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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加强农民负担落实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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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局加强农民负担落实意见

各村党支部、村民委员会、镇(直)各单位:

为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不断巩固税费改革的成果,控制农民负担,进一步调动农民的生产积极性、是当前农村工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贯彻落实中央、省和市农民负担工作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具体情况,现提出*年我镇农民负担落实工作的意见。

一、严格按照政策落实农民负担项目和标准

按照农业部《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管理办法》的规定和省、市文件要求,今年农民负担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坚持“三个不变”的原则:一是筹资筹劳对象不变。⑴筹资对象是本地生产、生活和户口在本村的人员(70周岁以上的老人、五保户、现役军人。⑵筹劳的对象是户口在本村的全员劳动力、男劳力18-55周岁,女劳力18-50周岁、现役军人、在校学生、失去劳动能力的人员除外。二是筹资筹劳的标准不变,即筹资的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20元,筹劳的标准每劳全年5-8个工日,其中3个工日对农民进行以资代劳,每个工日价10元,每劳全年30元,但必须办理好以资代劳书面签字手续。三是筹资筹劳的用途不变。筹资筹劳的资金和劳务用于公路建设,村内农田水利和公益事业。今年一事一议筹资款项由镇管理统一用于公路建设,一事一议筹劳的以资代劳及劳务留村管理使用。另外水费是经营性的收费、农业水费和水产水费仍然按照上年标准执行。

二、严格按制度强化农民负担的管理工作

按照市政府办公室(*)53号文件要求,今年我镇继续执行六项制度:

1、农民负担预算方案报批制度。各村要认真规划测算今年农民负担项目和数额,编制全年农民负担预算方案,填写市、镇统一印制审批表,分别报市、镇两级主管部门审批后,再将负担项目和数额分解落实到户。

2、农民负担民主议事制度。各村要召开有三分之二以上村民监督小组成员参加的民主议事会议,对一事一议筹资筹劳项目、标准、对象和减免对象及数额进行讨论表决,形成决议,签名盖章,报镇人民政府审批。相邻村共同直接受益的小型农田水利设施项目,先以村级为基础议事,涉及村所有议事通过后。报市农民负担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同意,方可纳入筹资筹劳范围。

3、农民负担公示制度。向农民落实收取的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归户方案和政策规定的涉农收费文件依据、项目、标准等明细情况,都必须公布上墙,交农民核对,让农户知晓,真正做到先公示,后收费;先服务,后收费。

4、农民负担监督卡和专用票据制度。各村要按监督卡上明确的项目和农民负担归户表的数据如实填写,做到表卡相符;农民负担监督卡发放到户工作要在5月20日前结束。各村向农户收取一事一议筹资和以资代劳资金时,必须向农户出具省统一监制的农民负担专用票据。

5、农村义务教育收费“一费制”和“两免一补”制度。按照省、市政策规定农村中小学校要实行义务教育“一费制”收费;要认真落实“两免一补”政策,对困难户学生做好省免费教科书发放工作,住宿生生活费补助工作,对特殊教育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实行免费教育。

6、村级组织公费订阅报刊限额制度。要继续加强对村级办公经费中公费订阅报刊的限额管理,以行政村为单位,全年公费订阅报刊支出不得超过2000元。

三、严格要求抓好农民负担重点问题监督管理

控制和减轻农民负担要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和维护广大农民合法权益为出发点,狠抓农民的合理负担。镇农经部门和村委会要不断加强对农民负担重点、难点、热点问题监督管理。

一要强化对村民一事一议筹资筹劳的监管。做好这项工作关键要抓住三个环节:第一,所议之事要确实符合本地大多数村民的意愿,确实是兴办让农民得益的集体生产和公益事业项目。第二,要真正实行民主议事,必须充分发扬民主,不能搞“形式主义”。第三,形成决议之事的实施过程和结果要让群众全程参与监管,真正达到公开、透明,防止将一事一议筹资筹劳变成加重农民员担的新口子。

二要规范涉农负担行政事业性收费和农业生产性费用的监管。对农村义务教育、农民建房、计划生育、路桥建设、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农村土地承包、农业生产资料价格收费的文件依据、项目公示、收费标准等要实行重点监管,消除增加农民增加负担的隐患。易受洪涝灾害影响地区收取的排涝费,要设立专帐,专款专用,滚动使用。

三要加强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工作的监管。在上级现有政策不变的情况下,我镇各村和有关职能部门在落实粮食直补资金工作中,要严格遵守省政府规定的“五禁止”、“五不准”工作纪律,重点要加强粮食直补资金发放到户的监督管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将直接补贴给农户的资金抵扣农户应上缴的负担款;村干部不得向农户收取“一折通”统一到银行代领直补资金。

四要抓好村级“三项资金”的管理。我镇财政、农经部门要相互配合、协同工作,重点抓好“三项资金”准确测算安排到村、及时足额拨付到村级会计中心和实行单独核算、封闭运行、专款专用。

四、进一步强化减轻农民负担工作责任制

各村要进一步树立新形势下减轻农民负担的使命感、责任感,继续坚持支部书记亲自抓、负总责的工作制度,防止农民负担的反弹,继续执行涉农负担案(事)件责任追究制,不论谁在农民负担方面出了问题,都将严肃追究责任。继续加强调查研究,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对农民负担监督管理的长效机制。继续完善农民负担信访件的受理、督办、查处等制度,做到件件有落实、事事有结果。从而确保全镇减轻农民负担各项政策落到实处。