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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意见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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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局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意见市

各乡镇村镇建设服务站、各建安企业:

为进一步推动建筑工程安全生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保证各项工程建设的顺利实施,促进全市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现就*年全市建筑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指导思想

*年我市建筑施工安全生产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科学发展观”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届五中、六中全会精神为指导,以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促进建筑业健康持续发展为主线,坚持“以人为本”,认真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建筑安全标准化为基础,以专项治理为重点,以提高从业人员素质为保证,以降低或减少伤亡事故,杜绝重、特大事故为目标,努力实现全市建设工程安全生产形势的平稳发展,为构建和谐社会提供安全生产保障。

二、工作目标

1、杜绝四级以上重大事故,杜绝重大坍塌事故、重大设备事故、重大火灾事故、多人生产、生活中毒事故。

2、有效遏制死亡事故发生,千人重伤率小于0.2‰,一般事故频率小于1.2‰.

3、全面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工作和创建省、泰州市级、*市级文明工地活动,建筑施工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基本合格”率达到90%以上,其中一级企业的“合格”率达到90%以上,二级企业的“合格”率达到65%以上,三级企业的“合格”率达到40%以上。施工现场“合格”率达到90%,其中一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65%以上,二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45%以上,三级企业施工现场“优良”率达到30%以上。争创省级文明工地3个,泰州市级文明工地8个,*市级文明工地15个。

三、主要措施

1、完善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各乡镇村镇建设服务站、各建安企业要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将安全生产目标、任务、责任分解量化,建立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根据安全生产企业负责的原则,依法确定建设、监理、施工等参建各方的安全生产责任,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负责,层层落实的良好局面。我局将继续与各建安企业签订目标责任状,健全安全生产控制指标体系,实行目标管理。各乡镇村镇建设服务站、各建安企业要结合各自实际,层层分解,逐级签订责任状,把责任落实到各部门和各个基层单位,落实到各个工作岗位和责任人。

2、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争创建筑施工文明工地活动。根据建设部在建筑施工企业中全面开展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的要求,以推行《建筑施工安全检查标准》和《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为核心内容,以提高企业和施工现场安全生产控制能力为目标,积极引导企业建立健全每个环节、每个岗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标准,全面规范安全生产行为,督促企业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健全施工现场安全保证体系,促进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业绩评价符合要求。要使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活动与企业贯标认证结合起来,与专项整治结合起来,与创建文明工地结合起来。今年,我局将在一、二级建筑施工企业中抓好试点,培育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企业”、“示范工地”,树立典型,适时召开观摩现场会,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继续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各建安企业要进一步提高文明工地的创建水平,全面提升施工现场安全防护、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使文明工地成为“以人为本”的典范、安全管理的典范、施工现场安全防护的典范。通过开展建筑施工安全质量标准化和文明工地创建活动,增强建筑施工单位的创优意识,逐步实现建筑施工安全的标准化、规范化。

3、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生产专项治理。各乡镇村镇建设服务站、各建安企业要认真总结经验,加大力度,继续深入开展建筑安全专项治理活动,做到依法整治,标本兼治,长抓不懈,真正建立长效管理机制。根据建筑安全生产事故的特点,要将施工现场临边防护、脚手架工程和起重机械设备安装拆卸等列为专项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活动内容和治理措施,对事故多发的高处坠落、易发生群死群伤的坍塌和起重设备事故,要提出有针对性的防范措施。对高空间、大跨度的建筑,要加大检查力度,进行重点监控。实行重大危险源公示制度,严格重大危险源专项方案的编制、审核、审批、论证制度,特别对深基坑、大跨度、高支模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必须组织专家进行论证审查,强化重大危险源的监督、监控和日常管理,立足于超前防范、源头控制、有效监管,增加事故的预防和控制能力,遏制重大安全事故发生。要坚决禁止使用危及安全生产的工艺和设备,推广使用安全性能好的工艺技术和设备。在全市范围内全面淘汰水泥预制板活动房,推广使用装配式轻钢结构活动板房;加强对大型起重设备的管理,实行建筑起重机械设备的产权登记和使用登记制度,认真落实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租赁单位和安装单位等起重设备相关各方主体的安全生产责任。严格塔吊验收程序,加强对塔吊拆装单位的有效监管。要加强对薄弱地区包括城郊结合部和村镇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专项治理,明确责任,依法行政,真正做到“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督促村镇建设各方主体严格执行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坚决查处村镇建设中存在的违法行为。通过专项整治活动,切实提高我市建筑安全的管理水平,减少伤亡事故的发生。

4、强化宣传教育培训,不断提高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意识和素质。一是加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传力度,广泛普及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规范标准和基本知识,大力营造安全生产的浓厚氛围,注重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培训效果。二是建立健全多层次、多专业培训体系,逐步形成以专业培训机构、安全服务组织和建筑施工企业相结合的从业人员教育培训机制。三是今年要着重做好《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建筑施工安全生产条件评价规范》和《*建筑安装工程施工技术操作规程》等标准规范的培训工作。四是加强对一线作业人员特别是农民工、新工人的安全教育培训。重点讲授岗位安全操作规程、事故预防、救护等基本安全知识,全面提升其安全意识、基本操作技能和安全防护能力。五是继续开展“三类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建立“三类人员”培训、考核、发证管理档案。六是积极做好特种作业人员培(复)训、考核工作。严格施工现场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通过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广大从业人员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形成全行业人人重视安全的良好氛围。

5、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许可证制度,加强安全许可证和“三类”人员的动态监管。一是严把市场关口,要依法对建筑施工企业是否具有安全生产许可证进行严格审查,对未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严禁承揽工程项目;二是认真做好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管理,切实将安全生产许可证的动态监管与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达标、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生产管理等情况挂起钩来。对违反许可证管理规定,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发生重大安全事故、降低安全生产条件的,及时建议发证机关依法暂扣或吊销其安全生产许可证;三是加强“三类”人员考核上岗管理,严格审查分包单位“三类”人员持证上岗情况,严禁使用未经安全生产考核合格的人员;严格“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行为考核,对于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未履行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不按规定接受年度安全教育培训、发生死亡事故的,暂扣或建议发证机关吊销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

6、切实转变监督检查方式和实施“差别化”管理。一是从施工实物安全为重点的监督转为对施工企业安全生产条件和在建项目安全保证体系的监督,从以往告知性的检查为主转为随机抽查、巡查为主,促进施工企业和工程项目部自我完善和自我约束;二是对重点工程、重点企业、重点地区、重点环节实行重点监管。加强外地施工企业的安全监管,对外地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实行安全知识培训考核,严查持证上岗率,严格清出制度;切实加强对工期紧、压价严重的工程进行监管,重点检查项目经理、专职安全员到岗到位、现场安全防护、安全文明措施费的落实和使用情况;三是逐步推行网格式安全巡查制度,明确每个网格区域的安全生产监管责任人,推行使用现代化的手段提高安全监管能力,建立单位工程安监信息库,实时记录安监情况,对违法违规行为公开曝光;将企业安全生产业绩记入企业信用、管理人员信用档案,与市场准入、招投标、评优评先挂钩。四是加强安全监督机构建设,充实安监力量,增加装备投入,保证执法顺畅;组织安监人员学习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提高业务能力和工作水平。

7、积极运用经济杠杆,落实和保证安全生产投入。一是落实安全防护、文明施工措施费用,采用有效措施,加强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的计取、支付、使用情况的监督管理,确保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落实到位。二是落实企业提取安全生产专项费用制度,按照建设部即将出台《建筑施工企业提取安全费用管理办法》,以经济政策为杠杆,落实安全生产专项费用,保证安全生产投入,加强安全生产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