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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采矿权优化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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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土局采矿权优化意见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有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的通知》、省政府《**省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方案》、市政府《**市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方案》文件精神,结合《**县矿产资源总体规划》要求,经县政府同意,现就我县采矿权优化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我县矿产资源开发基本概况

我县初步查明矿产资源约16种(金、铁、铜、银、铅、锌、重晶石、石英、钾长石、陶瓷土、蛇纹岩、石灰岩、大理岩、河砂、粘土、矿泉水),产地80余处,各类矿床74个,黄金矿种优势明显,已探明储量占全省10%。已开发矿种主要有黄金、铁、粘土、河砂、建筑用石料。

随着矿业市场化运作的法规逐步完善,我县采矿权有偿取得全面有序开展,现有依法持证开采矿山企业54家。由省级发证金矿采矿权3个,铁矿1个;县级发证粘土矿49个,建筑用石料1个,无新设置采矿权,有效期1-3年不等,矿山规模均为小型以下。

我县采矿权分布全县15个乡镇,金属矿山企业分布在朱顶镇2个、小溪镇2个,粘土矿(窑厂)分布每个乡镇,但布局不太合理,形成南少北多,仅双忠庙镇就有窑厂12个。这次优化的重点矿种是砖瓦用粘土,涉及窑厂矿区总面积582.37万平方米,粘土资源总储量718.5431万吨。通过优化、整合、关闭措施,使窑厂矿区面积减少151.7万平方米,矿区面积复垦达到151万平方米。

二、采矿权优化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深入贯彻国务院和省、市关于全面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发秩序工作文件精神,切实解决我县矿产资源开发过程中采矿权布局不合理等突出问题。加快资源整合,减少小矿数量,建立科技含量高,资源利用率高,环境污染少,安全有保障资源节约型、环境友好型社会,积极推进资源规模化、集约化,逐步提高和完善矿产资源开发和管理利用水平,使我县矿产资源开发秩序日益有序,矿业良性发展,实现经济效益、资源效益、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协调统一。

三、采矿权优化计划

20**年底前关闭开采窑厂7家(其中无证6家,持证1家),4家窑厂由矿区连接优化整合为2家。今明两年内计划安排由实心砖转为空心砖14家,达到矿产品的优化。通过优化整合,对浪费资源、经济效益差、占地面积大的窑厂,该关闭的关闭,该整合的整合,逐步走向规模化、集约化道路(具体时间等安排见附表)。

四、主要措施

1、彻底清查,摸清底数。县整规办将组织纪检、监察、国土资源等相关部门对全县境内矿山企业进行拉网式清查,做到不留死角。对采矿权设置发证的权限、依据、秩序进行全面清理和公布,同时对全县矿山企业和采矿户全面摸底登记造册,对无证开采的坚决予以取缔。

2、严格执行采矿权准入、设置和管理。采矿权申请人除应具备的基础条件外,凡没有资质单位认定的储量书、矿产资源开发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安全生产评价报告、不符合《**县矿产资源规划》和国家产业政策的,国土资源部门不得颁发采矿许可证,相关部门不得颁发其它证照。

3、联合执法,强力推进。在采矿权优化工作中,国土资源、安监、**、法院、供电、纪检、监察、环保、工商等部门联合执法,对应关闭的矿山企业供电部门停电,公安部门停供火工、爆破井筒,纪检、监察、司法部门负责依法查处阻碍行政执法行为和人员。

4、择优扶强,积极引导。在全面强力推进采矿权优化的同时,要按照“政府引导、市场运作、平等有偿、择优扶强、依法组建”的原则,积极引导窑场空心砖、新型建材的技术改造,改变我县窑厂弱、乱、差、多的局面。

5、逐步完善矿业权市场。各乡镇人民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大力宣传和推广矿产资源有偿取得制度,充分发挥市场配置的基础作用,我县新增采矿权一律通过招标、挂牌、拍卖方式取得,并依法按程序运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