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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乡村党组织换届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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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加强乡村党组织换届意见

各村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以下简称《党章》)和中组部关于“村党支部委员会执行三年任期”的规定,我乡村党组织任期将届满,需要进行换届选举。为认真做好此次村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按照中共兴化市委组织部(兴组[*]67号)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近期对全乡村党组织统一进行换届。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党章》和《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为依据,通过推行“双推一选”,进一步强化村干部任期目标意识,巩固村级组织规范化建设成果;进一步优化村级党组织设置,强化村党组织领导班子;进一步健全完善村级各项制度,提升村级配套组织活力,不断增强村级党组织的创造力、凝聚力和战斗力。为加速推进新农村建设,早日实现“建设全面小康、构建和谐老圩”的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二、政策要求

(一)明确任职条件、名额和结构比例

1、任职条件。要把“双带”能力强,具有一定的经济头脑,文化水平和工作能力,有志于农村改革发展的人,选进村级班子。通过换届选举,力争使全乡“双强型”村党组织班子成员比例达到75%以上,“双强型”村党组织书记比例达到85%以上。

2、委员名额。村党组织委员职数一般为3-5人,党员人数较多的不超过7人,委员人数原则上为单数。村党组织副书记职数,根据各村实际情况确定。

3、结构比例。力求使村党组织班子的年龄文化结构合理。

4、控制职数。原则上保持现有干部职数,积极推行村“两委会”委员交叉任职。

(二)规范候选人的推荐及选举方式

全面采取“双推”的方式,产生村党组织委员、书记和副书记初步人选。参加党内推荐的党员,不得少于本村应到会党员总数的80%;并且要有一定数量的群众代表参加测评推荐,村党组织委员按1:1.5的比例推荐,书记、副书记按1:1的比例推荐。乡党委根据党员推荐情况,按照应选人数不低于1:1.5的比例确定考察对象。

(三)推行村党组织班子任期述职活动。

各村党组织班子测评推荐前要开展述职述廉活动,进行任期内工作总结,接受党员群众监督。

三、时间步骤

换届工作从9月7日全面展开,至9月30日全部结束,共分五个阶段。

第一阶段:准备工作(9月7日—9月9日)

1、建立工作班子。乡建立村党组织换届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片、各村总联络员、各联络员,各村党支部书记是这次换届选举的具体责任人。

2、认真调查摸底。乡派联络员深入到各村调研,摸清情况,拿出各村换届的人员设置调整的意见建议。

3、研究换届事项。乡召开党委扩大会,讨论研究换届工作意见、计划、人员分工、各村党组织委员和副书记职数、候选人的标准和条件等有关问题,形成集体意见。

4、起草文件材料。制定村党组织换届工作意见、工作计划,准备好相关的表格和材料。

第二阶段:宣传发动(9月10月—9月13日)

1、召开动员大会。乡党委组织召开由全体乡干部、村党组织书记和换届工作人员等参加的村党组织换届工作动员大会,传达市委关于村党组织换届工作的要求,明确换届选举的时间安排和工作步骤,并进行动员部署。

2、进行学习教育。村党组织在分工到村的乡负责人指导下召开全体党员、干部会,对换届工作进行深入宣传、发动,并开展学党章、学《中国共产党基层组织选举工作暂行条例》、学党纪法规活动,为搞好换届工作奠定坚实的思想基础。

3、通知在外人员。村党组织根据换届工作计划安排,提前通过电话、信函等方式,与在外党员取得联系,动员他们回来参加推荐和选举,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

第三阶段:酝酿确定候选人(9月14日—9月19日)

1、合理确定委员职数。村党组织委员职数严格按政策要求确定。

2、组织党员、群众代表进行“双推”。①召开党员群众代表大会进行测评、推荐。到会党员数为应到党员数的80%以上。会议由换届工作联络员主持。②推荐新一轮村级后备干部。各村在推荐村党组织委员、书记、副书记的同时,要组织推荐村级后备干部。

第四阶段:进行党内选举(9月20日—9月23日)

1、做好选举物资准备。召开选举大会前,各村应准备好工作报告、选票、笔、票箱、封条、胶水等材料和物资。

2、严格执行到会人数的规定。选举时间确定后,各村应及时通知党员参会,实到会党员数超过应到会党员数的五分之四,才能进行投票选举。考虑到目前农村党员流动量大,为确保换届工作顺利进行,根据上级有关规定,下列几种对象可不计算在应到会人数之内:①患有精神病或其它疾病导致不能表达本人意志的;②虽未受到留党察看以上党纪处分,但正在服刑或接受组织审查的;③年老体弱卧床不起和长期生病生活不能自理的;④工作调动、外出学习或工作半年以上的,按规定应转出正式组织关系而没有转出的(包括外出运输、经商、劳务等半年以上而确实无法联系的)。以上对象应报乡党委批准同意,并经党员大会通过。

3、全面实施选举。各村召开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由上届委员会主持,进行差额、无记名投票选举。

村党组织委员会选举产生后,及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选举产生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党组织书记、副书记实行等额选举。选举结果报乡党委审批,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报市委组织部备案。

第五阶段:建章立制(9月24日—9月30日)

1、明确委员分工。各村党组织接到乡党委关于选举结果的批复后,应及时召开全体委员会议,明确委员会工。同时,召开党员大会,宣布乡党委批复,明确划分党小组,并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选举结果和委员分工。

2、建立健全各项制度。健全和完善“”及党员活动日制度、党员联系户制度、民主评议党员制度以及流动党员管理等制度。研究制订三年任期目标和年度工作计划,落实完成各项任务的措施,确保任期工作目标的实现。工作目标、措施要在村务公开栏中公布。

3、认真总结换届选举工作。以乡总结换届工作,并将换届选举情况书面总结材料和新当选的村党组织书记任免审批表(一式3份)一并上报市委组织部(组织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