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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共*市委、*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若干意见》(河委发[*]10号)要求,为加快我县现代生态农业建设,促进农村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农业农村工作要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继续解放思想,坚持统筹城乡发展和“多予、少取、放活”方针,进一步巩固农业基础地位,加快发展现代生态农业,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农业不断增效、农村和谐稳定,确保农村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力争到2011年,全县农业总产值和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年均分别递增6%和7%以上。现结合我县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大力发展现代生态农业
(一)大力发展特色主导产业。按照“三大块”的区域规划,加快推进紫金特色产业规模化发展,力争通过4年努力,初步形成优质稻、蔬菜、水果(春甜桔、蜜李、荔枝、龙眼、山楂)、茶叶、南药、椒酱、瘦肉型猪、三黄鸡和淡水养殖等九大特色主导产业,打造具有紫金特色的优势品牌,提高农业经济效益。
(二)大力培育和发展各类专业镇。大力培育和发展小庄园经济,形成“一村一品”、“一镇一业”,推进农业产业化进程。加强专业镇建设,根据各自实际,发展特色经济,培育特色产业,打造区域品牌,促进镇级经济大发展,形成对区域经济的强大辐射带动效应。建立政府、社会、企业、金融等多元化、多渠道投入机制,科学规划,因地制宜,培育和发展各类特色专业镇。利用产业转移机遇大力发展工业专业镇;利用良好的生态环境优势发展旅游专业镇;利用矿产、林业等资源优势发展资源加工型专业镇;利用交通便利和商业较发达优势发展商贸流通专业镇;利用特色种养传统优势发展农副产品专业镇。各级政府要加大资金扶持力度,到2011年,全县争取创建10个市级以上的专业镇,将专业镇的特色产业做大做强。
(三)大力推进农业生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加强农业发展规划和技术指导,加大政策和资金扶持力度,推进农业生态科技示范园区建设。力争到2011年,争取规划建设2个以上农业生态科技示范园区。以农业龙头企业为依托,重点建设好集生态农业、旅游观光和特色农产品加工于一体的农业生态科技示范园。
(四)大力发展农业龙头企业。在巩固和壮大现有农业龙头企业的基础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争取利用外资、民资培育和发展一批新的实力强、带动能力大的农业龙头企业(含扶贫龙头企业),加快农业龙头企业的发展,做好县级农业龙头企业的考核、认定和市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的申报工作。力争到2011年,全县县级以上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到60家(其中扶贫龙头企业10家)以上,其中省级2家(扶贫龙头企业1家)以上、市级12家(扶贫龙头企业2家)以上。重点培育年销售收入1亿元以上的大型农业龙头企业1家以上。充分发挥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经济增加收入的作用,力争农业龙头企业带动农户数占全县农户总数的35%以上,直接带动农户每年人均增收2000元以上。依法加强和规范农业龙头企业的管理,使其真正带动农民致富。培育和发展农业龙头企业要坚持“科学规划、节约用地、带动农户、注重环保和加工增值”等五条原则。从*年起4年内,每年评选出“十强农业龙头企业”,对获得县“十强农业龙头企业”称号的,给予每家1万元的一次性奖励。
(五)大力发展农民专业合作组织。认真贯彻实施《农民专业合作社法》,坚持“民办、民管、民受益”原则。加大资金扶持力度,积极鼓励和引导农业龙头企业、种养加工大户及其它组织和能人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社,2009年每个镇至少有一家农民专业合作社。力争到2011年,全县农民专业合作社总数达到50家以上。从*年起4年内,每年评选出“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对获得县“十佳农民专业合作社”称号的,给予每家5000元的一次性奖励。
(六)大力实施品牌带动战略。加快发展特色农产品,打响具有紫金特色的“春甜桔”、“蓝塘猪”、“三黄鸡”、“金萱茶”、“龙王茶”、“黄花茶”、“竹壳茶”、“椒酱”等农产品品牌。力争到2011年,新增无公害农产品6个、省级以上品牌农产品2个、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认证破零。对新获得中国名牌产品、广东省名牌产品称号的企业和被国家部委或全国性协会授予“特产之乡”称号的单位,继续实行奖励政策。
(七)大力加强农业科技、信息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农业科技体系与队伍建设,增加农业科技经费投入,推动农业企业科技创新和农业新品种、新技术的研发、引进、示范、推广。力争到2011年,全县农作物良种覆盖率以及生猪、禽畜、水产品优良品种率均达到95%以上。加强农村信息基础设施建设,整合各种信息资源,进一步完善农村、农业信息服务网络建设,为“三农”提供方便快捷的信息服务,实现“网络到镇、信息进村、应用入户”的目标。
(八)大力加强农产品现代流通体系建设。鼓励社会参与农产品加工流通领域,加强市场体系建设,发展订单农业、电子商务等新的营销方式,扩大销售渠道和网络,推进“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建设,力争到2011年,建设1个县级配送中心、20个镇级“农家店”、80个村级“农家店”。加大资金投入,整合土地资源,积极招商引资,引进国内外大型连锁经营企业,加快建设农产品批发市场、农产品加工储运物流中心、农业生产资料配送中心、农村消费品综合配送中心等市场主体,力争到2011年,全县重点培育发展连锁经营龙头企业3家,农产品加工流通企业2家,农产品批发市场1个。
(九)大力加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加快建立和完善县、镇两级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检验体系,构建覆盖县、镇、村三级动植物疫病防控体系,加强农产品质量监管,逐步推广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和实行农产品质量安全信息制度。进一步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标准体系,积极开展农副产品质量认证工作,推行标准化生产和管理。
(十)大力加强农业农村生态环境建设。全面加强农村环境污染防治,积极开展“国家农村小康环保行动计划”和“城乡清洁工程”活动,治理农村面源污染,推进村庄环境综合整治。搞好农业发展规划,防控工业污水废气对农业生产的污染。编制畜禽养殖发展规划,积极防治畜禽养殖污染。积极推广沼气、太阳能等清洁能源。加快农村生态风景林、生态公益林、水源涵养林、水土保持林建设,继续抓好白溪省级自然保护区和3个县级自然保护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培育和管理,推进林业生态县建设。保护生态环境生物多样性,维护自然生态系统的整体功能,提高农村生态环境的自净能力,确保农村饮用水源水质安全达标。
二、加强农业农村基础设施建设
(十一)加强农村水利建设。加快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步伐,确保到2009年全面完成城乡水利防灾减灾工程建设任务。继续实施省人大农村机电排灌、小型水库除险加固议案工程,加快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和县人大农村水利设施建设议案的实施,确保水利工程建设任务全面完成。抓好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加快土地整治,力争到2011年增加耕地面积500亩,确保土地占补平衡。推进中低产田改造,大力实施“沃土工程”,扩大测土配方施肥规模。按照现代农田建设的要求,整合资源,统一规划,加强管理,加快现代标准农田建设,力争到2011年建设5万亩。
(十二)加强农村交通建设。加快农村公路建设步伐,确保*年镇通行政村公路硬底化率达到100%。在此基础上,启动农村路网建设,逐步推进300人以上自然村公路硬底化建设。深化农村公路养护体制改革,优化养护资源配置,逐步把农村公路养护管理推向市场。积极发展农村客运,进一步解决农村“出行难”的问题,力争到2011年,实现全县村委会基本通客运目标。
(十三)加强农村防御气象灾害能力建设。健全农村气象灾害监测体系。在我县中坝、敬梓、水墩、瓦溪、九和、凤安、好义、上义、义容、临江、黄塘等镇新建11个自动气象站,力争到2011年,建成覆盖全县各镇和重要区域的气象灾害监测网和农村雷电灾害防御系统以及雷电监测网。完善重大突发性灾害性天气预报预警服务体系。建立县、镇粮食安全气象预警系统,县级暴雨预报预警系统、森林火灾和火险预报服务系统,县级电视天气预报制作系统,加大手机气象短信覆盖面,建成以电视、广播、手机气象短信、“12121”声讯电话等多种形式的县、镇、村气象灾害预警应急体系,实现气象信息“村村通”。
(十四)加强农业机械化建设。继续实施省人大《扶持农业机械化发展议案》,争取省、市财政支持,增加县财政投入,增加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引导农机合作组织和农民购买实用新型的农机具,进一步优化农机装备结构,通过农机培训、农机购置补贴、举办农机演示、示范等服务形式进行农机推广,提高我县农业机械化水平。到2011年,农业综合机械化水平达到30%以上。加强农机安全监理,确保农机作业安全。
(十五)加强村镇规划和村庄整治工作。加快村镇规划编制步伐,加大村镇规划执行力度。大力开展以整治农村面源污染、建设人口较为集中的自然村垃圾收集池和建立村级环卫队伍为重点,以“三无四有五好”(“三无”,即无暴露垃圾、无污水溢流、无宜林荒山;“四有”,即有村庄规划、有卫生村规、有环卫队伍、有环卫设施;“五好”,即基础设施好、污染治理好、村容卫生好、绿化生态好、村民意识好)为目标要求的“城乡清洁工程”活动,使农村“脏、乱、差”得到有效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从*年起,每个镇要选择一个村作为试点,总结经验、树立典型、以点带面全面推进“农村清洁工程”。县镇财政要安排必要的工作经费,保证试点工作顺利推进。
三、认真解决农村社会和民生问题
(十六)提高农村教育、文化、卫生和社会保障水平。巩固提高农村免费九年制义务教育水平与质量;大力发展高中阶段教育,力争2011年全县高中阶段教育毛入学率达到85%,全面实现普及高中阶段教育目标。繁荣农村文化事业。完善农村文化设施建设,2010年20户以上自然村100%通广播电视,2011年实现村村有文化室的目标;实施“农家书屋工程”,到2011年,全县要建成农家书屋121个;推进农村电影“2131”工程建设;加快推进“生态文明村”创建活动,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农村医疗服务水平。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提高补助标准,到2009年要达到人均筹资110元以上,补偿封顶线达到5万元,全县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参保率要提高到100%;全面推行农村合作医疗住院即时补偿制度和门诊补偿制度,扩大农民受益面;用4年时间完成20间镇卫生院的上等级改造任务。健全农村社会保障和救助制度。*年,把平均纯收入低于1200元的农村居民列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从2009年起,逐步把年均纯收入低于1500元的农村居民列入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并逐年提高补助水平;完善农村五保供养和灾民救助制度,制定救助农村孤儿政策,健全农村医疗、教育、司法等专项救助制度,建立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制度,逐步推进村干部和计生对象养老保险工作,积极探索建立全县农民的养老保险制度,健全农民工社会保障制度。
(十七)加强农村劳动力培训就业工作。继续实施“百万农村青年技能培训工程”,加大对农民就业技能培训力度,引导农民向非农产业和城镇有序转移就业。加快建设县技工学校农民工培训示范基地,县政府将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经费足额列入财政年度预算。*年至2011年,全县每年培训农村劳动力6500人以上,其中技能培训不少于2200人。继续实施“智力扶贫工程”,资助农村困难家庭初中毕业生就读技工学校,每年不少于200人。加强农民工权益保护,完善最低工资制度,建立农民工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机制。
(十八)推进农村泥砖房改造。积极争取各级资金支持,加大扶持力度,大力推进农村“告别泥砖房”工程。要加快城镇化进程,引导农民进城定居。各镇和县扶贫办要实行分类指导,对有一定经济基础的建房户要积极引导,并给予技术指导和政策优惠;对特困户,重点给予资金扶持;对具备条件的地方,实行整村推进,力争实现每年改造5000户以上。水务部门要积极筹集资金支持移民改造住房,到2009年全面完成水库移民泥砖房改造。县规划建设部门要加强规划,重视选址,注意防范灾害,大力推广节能、节地的建房方案。县镇要制订农民建房报建、供水、通电等优惠政策,简化报建手续,减免相关费用,补助直接到户。通过政策手段和经济手段,落实建新房必须拆旧房的规定,以节约用地。
(十九)加快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按照“突出重点、因地制宜、分步实施”的原则,推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力争*年解决农村4.8万人饮水安全问题,到2011年,全面解决全县18.06万农村人口的饮水安全问题。
四、加强对“三农”工作的组织领导
(二十)建立和完善对“三农”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工作机制。必须始终坚持把解决。三农”问题,促进农业农村发展作为各级党委、政府工作的重中之重,实行“三农”工作党政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全面落实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挂钩新农村建设联系点制度。各级、各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工,密切配合,认真研究,制订可行的方案,切实履行好各自的工作职责,形成推进“三农”工作的合力。县委农村工作综合机构要充分发挥牵头组织作用,加强与有关部门的沟通联系,深入开展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农村突出问题的思路和办法。全面实施农村“固本强基工程”,推行党务、村务公开,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
(二十一)建立稳定增长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要落实中央提出的各级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要高于上年的稳定增长的财政支农投入机制。从*年至2011年,县财政每年安排500万元贷款规模的贴息,支持发展特色优质农产品生产,重点是扶持专业镇、农业示范园区建设和农业龙头企业发展;县财政安排的农业发展专项资金,在现有的基础上每年递增20%以上。县镇要兑现落实将土地出让平均纯收益20%的资金专项用于土地开发、现代化农业园区和基本农田建设的规定。要多途径、多渠道筹集资金,用足、用活、用好中央和省扶持山区的各项优惠政策,积极争取上级和对口帮扶单位对我县“三农”工作的资金支持。全面落实招商引资优惠政策,进一步加大农业招商引资力度。积极争取金融部门加大对农民创业和发展生产、改善生活的支持力度。
(二十二)强化检查考核。各级党政要把“三农”工作列入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切实加强对“三农”工作的检查考核。县委农办要牵头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制订相关的考核评比和有关资金使用验收办法,及时兑现奖励(同一单位或同一企业系列产品只能享受一次奖励),以保证本《意见》的各项措施得到落实,推动全县农村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从本文生效之日起,过去县委、县政府文件中关于补助鼓励农业龙头企业参与新农村建设、补助鼓励组建农民专业合作组织等评比考核项目,不再进行评比考核奖励(补助),改为按本《意见》相关规定进行评比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