同有关部门重点对我区政府投资项目执行招投标法的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检查项目是否进行招投标,招投标的形式、程序、内容等是否合法,深入调查和解决我区在招投标市场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规避招标、虚假招标、围标串标等行为。按照《新余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招标投标监管补充意见(暂行)的通知》(余府发[*]51号)要求,实行最低价评标法,投标报价由低到高进行评审。督促有关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勘察、设计、施工、监理以及重要设备、材料采购等环节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检查,积极推行电子化招标投标办法。推行招标投标违法行为记录公告制度,健全举报投诉处理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严肃查处违反招标投标规定的案件。强化对标后市场监管,开展标后现场监督检查,重点打击非法转包和违法分包,严厉查处在标后随意变更建造师和“五大员”等行为。

2、加强对工业和经营性用地使用权出让招拍挂、产权交易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继续加强对土地使用权出让情况的监督检查,督促各地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工业和经营性用地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注意发现和查处农村集体土地使用权流转中的违法违规问题,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继续加强对国有和集体产权交易活动的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产权交易行为和程序,完善产权交易的各项配套制度,严格实现国有产权进场交易。严肃查处国有企业改制中转移、隐匿、侵吞国有资产,低价转让国有产权,以及监管部门工作严重失职、违规操作造成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

3、开展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积极参加行政主管部门牵头组织的有关检查活动,督促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切实落实监管责任,杜绝安全隐患,促进安全发展。加强生产安全责任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强化责任追究。坚决查处失职渎职、玩忽职守造成重特大事故,以及瞒报、谎报事故和事故背后的官商勾结、权钱交易、违规投资入股等违法违纪问题。加强对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的监督,保障调查处理工作客观、公正、高效。

4、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督促相关部门深化矿业权审批制度改革,全面落实矿业权取得和矿产资源有偿开采制度,开展探矿权、采矿权的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严肃查处违规审批探矿权、采矿权和参与矿产开发获取利益的案件。

三、加强对民生问题的监督检查,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利益

1、认真履行监督检查职责,切实保障民生工程的落实。加强对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履行职责情况和民生工程有关资金管理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2、进一步深化专项治理损害群众利益的相关工作。

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城镇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保障工作,解决好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狠抓就业再就业各项政策措施的落实,切实帮助返乡农民工解决创业中遇到的资金、技术等问题。继续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整治、大中型水库移民后期扶持资金管理和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继续开展农村公路建设的监督检查,建立和实行监督巡查制度,继续开展城乡规划效能监察、国家开发银行政策性贷款项目资金管理使用和建设情况的监督检查等工作。

2009年的执法监察工作任务十分繁重。全区各级监察机关要进一步加强领导,明确工作目标和工作思路,不断改进工作方式方法,突出重点,确保执法监察各项任务的完成。对于监察机关直接抓的重点工作,要毫不放松,抓紧抓实抓出成效;对于监察机关牵头抓的工作,要发挥主抓作用,同时注意调动相关部门的积极性;对于其他部门承担的工作,要加强指导、协调、检查,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责,抓好落实。要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提高工作的整体水平,为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维护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有力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