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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届四中、五中会全关于“营造全民学习、终身学习的浓厚氛围,推动建立学习型社会”和“努力建设学习型政党”的精神,大力加强理论武装工作,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努力在全县各级党组织形成更加浓厚的学习氛围,推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建设,进一步提高我县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综合素质,更好地带领全县人民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现就我县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提出如下意见。
一、目的意义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发挥基层党组织在理论武装和先进性建设中的重要作用,是实践“*”重要思想、树立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提高各级领导班子和基层组织建设水平的迫切需要。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创建活动,对于巩固和扩大先进性教育活动成果,全面提高党员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具有重要意义。
(一)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建设学习型政党的重要内容。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旨在把我们党建成人人学习、终身学习、与时俱进、持续创新的政治组织,使我们的党成为名副其实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成为永葆先进的中国工人阶级、中国人民和中华民族的先锋队。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对于推进建设学习型政党,使我们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不断吸收人类先进思想文化,永远保持生机与活力,时刻保持党的先进性具有根本性的保障作用。
(二)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顺应知识经济和信息社会的时代要求,提升个人与党组织的学习力和创造力,提高科学决策水平和执政能力的重要形式。创建学习型党组织就是以党员干部的素质提高和人的全面发展为宗旨的。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不断坚定党员干部的理想信念,增强他们为人民服务的宗旨观念和责任感,提高他们的政治思想素质、业务技能水平和干事创业能力。同时,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以提高党的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执政水平为重点。通过开展创建活动,促使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不断提高马克思主义的理论素养,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大局意识,不断掌握新知识,积累新经验,增长新本领,从而进一步提高科学判断形势的能力、驾驭市场经济的能力、应对复杂局面的能力、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总揽全局的能力。
(三)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打造富裕、和谐、文明、活力新*的重要支撑。我县正处于加快发展的关键时期,正按照打造富裕、和谐、文明、活力新*的目标,努力建设经济繁荣、社会稳定、文明和谐的新*。面对新的目标、新的要求,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肩负着光荣而艰巨的历史使命。新的发展形势迫切要求我们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进一步增强全县党员、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习的自觉性,始终保持与时俱进的理论品质,全面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正确地把握我县的发展形势,抓住发展机遇,开拓发展思路,落实发展措施,破解发展难题,统一思想,坚定信念,树立信心,开拓进取,并充分调动广大干部群众的积极性和创造性,形成齐心实干、共谋发展的巨大合力,为实现我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大的智力支持,为营造干事创业良好氛围提供可靠的政治保障。
二、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和指导原则
(一)指导思想:
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新时期党中央关于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的总体要求和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整体目标,通过开展创建活动,进一步强化终身学习的理念,形成乐学、勤学、善学、比学的良好风尚和在工作中学习、在学习中提高的浓厚氛围,进一步增强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全面提高党员干部紧密联系工作实际进行学习、实践、创新的能力,努力建设一支政治坚定、业务精良、作风过硬、乐于奉献的党员干部队伍,为建设富裕、和谐、文明、活力的新*提供坚实的思想基础、智力支持和政治保障。
(二)总体目标:
到*年底,全县80%的党委(党组)、50%的党支部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到2009年底,全县100%的党委(党组)、80%的党支部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到2010年底,全县各级党组织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各级党组织学习制度健全,学习风气良好,学习活动正常,学习效果明显。
(三)指导原则:
1、共同目标原则。坚持以提高党员干部的学习能力、创新能力和发展能力,激发干部群众干事创业的热情和积极性,汇聚加快发展的强大智慧和力量,努力打造富裕、和谐、文明、活力的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为共同目标。
2、示范带动原则。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既要做学习的主体,又要发挥示范带动作用,率先成为学习型组织和个人,促进学习型社会建设。
3、学以致用原则。创建学习型党组织要坚持“联系实际、学以致用”,把学到的新理论、新知识、新技能充分运用到工作之中,提高岗位的工作水平和创新能力。
4、各级参与原则。各级党组织都要制订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规划和措施,创造良好的学习条件,组织开展好学习型党组织的创建活动。
三、主要措施
(一)坚持以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为重点,切实加强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小组)的理论学习。原则上设立党委(党组)的镇和单位成立理论学习中心组,设立党总支、支部的单位成立理论学习小组。各镇党委、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党组织要高度重视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小组)的理论学习工作,不断健全学习制度,保证学习时间,做到有组织、有领导、有计划、有督促、有检查,努力改进和创新学习方法方式,确保学习质量,增强学习效果,使理论学习真正成为统一思想、解决问题、促进工作的有力工具。
(二)坚持“”制度,加强党员的党课教育。“”制度是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加强党员教育的重要制度。全县各党支部要不断提高“”的质量,紧密结合当前改革开放的实际,结合*发展的实际,不断对党员进行思想政治理论、党章党风党纪、形势政策法规和科学文化知识等方面的教育,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认真学习中央的各项路线方针政策,认真贯彻省委、市委和县委的各项重大工作部署,着重提高党员的思想政治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讲求方式方法,扎实推动建设学习型党组织。
(三)健全学习制度,确保创建活动工作落到实处。建立和健全一整套合理、适度、适用的制度和激励、约束机制是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重要措施。要健全学习领导责任制度,保证责任到位、学习落实。要健全学习服务保障制度,配齐配强中心组(学习小组)学习秘书,协同党组织制订和落实好学习计划。要健全学习日制度,原则上中心组(学习小组)每个月集中学习不少于1天,全年集中学习不少于12天;机关、事业单位的党员累计全年学习时间不少于12天,其它党员累计不少于6天。要健全个人自学制度,中心组(学习小组)成员要积极开展读书自学活动,各级党组织对个人的自学要有督促、有检查。要健全学习辅导制度,主要领导要带头为中心组(学习小组)成员作学习辅导,坚持为单位及基层党组织的党员上党课、作形势报告;同时要有计划地聘请理论教员或专家学者进行学习辅导、上党课。要健全学习调研制度,中心组(学习小组)成员要围绕中心工作及各自分管的工作开展学习调研活动。要健全学习成果交流和通报制度,及时总结经验,通报学习成果。要健全定期督促检查制度,使学习不流于形式,不停留在口头上,确保学习取得实效。要健全领导干部和党员个人学习档案制度,提高学习自觉性。
(四)建立保障机制,促进创建活动深入持久地开展。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是一项长期性的工作任务。为使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持久、规范地开展下去,必须建立和完善一整套协调、高效的保证机制。
1、实行巡视和报告制度。县委宣传部要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派员列席(或旁听)部分镇和单位中心组(学习小组)举行的专题学习会,对各镇、各单位中心组(学习小组)的学习实行巡视制度。各镇各单位举行学习会后半个月内要填写好《*县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小组)集中学习情况报告表》,及时向县委宣传部(县直单位同时向县直机关工委)上报中心组(学习小组)专题集中学习的情况,促进学习正常化。
2、定期召开理论学习经验交流会。为促进我县创建学习型党组织活动和中心组(学习小组)理论学习的整体水平提高,县委两年召开一次理论学习经验交流会,促进全县良好学习风气的形成。
3、建立服务平台,推广学习成果。县委宣传部要注重总结宣传创建活动成果,大力宣传好的做法、好的经验;要动员广大党员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积极撰写理论研讨和心得体会文章,踊跃向上级报刊投稿发表;要定期编辑出版党员干部理论研讨和学习体会文集,总结推广学习成果,促进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活动深入开展。
4、量化考核制度。制定出具体的量化指标和符合实际、易于操作的学习考核方法及标准,每年由县委组织检查组对各镇、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中心组(学习小组)的学习进行检查或抽查。每两年对镇、县直和省市驻县单位中心组(学习小组)进行一次量化考核(具体考核办法详见附件1)。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工委要按照各自的职责,密切配合,加强分类指导,共同做好检查和考核工作。
5、评选表彰先进。在检查考核的基础上,按照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要求和评选表彰先进的条件,每两年进行一次先进中心组(学习小组)的评比活动,县委审批后予以表彰。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各镇、各单位要把创建学习型党组织的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责任制和工作机制。要了解掌握本单位及下级党组织在创建学习型党组织中的工作情况,分析存在问题,有针对性地加以指导。
(二)精心组织实施。各镇、各单位要紧密结合本镇、本单位的实际,制定创建活动实施方案,明确目标要求、方法步骤和具体措施,将创建活动落到实处。
(三)创新学习形式。各镇、各单位要不断创新学习形式,改进学习方法,努力提高学习水平和质量。要采取个人自学、集中研读、交流研讨、培训辅导等多种形式加强学习。中心组(学习小组)理论学习要坚持做到“五个结合”,即集中研讨与个人自学相结合,记录笔记与交流心得相结合,举办讲座与外出学习考察相结合,常规性学习与理论培训相结合,调查研究与独立思考相结合。
(四)发挥阵地作用。组织部门每年要切实搞好党员和党务工作者的培训工作。宣传部门要根据形势的需要,组织宣讲团深入开展“理论下基层”活动。要充分发挥基层党校的阵地作用,切实加强党员干部的理论教育和形势教育。
附件:1、*县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小组)理论学习检查考核实施办法
2、*县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小组)集中学习情况报告表
3、*县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小组)理论学习检查考核评分表
(此件发至各镇、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党组织)
附件1
*县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小组)理论学习检查考核实施办法
为了进一步加强我县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小组)理论学习的制度化建设,不断提高领导干部的理论水平和领导能力,根据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关于创建学习型党委的要求,结合我县实际,按照注重实效、以考促学、便于操作的原则,制定本办法。
一、检查考核的范围及对象
各镇党委、县直和省市驻县单位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小组)及其成员。
二、检查考核的内容及量化评分标准
(一)制度建设(30分)。着重检查考核中心组(学习小组)学习制度和领导责任制的落实情况。主要考查中心组(学习小组)集中学习制度是否健全,理论学习能否做到制度化、规范化、正常化(10分);学习计划是否落实,能否完成中央和省、市、县委布置的学习任务(10分);中心组(学习小组)组长能否以身作则,做理论学习的表率,是否认真促学、督学(5分);学习秘书制度是否健全,能否充分发挥作用(5分)。
(二)学习方法(15分)。着重检查考核中心组(学习小组)成员理论学习的自觉性。主要考查能否创新学习方法,搞活学习形式,能否正确处理工学矛盾,正常地参加理论学习和研讨活动(5分);能否坚持在职自学,有无自学计划,有无撰写读书笔记、心得体会和研究成果(10分)。
(三)理论素养(20分)。着重检查考核中心组(学习小组)成员对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的理解和掌握程度。主要考查对马克思列宁主义、思想、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的理论体系、基本观点是否熟悉(10分);对重要的理论观点及党中央的重大决策能否联系实际形成自己的认识(10分)。
(四)运用能力(35分)。着重检查考核中心组(学习小组)成员运用理论指导实践的情况。主要考查能否坚持用发展的理论指导新的实践,在工作中有新思路,开创新局面,取得新成绩(10分);能否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在推动本镇经济社会发展和本单位的各项工作中,化解矛盾,破解难点(15分);能否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求真务实、勤政高效、清正廉洁,增强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10分)。
三、检查考核的方法
(一)中心组(学习小组)。
对各镇党委、各单位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小组)采取经常性检查与集中考核相结合的方法。集中考核原则上每两年进行一次。
1、经常性检查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年度学习检查。各镇党委、各单位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小组)每年年初分别向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报送年度学习计划。每年年底前,各镇、各单位对学习情况进行一次自查和总结,并将自查情况和学结分别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和省、市驻县各单位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小组)需将学习计划、学结和自查情况同时报县直机关工委。
(2)专题学习检查。各镇党委、各单位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小组)每次举行专题集中学习之后,都要填写《*县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小组)集中学习情况报告表》,于学习会后半个月内报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和省、市驻县单位党组织同时报县直机关工委。
(3)学习巡视。县委宣传部要视情况会同有关部门派员列席(或旁听)部分镇及县直和省、市驻县单位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小组)举行的专题集中学习会,了解学习情况。
(4)学习抽查。在不进行集中考核的年份,由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直工委组织力量,抽查部分镇、县直和省市驻县单位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小组)的学习情况。
2、集中考核主要采取以下方式:
(1)查看文档。查看中心组(学习小组)制定的各种理论学习文件和学习记录,学习计划安排及落实情况,中心组(学习小组)成员参加集中学习出席情况和发言情况,以及撰写学习体会文章的情况。
(2)听取汇报。听取中心组(学习小组)负责人对中心组(学习小组)学习情况的汇报;听取学习秘书组负责人对学习秘书工作情况的汇报。
(3)座谈了解。召开部分干部座谈会,了解中心组(学习小组)及其成员学习理论、运用理论的基本情况、主要成效和存在问题。
(4)民主评议。组织干部职工填写《中心组(学习小组)及其成员理论学习情况评议表》,对中心组(学习小组)及其成员的学习态度、理论素养、领导水平和世界观改造等情况进行评议。
(二)中心组(学习小组)成员。
各级党组织中心组(学习小组)成员理论学习情况考核纳入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干部主管部门对领导干部考察、考核时,要对其学习态度、理论素养、学习效果等情况进行全面的考核和评价;干部述职时,要将本人的学习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群众在民主评议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时,要对其理论学习情况一并进行评议。
中心组(学习小组)成员个人学习情况考核方法:
1、述学。个人依据检查考核的内容,向检查组汇报参加中心组(学习小组)集中学习和个人自学的基本情况、主要收获以及存在问题、改进措施,并展示个人学习成果。
2、考学。检查组依据当年所学内容,提出若干个问题,请被考核人谈自己的认识,检查被考核人对重要理论观点的熟悉和掌握程度。
3、评学。听取中心组(学习小组)负责人对被考核人员学习情况的评价。听取干部群众对被考核人的评议。
四、检查考核结果的运用
(一)上报。集中考核和抽查情况上报县委,省市驻县单位的学习情况同时上报其上一级主管部门。
(二)反馈。集中考核后,结合经常性检查的情况形成书面意见,用书面的形式反馈给各镇、各单位,并针对存在问题提出相应的建议。
(三)通报。经常性检查结果每半年通报一次。集中考核结果由县委通报全县。
(四)表彰。根据检查考核的情况和规范化、制度化、科学化的要求,对理论学习抓得好的单位和个人,每两年进行一次表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